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當代大樓又有人跳樓 [列印本頁]

作者: winson    時間: 2010-8-15 09:34
標題: 當代大樓又有人跳樓
聽說這棟大樓已經多起事件 這次跳樓這層還曾經有上吊自殺 我想如果想不開可以多找人談心 不要輕生 這次跳樓是男性 好像感情問題 真的很無奈 接二連三北大有人跳樓 我真的奉勸大家多關心身邊的人
作者: 高秀秀    時間: 2010-8-15 09:54
還挺恐怖的~
那他還有呼吸嗎?
其實~如果真的壓力大或是情緒低潮時最需要是有人陪
如果沒人陪,就去人潮多的地方~至少人氣較旺!
才不會有太多負面的想法,導致自己一直在漩渦裡打轉
早上跑跑步挺好的~何況我們都很幸福生活在北大
可多利用北大的資源ㄚ~例如操場ㄚ~或是藝術大道逛逛ㄚ
作者: emmamama    時間: 2010-8-15 09:55
[「又」有人跳樓

生命可貴啊

千萬要三思而後行啊
作者: winson    時間: 2010-8-15 10:06
一命嗚呼 從六樓跳 到二樓露台 而且露台人家才剛買不久
作者: 愛美的女生    時間: 2010-8-15 10:21
聽說這棟大樓已經多起事件 這次跳樓這層還曾經有上吊自殺 我想如果想不開可以多找人談心 不要輕生 這次跳樓是男性 好像感情問題 真的很無奈 接二連三北大有人跳樓 我真的奉勸大家多關心身邊的人 ...
winson 發表於 2010-8-15 09:34

好恐怖唷~~~要珍惜生命!!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0-8-15 10:28
一命嗚呼 從六樓跳 到二樓露台 而且露台人家才剛買不久
winson 發表於 2010-8-15 10:06


其實這便是露臺戶最大的風險~
作者: 傑特    時間: 2010-8-15 10:28
RIP...

不過 標題  "又" 有人...  感覺這大樓不只一次事故了...
作者: winson    時間: 2010-8-15 11:31
或許這是這些往生者對未來選擇 但被牽連及受害更是無辜 希望抱持有輕生者可為家人及他人多想想 也想想地獄是要受到很多折磨及永不超生 的對待你這樣決定會是十幾輩子的痛苦
作者: 阿Q    時間: 2010-8-15 13:33
本帖最後由 阿Q 於 2010-8-15 13:36 編輯
聽說這棟大樓已經多起事件 這次跳樓這層還曾經有上吊自殺 我想如果想不開可以多找人談心 不要輕生 這次跳樓是男性 好像感情問題 真的很無奈 接二連三北大有人跳樓 我真的奉勸大家多關心身邊的人 ...
winson 發表於 2010-8-15 09:34


恩?當代?什麼時候?我們社區就在對面~怎麼都沒聽到救護車聲音?

不過....用"聽說"..這個字眼不是很好吧~你是確定有好幾起事件嗎?2起?3起?5起?
用這種不確定的詞對那社區的住戶不公平吧~以個案來勸大家不要輕生是很好~
但覺的盡量不要用這種不確定.好像.聽說.可能..這類的詞!畢竟這對當地社區都是很大影響~不明就裡沒從頭看文的人會以為這個社區真的發生好幾起~但明明你就是說"聽說"!?.很容易讓人誤會..
作者: winson    時間: 2010-8-15 14:15
我很肯定有人跳樓在前天早上屍體從府城麵店經過不信可以求証至於上吊也是這棟大樓很多人都知道至於妳要確定有多少起跳樓我可以幫你查證 包括你說愛在歐洲你也想知道有幾起自殺事件我一起告知
作者: staney    時間: 2010-8-15 15:19
我很肯定有人跳樓在前天早上屍體從府城麵店經過不信可以求証至於上吊也是這棟大樓很多人都知道至於妳要確定有多少起跳樓我可以幫你查證 包括你說愛在歐洲你也想知道有幾起自殺事件我一起告知 ...
winson 發表於 2010-8-15 14:15

你很熱心;那請你就把北大社區裡全部的意外事件列個清冊供大家參考,多謝!
作者: 阿Q    時間: 2010-8-15 15:26
本帖最後由 阿Q 於 2010-8-15 15:55 編輯
我很肯定有人跳樓在前天早上屍體從府城麵店經過不信可以求証至於上吊也是這棟大樓很多人都知道至於妳要確定有多少起跳樓我可以幫你查證 包括你說愛在歐洲你也想知道有幾起自殺事件我一起告知 ...
winson 發表於 2010-8-15 14:15




原來你是房仲業者!!那你就應該有更多資料可查!!你也更知道這種不利消息不應該用一些不確定字眼來混淆~會對此社區有多大傷害!!

