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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大家樂福消費請勿佔用身心障礙車位 [列印本頁]

作者: BAN-JO    時間: 2012-3-3 14:47
標題: 北大家樂福消費請勿佔用身心障礙車位
本帖最後由 BAN-JO 於 2012-3-3 15:44 編輯

太多人沒公德心讓真正有需要的人沒地方停,這是北大人的水準嗎?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3-3 15:19
路上不也是一堆掛著殘障車證.. 但駕駛人卻好手好腳的自用車?
既然自認殘障.. 那我們就要相信他們是真的殘障...  腦殘~~~
作者: 文兒    時間: 2012-3-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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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人提醒一下,好的文化就會慢慢成形^^
作者: BAN-JO    時間: 2012-3-3 15:40
文兒 發表於 2012-3-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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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人提醒一下,好的文化就會慢慢成形^^

不過我覺得自從北大人口越來越多後優質懷淨部在沒水準的是越來越多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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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可以把殘障改成身障喔!
作者: BAN-JO    時間: 2012-3-3 15:44
k800425 發表於 2012-3-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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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可以把殘障改成身障喔!

改好了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15:45
本帖最後由 k800425 於 2012-3-3 15:4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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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下
1.一些障礙者汽車內部經過改裝和輔具就可以開車了!

2.還有有些障別是外觀看不太出來的,例如 器官障礙,精神障礙,聽覺障礙,還有一些視覺障礙者是弱視的也看不太出來!

3.腦殘對於智能障礙者來說是個歧視性用語喔! 是若是自己的障礙被當做是罵人的用語自己心裡會很難過吧,看在家長眼裡又更難過了!我只希望這些障礙這的障礙不要被用來當做罵人的話而已!

最後對於車上是否有障礙者,在停車時就要將身障手冊或身障停車證至於檔風玻璃內,方便管理人員確認!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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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
作者: BAN-JO    時間: 2012-3-3 15:46
耐心 發表於 2012-3-3 15:19
路上不也是一堆掛著殘障車證.. 但駕駛人卻好手好腳的自用車?
既然自認殘障.. 那我們就要相信他們是真的殘 ...

人家都有掛了殘障車證你還要質疑莫非要這些人給你證明什麼??你說這些話有再度傷害身心障礙的朋友ㄜ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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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大的顧慮是在很多人會濫用,但是說真的,這真的不容易看出來,除非是管理人員,會去請車主拿手冊查驗,現在使用愛心優游卡,刷過去的時候,公車司機都會看一下愛心卡,因為愛心卡上面有照片和姓名,但身障停車證不太能這樣,因為停車後要放在擋風玻璃後面查驗!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3-3 16:05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3-3 16:1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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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有掛了殘障車證你還要質疑莫非要這些人給你證明什麼??

沒看過好手好腳的車上掛x障車牌? 我可是常看到...
到底要證明什麼? 怎麼你看到的社會那麼美好?
認同樓主發這文的目的是要譴責缺德不規矩的混蛋..
但奇怪了.. 好手好腳的人利用社會給弱勢同胞的權利圖自己方便.. 我詌譙他們不對? 什麼邏輯?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3-3 16:09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3-3 16:10 編輯

大家該做的是看到弱勢同胞的權益被某些爛人消費時 發揮道德勇氣站出來幫他們..
而不是光是在文字上繞圈圈光打嘴炮..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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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想的應該是掛了身障停車證就是身障者了!

這身障停車證的管裡真的很難管理!

得靠政府好好想辦法了,目前就是以身障停車證和身障手冊為主了!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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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 希望大家看到有人沒停車證占用身障停車格可以勸導!
作者: BAN-JO    時間: 2012-3-3 16:12
耐心 發表於 2012-3-3 16:09
大家該做的是看到弱勢同胞的權益被某些爛人消費時 發揮道德勇氣站出來幫他們..
而不是光是在文字上繞圈圈 ...

