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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0-8-16 09:39
標題: ....
本文章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4-18 11:0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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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秀秀    時間: 2010-8-16 10:03
恩~真的挺危險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7 02:22
有圖片或照片嗎?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0-8-17 07:09

這社區裡頭的管委權力很大 是不可能改了,
之前就有住戶抗議自己管委會 還要告至法院  最後那住戶只有自己無奈搬家,
我大學同學就住裡頭一戶 它們說 大學官邸 有些住戶還可以養殖菜園 之前還可以養雞
搞的中庭 實在蚊子 蒼蠅常見 管委會實在放任 也才將近九十戶住戶確實傻眼

同學說: 好不容易父母退休 想要隱居三峽北大裡頭~ 於是買了此建案華廈~~
沒想到才住了二年多 住戶還可以分派系 聯合管委決定大小事 不須要公告,
現在它們父母無奈將這裡當渡假而已 ,那個坡道是絕對不可能改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7 09:15
這社區裡頭的管委權力很大 是不可能改了,
之前就有住戶抗議自己管委會 還要告至法院  最後那住戶只有自己無奈搬家,
NEWMAZDA6 發表於 2010-8-17 07:09


  沒關係,先看有沒有熱心的住戶提供照片,假設真的違規,剩下的問題交給縣府傷腦筋吧...

  如果真的造成用路人不便,還是有改善的必要啊!
作者: 小宗    時間: 2010-8-23 14:19
本帖最後由 magickc 於 2010-8-23 14:21 編輯

http://maps.google.com.tw/?ie=UTF8&hq=&brcurrent=3,0x34681dab28cc6b6f:0x66f5a82532d8b0de,1,0x345d5538b0b6645f:0x5aa90dfa6620edc0&layer=c&cbll=24.949668,121.380497&panoid=vPS-rbExJUspWsjpwzGWag&cbp=12,196.2,,0,2.09&ll=24.949643,121.380386&spn=0,0.013754&z=16

從 Goggle Maps 上面來看, 上面是坡道, 下面是路燈桿, 行人確實是沒有行走的空間了呢!!
作者: wj6u8    時間: 2010-8-23 14:49
也太突出了吧
作者: joy    時間: 2010-8-23 17:30
請縣府主管機關把路燈移除較快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23 17:36
沒關係,來寫信向縣府反映一下,看看縣府的答覆,但若是僅列為D級違建,大家恐怕得自救了... 無奈...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10 15:12
11# 大胖豬

台端陳述「本縣轄區樹林市臺北大學特定區學林路人行道及路燈問題」乙節,本府回覆如下:

本案經樹林市公所99年9月9日回覆內容如下:

有關建議移動路燈位置或重新修繕該階梯與坡道部份,因台北大學特定區路燈部分因有照明問題,且四周無適合供移至,故不建議移動,如您有疑義請洽樹林市公所(02-26812106),公所當詳細為您解說。

承蒙您關心公共事務,感謝您的上網留言,耑此!
案號:電0990824149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工務局道路工程養護一科
聯絡電話:本縣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7844
承辦人:呂理川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10 15:13
簡單說就是縣府不會移動路燈,但問題是人行道確實堵住了,縣府應該要拿出對策,而不是回答說路燈不宜遷移就沒下文了...
作者: joy    時間: 2010-9-10 15:38

寧兄真的很熱心,只要跟北大環境有關的都很認真的參與,至於大學官邸門前的路燈移置問題,看圖我想該社區也不會想移吧,用政府的燈就可以照亮自己家門及車道出入口不是很好嗎?可能也的確沒更好的地方可以移置,再往裡面是不是又是社區退縮空間屬私人領域的問題,政府不敢動到裡面人行道的念頭,社區退縮空間愛怎麼搞外人也管不著,社區自己人要管還得多數才能贏呢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10 15:40
不過站在人行道應該無障礙的立場,這一塊是蠻糟糕的,因為完全把人行道堵死了,我想還是應該要求路燈搬移,至少不能跟階梯一起把人行道完全堵住。
作者: joy    時間: 2010-9-10 15:56
本帖最後由 joy 於 2010-9-10 16:01 編輯

不然就是在路燈旁公管人行道(在北大區塊要分好公管人行道跟私管人行道)挖個無障礙坡道,讓娃娃車有斜坡推往馬路,過車道的另一側公管人行道就可以再接上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9-10 16:14
不然就是在路燈旁公管人行道(在北大區塊要分好公管人行道跟私管人行道)挖個無障礙坡道,讓娃娃車有斜坡推往馬路,過車道的另一側公管人行道就可以再接上了
joy 發表於 2010-9-10 15:56


  不過這樣人行道就失去功能了,對於行人來說,要走到馬路上,再回到人行道,也多了一層風險。

  我認為路燈遷移還是比較直接的作法,畢竟路燈是公共財,並非社區私有,為維護人行道功能而遷移,還算說得過去,雖然這樣對該社區不便,或者影響照明,但社區其實自己也可以增設照明來解決問題,並非全然無解。
作者: joy    時間: 2010-9-11 08:43
對喔,rainbow開頭就說過這裡的紅線常有車違停,就算要推下馬路也是要繞到馬路中線去了還挺危險的,所以寧大可能要改方向陳情,維持人行道無障礙功能、導盲磚設置及保持人行道路暢通排除阻隔的障礙物等,也把有車違停的時段列出提供讓警察加強拖吊,紅線是禁止臨停就算有人在車上也是會照相開單驅離的。
另外人行道高低落差不同不曉得政府有沒有在推騎樓人行道路平專案呢?
作者: 俠客    時間: 2011-12-2 23:25
NEWMAZDA6 發表於 2010-8-17 07:09
這社區裡頭的管委權力很大 是不可能改了,
之前就有住戶抗議自己管委會 還要告至法院  最後那住戶只有自己 ...

是ㄚ~該社區違建誇張,甚至還將後面消防通道搭建佔用,我家住在對面看到也.......擔心。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2-2 23:33
回復 俠客 的帖子


  違建建議直接舉發,如果有影響公共安全疑慮的違建,也是屬於拆除順序優先的違建,請趕快舉發。

  市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記得附上地址,附上照片會更好!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2-5 17:38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rainbow,建議星期四直接到洪佳君議員的座談會陳情,請議員安排時間找市府來會勘,這樣最快。

  之前我寫信陳情的方式有點被動,三峽區公所果然裝死不理,只有透過議員這邊處理比較有機會。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12-5 17:56
我也是覺得最近的市長信箱,很敷衍!

效果幾乎是零!

建議rainbow把照片貼到洪議員的版面,請助理代為向市府或是區公所提出會勘,才比較叫得動這些公務員。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2-5 18:06
我有空再寫信陳情看看好了,看升格之後會不會有變化...

不過建議直接找議員陳情,安排現場會勘,比較能夠逼市府提出解決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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