你講的第一起因為就在前天很容易查證是事實~看你原PO目的也只是想提醒人不要輕生~但標題跟至於你補的說什麼聽說好幾起~什麼"又"..等等的~你若要寫這輔助詞~
就請你查證清楚!!!如你所說的一一列出~不要用 聽說等不確定字眼~

若你PO文目的只是想提醒大家不要輕生~就不要多些無意輔助辭!不然就不要提一些什麼聽說或是又..等等的~讓人誤會了你的原意!甚至引起不必要誤會!!!



至於待你列出的我會前往當地派出所查證!及前往該社區跟我們社區管為會求證~若非事實就會請你道歉澄清!!這種事情不是3人成虎.東聽說西聽說~即可以拿出嘴砲!就算你是房仲.得知管道眾多!但沒有確定在案的事!只是聽3姑六婆敘述來的也請不要妄加陳述!那都有可能是誇大~



若你社區只有2件上吊或是跳樓~被人說是"聽說"多起~又跳了樓~你會做何感想!!!!愛北大已是北大特區指標性網站之一~很多人都會來此查詢~非確定在案事實或只是單一個案討論請確定焦點~你影響的不是當事人而是一整個社區的聲譽跟價格!!只是討論單一個案沒問題~勸人是好事~但請不要模糊焦點!影響了其他人!!!
作者: 西西媽    時間: 2010-8-15 15:47
文中表達的就是前天跳樓的事件
及同棟上吊自殺的這兩例
我想''聽說''這個詞是不太恰當

但這兩件是事實
若對之前其他案例有疑議的住戶可自行去派出所查證
作者: 西西媽    時間: 2010-8-15 16:09
遇到這樣的事
除了奉勸大家凡事放寬心之外

若這些不是事實會影響社區的聲譽或價格
但就這兩例來說
也讓很多想購屋的人能有透明的訊息(當然不包含''聽說''或''不確定''的事件)
或許有些人不在意
但我想也有些人視這些事件為購屋地雷(不一定是那間 可能同一層或同一棟就無法接受)

所以你可以親自去查證
如果不是事實
當然你要求道歉很合理

總而言之
希望大家都能找到適當抒發壓力及情緒的管道
作者: winson    時間: 2010-8-15 16:17
只要上兇宅網路及可瞭解至於列出清單恐怕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至於同社區及同一棟皆有輕生實屬巧合也很懸疑才要特別注意 告知訊息乃職業道德 我們不能因為個人利益而讓外地人有增加更大的困擾 你認同嗎 派出所凶宅網房仲都是共找屋 屋主參考的訊息 請勿對號入座 我也相信沒人希望談論自家發生的八卦是跳樓事件 這樣更是損人不利己 所以三姑六婆是不會多談而整個社區的聲譽跟價格更需靠個人去維護如果社區管理不好或是常有公共安全疑慮 這樣可能不需要人談自然價值無法提升 就愛在歐洲這個社區 公共設施到現在還無法點交使用 或許就造成很多買主無法認同及提高價格去認同 而周圍店家也需要靠個人加強消費否則則是開一家走一家無法留下來創造社區價值 我也住在上閤築 我愛北大 也不怕怪力亂神的事件 只希望社區能更發展 至於你怕影響的這是大家都關心的事 福地福人居不是ㄇ
作者: 北大阿維    時間: 2010-8-15 16:28
唉唷~說真的...發生降子的是沒有人願意,也請有心人士莫再提、莫再講,讓壞事過去~把好事傳出去!!
作者: 西西媽    時間: 2010-8-15 16:46
莫再提~莫再講~
要是自己購屋遇到~
那還真的得自認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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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05/07 07:20 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陳姓男子以370萬元購買一棟位在4樓的房子後,才得知3樓曾有人燒炭自殺,認為屋主隱瞞「兇宅」事實,要求退款。


