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區是每戶每月多收50元的清潔費,然後外包給清潔公司載運,管委會說這樣大家就不用買專用垃圾袋了!!
請問這樣合法嗎?
為什麼管委會和清潔公司簽約,委託他們處理垃圾後就可以不用專用垃圾袋呢?; U, E. l* g1 j% H. V
清潔公司把這些垃圾都丟到哪裡去了呢?6 K6 Y- y# x1 Y$ L' i
我們每戶每月繳的50元清潔費比起買一包專用垃圾袋的費用便宜很多,; y" y. e" l: J5 H" ~3 K
但每月丟的垃圾量可能都多於一包專用垃圾袋的量,我總覺得我們社區這種作法好像變相鼓勵大家多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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