你回文的態度跟我認識以前的你不一樣??該部會妳的帳號被人盜用了吧???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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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70441[/attach]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3-3 16:19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3-3 16:23 編輯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身障停車證的管裡真的很難管理!
得靠政府好好想辦法了,

不對吧? 難道不知道公權力永遠都不止慢半拍..
真正有同理心就應該在看到不公平的當下把公理說出來..
只動口不動手大聲把道理講清楚.. 理虧的人敢對你怎樣?
我們光在這裡說說唱唱就真的能幫的上什麼忙? 若只是要大家打嘴炮.. 這討論就可以免了~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16:33
本帖最後由 k800425 於 2012-3-3 16:35 編輯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若有去參觀過身心障礙機構就會知道,現在很多機構(包括服務智能障礙者),都在培力身障者,雖然你與一般人有相同的權利,但你要先了解自己的權利,身障者都有和一般人有一樣的生存權,受教權,工作權......等,這是在國際公約和憲法都有明文規定的,那當你知道你的權利之後,要怎麼說這又是一個課題了,你要如何理直氣和的說,別人才會聽,用大聲吼大聲罵無濟於事,別人不喜歡聽這樣的語言!所以現在機構都在培力身障者與人溝通自己的權利!

期時智能障礙者會說出自己的夢想外,還會想辦法並和社工溝通如何達成! 若有機會可以多多注意這樣的資訊喔!!!!

像是板橋心路!(新埔站附近)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2-3-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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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身就是身障者, 平日都靠輪椅代步, 看到大家為身障者發言,爭取權益,真的很感謝,
畢竟當初移民到北大,也是喜歡北大的寬廣幽美的人行道,推輪椅不但方便而且安全.

正式身障者停車證, 是必需是去政府部門憑殘障卡申請, 並且是要登記車號, 然後政府會發停車證(上有類似晶片,
只要收費員一刷,再對照車號, 就知道你是殘障車,不但免收停車費, 也不用固定停在身障停車格,台北市,新北市皆同),

所以一般人在車內隨便放張影印輪椅卡,就停在身障停車位,應詃不是正式證件,也無法證明身份,也會造成收費員困擾,
如果符合身份,建議要去換發新證,正式,方便利很多,

所以我們真的非常希望正常人能夠體諒我們..
你們的一小步卻是我們的三大步啊..
作者: 棒到不行    時間: 2012-3-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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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分為很多狀態,
有的人是精神疾病、有的人是器官的問題、有的人是聽障、肢障……等等,
有些真的不是從外表就可以看出來。
而我覺得真正需要停殘障車格的人主要是屬於坐輪椅與腿部肢障的人,
因為普通車格的左右間隙根本輪椅就進不去(停車場的部份),
至於其它種類的身心障礙者對殘障車位的需求並沒有絕對的必要性,
我覺得讓所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全部都可以停殘障車格,
本身就有其爭議性。
往往導致真正坐輪椅或腿部很難彎曲的人找不到車位可停。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3-3 17:45
k800425 發表於 2012-3-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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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下

同意...
有很多殘障是看不出來的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2-3-3 18:10
棒到不行 發表於 2012-3-3 17:23
回復 BAN-JO 的帖子

其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分為很多狀態,

我覺得讓所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全部都可以停殘障車格,
本身就有其爭議性。

往往導致真正坐輪椅或腿部很難彎曲的人找不到車位可停。

贊成 ---
往往導致真正坐輪椅或腿部很難彎曲的人找不到車位可停。
作者: 賴瑞    時間: 2012-3-3 18:35
自己管好自己就好,何必說三道四。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18:36
回復 棒到不行 的帖子

幫您補充一下還有說我長期接觸下來的感覺好了

我不覺得只有肢體可以使用耶,因為身心障礙共分16類,每一個類別的狀況都不一樣

就算同一個類別他們的需求也不同,這也不是一門課上一學期就可以說清楚的!

像是視覺障礙若通過路考和視力檢定他事可以開車的,當然可以使用輔具或車輛改裝!