法官則認為,燒炭自殺的並不是4樓,本身並沒有瑕疵,判決陳姓男子要負擔40萬元違約金,屋主只需返還80萬元。


陳姓男子去年7月透過仲介公司購買劉銘傳路一間位在4樓的公寓,約定交易價格是370萬元,他交付第一次款項120萬元後,才由友人告知,該屋正下方的3樓,去年初曾有人燒炭自殺。


陳姓男子說,因家人女性居多,得知後都深感不安,十分害怕,他後來又查知,去年5月,曾有一名女子要買,後來得知有人自殺,才未能成交。


他認為,屋主隱瞞事實,未在簽約時告知,使他陷於錯誤而購買該屋,顯已違反誠信原則,當初如果他得知樓下有人燒炭自殺,絕不會購買,認為有重大瑕疵,他要求依民法規定,撤銷買賣之意思表示,要求屋主返還120萬元。


池姓屋主表示,他搬離賣出的房屋兩年多,不知3樓有人燒炭自殺,並沒有故意隱瞞,況且發生燒炭自殺的是在3樓,和他的房子沒有關係,他的房子並不是兇宅。


池姓屋主並說,況且,是否為兇宅純是個人主觀及心理上感覺,可藉由宗教或者時間淡忘而除去,人不免生老病死,如果以房屋曾有人死過,就稱為兇宅,對屋主成為永遠之負擔。


法官指出,民法上物之瑕疵指的是買賣標的物本身的瑕疵而言,發生自殺的並不是4樓,返還價金無理由。


但是把120萬元視為違約金顯然過高,依雙方協商結果,判決陳姓男子要負擔的40萬元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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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還是有些人只要發生事情的事在樓上或樓下就會很在意
所以想購屋又有這方面顧忌的朋友
千萬要事先調查清楚...
作者: 西西媽    時間: 2010-8-15 17:02
我是覺得
如果是事實就應該可以公開
但不要擴大
作者: 阿Q    時間: 2010-8-15 17:39
本帖最後由 阿Q 於 2010-8-15 19:12 編輯
只要上兇宅網路及可瞭解至於列出清單恐怕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至於同社區及同一棟皆有輕生實屬巧合也很懸疑才要特別注意 告知訊息乃職業道德 我們不能因為個人利益而讓外地人有增加更大的困擾 你認同嗎 派出所凶宅網房仲都是共找屋 屋主參考的訊息 請勿對號入座 我也相信沒人希望談論自家發生的八卦是跳樓事件 這樣更是損人不利己 所以三姑六婆是不會多談而整個社區的聲譽跟價格更需靠個人去維護如果社區管理不好或是常有公共安全疑慮 這樣可能不需要人談自然價值無法提升 就愛在歐洲這個社區 公共設施到現在還無法點交使用 或許就造成很多買主無法認同及提高價格去認同 而周圍店家也需要靠個人加強消費否則則是開一家走一家無法留下來創造社區價值 我也住在上閤築 我愛北大 也不怕怪力亂神的事件 只希望社區能更發展 至於你怕影響的這是大家都關心的事 福地福人居不是ㄇ
winson 發表於 2010-8-15 16:17


你這樣不就在自打嘴巴~如果現在要用甜美言詞文字來包覆的話~何必上面的文章還一付不服氣樣的說要一一告知ㄋ?!兇宅定義就是有登記在案~有可查的事實~你要查證也是要屋主產權主才可查詢!擊然如此~為什麼一開始要用"聽說"所以不是用不確定的言詞可以覆蓋的~事實的東西當然不怕討論~本來就是可以給參考~但絕不是用模糊帶過~去製造讓人誤會以為很多甚至想像的空間~

