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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藝術大道=夜市大道 [列印本頁]

作者: 方塊酥    時間: 2010-9-5 00:50
標題: 藝術大道=夜市大道
經過大賣場 賣菜的ㄚ婆有新朋友了@@" (多了一個賣肉粽的ㄚ婆)

真的如同之前大家討論的 後面會變夜市大道
作者: 老飯糰    時間: 2010-9-5 01:03
那大義路上咧 有看到一台紅白相間的九人座吧 應該是賣早餐的 就停在萬保隆與劍橋中間停車格上(這是什麼世道啊?) 看起來生意不好 只要大家不買 他們是撐不了多久的
作者: Jayson_lin    時間: 2010-9-5 01:18
你忘了大義學勤路口還有個賣烤地瓜的喔
作者: hilljeck    時間: 2010-9-5 01:55
夜市、攤販的在地文化雖與北大地區的都市性格格格不入,不過趁機可以思考,藝術大道的功能難道只是提供少數鄰近者的漫步或是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嗎?當空間的使用過度單純化的時候,區域的多元性也會被壓抑,連帶著使區域的風格或思維方式偏向過度同質化。北大地區的新移民者也可思考如何消解過去在都市生活的規訓,看似非規整的三峽脉絡其實提供一個碰撞與重塑意識型態的機會。
作者: ericchu    時間: 2010-9-5 02:29
夜市、攤販的在地文化雖與北大地區的都市性格格格不入,不過趁機可以思考,藝術大道的功能難道只是提供少數鄰近者的漫步或是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嗎?當空間的使用過度單純化的時候,區域的多元性也會被壓抑,連帶著使 ...
hilljeck 發表於 2010-9-5 01:55


好高深的文章啊~有論文的FU~

不過是真的可以好好想想藝術大道除了單純的散步與景觀之外、還有甚麼可以活化這條大道的方式、否則淪為夜市大道就浪費了~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0-9-5 07:52
夜市、攤販的在地文化雖與北大地區的都市性格格格不入,不過趁機可以思考,藝術大道的功能難道只是提供少數鄰近者的漫步或是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嗎?當空間的使用過度單純化的時候,區域的多元性也會被壓抑,連帶著使 ...
hilljeck 發表於 2010-9-5 01:55



看似非規整的三峽脉絡其實提供一個碰撞與重塑意識型態的機會。

好深奧的一句話......
作者: bly26    時間: 2010-9-5 07:59
希望有街頭藝人...我會投錢的
作者: xfile550410    時間: 2010-9-5 09:41
個人希望北大特區有: ( 食衣住行育樂全 )
1. 北市信義區華納威秀之街頭藝人表演區. ( 育樂 - 含遠雄凱旋門 )
2. 北市天母異國風味美食區. ( 食 )
3. 台中東海藝術街 ( 衣 & 食 )
4. 台中泡沫紅茶小吃街(或台灣小吃街) ( 食 & 育樂 )
5. 台中逢甲或高雄六合之夜市 ( 食 & 育樂 )
6. 三峽老街 & 大溪老街 & 藍染 & 三峽茶等文化響晏. ( 文化 & 育樂 )
當然還是希望帶來文化藝術與生活機能提升,而非吵雜髒亂.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5 11:09
夜市、攤販的在地文化雖與北大地區的都市性格格格不入,不過趁機可以思考,藝術大道的功能難道只是提供少數鄰近者的漫步或是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嗎?當空間的使用過度單純化的時候,區域的多元性也會被壓抑,連帶著使 ...
hilljeck 發表於 2010-9-5 01:55


  我認為藝術大道的功能當然不只散步或拉高房價,只是它的功能跟是否適合擺攤當菜市場,這要分開來討論。

  藝術大道擺攤,或是開餐車賣早餐或小吃等,原則上已經違法,而且也破壞藝術大道的質感,這是值得討論,甚至需要大家熱心參與的。

  但藝術大道也可以辦活動,或邀請文化社團或街頭藝人來表演啊!一來透過申請達到合法使用,二來也可以讓藝術大道更名符其實,相信大家對於這種作法也會贊成。

  其實簡單講,一個違法且影響環境,一個合法且提供樂趣,我認為還是應該分開來看...
作者: 歐陽    時間: 2010-9-5 15:03
但藝術大道也可以辦活動,或邀請文化社團或街頭藝人來表演啊!一來透過申請達到合法使用,二來也可以讓藝術大道更名符其實,相信大家對於這種作法也會贊成。

  其實簡單講,一個違法且影響環境,一個合法且提供樂趣,我認為還是應該分開來看...

回覆 引用 報
作者: midui    時間: 2010-9-5 15:45
本帖最後由 midui 於 2010-9-5 17:32 編輯

其實...我覺得攤販有些值得爭議...

是有規劃地方~但是他們不想花錢?只想多賺一點...不願意去承擔環境成本?

還是這裡根本沒有規劃一個地方~讓他們只有四處擺攤?

