您好:
101年3月7日電子郵件敬悉。
您來信中提及有關新北市供水區域調整與水價齊一規劃部分,為您說明如下:
自來水水價的差異,依自來水法,水價係以水費收入抵償其成本。各自來水事業因設備使用年限、供水加壓成本、原水處理支出等因素之成本不同,其水價因而不同,原水成本只是其中一項;大台北地區共用翡翠水庫水源,固有利於降低民眾水費支出,然而亦將面臨單一水源、單一供水系統風險增加之疑慮,宜審慎評估;本署目前正就大台北地區成立單一供水事業之可行性進行評估中。
臺灣自來水公司辦理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係彈性調度翡翠水庫及石門水庫水源,完工後確可提升大台北及桃園地區供水品質及穩定度。未來無論供水區域及水價是否調整,相關政策研議結果政府必將明確公諸社會大眾。
感謝您的來信,您來信所提寶貴意見我們將納入後續相關政策推動參考, 如您對相關問題仍有疑義,可逕洽本署承辦同仁瞭解相關事宜,
聯絡人:洪怡美、電話:02-89415066。
謹祝 順安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楊偉甫 敬上
10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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