你要因為我對你的言潤有問題來反擊針對愛在歐洲社區~到無所謂~畢竟事實本就是可提出~我住這我比你清楚~你看~你連說這個也是很模糊!你說愛在歐洲這個社區 公共設施到現在還無法點交使用.那我平常用的健身設施~跟唱歌用的包廂~這些都不是公設??就是你這種模糊不正確的言論~上面就這樣了~連這篇回文也在是這樣回!鄭重告知你~你當仲介~功課沒做好就上來想悲天憫人的帶刺亂說~愛在歐洲公設部分也只有泳池沒點交~其他部分都照常使用.講得好像都沒點交!~~至於店家做不成生意這個你就更沒負到說話責任了~何為一家換一家?都少的平率叫一家換一家?~你在這多久~你看過多少家~你的上閤築社區換了幾家你知道嗎?生意如何差你知道嗎~還是被仲介占據開店面就是好?每個社區的年份多久如何計算說人家一家換一家~~事實可以正當提出~像這種只是為了針對性的似是而非的言論就很不智~~不然要我針對上閤築社區~向你一樣說出些缺點~也是可以一大堆~只是很無聊也很沒必要~講話不需用這種帶刺方式來講~要真來挑毛病~上閤築絕對不會比愛在歐洲少~

只是要就明講要就不需要去講這些~用帶刺方式帶過實在是很要不得~講一堆意氣凜然的美麗糖衣實際卻是帶刺針對~..不必要!一付敢講又不敢的樣子~很難看!~若要針對個人很歡迎我們私下討論~反正你的電話也都公開你允若一聲我也可以去店或找你討論~不需要在這模糊掉甚至因此故意針對社區來講~

基本上很簡單就是~我覺得事實是事實~但覺得你用"聽說"等的模糊字眼.很不好!!而你不服氣~而現在又講些好聽話然後因針對我.想反擊所以故意針對我社區~很難看~很像小孩子吵架~若已偏離成單純雙方問題就直接私下討論~在此希望不要再繼續在此我們雙方個人問題上着墨~很歡迎私下PM或我可去電~不要在偏掉此討論區~造成不必要看文章人誤會.我也以傳訊給你~任何疑問直接傳訊來吧~不要再用帶刺方是針對社區來誤傳~不然~要來一直重複講雙方社區的缺點跟不是~很容易~可是很要不得.很幼稚的~

.就單一事時提出討論當然很OK~不需加些模糊文詞表達些非完全正確的事來引人誤會!就那麼簡單!當下有的事提出討論很OK~無可厚非~大家都是愛這塊地方~提出討論正常~當然提出事實或是缺點討論很OK~但不需要刻意去挖出或是說些話讓人去聯想或是誤會~偏離或誇大事實!~就是這麼簡單!!

.
作者: 阿雄    時間: 2010-8-15 18:20
一、這下子可能不妙了!這裡房價已有一點起色,這麼一報可能會有所影響,不過話說回來,一個社區有幾百戶,甚至幾千人,不發生意外或自殺案件,似乎不容易。
二、建議各個管委會平時該拜拜、燒香,還是要做,社區如有風水問題也不妨請教高人指點,能作的能處理的儘所能去完成,相信很快會撥雲見日的。
三、感謝北大網友能隨時提供消息給各位分享,當然能經查證再發佈正確消息最好,個人認為只要知多少事實講多少話就可以了。至會不會影響房價並非發話人所能控管的。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0-8-15 19:54
如果有人有過度抑鬱或是其他自殺的徵兆,鄰居或發現者可以是先打給社工或慈濟團體,協助事先防範,有時候只是一個關卡,跨過去就好了,悲劇或許因此可以避免。
作者: 老狼    時間: 2010-8-15 20:47
老狼剛搬來"愛在歐洲"不久.沒想到有人輕生還可以扯到本社區

愛北大是讓北大居民團結的平台.希望大家能夠就主題閒聊討論.
扁低其他社區真的好嗎.
如果要這樣搞請到社區介紹點"愛在歐洲".本社區很歡迎你來聊.
作者: 希希    時間: 2010-8-15 21:08
我也住愛歐三年多了 還不知道有自殺事件
(就在當代對面啊...)
可能是我較不常出門吧