有人擺攤擺的成...表示有需求...才對阿...
作者: 麗寶小姿    時間: 2010-9-5 16:00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就是不要也不需要路邊攤販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0-9-5 16:02
空間的使用再怎麼多樣化
也不是拿來擺地攤用的
這不是北大社區才這樣
一般的街道都不允許擺地攤
就算是對居民生活再怎麼方便也一樣
如果是喜歡有攤販、夜市的環境
就應該選擇有這種環境的地方去住
沒有聽過哪個社區、新市鎮的規劃是可以允許擺攤的
原因無它、攤販固然很方便、但也會造成社區混亂
營造便利的生活環境有很多種方法
不是沒有了攤販社區就不會多元化
再說社區空間的使用為什麼不能單純
單純的文教區、住宅區不是很好嗎
住商混合區在大台北都會已經夠多了
那樣的環境空間利用應該是很多元
但應該不會有人認為那是優質的生活環境

最後
不要再說再三峽擺地攤的身價可能如何如何
個人身價與能不能擺地攤毫無關係

作者: chunyueh_chang    時間: 2010-9-5 16:56
亂象還不只藝術大道吧
大學路上 有賣椰子 鳳梨 碳烤 鹹水雞...
學成路與國慶路交叉口  早上有台小貨車在人行道上擺攤賣早餐 炒麵之類的
搞得地上一堆油漬 味道也不怎好...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5 16:57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9-5 17:03 編輯

1. 我認為這件事情不要再跟什麼身價或財產扯上關係了,引免引發爭議,離題也沒必要。

2. 擺攤已經違法,這無庸置疑,跟什麼自由市場機制、繳稅,或他們也是居民等無關(自由市場不是這樣解釋的 / 攤販並沒有他真正該繳的稅,原則上他們是逃稅),自然也沒有大家一味反對的問題;不過你說的沒錯,有違法就檢舉,這才是治本之道,比起在網路上抱怨,大家熱心的一通電話檢舉,才有可能真正解決這個亂象。

3. 至於髒亂問題,只有一、二個攤位或許影響有限,但等到變成幾十個、幾百個攤位時,誰又能保證不會造成髒亂?既然誰都無法保證,那還是先預防勝於事後治療吧!

4. 道路是公共資產,自然不是私人財產,所以我們不能私用,攤販自然也不具資格拿來營業使用,你的話有些矛盾... 不是嗎?

其實這是老問題了,我還是呼籲大家看到這個狀況,就撥打1999或110直接檢舉吧!其實這也是幫助他們,輔導他們到合法且合適的地方繼續經營謀生...
作者: midui    時間: 2010-9-5 17:00
所以阿...
如果版上的地主群能去規劃一下
檢舉非法...
保護合法的...
規劃一個地方讓他們去擺...這樣不是更好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5 17:05
節錄縣府對於攤販問題的答覆,我想攤販確實違法,這一點不用懷疑,只是環境需要靠大家的熱心來維護。

有關本縣三峽鎮學勤路、大德路、大學路違規攤販處理原則與罰則乙情,
1.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2. 及56條第1項第7款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3. 另販賣食物味道過重,請洽本府環境保護稽查科公害陳情報案中心(電話22882327)由稽查人員依據油煙、味道測試值數據依空氣污染防治法處罰;
4. 另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已派員加強該路段違規攤販取締,於99年7月24-28日共取締9件,並持續規劃編排取締違規攤販勤務,俾維交通安全與順暢;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違規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6725113
承辦人:謝宿林
作者: 竹瀅    時間: 2010-9-5 17:29
為什麼每次擺攤的問題
都會扯到地主 , 身價啦
其實根本就是二回事啊
會不會想太多了啊
作者: ericchu    時間: 2010-9-5 17:48
最重要的是......不要跟他們買~
作者: jazz671126    時間: 2010-9-5 17:50
兩個管道可以徹底杜絕攤販:
1.不要跟他們買
2.看到馬上打電話檢舉
美好的環境還需大家努力維護跟經營.
作者: 方塊酥    時間: 2010-9-6 10:46
這種攤販我個人覺得跟東西放在車子上賣的感覺又不同 汽車上的攤販雖然也不好 但是我那天經過  
那個賣肉粽的阿婆直接跑來我身旁問我"小姐 要買肉粽ㄇ?"

說不出的感覺 又覺得她們也很辛苦
作者: kwl    時間: 2010-9-6 10:59
那個賣菜的阿婆就住在佳園路上 尖點附近靠近早餐店不知道哪一家 自己住家臨近大馬路上就可以開店了
如果支持她 就請她開店吧
作者: 小賴    時間: 2010-9-7 02:37
請神容易,送神難
作者: DanielYang    時間: 2010-9-7 09:26
17# 寧靜海


      事實上,當初遠雄規劃的藝術造鎮計劃中,有意模仿日本東京三鷹市導入的TMO(Town Management Organization)概念,藉由同一生活圈的眾多社區力量,以獨立成立之非營利性組織專責經營北大特區的藝文、休閒、商業等特色性發展,目前該組識仍在運作,人氣卻持續低迷,似乎遠雄也看出此法本有滯礙難行之處(或僅是遠雄當初行銷的噱頭而已?),相當參考資訊如下:

1. TMO的介紹:"http://magazine.sina.com/excellence/273/2007-05-22/ba33734.shtml"
2. 北大特區TMO組織的官網:"http://www.tmo.org.tw/front/bin/home.phtml"

