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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社區發生意外了,不能有討論的空間嗎? [列印本頁]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1 11:39
標題: 社區發生意外了,不能有討論的空間嗎?
小弟現住於前天發生意外的社區
很遺憾今天就看到討論串被鎖文了!

也許有人認為 死者為大,當事人的家人很無辜,
但是如果是理性的討論,有必要如此封閉嗎?
大家不也常常在網路上討論社會事件,
還是說這些社會事件不是發生在你我的社區,所以大辣辣討論無妨!

小弟跟社區的警衛詢問此事,大家閉口不願說明,
管委會在官網說了句「不要耳語、不要探問,讓這件憾事早日從你我心中撫去」
這樣的態度會不會太鄉愿?
如果今天意外發生在當事人家中,我們當然不應該探人隱私,造成當事人困擾,
但是今天發生在我們每天都可能經過的公共區域,不應該用這種態度來處理
住戶的擔憂跟詢問吧?!
我是社區的一份子,我住在這裡,我也有繳管理費,
我希望知道我住的地方公共區域發生什麼事情,
不合理嗎?

就連中性的愛北大網站,都限制網友的討論,
會不會太超過了一點? 給大家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空間吧~
只要就事論事,不要偏離事實就可以了,不是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1 11:45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8-11 11:50 編輯
就連中性的愛北大網站,都限制網友的討論,
會不會太超過了一點? 給大家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空間吧~
只要就事論事,不要偏離事實就可以了,不是嗎?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1:39


  其實新聞已經出來了,我有張貼,網址也有以短訊息傳給你,可以自行搜索。

  至於原討論串,因為存在許多臆測與評論,有網友反映這些文字可能會造成當事人家屬的二次傷害,故予鎖文處理,請見諒。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8-11 11:45
理性的討論  應當無訪
但是是不是有可能讓家屬受到二度傷害
值得商確
畢竟這是個公開的論壇

對不起
我烏鴉嘴一下
哪一天換成是你家發生這種事情
你希望人家用 "我希望知道我住的地方公共區域發生什麼事情"
來公開討論嗎??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1 11:53
理性的討論  應當無訪
對不起
我烏鴉嘴一下
哪一天換成是你家發生這種事情
你希望人家用 "我希望知道我住的地方公共區域發生什麼事情"
來公開討 ...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0-8-11 11:45

小弟翻閱那個討論串,從頭到尾都沒有講到是哪一棟哪一個住戶,
而且到後來其實都在討論另一個社會事件,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如果今天意外發生在私領域空間,我也贊成不應該討論,
但是今天發生在公領域,就在我常常會經過的地方,且這個事件的發生對我的生活已經造成影響,
我跟其他住戶都是潛在受害者,不能有一個討論的空間嗎?

如果今天新聞沒有報導出來,很多住戶可能都被瞞在骨裡,
而且今天發現網路新聞已經被改過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1 12:05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8-11 12:08 編輯
小弟翻閱那個討論串,從頭到尾都沒有講到是哪一棟哪一個住戶,
而且到後來其實都在討論另一個社會事件,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如果今天意外發生在私領域空間,我也贊成不應該討論,
但是今天發生在公領域,就在我常常會經過的地方,且這個事件的發生對我的生活已經造成影響,
我跟其他住戶都是潛在受害者,不能有一個討論的空間嗎?
如果今天新聞沒有報導出來,很多住戶可能都被瞞在骨裡,
而且今天發現網路新聞已經被改過了......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1:53


  如果你是以社區受影響者的身分,希望能更深入討論意外對社區的影響,我認為有其他地方會更為適合,至於「愛北大」討論該起意外的文章,已多達10頁,文章近百篇,甚至已經出現對當事人的臆測與批判,我想這樣的討論已足夠了,是否可以到此為止呢?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0-8-11 12:06
理性的討論  應當無訪
但是是不是有可能讓家屬受到二度傷害
值得商確
畢竟這是個公開的論壇

對不起
我烏鴉嘴一下
哪一天換成是你家發生這種事情
你希望人家用 "我希望知道我住的地方公共區域發生什麼事情"
來公開討 ...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0-8-11 11:45


恕我直言~
發生這樣的事難道只對死者家屬有傷害嗎?
社區內其他的住戶不也都是受害者嗎?
誰是加害者?誰是受害者?
值得商確.....
作者: BAN-JO    時間: 2010-8-11 12:06
本帖最後由 BAN-JO 於 2010-8-11 12:11 編輯

可能這種事對房價一部份會造成影響,就像數年前新聞所報導三峽萬XX的工人意外墜樓死亡事件一樣。
我發現版主寧靜海也是來自萬XX,不曉得是否知道這段往事?
請參考其他的討論串有提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5&t=1024021&p=9
http://hom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24921&cat_en=realestate_north2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1 12:09
  如果你是以社區受影響者的身分,希望能更深入討論意外對社區的影響,我認為有其他地方會更為適合,至於「愛北大」討論該起意外的文章,已多達10頁,文章近百篇,甚至已經出現對當事人的臆測與批判,我想這樣的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8-11 12:05