但他下來之後可能會遇到環境上的障礙,例如路障 車亂停等等! 所以他也需要用到身障停車格(身障停車格根據法律規定身障停車格要設在出肉口附近)這樣可以使它減少遇到障礙的問題

我覺得大家要討論的應該要注重身障者權利環境上的障礙因素!

這樣才能使身障者有相同的生活品質與一般人一起生活!
作者: 葉子    時間: 2012-3-3 19:23
香媽 發表於 2012-3-3 18:10
我覺得讓所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全部都可以停殘障車格,
本身就有其爭議性。
往往導致真正坐輪椅或腿部 ...

贊成

在發放殘障停車證時應該要以身障者為主
心障者手腳健全,應該能與一般人一樣多走幾步路的
把真的的便利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作者: 煙斗    時間: 2012-3-3 20:33
本討論串有些大大是離題了.依規定沒有身障停車證就不能停身障停車位.在路邊停車位停車倘未有掛身障車牌.或前擋風玻璃未放置身障停車證就是違規.應予以拖調.這我感覺在台北市做得比較澈底.幾乎看不到上述情形.但在北大這邊就較常看到佔用問題.
至大賣場我在內湖消費亦沒看過佔用情形.在家樂福發現此情況.建議反應給家樂福服務人員處理.
當然.現規定有身障停車證就可停身障停車位.合理與否相信政府有其制定法規的考量.你既然沒有停車證.就請不要停身障停車位.守法是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既知身障停車位少.為何未有停車證者還要去違規停?這不是叫人更生氣!!!
作者: 獺妃    時間: 2012-3-3 22:59
說真的.請原諒我講的粗俗一點.這就是要臉不要臉的問題啊.俗話說"人不要臉鬼都怕"不是嗎.他既然敢停.就不怕人講啊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3 23:22
回復 獺妃 的帖子

贊成

但就是怕不要臉人,見笑反生氣
作者: 魟魚    時間: 2012-3-3 23:34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懶惰不是障礙類別的一種......"
作者: 龍學里王韻婷    時間: 2012-3-3 23:59
回復 文兒 的帖子

讚!!
您的說法很正確。


龍學里長 王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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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988-393607       
e-mail:long86725058@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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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熊    時間: 2012-3-4 00:14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2-3-4 00:21 編輯

但是有些人雖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卻濫用權利,
長期占用殘障車位........

還害我以為是靈異事件.....
也就是因為這樣才讓我發現愛北大網站的~

大義路與學成路交叉口停了一部計程車很久沒動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77&fromuid=3445

還記得那是我在愛北大發的第一篇文章.....

作者: 龍學里王韻婷    時間: 2012-3-4 00:19
回復 香媽 的帖子


謝謝您的分享!
我會將此訊息轉給我里內的身障朋友讓他們也去申請。


龍學里長 王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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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熊    時間: 2012-3-4 00:20
回復 龍學里王韻婷 的帖子

里長這麼晚了還沒睡.....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2-3-4 00:23
回復 kwbaseball2002 的帖子

同意+1

老熊寓言之博愛座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75&fromuid=3445

作者: 龍學里王韻婷    時間: 2012-3-4 00:32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被熊發現了

本要下線了,看到你po的計程車占用身障停車位,
所以剛去您那兒爬文,就又陷下幾分。
感謝您的用心,最難得的是持續。
明天我去瞭解一下看是否可以找相關單位處理。


龍學里長 王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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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988-39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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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熊    時間: 2012-3-4 00:34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2-3-4 00:34 編輯

回復 龍學里王韻婷 的帖子

那是一年半以前的事了,
後來那部計程車還是時常停在殘障停車格上,
只是會換來換去,
我平常都會注意可疑車輛,
以後有問題再報告給里長大人~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3-4 12:51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3-4 13:37 編輯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身障者都有和一般人有一樣的生存權,受教權,工作權......等,這是在國際公約和憲法都有明文規定的,