      個人認為,建商即使立意良好,畢竟不如我們與北大特區利害關係緊密,最多只能產生拋磚引玉的起頭作用,長期仍需像「愛北大」這樣集結不同社區力量而存在共同利益目標的朋友們,分頭在自己社區的管委會,共同推動營造全北大特區最大效益的經營方向和實施計劃。首先必定要產生全北大特區管委會代表共同召開營造社區發展的意見交流,此舉本非愛北大社群的非官方性交流所能及。
    例如若有任何人或某社區有意在藝術大道或松、竹、梅等十字街廓在例假日導入如台北信義區新光三越公共街道藝術活動,即使參與者熱烈,但因這些街道非屬特定社區私有,承辦該活動人的資格就是一大問題。我認為上次能在梅園前街舉行義賣活動,應該是由具共有產權的大學劍橋、耶魯之管委會共同承辦(或一方主辦,一方協辦)的才是。
作者: Yopapa    時間: 2010-9-7 10:10
攤販也是在討生活,會在這裡賣應該也是覺得有商機吧,如果都沒人跟他買,不用我們趕他自己也會走!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9-7 10:20
上周末在大學路國際一街的路口(全家前面)
看見一攤新的在賣鹽水雞

重點是,他們的貨倉車,是一台白色的BMW呀~~~

(就算是中古的,我還是買不起)
作者: YAYA    時間: 2010-9-7 10:46
希望有街頭藝人...我會投錢的
bly26 發表於 2010-9-5 07:59

贊成
作者: YAYA    時間: 2010-9-7 10:49
攤販也是在討生活,會在這裡賣應該也是覺得有商機吧,如果都沒人跟他買,不用我們趕他自己也會走!
Yopapa 發表於 2010-9-7 10:10