版主明察,
網友批判的應該是另外一個事件,媽媽跟小孩的那個,
不是北大社區發生的這個
作者: 小龍星    時間: 2010-8-11 12:16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R大想討論的內容
可以另開討論串討論啊
不一定要在那篇討論串中進行

貴社區發生了這種憾事,因為我不是貴社區的
所以你的感受我不能理解(說感同身受的人只是安慰吧)
不過任何事情我倒是相信都可以理性討論
我相信愛北大的站長應該不會這樣就隨便鎖文
他的考量也是可受公評的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1 12:17
版主明察,
網友批判的應該是另外一個事件,媽媽跟小孩的那個,
不是北大社區發生的這個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2:09


  感謝你的指正,不過我認為開放文章討論,恐無法防止可能出現的,對當事人的批評與臆測,所以我仍會鎖定文章,另外我的想法我有以短訊息傳給你,請見諒。
作者: BAN-JO    時間: 2010-8-11 12:20
死人為大,我也不建議討論
但那裡死人卻是大家知的權利
畢竟,誰也不想住在感覺毛毛的社區吧!
另外一個台灣凶宅網,提供大家參考。
http://www.unluckyhouse.com/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1 12:20
可能這種事對房價一部份會造成影響,就像數年前新聞所報導三峽萬XX的工人意外墜樓死亡事件一樣。
我發現版主寧靜海也是來自萬XX,不曉得是否知道這段往事?
請參考其他的討論串有提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 ...
BAN-JO 發表於 2010-8-11 12:06


  這件事情很多社區住戶都知道,我自然也曉得。
  不過我鎖定文章的原因跟房價或其他因素無關,是因為有網友反映,持續討論恐對當事人家屬及朋友造成二度傷害,經評估確有可能,且新聞已經出現報導,故鎖定文章處理,請見諒。
作者: Joshworld    時間: 2010-8-11 12:20
小弟翻閱那個討論串,從頭到尾都沒有講到是哪一棟哪一個住戶,
而且到後來其實都在討論另一個社會事件,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如果今天意外發生在私領域空間,我也贊成不應該討論,
但是今天發生在公領域,就在我常常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1:53


那是發生在大學哈佛裡,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大學哈佛確實瞭解事實的人詢問,社區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大學哈佛住戶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來這裡尋找答案。
畢竟這裡的發言都只是聽說臆測,甚至還有網友自以為幽默的
說上幾句,那些話除了對當事人家屬不妥當之外,也造成一些旁觀網友的不舒服了啊!
作者: keven4087    時間: 2010-8-11 12:21
可以回社區討論網討論阿!!

畢竟這是公共討論的空間,或許其他的人也寧願不知這件事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11 12:23
同意版主所說
開放並不能阻止耳語、探問
反而建議貴社區的管委會公開的告知此事
就...有一點像學生發生憾事時事後加強心理輔導一樣
把事情說清楚,並加強宣導生命的重要才是根本的作法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1 12:28
本帖最後由 raymondkuo 於 2010-8-11 12:37 編輯

那是發生在大學哈佛裡,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大學哈佛確實瞭解事實的人詢問,社區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大學哈佛住戶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來這裡尋找答案。
畢竟這裡的發言都 ...
Joshworld 發表於 2010-8-11 12:20

Joshworld大:

請恕小弟冒犯,我非常不認同您的想法,網路既然是公開的環境,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有何不能討論?
套用您的邏輯,那

對於某建案的銷售價格,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該建案確實瞭解事實的人詢問,銷售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消費者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來這裡尋找答案。那些話除了對當事人銷售人員不妥當之外,也造成一些旁觀投資客的不舒服了啊!



對於某商家無故歇業的事件,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該商家的人詢問,商家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消費者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來這裡尋找答案。那些話除了對惡意跑路經營者的家屬不妥當之外,也造成一些店面房東的不舒服了啊!



對於伊朗政府槍殺抗議的女大學生事件,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伊朗政府的人詢問,伊朗政府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台灣無聊宅男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透過twitter或google尋找答案。那些話除了對當事人家屬不妥當之外,
也造成一些政客的不舒服了啊!

那我們還要上愛北大何用?
只是跟著那些投資客、仲介報喜不報憂嗎?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資訊透明流通的平台,
這正是網路可以扮演的功能,
大家各自有能力去判斷我要接受哪一個資訊,不是嗎?
作者: keven4087    時間: 2010-8-11 12:36
之前的文章不是都已經描述的很清楚了
如果你是住戶不是應該都了解了,不懂你還想知道什麼呢?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8-11 12:39
他希望有人可以告訴她
事情發生在社區的什麼地方
是確定的地方喔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1 12:41
他希望有人可以告訴她
事情發生在社區的什麼地方
是確定的地方喔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0-8-11 12:39