每個人該享有的公民權利都一樣.. 這只是一般人該有“正常認知”而已.. 不用特別去分類族群~  
曾聽真正有智慧的人說過.. 對弱勢同胞給予任何異於常態的矯情對待都是一種歧視..
若只是狹隘地玩文字遊戲.. 靠一張嘴‘尊重’.. 實際上的意義是什麼?
任何的幫助都要付諸行動才叫有意義.. 當我們遇到需要被幫忙的人.. 在那當下真的身體力行地幫了多少?
要不要現在就到家樂福停車場當糾察隊 把佔用x障車位的揪出來?
法律定的再多.. 一般的社會認知卻不提升..或光說不練.. 這樣對誰對任何事都沒有助益的...
很無知地請教.. “國際法”裡哪一條或中華民國憲法的哪裡有特別把弱勢團體點名出來?
能否列些出來幫忙長知識...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3-4 12:59
回復 香媽 的帖子
我本身就是身障者, 平日都靠輪椅代步

您如果在北大區內真碰到無助..需要幫忙的事.. PM我....
作者: james    時間: 2012-3-4 14:02

非身心障礙的人,不可佔用身障停車位

與非老人/身障/孕婦/兒童不可坐博愛座是基本常識!

只能說這些人的教育真失敗!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2-3-4 15:08
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
申請人得親自、通訊或以委託他人當面(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辦理方式,
備齊下列文件提出申請: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
3.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正反面。
【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所有者須為身障者本人;或與身障者本人同一戶籍之親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同址分戶不符合上開規定。】
*機車必須為特製車且駕駛執照所有者須為身障者本人。
*公司車須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負責人為身障者本人或與身障者本人同一戶籍之親屬(請檢具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得同址分戶)。
*靠行計程車須附僱用契約書,須證明車輛為身障者本人所有或與身障者本人同一戶籍之親屬所有,(請檢具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得同址分戶)。
4.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家屬申請時免附】
5.遺失補發請填寫切結書;辦理換發新證,請繳(寄)回舊證。
申辦方式:
1.現場申請-攜帶上述證件正本或影本皆可。
2.通訊申請-檢附上述證件影本及25元郵票一張。【不需信封】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2-3-4 15:30
james 發表於 2012-3-4 14:02
非身心障礙的人,不可佔用身障停車位

與非老人/身障/孕婦/兒童不可坐博愛座是基本常識!

要不要確認一下: 是不可坐? 還是優先讓坐??

作者: james    時間: 2012-3-4 15:38
本帖最後由 james 於 2012-3-4 15:40 編輯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2-3-4 15:30
要不要確認一下: 是不可坐? 還是優先讓坐??




   貼有"博愛座"標籤的座位,非老人/身障/孕婦/兒童"不可乘坐!"


   一般(普通)座,對於老人/身障/孕婦/兒童應"優先讓坐!"

作者: 威廉    時間: 2012-3-4 18:47
轉po
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
(作者是《中國時報》獨立評論莊佩璋)

楊蕙如幾年前與信用卡公司鬥智大勝,獲得社會某些人士的稱許,各​媒體也封她為「卡神」。楊蕙如最近開了一家網路顧問公司,並頻頻上媒體打知名度。筆者認為,一個是非​不分、道德 低落的社會,才會把類似楊蕙如的行為,視為英雄之舉。

在美國,你去商店買東西,事後不論任何理由,都可去退貨還錢。因​此,有一些人(一些台灣人和更多的大陸人)過幾天要出席重要宴會​,就去「買」一套名牌衣服,穿去赴宴之後,再去退錢。