你比較有仁慈心呢。
攤販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攤販者是自己親人,家中需要這份收入,應該就不會這麼無情討伐。但,任攤販發展,怕將來亂了街容,如何在者間取得平衡是難題,只是,我覺得大家在討論上可以多點人味
~~~
作者: YAYA    時間: 2010-9-7 11:16
這種攤販我個人覺得跟東西放在車子上賣的感覺又不同 汽車上的攤販雖然也不好 但是我那天經過  
那個賣肉粽的阿婆直接跑來我身旁問我"小姐 要買肉粽ㄇ?"

說不出的感覺 又覺得她們也很辛苦{:4_133: ...
方塊酥 發表於 2010-9-6 10:46

你有人性
人皆有惻隱之心,住北大特區的人,不必用一種我高你低,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反而降低了特區素質。多用一點愛心的討論,別動不動就什麼違法的搬出。
作者: Todd    時間: 2010-9-7 11:17
大家對於北大的關心真的是處處可見,對於賣菜ㄚ婆的事件後,想不到還有後續發展
正如前面大家所說的,只要不去消費..自然就沒有商機,確實是如此
我也同意要適當管制,不然市容確實會慢慢被改變..為了社區長遠發展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7 11:22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9-7 11:25 編輯
你比較有仁慈心呢。
攤販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攤販者是自己親人,家中需要這份收入,應該就不會這麼無情討伐。但,任攤販發展,怕將來亂了街容,如何在者間取得平衡是難題,只是,我覺得大家在討論上可以多點人味~~~
YAYA 發表於 2010-9-7 10:49


  三峽傳統市場那邊應該可以擺攤吧?其實我是建議擺攤應該到合法的區域去,對居民,或對攤販來說,都比較好,至少不用被趕來趕去,心裡也比較舒服,不是嗎?

  另外,我認為不該視「檢舉」為沒有同情心的表現,我認為「檢舉」本質上其實是一種「引導」或「輔導」,是讓這些攤販到更適合擺攤的地方去營業的手段。畢竟,就算一般居民熱心去勸導,相信這些攤販也不會理會吧!只有直接「檢舉」,才有可能讓攤販改變心意(罰款增加營業成本或被趕來趕去造成心理壓力)到市場擺攤,也才能持續維護環境品質。

  希望我這樣不會被說成沒有仁慈心或同理心... 而且,老實說我也不認同這兩種心腸可以上綱到違法層次,不是我喜歡提法律,而是這是最低限度的規範了,如果連法律都不遵守,我們要怎麼來維護我們的環境跟秩序呢?
作者: YAYA    時間: 2010-9-7 11:28
  三峽傳統市場那邊應該可以擺攤吧?其實我還是建議擺攤應該到合法的區域,對居民,或對攤販來說,都比較好。

  另外,我認為不該視「檢舉」為沒有同情心的表現,我還是認為「檢舉」其實是一種引導或輔導,是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9-7 11:22

認同版主看法,只是有些網友的表達過於嚴峻,理直不必氣壯,在說詞無須那麼無情,就是因為有道理,我們才要理直氣和。
可能我是這麼想著,如果擺攤的婦人,是我的母親或家人,面對犀利的對立,我是會難過的

作者: YAYA    時間: 2010-9-7 11:32
大家對於北大的關心真的是處處可見,對於賣菜ㄚ婆的事件後,想不到還有後續發展
正如前面大家所說的,只要不去消費..自然就沒有商機,確實是如此
我也同意要適當管制,不然市容確實會慢慢被改變..為了社區長遠發展 ...
Todd 發表於 2010-9-7 11:17

我也同你立場,覺得街容要規範,攤販不管制勢必影響街景。只是我覺得許多人在表達上,不必那麼罪不可赦的討論,又不是在講殺人放火事件。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7 11:33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9-7 11:42 編輯
你有人性
人皆有惻隱之心,住北大特區的人,不必用一種我高你低,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反而降低了特區素質。多用一點愛心的討論,別動不動就什麼違法的搬出。
YAYA 發表於 2010-9-7 11:16


  我想沒有人是用你說的「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在說話喔!你這樣講,怕又要引發爭論了...

  其實擺攤確實是違法,或許他們生活困頓,但他們可以選擇到更適合的地方擺攤啊!檢舉是一種不得為而為的手段,老實說,如果居民熱心勸導,他們就會聽從,那又何必搬出違法這塊大招牌,並且呼籲大家向警察檢舉呢...

  我認為參與討論的所有人都有「人性」,人性不因言論而別,而是一種存在眾人心中的價值;所以我還是建議大家應該換個角度思考,「檢舉」未必是害人,換個例子好了,假設有朋友或家人吸毒,這也是違法的事情,大家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很有「人性」地當作沒看到,還是會主動通報檢舉,希望透過勒戒的手段,來把親人朋友拖出泥沼呢?

  「檢舉」真的不是在害這些攤販,而且「愛」的角度很廣,有「大愛」,也有「小愛」,就這件事情上,我比較傾向透過檢舉,輔導攤販能永續經營... 也將藝術大道的美,還給行人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7 11:41
認同版主看法,只是有些網友的表達過於嚴峻,理直不必氣壯,在說詞無須那麼無情,就是因為有道理,我們才要理直氣和。
可能我是這麼想著,如果擺攤的婦人,是我的母親或家人,面對犀利的對立,我是會難過的
YAYA 發表於 2010-9-7 11:28


  我覺得你可以呼籲或倡導,就像「正面回應」運動一樣,那是一種觀念的推廣,這一點我認同,沒有問題。

  只是你寫到說有人用「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在講話,但我看完,我覺得沒有這麼誇張,只擔心你這樣的描述,反而會引起爭論,這樣就不好了,而且也失你的本意。

