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
三鶯纜車系統原預計串連三鶯地區觀光景點及市府目前積極開發中之三鶯新生地及美麗家園核心徒步區,形成一完善的觀光路線網絡,帶領觀光的人潮加速經濟發展,本府於97年8月進行各項可行性評估,評估結果表示本案於財務方面不具民間廠商投資可行性,故改採促參法第46條以民間自提方式辦理。本案並於99年6月14日舉行招商說明會,99年5月起至12月止陸續進行三次政策公告,期間並無潛在投資廠商回應。
總結本案招商未能成功之原因如下:
1. 民間投資意願不高:由於三鶯地區目前不如大臺北周邊其他地區具足夠觀光吸引力,故現階段暫無投標意願。
2. 觀光效益尚待整合:三峽地區與三鶯新生地上之各項預定政府公共建設尚在整合中,待整合有具體成效帶動當地觀光市場,纜車便具自償能力。
為提升三鶯地區投資效益,本府目前正積極整合三鶯地區各項公共建設,未來將結合城鄉建設、水岸建設與文化建設等三大面向,以其豐富的資源結合市立美術館、藝術特區、捷運三鶯線、三鶯水岸空間等,創造一個嶄新的『國際水岸文化雙城』,屆時若能以三鶯纜車系統結合兩地,提升其遊憩觀光品質並帶動經濟發展,形成一個完整的旅遊圈,三鶯必將成為大台北都會區最具文化魅力之地區,本府各相關單位正積極合作實踐大三鶯之未來願景,預計再行興建具體成效展現於國人面前時,三鶯纜車將扮演串連文化雙城之重要角色。
關於「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本府民政局是以一個客觀的態度,希望能夠滿足民眾的需求,但也要獲得地方上大多數人的認同。本府不會用強制性,也不希望造成民怨。所以投資的廠商也必須要做好與民眾的溝通。最後還是要在一個大多數人都能夠接受的條件之下才會存在。本案因地方反對聲浪頗大,為因應地方民意之要求,故請民間申請人於簽約前須召開地方說明會,與地方居民溝通。本案目前並未簽約,既無簽約問題,即無撤案問題,本案將一切依法辦理。 為考量市民整體利益,我們仍會將地方的意見納入考量,審慎依法評估。
目前本市高灘地自行車道自三峽橫溪口連通至大漢溪右岸自行車道,且就現有區域已設置相關景觀綠美化工程,相關設施的增設需考量高灘地的整體發展及防汛需求來予以設置。
經查本市三峽河部分區域尚未設置自行車道,因該河段尚未完成防洪治理,為避免引響河川整治工程,俟水利主管機關完成河川整治,屆時再行配合三峽河區域整體規劃。為考量市民整體利益,我們會將地方的意見納入考量,審慎依法評估。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都市設計科
凌玉芳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7204
根據新北市公布的99年資料
三峽老街在新北市觀光人次排第五
輸給淡水金色水岸、八里左岸公園、淡水漁人碼頭以及野柳風景區
現在就看是綠能觀光接駁巴士先到三鶯 還是殯葬列車先到了
三峽的觀光推展自從三峽老街改造後 , 感覺就沒有太大的變動了 . 個人對三峽的觀光只能寄望觀光纜車來帶動串聯鶯歌 , 發揮1+1大於2的效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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