美國商店還有一樁好康的事:買貴了,可退差價。於是有些人就趁平​時不打折但尺寸、顏色較齊全的時候,把貨品買回來,等到大減價的​時候,再把收據拿去退差價。

這些人對自己的行為洋洋得意,還到處宣揚自己的聰明,甚至納悶為​何眾多的別人那麼「愚蠢」,不會利用這個「漏洞」。

把占人家便宜看成「聰明」,把奸巧看成「能力強」,把挑撥族群看​成「和解共生」,真的是價值錯亂了。

從卡神,筆者想到了股神巴菲特。此地許多股友在討論巴菲特的選股​標準,往往忽略了他一再強調的:他非常重視一家公司CEO的誠信​,不夠正派的公司他絕不考慮。

今天你會鑽法律漏洞,明天你掌權了,就會去修改法律,讓自己的違​法變合法。這幾年來,我們看了太多這種例子了。

十年前,我帶年僅三歲多的兒子到美國旅行,寄宿親戚家。

親戚拿個全新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給我,說:
「這裡規定兒童一定要坐汽車安全座椅,這個給你用,因為是借來的​,請儘量不要弄髒,我還要還人。」

兩週後,我不再開車,他拿著半新不舊的安全座椅到量販店辦退貨。​店員一聲不吭,錢全數奉還。親戚得意地對我說:

「美國的商店,兩週內都可憑發票退貨,所以我們常來這裡『借』東​西。有些大陸人甚至連電視都『借』哩!你說,美國人笨不笨?無條​件退貨的漏洞這麼大,他們竟然都不知道!」

隔年,我到日本,在當地做事的台灣朋友招待我,出入都開車。我問​:「東京地狹人稠,不是很難停車嗎?」「沒那麼嚴重啦!政府規定​要有停車位才准買車,所以車子並不像你想的那麼多。」他說。

「哇!那你有停車位嘍?一定貴得嚇死人對不對?」

「你怎麼跟日本人一樣笨!先租個停車位,等車子掛牌後,再把停車​位退掉,不就解決了?」

幾天後,換成日本朋友招待我,待遇淪為兩條腿加地鐵。他客氣地說​:「東京養車容易,養停車位難。所以只好委屈你擠地鐵了。」我馬​上向他傳授「破解之道」。沒想到他沒有「悟道」的狂喜,只淡然說​:「真要鑽漏洞,其實到處都是,比如家母住在鄉下,我把戶籍遷過​去再買車就可以了。但是,我實際上就住東京,沒停車位卻買車,左​鄰右舍會怎麼看我?開車上班,我怎麼面對同事、上司及正派的人不​會這樣做。」

美國商店無條件退貨的機制與日本到處漏洞的法規,都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當「信任」瓦解,社會也會崩潰。也因此,他們可以容​忍政客做錯事,卻不容許政客說謊。

台灣呢?

我們則是「假到真時真亦假」,每個人都虛虛實實,整個社會是在「​懷疑」的基礎上運作。但即使已是防弊重於興利,結果還是「敢的拿​去」。

中國「信託」的「信用」卡,遭「卡神」套利百餘萬元,社會卻站到​「卡神」那一邊。「信託」與「信用」,難道是反諷?想法思維影響​行為,而個人行為又可擴及影響企業服務、社會運作。

記得去羅馬搭乘地鐵時,發現有售票機卻沒有驗票機。

當場起了疑惑,到底要如何確認乘客有沒有買票?那這樣地鐵不就鐵​定虧錢嘛?這是我們的習慣想法,總是想要替自以為的小聰明或貪小​便宜尋求應對之道。對於義大利人而言,我們會問這種問題才奇怪。​搭車為啥不買票?乘車怎麼可以不買票呢?兩方想法當下有了差異。

如果你真想知道是不是可以不要買票搭車?

可以,的確可以入站搭車,但是你要確保不會被富有正義感又雞婆的​義大利人發現,因為他八成會去舉發你。

到時候罰款可就是車價的數倍,而且丟臉還丟到國外去,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建立信任,不容易,卻很重要!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在紐約,有一次參觀有名的「大都會博物館」。

付了錢,櫃檯給我們一個約 10 圓台幣大小的金屬片門票,有兩條夾子。方便我們別在衣領上。

友人告訴我參觀中途可以隨時出來,如果還要再進去,門票就不用繳​回,可以憑原本的門票再進入。

確定不再進去參觀,就把門票丟入門口的壓克力玻璃櫃中。

我問:「門票的形式、顏色有每天換嗎?」朋友回答:「沒有」「那​會不會有人把門票帶回家,過幾天再來呢?或是10人進去只買 5 張門票,其中一人再把門票帶出來給其他人?」