  以上是我的建議,提供給你做個參考,網路討論難免立場有別,只希望大家不只留情給攤販,也留幾分情面給網友。
作者: YAYA    時間: 2010-9-7 11:45
  我想沒有人是用你說的「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在說話喔!你這樣講,怕又要引發爭論了... 而且也偏離事實。

  其實擺攤確實是違法,或許他們生活困頓,但他們可以選擇到更適合的地方擺攤啊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9-7 11:33

請版主再清楚看明我的表達,我要說的是大家在討論上可以多點人味,跟反對或贊成攤販一事無關。因為我確實覺得很多人的表述是有無情之感,版主不能限制我的感受,就如同你認為大家沒有我說之意,但你如何用你的認為來定義我的感受呢!
那能因為有不同意見表示,就說這是要引起攻擊的挑興,我的用詞遣字都很客氣,版主不覺得多點人情味的思維討論,一樣是可以達到目地的嗎?

作者: YAYA    時間: 2010-9-7 11:49
  我覺得你可以呼籲或倡導,就像「正面回應」運動一樣,那是一種觀念的推廣,這一點我認同,沒有問題。

  只是你寫到說有人用「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在講話,但我看完,我覺得沒有這麼誇張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9-7 11:41

明白版主擔心我被其它人圍勦的用心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7 11:57
明白版主擔心我被其它人圍勦的用心
YAYA 發表於 2010-9-7 11:49


  我只是提醒啦!這個議題我上次已經鎖過一次了,所以會比較注意,也希望你不要見怪。
作者: 老飯糰    時間: 2010-9-7 12:25
YAYA 的訴求很清楚 現在大多數的人也都讚成是要規範這些小生意的營業地點而已 而不是要讓他們無以為繼 那剩下的就只是行動了 打個電話讓警察杯杯來幫忙勸導吧 另外 我們大家只是捧不同的飯碗而已 無分貴賤啦 真的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7 12:54
33# 寧靜海
聽誰說可以的????
依法也是要開單的~
亨亨 發表於 2010-9-7 12:40


  所以三峽傳統市場那邊也是不能擺攤的啊?
作者: YAYA    時間: 2010-9-7 16:01
YAYA 的訴求很清楚 現在大多數的人也都讚成是要規範這些小生意的營業地點而已 而不是要讓他們無以為繼 那剩下的就只是行動了 打個電話讓警察杯杯來幫忙勸導吧 另外 我們大家只是捧不同的飯碗而已 無分貴賤啦 真的 {: ...
小飯糰 發表於 2010-9-7 12:25

謝謝小飯團
作者: YAYA    時間: 2010-9-7 16:02
環境和質感是需要維護和維持的!
錯就錯為法就違法!什麼都人情味的話就會像違章一樣到時無法處理!
小惡為之易變陋習....介時候為無用!
在這社會上誰不辛苦???? ...
亨亨 發表於 2010-9-7 12:44

是,秦始皇大人
作者: 方塊酥    時間: 2010-9-7 16:10
個人是很想打電話 但是。。。。。。。"我沒用" (看婆婆她們又很辛苦)

我自己只能做的就是 不買@@" ( 因為我家少開火 )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10-9-7 16:13
三峽人的守法精神太差 .

舊市區不該亂停車的地方 , 機車汽車隨處就停 . 安全帽這點還算ok , 但有時也會看到有人不帶 , 或小孩不帶 . 三峽舊市區擺攤 , 如果擺在人行道就已經違法了 , 更何況還有擺到馬路旁的 , 很明顯違規 . 三峽警分局幾年前有個局長有guts敢開始實施開單 , 只要不在停車格停車就開單 . 但後來一堆三峽人抗議 , 最終三峽又回到紛亂的舊市區 . 這還有是非公義嗎 ? 這樣以後還有哪個認真的官員敢這樣做 ? 對三峽是好是壞 ? 還有 , 三峽部分人的公德心極差 , 舊市區亂丟垃圾的一堆 , 老街和祖師廟附近的垃圾更多(這個可能就是觀光客丟的 , 警分局也不管 .)

再來說北大 , 大多數北大居民應該是有素質的 . 但是後來我發現 , 大學路 國際一二街 學勤路等到處亂停的車一堆 , 跟三峽舊市區比起來最多不過就是30分跟50分之爭 , 都很差勁 . 違規攤販倒是跟北大居民沒關係 , 這個該抓的警分局也常睜一眼閉一眼 .

莫以惡小而為之 而縱之 . 今天一個違法的行為 , 不論用什麼樣冠冕堂皇的理由 , 不對就是不對 . 自己的不守法 , 或縱容他人不守法了 . 將來要怎麼教育小孩守法 ?

如果只因為同情就縱之 , 那以後大家將會看到三峽越來越沒有法度 . 因為窮 , 所以可以在人行道擺攤 , 居民檢舉就是沒人性 ? 這個思考邏輯正是造成三峽混亂的幫兇 ~
作者: 方塊酥    時間: 2010-9-7 16:16
我是幫兇~~~~~~~~~~~~~~~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0-9-7 16:20
人性與理想總是有差距的
讓想檢舉的人去檢舉
讓想幫助他們的人去幫助
這個跟流浪動物的議題是一樣的
無解~

就大家自己選擇自己認為對的事去做就好了
看了討論串所有的討論後
看大家辯來辯去也看不出誰對誰錯啊
端看看倌站的是什麼角度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10-9-7 16:30
我是幫兇~~~~~~~~~~~~~~~
方塊酥 發表於 2010-9-7 16:16


開個玩笑先 , 別認真 .

依據商鞅變法 , 你犯了連坐法 . 連坐法 : 一旦該里有人犯法 , 而知情不報者 , 一併採取同樣的刑責 .