但是我們社區經常有夫妻吵架 吵到常常動員警衛(都是半夜三更)
也挺可怕的...好像離題了 哈
作者: Chai    時間: 2010-8-15 21:17
大家應該要提醒自己
主動關心、留意週遭的親朋好友
是否有不尋常的言行舉止
或是情緒上的失控、低潮等等的狀況  
也許就因為你主動的一個關心
讓有不好念頭的人回心轉意
間接的就救回了一條寶貴的生命
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在這裡聽到這個令人婉惜的消息
作者: staney    時間: 2010-8-15 22:19
我很肯定有人跳樓在前天早上屍體從府城麵店經過不信可以求証至於上吊也是這棟大樓很多人都知道至於妳要確定有多少起跳樓我可以幫你查證 包括你說愛在歐洲你也想知道有幾起自殺事件我一起告知 ...
winson 發表於 2010-8-15 14:15

總之對你這的回應內容就是感到很"機車"~即然你那麼熱心的要告知,就說清楚吧,我懶得自己上凶宅網查,至於你說的什麼社會觀感不佳,這到不會啦~反正你也都說了呀,大家都有知的權利呀~你就不用想太多,請依事實告知吧~~
作者: winson    時間: 2010-8-15 22:33
雖然我是從事房地產工作
對這方面事情會比較注意 但我也不可能每件事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你要我每條列出 要是我有不知情遺漏的地方
是不是你又要說我針對某些社區  或者故意遺漏某些社區呢?
我想我只是針對我所知道的事實發表
若你那麼在意一定全部都了解清楚何不妨自己上警局
才會得到最完整 而且你也不會有所質疑的資料
否則就算我打出來 你還是會質疑真實性 或者以為我在貶低某社區了

另外我對愛在歐洲並無惡意 我也有朋友住那
從頭到尾我也沒有拿上閤築跟愛歐比較
只是某人說我發表這些自殺事件會影響房價
我認為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 層面很廣 包括社區管理及周邊商圈發展等等
當然我自己用字遣詞有錯誤或造成誤會的地方我也很願意向各位道歉
作者: 波把拔    時間: 2010-8-15 22:47
假設如您所說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單單自殺事件應該也無法全盤控制
那是否以後這種事不好PO上來,因為跟整個北大的發展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讓這種事,回歸到該社區管委會來處理宣導
真是重大事件,新聞也會播出

畢竟這種事,外人就算知道了,無法針對此事件討論出個所以然
對事件本身,並沒有幫忙,到最後也是變成茶餘飯後的話題
還很有可能又引起另一波的口水戰
作者: winson    時間: 2010-8-15 22:53
19# 阿Q

我講完周圍店家一家接一家走之後 我就說我也住上閤築
我想表達意思就是我和你也是同一個商圈的住戶
我何必像你說的故意發表著一篇文章來打擊這一區的房價?
你可以看清楚  我打字想什麼打什麼  一個字都沒修改過!

你說凶宅真要查證必須產權登記屋主親自查證
又要我一一列出
那是否我列出之後還得附上經過屋主去查證的證明呢?
我承認用"聽說"這個詞是我用詞不當
但不代表我說的不是事實
若你認我我有針對你或你的社區的地方
我也向你道歉

若有其他問題我非常歡迎你來電或私下PM給我
我在愛北大上不管電話或者公司一向都很透明
作者: 阿Q    時間: 2010-8-15 23:00
本帖最後由 阿Q 於 2010-8-15 23:20 編輯

其實一開始只是很單純的就只是認為用字上稍有錯誤~至於你又在暗指誰說自殺事件會影響房價.也實在懶得隨之起舞了~
若你沒更改你文章內容的話請往前看!是你不服的要告知我們所有自殺事件~並沒有人主動強迫你.連愛在歐洲也被你無端扯入.~也就是從這開始你偏離你原PO的文意的~

你也放心~大家在愛北大這也都是很公開的~不是會暗地放話的討論區~若是你言辭過於誇張或不當~也必定會主動私下找你的!!!


不過大家都是文明人~都是愛護北大~在北大這塊生活的人~你願意承認用字譴詞上的錯誤~當然也不會繼續無聊在此話題上打轉~在此要是有文字上造成大家看文覺得不舒服的話~也在此賠上不是~


但主要想表達的是:並不是要隱惡揚善~並不是單單只是因為房價跟社區聲譽!況且當代也不是我社區~我也沒有在當代有房子~當代房價也不關我事!搞得我比當代的人還在意似的~
只是事實就是事實~而不是事實或是不確定的是就不要亂加令人誤會或是會誤想的辭句!來誇飾文字!這跟現今的嗜血媒體或新聞有何不同?!任何標題加個疑似跟好像就可以打翻一切!