朋友大笑:「只有台灣人會這麼想!美國人想法單純多了,進去就是​要買門票,不再進去,就繳回門票。基本上美國人相信大家都是守法​的好人,所以門口工作人員很少。」

剎那間讓我覺得很慚愧,我們的防弊多於興利的觀念,鑽漏洞的念頭​竟是文化的一部份。

最近幫台積電上課,發現台積電的餐廳跟科學園區的其他廠商一樣,​採用外包模式,一樣乾淨整潔明亮。所不同的是餐廳沒有人幫你打菜​,要吃什麼一切自己來,發水果的地方貼了一張紙條---- 每人限拿一袋(洗好切好的)。連入口處也很少有人在管,進餐廳自​己用識別證刷卡,月底自動從薪水中扣除。

一位台積電副理告訴我:有一位員工被抓到吃飯沒刷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開除。

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彼此方便,成本自然下降,工作也​越愉快。相反的彼此猜忌、防範、圍堵、監督。不但降低生產力,工​作也被動,不愉快。各位親愛的夥伴..您是否也發現當您和周遭朋​友、同事處於信任的環境中,做起事情來都非常的有效率,而且默契​十足; 但是,處於猜忌和不諒解的情形下,任何事物都進展的很不順利..​.... 您了解了這道理。

從現在開始,就將心胸打開,用開放的心情,信任的態度,來對待每​一位夥伴;或許剛開始,會發現,吃了很多虧,大家都還是防來防去​,那是因為您的夥伴還不習慣您的處世態度。

記得:
堅持,對的事情就要堅持。
堅持,才能天長地久。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看完後您作何感想?希望把它傳給您的好朋友,一起推廣互相信任的​信念。



發佈者: 黎明柔
作者: 簡單生活    時間: 2012-3-4 21:33
本帖最後由 簡單生活 於 2012-3-4 21:37 編輯
masayasu 發表於 2012-3-4 15:08
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
申請人得親自、通訊或以委託他人當面(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辦 ...


殘障停車證的申請、車籍是殘障者本人或以一戶一輛載送車輛名義就可以申請了
我是覺得殘障停車證有濫用的現象、申請殘障停車證的車輛可以『免繳牌照稅』、所以可以在公有停車場看到很多百萬或房價級的車子掛上殘障停車證、如果在公有停車場申請月租停車還可以減半..等好處很多

現在政府缺錢開始東刪一些、西減一點的刪除真的身心障礙者的福利。不如先設定補助殘障車輛稅金的定額補助、不是全額減免。
有在繳牌照稅的應該知道稅金有多少??而能開的起房價級或百萬的車主~~~~應該不會在乎那些稅金吧

現在申請殘障手冊很簡單、也不是一般看的到外表缺陷的人才能申請。你只要看到殘障手冊的申請書內容就

雖然我是用載送者的名義申請殘障停車證、我是以一般停車格為優先停車位、但如果真的找不到也只會短時間的暫停在殘障停車格上。

ps:我們沒辦法要求別人、只能要求自己做該做的事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4 22:33
回復 簡單生活 的帖子

今年七月ICF身心障礙者鑑定新制之後

手冊就不是只靠醫生的診斷證明書就可以申請了

還要有 社工師 醫師 職能治療師 護理師 心理治療師等等

以後福利也不是一張手冊就全給,還得看障礙與環境的關係

因為障礙不是完全因為身體損傷,而是著重在環境的環障礙 社區的友善程度......等!

以下一個連結給你做參考

http://epaper.caeip.org.tw/archives/334
作者: 龍學里王韻婷    時間: 2012-3-5 01:47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TKS!



龍學里長 王韻婷
O:8672-5058
M:0988-393607       
e-mail:long86725058@hotmail.com
龍學里電子佈告欄http://long86725058.blogspot.com/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2-3-5 02:06
james 發表於 2012-3-4 15:38
貼有"博愛座"標籤的座位,非老人/身障/孕婦/兒童"不可乘坐!"