呵呵 ~ 還好現在是在三峽 , 不是在2000年前的秦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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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希望三峽人也好 , 北大人也好 , 共同維護好三峽整體的生活環境 . 我們有悠久的三峽舊市區 , 也有新穎的北大新區 , 但最缺乏的是兩區的守法觀念民眾 . 大家加油吧 ~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0-9-7 16:41
水質不甚佳
瀝青味嗆鼻
居民亂停車
現在還要讓攤販自由作生意
這是什麼樂活城市啊??

作者: 方塊酥    時間: 2010-9-7 18:13
水質不甚佳
瀝青味嗆鼻
居民亂停車
現在還要讓攤販自由作生意
這是什麼樂活城市啊??
masayasu 發表於 2010-9-7 16:41

樂活城市 <一一一 見仁見智吧! 你若覺得不是就不是 

我想絕大部分的都覺得是樂活城市 不然房價也不會漲ㄚ 就算房價是炒出來的 "漲"是事實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0-9-7 18:58
既然是樂活城市
豈有居民會抗議水質不佳、空氣汙染、車輛亂停、攤販漸生之理??
這不是見仁見智
這是北大社區的切膚之害
既然不斷有居民對此種種影響生活品質的面向提出不滿
就表示此區要達到樂活城市的程度還需要努力

作者: 歐陽    時間: 2010-9-7 21:38
人性與理想總是有差距的
讓想檢舉的人去檢舉
讓想幫助他們的人去幫助
這個跟流浪動物的議題是一樣的
無解~看倌站的是什麼角度
作者: 醜小鴨    時間: 2010-9-8 01:31
對於學勤路及柑園路交叉口的周末夜市,大家的看法如何??
作者: 小賴    時間: 2010-9-8 01:39
今天路過,一樣還是在,討論半天,誰都不願意當壞人。(包括我自己!)
作者: 小小蘋果    時間: 2010-9-8 12:53
28# 黑麻麻


你看到BMW,我還看到攤販是自家在北大特區買了千萬店面,自己卻路上擺攤,原因估計是店面是要准備租給別人的,多一筆收入,因為也算認識的人,所以我不敢說得太明白。我都想做攤販,只是不是做生意的料,不知要賣什麼,做攤販比薪水3萬多的上班族薪水高,還不用報所得,不用繳稅,誰說攤販比我們窮,那絕對是誤解,錯覺。少數可憐的只是特例。
作者: 小小蘋果    時間: 2010-9-8 12:55
對於學勤路及柑園路交叉口的周末夜市,大家的看法如何??
醜小鴨 發表於 2010-9-8 01:31



合法,固定地點固定時間,在北大特區的邊錘地段給了北大偶爾的另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
作者: 柏非特    時間: 2010-9-8 15:20
昨天經過大學路有兩家燒烤,一家烤鴨,一家賣鳳梨,一家鹽水雞,一家臭豆腐,好像都還蠻固定的,好像也沒人會刻意檢舉吧.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9-8 15:28
要一視同仁的話,早上北大校門口對面那部賣紫米飯糰和薏仁粥的餐車也要檢舉了,那我還真捨不得...
作者: 沾醬    時間: 2010-9-8 17:04
支持  拒買的人就去拒買 吧

要報警的就去報警吧

那個粽子不錯吃,我每天都買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9-8 08:12


這讓我想起高中時代,每次放學坐705到台北火車站,
路邊都有賣蛋餅、炸雲絲捲、炸米腸...的攤販
當年很窮的學生,每天買個15元的蛋餅(現在蛋餅都好貴,而且也不夠味),好大一片,好油,但好好吃
而火車上的人應該每次都因為這蛋餅而怨恨我,因為真的太香了

想到就流口水

哎呀,我又離題了。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0-9-8 17:17
對於學勤路及柑園路交叉口的周末夜市,大家的看法如何??
醜小鴨 發表於 2010-9-8 01:31
合法,固定地點固定時間,在北大特區的邊錘地段給了北大偶爾的另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
小小蘋果 發表於 2010-9-8 12:55
聖展夜市....一個攤位越來越少的夜市..
上星期6第一次去買了燒烤..
作者: TFDfire    時間: 2010-9-8 20:38
66# A君的爸爸


北大有個夜市真的是還滿方便的
而且是在最外為不會製造啥麻煩
不錯....支持
作者: Chai    時間: 2010-9-8 20:54
聖展夜市....一個攤位越來越少的夜市..
上星期6第一次去買了燒烤..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0-9-8 17:17

今天晚上去 人潮和攤位會比較多喔
作者: 小艾    時間: 2010-9-8 21:14
每次下班都會經過聖展夜市, 但是從沒去逛過, 對那裡吃的東西, 我想到就覺得不衛生...:p
作者: hilljeck    時間: 2010-9-9 00:20
本帖最後由 hilljeck 於 2010-9-9 00:23 編輯

一個完全以店面作為消費場域的生活圈不僅充滿著社會排除,也讓區域的多元性降低。消費場域的店面化看似質感但卻対獨立的商家是一種高障礙的投資,因而常只會鼓勵連鎖化的店面進駐,對區域商品的多元性並無太大的創意。而北大高漲的店租卻又使商家在商品的質感或消費空間大打折扣甚至比老街區更貴的價格,消費者在羨慕華麗的消費空間之下,最終還是被剝削了。藝術大道必須有空間多重性的構想,例如花市、藝術市集、在地小農交換網路、街頭藝人、跳蚤市場、弱勢團體活動,甚至宗教團體的聚會等...。如此才能使同質性過高的北大社區有另一條出路並累積跨區域的社會資本,也可趁勢対店面商家造成壓力,提供更適切的價格與服務。
作者: NicolasLin    時間: 2010-9-9 00:28
你會喜歡你家樓下是市集嗎?
而且是賺了錢不用繳稅的
藝術大道是遠雄社區住戶產權開放給公眾使用
區域的多元性不是這樣論述的吧
作者: jeff2010    時間: 2010-9-9 00:41
昨天經過大學路有兩家燒烤,一家烤鴨,一家賣鳳梨,一家鹽水雞,一家臭豆腐,好像都還蠻固定的,好像也沒人會刻意檢舉吧.
柏非特 發表於 2010-9-8 15:20