1就是1~2就是2~不要聽說1就是2~2好像是1似的!


在此也是附和原本文意~希望大家多注意家人或朋友~度過低潮珍惜生命~今天在散步吃飯時有看到慈濟的人在辦祈福聚會~這類活動可以多參與!

.
作者: 阿Q    時間: 2010-8-15 23:14
本帖最後由 阿Q 於 2010-8-15 23:16 編輯
假設如您所說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單單自殺事件應該也無法全盤控制
那是否以後這種事不好PO上來,因為跟整個北大的發展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讓這種事,回歸到該社區管委會來處理宣導
真是重大事件,新聞也會播出

畢竟這種事,外人就算知道了,無法針對此事件討論出個所以然
對事件本身,並沒有幫忙,到最後也是變成茶餘飯後的話題
還很有可能又引起另一波的口水戰波把拔 發表於 2010-8-15 22:47



贊成+1

不要嘴裡說著愛北大~但卻說出些令外人誤會跟北大無關發展的事~若是只是拿來當茶餘飯後的話題也不要加上太多無關的誤會~
將心比心的自問~誰喜歡自己家的醜事被張揚當作話題~現在法律早已明文規定在買賣房子時要確實告知有無兇殺案件或非自然死因發生!要是房仲業者或是賣家刻意保密~屆時都是要負起法律責任賠償的!所以也不要刻意去挑起這些不必要的事件了!況且還說出這社區"常常"或是"又"發生......這實在令那社區的人情何以堪~可能當代社區的人少上來看吧~不然來講得應該更多吧~
作者: 大雄    時間: 2010-8-15 23:25
如果社區無故被造謠,感覺會很不好。對別人社區造謠有啥好處呢?搞不懂
作者: 阿Q    時間: 2010-8-16 01:05
本帖最後由 阿Q 於 2010-8-16 01:14 編輯
如果以房屋曾有人死過,就稱為兇宅,

那我家快要成为兇宅了    我爷爷95了   他肯定死在家



这里 鸵鸟 很多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8-15 23:45



除非你爺爺不想活了上吊或是跳樓或被小偷闖入殺死或嚇死才算兇宅~自然死不算!但我相信~就算是兇宅!你這麼有叫肖(台語我知道你會).有個性不甩他人眼光用簡體字做自己的人~
一定不怕世俗眼光~~所以你以後在賣房子時.一定會遵守法律規定大聲告訴買家~那是兇宅~也會來這提出討論說你家是兇宅有人自殺上吊或被殺~是吧~
因為你不是鴕鳥!你是豬!(大胖豬)

不過你爺爺很厲害~活到95~我連我爺爺都沒見過!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希望大家好好珍惜照顧家中長者!世界和平!.....

.....一不小心也跟著你離題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6 14:44
本篇文章有部份討論已經離題,或影響到其他無關的社區,甚至出現不合宜的言論,故予以鎖文處理,倘作者或討論者有任何疑問與不滿,請到「網站公告」子版塊「建議與回報」提出。

另外,針對大胖豬給予二次警告,你的文章中例如「早死早超生」這樣的話,雖然沒有髒話或辱罵,但對意外相關者可能會有二次傷害,,而「這裡鴕鳥很多」這句話,也有影射意味,會引發爭議,故再次警告一次;警告滿3次,會報請站長進行後續處理。

另外,本人在此繼續呼籲,「愛北大」雖然是一個公開的討論區,但網路上基本的尊重,還是有其必要,請大家發文前三思而後行,請先想想,或許網路的另一端,就是你每天會遇到的鄰居或朋友也說不定;另外,這裡並不是匿名討論的地方,有些言論仍有其應該背負的法律責任,也請大家多加注意。

另有鑑於「北大開講」暫無明確發文規定,但近期有太多爭論與攻訐的情況發生,我想我會訂定「北大開講」的發文規定,希望未來發布後,大家能多加配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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