這樣說起來,如果916,922車都沒這類的人上車,那乘客也都不可坐喔??
下次要宣導一下,請司機一定要守規則,不可以叫乘客坐!
即使客滿也不可以坐??
作者: 康康    時間: 2012-3-5 08:51
公有的身障專用停車位,如果被非身障車輛佔停,是可以開單的

但是家福地下室的身障專用停車位屬私人產業在建築法規中屬必要設置車位,但是可以登記為私人產權並無購買的限制及條件,若要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開單會有執行上的問題(我的印象中沒看過有警察到私有大樓的地下室去開違規罰單的)

這個問題還是需要大家要有自制力來共同遵守
作者: BAN-JO    時間: 2012-3-5 08:54
威廉 發表於 2012-3-4 18:47
轉po
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
(作者是《中國時報》獨立評論莊佩璋)

唉!!一言道盡台灣人民型態
昨天下午去家樂福採買又看見這樣的情形 兩台沒殘障停車證明的車子大剌剌停在殘障車格 車上沒人就算有人我也不換去敲門跟他說我怎麼知道他會不會對我怎樣現代社會太亂 我直接轉知家樂福服務台 請他們處里 只是他們態度很冷默 真的讓人灰心




作者: icerivery    時間: 2012-3-5 09:21
無論停車、坐車或是做其他事我都會告戒自己該謹守份際~
不去觸犯不該踰越的倫常或規定~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3-5 09:28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3-5 09:31 編輯

回復 michelle416 的帖子

這話私下講 (雖然大家都看得到)
小弟個人認為,公車/捷運的博愛座是非常病態又偽善的產物。
車上沒有老弱婦孺,應該每個座位都可以坐。
而一看到老弱婦孺,不管你坐在哪裡,本來就該讓座。
這是觀念與「心」的問題,不該用文字或顏色加以區分。
什麼「優先」,什麼「其他人不得占用」,要不要乾脆來罰錢算了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2-3-5 10:28
回復 洪阿民 的帖子


作者: frank    時間: 2012-3-5 12:00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3-5 09:28
回復 michelle416 的帖子

這話私下講 (雖然大家都看得到)

單就 大眾運輸系統 上的,博愛座,我個人覺得,在沒有 老弱婦孺 搭乘而沒有座位時,為了提高"利用率",是可以使用的,"但是",注意,這是有但書的,當發現後來上車的人,是符合 老弱婦孺 的條件時,坐在博愛座上的人,應該毫不猶豫 的馬上讓坐,期讓坐的優先順序應要高於坐普通座位的乘客,如果可以做到上述的"規則",我個人覺得,坐 博愛座 無傷大雅,但是,要先確定自己能做到上述的"規則",否則還是乖乖的別坐吧!!
作者: 芳草    時間: 2012-3-5 16:11
回復 洪阿民 的帖子

我覺得在台灣設博愛座還是利多於弊, 不然有可能車上誰要先讓座而爭吵起來, 另外我覺得"優先禮讓"很重要不管我們坐的是不是博愛座.
作者: 芳草    時間: 2012-3-5 16:18
回復 威廉 的帖子

謝謝分享, 聽說台灣早年也是夜不閉戶, 社會的價值觀及信賴感很好, 難道那只是假象, 現在才是真實的? 希望我是錯的.
作者: 雨果    時間: 2012-3-5 16:19
我只能說那些好手好腳的人...他們是心殘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2-3-5 22:31
耐心 發表於 2012-3-4 12:59
回復 香媽 的帖子

謝謝您, 感動.....北大是溫暖的...
作者: 旺旺哥哥    時間: 2012-3-6 06:39
回復 BAN-JO 的帖子

我們應該給他po上網檢舉,公告讓大家知道
作者: BOSS爸    時間: 2012-3-6 08:16
回復 BAN-JO 的帖子

現在的新車牌有身心障礙的標誌,不知道它們有沒有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2-3-6 08:29
雨果 發表於 2012-3-5 16:19
我只能說那些好手好腳的人...他們是心殘