我上個月路過那邊....開窗去問鳳梨價錢.....賣鳳梨那位"小姐".....攀黏在我的副駕駛座車窗邊....說...牛奶鳳梨很好吃拉.....聽起來就很貴.....還攀在我車窗.....謝謝在連絡!!!
作者: Tony    時間: 2010-9-9 00:49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0-9-9 00:56 編輯
夜市、攤販的在地文化雖與北大地區的都市性格格格不入,不過趁機可以思考,藝術大道的功能難道只是提供少數鄰近者的漫步或是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嗎?當空間的使用過度單純化的時候,區域的多元性也會被壓抑,連帶著使區域的風格或思維方式偏向過度同質化。北大地區的新移民者也可思考如何消解過去在都市生活的規訓,看似非規整的三峽脉絡其實提供一個碰撞與重塑意識型態的機會。hilljeck 發表於 2010-9-5 01:55

一個完全以店面作為消費場域的生活圈不僅充滿著社會排除,也讓區域的多元性降低。消費場域的店面化看似質感但卻対獨立的商家是一種高障礙的投資,因而常只會鼓勵連鎖化的店面進駐,對區域商品的多元性並無太大的創意。而北大高漲的店租卻又使商家在商品的質感或消費空間大打折扣甚至比老街區更貴的價格,消費者在羨慕華麗的消費空間之下,最終還是被剝削了。藝術大道必須有空間多重性的構想,例如花市、藝術市集、在地小農交換網路、街頭藝人、跳蚤市場、弱勢團體活動,甚至宗教團體的聚會等...。如此才能使同質性過高的北大社區有另一條出路並累積跨區域的社會資本,也可趁勢対店面商家造成壓力,提供更適切的價格與服務。hilljeck 發表於 2010-9-9 00:20


說真的,hilljeck大大您的每次貼文都讓小弟摸不著頭緒
文飾過度的話語,用在網路對談的討論區裡,
真的讓小弟看得很吃力,小弟書讀得不多,實在看不出您的重點在哪....
小弟覺得還是樓上NicolasLin 大大這句  "你會喜歡你家樓下是市集嗎?",一次就點醒大家

如同之前很多人提出希望北大有傳統市場,
我也只問一句,"要方便,開在你家樓下好嗎?",結果就沒人回答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0-9-9 02:57
支持  拒買的人就去拒買 吧

要報警的就去報警吧

那個粽子不錯吃,我每天都買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9-8 08:12


請問一下...粽子攤/車在哪兒啊???

如果真的好吃...請她加入愛北大合購團裡開個團來購購吧~
我也好想吃、又嫌太遠、也怕再度成為幫兇、更不忍打電話報警...唉!我好鄉愿喔~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9 07:40
一個完全以店面作為消費場域的生活圈不僅充滿著社會排除,也讓區域的多元性降低。消費場域的店面化看似質感但卻対獨立的商家是一種高障礙的投資,因而常只會鼓勵連鎖化的店面進駐,對區域商品的多元性並無太大的創意。而北大高漲的店租卻又使商家在商品的質感或消費空間大打折扣甚至比老街區更貴的價格,消費者在羨慕華麗的消費空間之下,最終還是被剝削了。藝術大道必須有空間多重性的構想,例如花市、藝術市集、在地小農交換網路、街頭藝人、跳蚤市場、弱勢團體活動,甚至宗教團體的聚會等...。如此才能使同質性過高的北大社區有另一條出路並累積跨區域的社會資本,也可趁勢対店面商家造成壓力,提供更適切的價格與服務。
hilljeck 發表於 2010-9-9 00:20


  我覺得你說得很好,如果是你說的藝術市集、街頭藝人、跳蚤市場、義賣活動或是一般活動等,辦在藝術大道,大家的接受度應該都很高,但問題是現在進駐的是「違規」的「攤販」...不是花市,也不是藝術市集或街頭藝人啊...

  我也認同藝術大道可以有更多構想,但跟希望攤販到更適合的地方經營,其實並不違背,某種程度上,這兩個想法還是相吻合的,畢竟如果是菜市場,就不可能變成藝術市集或是街頭藝人的表演場吧...

  不過我覺得大家再這樣漠視下去,藝術大道變成菜市大道的「願景」不遠了...

  
作者: sugar    時間: 2010-9-9 09:05
藝術大道擺攤 警說無權管理
2010-09-09 中國時報 【葉德正/北縣報導】
     北縣北大特區藝術大道,號稱是全國唯一的「無牆美術館」,建造完成之初,建商希望將此大道推向世界第十四大名街。但近兩個月,卻有民眾發現攤販入侵藝術大道,當街賣起肉粽與烤蕃薯,警方卻說無權管理。

     北大特區遠雄藝術大道位於北縣三峽台北大學正門口的學勤路上,長達一.二公里,是遠雄企業與鶯歌陶博館合作的戶外的「無牆美術館」,路旁隨處可見戶外公共藝術品與國外知名藝術家的創作。

     但有居民指出,最近一、兩個月,藝術大道與周遭道路開始出現流動攤販占用道路與停車格,當街叫賣早餐或小吃,藝術大道宛如菜市場,質疑警方未盡到取締責任。遠雄建設公共事務室劉純信也呼籲警方,加強公權力的行使,不要讓這條美麗的大道最後真的變成夜市。

     然而,三峽分局交通組謝宿林表示,藝術大道屬於社區私人開放空間,並非公有人行道,警方沒有權力取締攤商,他認為應該由社區居民自行加強管理。但他強調,若攤商來到周遭道路上,警方一定會依法取締,還給用路人行的權利。
作者: NicolasLin    時間: 2010-9-9 09:17
可惜沒錢  
不然我真想把北大對面馥園旁的地買或租下來
開個小花市兼市集
人行道也可以寬一些美一些
每每走過尚未開發的地就覺得很難過
無路可走啊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0-9-9 09:30
今天晚上去 人潮和攤位會比較多喔
Chai 發表於 2010-9-8 20:54

沒錯!!
昨晚早下班,發現果然星期3的夜市比星期6豐富.....
無論如何,不能讓聖展夜市消失!!!
作者: 沾醬    時間: 2010-9-9 09:40
沒錯!!
昨晚早下班,發現果然星期3的夜市比星期6豐富.....
無論如何,不能讓聖展夜市消失!!!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0-9-9 09:30


昨天有帶小公主去那邊釣魚
作者: 柏非特    時間: 2010-9-9 09:48
警察無權管嗎?如果照警方所說屬於社區開放空間,那要由管委會提出侵佔告訴嗎?還是各管委會要行文三峽分局針對侵占社區土地逕行驅離.有人懂法律的嗎?