以前有個布袋戲人物 (天宇系列的上官殘心) 的出場詞:殘廢者心不殘,殘心者命殘廢。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2-3-6 14:20
回復 洪阿民 的帖子
而一看到老弱婦孺,不管你坐在哪裡,本來就該讓座。
這是觀念與「心」的問題,不該用文字或顏色加以區分。

+1
阿民兄所言甚是.. 回歸基本人性才是重點....
作者: 反甲火    時間: 2012-3-6 19:49
讓自己方便就是造成他人的不便!
作者: k800425    時間: 2012-3-7 22:50
回復 香媽 的帖子

遇到那種冒牌的,直接打110檢舉,開單最直接
也可以自己先拍照存證,如果警察說沒看到,就直接出示給他們看,罰道他們不敢冒用。
作者: james    時間: 2012-3-7 22:52
本帖最後由 james 於 2012-3-7 22:52 編輯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2-3-5 02:06
這樣說起來,如果916,922車都沒這類的人上車,那乘客也都不可坐喔??
下次要宣導一下,請司機一定要守規則, ...




916/922這些"上高速公路"的公車,不可以有乘客"站著",所以沒這問題!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3-7 22:57
james 發表於 2012-3-7 22:52
916/922這些"上高速公路"的公車,不可以有乘客"站著",所以沒這問題!

416大意有所指啦(非特定族群不得入座)....如是,政府應率先規定乘車排隊應區分兩路縱隊,一路是普通乘客,另一路是非普通乘客吧
作者: james    時間: 2012-3-7 23:08
本帖最後由 james 於 2012-3-7 23:09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2-3-7 22:57
416大意有所指啦(非特定族群不得入座)....如是,政府應率先規定乘車排隊應區分兩路縱隊,一路是普通乘 ...



如果不能了解法令與規定的意義,再多的法律與規定,都會有人<惡意曲解><鑽漏洞>!

就好像鬧的沸沸揚揚的,某政治人物開幾百萬的Benz車,卻申請身障車免牌照稅事件,


說合法但不合情!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3-7 23:12
回復 james 的帖子
如果不能了解法令與規定的意義,再多的法律與規定,都會有人<惡意曲解><鑽漏洞

相信J大應該不會被對號入座
作者: james    時間: 2012-3-7 23:17
dingding 發表於 2012-3-7 23:12
回復 james 的帖子


如果我能夠那麼厚臉皮,早就發了!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2-3-7 23:26
james 發表於 2012-3-7 23:17
如果我能夠那麼厚臉皮,早就發了!

就是有人硬要挑916,921等快速公車讓J大對號入座(看您態度是蠻認真回應的)
作者: YAYA    時間: 2012-3-8 14:42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你說的很對~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3-8 16:40
芳草 發表於 2012-3-5 16:18
回復 威廉 的帖子

謝謝分享, 聽說台灣早年也是夜不閉戶, 社會的價值觀及信賴感很好, 難道那只是假象, 現在 ...

嘿嘿嘿..那是日治時期!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2-3-8 16:43
威廉 發表於 2012-3-4 18:47
轉po
當信任瓦解,社會也就崩潰
(作者是《中國時報》獨立評論莊佩璋)

我是覺得拉...
楊蕙如

跟其他不能相提並論..(雖然我也不是很喜歡他)

因為他所謂的方式都是依照銀行的規定,並無違反任何規定之虞...
一切都是銀行的規定..是銀行自己的精算師出了問題....

與所謂買了東西再去退貨...白白使用幾天不一樣!
作者: QY1026    時間: 2012-3-8 23:26
每次看到人們為了貪圖方便, 就任意佔用身障車位, 內心實在很鄙視他們的行為.
大家要多體貼一下行動不便的人, 把身障車位讓給真正需要用到的人.
好手好腳的人, 就多走幾步路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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