作者: 小小蘋果    時間: 2010-9-9 13:40
用告的話,應該要有原告才成立吧,誰又有時間去出庭呢。只要大家不買他們的東西,生意人沒生意就自然會撤。所以同情心真地不要用在這塊。否則全世界第14條藝術大道會因為北大住民的放任,變成世界第1條攤販大道。如果真地需要攤販,還不如放在學府路和學林路,至少放過學勤路吧。如果沒有國立臺北大學,沒有藝術大道,北大特區的價格至少降格一半。所以我也反對從大義路直接切分做高架的論點所在。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9 13:57
管委會就可以當原告吧!原則上管委會就代表該社區,不是嗎?

另外,三鶯二橋如果不是高架橋樑設計,不至於毀了藝術大道才是,三鶯二橋需要注意的是他帶來的車流,所衍生的噪音與汙染問題。
作者: kwl    時間: 2010-9-10 08:25
很多婆婆媽媽是不上網的 不知道愛北大網站已沸沸騰騰討論這個話題
個人文筆不好 是否請寧靜海大 代擬一篇勸導文 抵制購買共創優質藝術大道
我想張貼於社區內或投遞信箱
以上純屬個人想法 勿筆戰
作者: 小小蘋果    時間: 2010-9-10 09:30
又知道了一點,原來藝術大道算私有空間。那屬誰私有,是各社區住戶,還是X雄?
管委會雖然可做原告,但也要看主委願不願出庭,因為臺灣人一般都是不喜歡打官司的。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10 09:35
不過老實說,假設管委會不出面,警察又推託,那攤販在哪個社區門口擺攤,該社區也只能認命了,不是嗎?

不過我相信各社區管委會應該不會漠視這個問題,哪個社區積極,攤販就會轉移陣地,至少可以把自家門口處理乾淨...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0-9-10 12:55
58# 大胖豬


到底粽子攤在哪兒???真的粉好吃嗎~

嗯....我想試吃後,看看是否有輔導網購的可能性~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0-9-10 23:21
妳可以全接下來幫他們代銷嗎?
其中有利潤媽?
可以請講解構想嗎?
亨亨 發表於 2010-9-10 17:24


拍謝~

我的重點是先放在解嘴饞啦!<---怕被罵說"助紂為虐"(大夥都說要發起拒買運動了...哪敢正大光明地去消費~),就像烤鴨車我也是都去中華路上買同一家台老闆的鴨(在自家樓下買有點...)!
作者: 小王子    時間: 2010-9-10 23:36
90# 蘿蔔特

所以...這烤鴨滋味真的是不錯囉?

上回在另一篇文中聽說有人嚐過說是不錯,俺就挺心動的了...

(不要砲俺ㄚ~~~俺會去中華路買的)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0-9-10 23:46
其實也不用那麼麻煩...

反正只要我去留下買見到鄰居or北大居民時,就說我是小王子就好啦~免驚!
作者: 北大義工    時間: 2010-9-11 22:53
83# 寧靜海
寧靜海既然這麼耽心攤販影響北大特區的整體環境
卻又覺得三鷹二橋由大義路切過影響不大
請問當大義路車流量因為三鷹二橋的開通而由目前的B級暴增至D級時
整個北大特區受到的衝擊不會比攤販小嗎?
當我们現在為了瀝青廠的廢氣而奮戰不已時
三鷹二橋所帶來的噪音及廢氣難道不是另一個災難的開始嗎?
當大家看到縣政府處理空污的態度是如此推拖拉,是如此不尊重居民的生命時
我們又如何期待當三鶯二橋由大義路切過時
縣府會落實所謂的配套措施呢?
當砂石車、飆車族大量進入北大特區後
我們又要進行另一場抗爭、連署活動嗎?
如果可以在一場災難發生前阻止它的軌跡進行
為什麼要輕忽它的破壞力呢?
請大家三思吧!
作者: NicolasLin    時間: 2010-9-12 08:06
所以"北大義工"的論點是"三鶯二橋無用"?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9-12 10:53
93# 北大義工

三鶯二橋不是已經說有條件的同意在國道下過涵洞, 再接橋了, 哪來的砂石車?! 再說, 你的論點很奇怪, 車就變多了, 飆車族要怎麼飆?

之前投票有開過了, 同意有條件(涵洞)開放與建議接柑園的差不多. 又不是僅少數人同意.
作者: 小王子    時間: 2010-9-12 11:33
92# 蘿蔔特

這.....

好ㄅ,那看來咱們要來演一齣FACEOFF IN N.B.A了...哈哈!

N.B.A=>North Big Area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13 11:09
回復 北大義工 的帖子

我沒有輕忽三鶯二橋的破壞力,只是對於三鶯二橋破壞藝術大道的說法感到疑問。

另外,其實我個人是有條件地支持三鶯二橋:
1. 禁止砂石車等大型車輛藉由此橋進出北大特區,而縣府似也願意承諾這一點,但顯然居民對縣府的態度有頗多質疑,我對交通局的規劃執行能力也有相同疑慮。

2. 如果有更好的方案可以取代三鶯二橋,同時解決三鶯大橋的現況問題,我絕對支持,實際上我認為也可以結合大漢溪環河快速道路來一併規劃,或是橋樑只連結到柑園街,不要直接進入北大特區。

[attach]7409[/attach]


我個人比較建議一起來解決問題,而不是只採取拒絕的態度,實際上就當天三鶯二橋公聽會聽起來的感覺,大家並不是「反對」三鶯二橋,而是多數要求「另提方案」,這一點我是支持的,畢竟三鶯二橋是大型的交通建設,縣府應該以更慎重的態度來處理這個問題才是。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13 11:13
希望大家不要離題到三鶯二橋囉!
本文之後,希望大家回到攤販問題的討論,以免因為文章離題遭到刪除。
作者: 小王子    時間: 2010-9-15 14:06
ㄚ~~~~

烤鴨聽到蘿蔔特大的呼喚了,還多了個水蜜桃大哥在學成 / 大學路轉角ㄚ~~~

俺晚上撥1999沒人理我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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