請您收回您的話,
我的文章從頭到尾沒有這樣的意思,
僅針對版主鎖文一事討論,
我也沒授權您代替我發言
作者: 恐龍學長    時間: 2010-8-11 12:42
每個網站有其個別規定,當然也賦予站長、版主一些權限(ex:鎖文) ,我想還是遵守及尊重各網站(站長、版主)的風格與特色!
既然此處無法討論,樓主何不另覓他處討論.
就好比抽大麻菸,有些國家禁止有些國家合法.要吸就在允許的國家,到了禁止的國家你就遵守吧!
作者: 小宗    時間: 2010-8-11 12:42
Joshworld大:

請恕小弟冒犯,我非常不認同您的想法,網路既然是公開的環境,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有何不能討論?
套用您的邏輯,那

對於某建案的銷售價格,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該建案確實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2:28


我支持你的看法, 我們並不是共產國家, 新聞以及討論的自由度, 是一定必須要有的.
沒有甚麼秘密, 也沒必要封鎖!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1 12:45
每個網站有其個別規定,當然也賦予站長、版主一些權限(ex:鎖文) ,我想還是遵守及尊重各網站(站長、版主)的風格與特色!
既然此處無法討論,樓主何不另覓他處討論.
就好比抽大麻菸,有些國家禁止有些國家合法.要吸就在允 ...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8-11 12:42


我同意您的看法,
所以僅是就鎖文此事提出討論,並未要求版主重新開放,
只是就這件事拿出來討論而已,期盼愛北大網站可以有更寬闊的討論空間
作者: Yvonne63    時間: 2010-8-11 12:48
其實我想這點可以回到哈佛的管委會, 他們知曉事情的經過, 而也可以讓住戶了解自己住的環境發生了什麼事.. 這些事是屬於哈佛住戶的事~
就像一家公司裁員後, 員工人心惶惶, 通常老闆就會聚集所有員工, 讓大家了解公司發生的事, 以及後續的處理等, 這樣大家才能覺得真的釋懷吧..
愛北大的網民們也是聽來的, 不好在此大肆的討論..
作者: Joshworld    時間: 2010-8-11 12:49
本帖最後由 Joshworld 於 2010-8-11 12:57 編輯
Joshworld大:

請恕小弟冒犯,我非常不認同您的想法,網路既然是公開的環境,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有何不能討論?
套用您的邏輯,那

對於某建案的銷售價格,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該建案確實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2:28


你怎麼把大學哈佛跟建案銷售,店家經營,還有伊朗政府相提並論啊,有點怪怪的喔,而且還罵我無聊宅男,
你的表達只是想知道你家鄰居自殺的原因吧
在你的文章,我是讀不出你對自殺這個議題的關心拉(如果有誤解請指正)
而且你依樣造句的方式,把自殺者的家屬和惡意經營者的家屬等同齊觀,是非常非常不妥當的!!

想知道事實,對自己社區管委會的不滿,你真的應該直接去向大學哈佛管委會嚴正抗議(我也可以請我住哈佛的朋友聲援你),而不是來這裡找答案啊!這是我要表達的!
作者: exitno5    時間: 2010-8-11 12:59
原本我也以關心社區大小事來看待那個討論串,我也想多了解發生的原因是意外還是有其它因素,如果是意外,理當讓所有關心社區的朋友們都引以為誡,留意家中老人家或小孩的安全。

但是,在那個討論串中,出現了一些自以為幽默的言論,甚至出現“這個時候是買屋者殺價的好時機“等類似的說法,這已經脫離了原本大家關心社區事務的角度和立場,我想這才是版主封鎖議題的主要原因。

我認為大多社區民眾是良善的,如果真的關心這個社區的公安議題,不妨另開版面,我也勸心存風涼者別再打亂大家正視議題的嚴肅心情。
作者: 傑特    時間: 2010-8-11 12:59
期待有大鳴大放的討論空間

只要沒有故意的針貶 或 笑弄

真的不解  為何不能討論?
作者: exitno5    時間: 2010-8-11 13:05
只要有 不同聲音 出現

立刻被合諧    哈哈哈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8-11 12:04


不同的聲音本該被接受,但前提是,在這種令人傷心的議題上,該用嚴肅和尊重的態度參與討論,不是嗎?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1 13:08
你怎麼把大學哈佛跟建案銷售,店家經營,還有伊朗政府相提並論啊,有點怪怪的喔,而且還罵我無聊宅男,
你的表達只是想知道你家鄰居自殺的原因吧
在你的文章,我是讀不出你對自殺這個議題的關心拉(如果有誤解請指 ...
Joshworld 發表於 2010-8-11 12:49

Joshworld大:

不好意思,我不是說您是宅男啦!我只是替換您的語句,
我也不知道您是否關心伊朗事件啊~

我這樣比喻的目的,只是凸顯資訊透明流通在網路社群的價值,
這也是Wikileaks之所以會被推崇或打壓的原因。
小弟從很早期,站長大人還在mobile01上號召成立愛北大
網站時,就加入了,我很期待愛北大網站能提供更多更多元的資訊,
而非僅是報喜不報憂的網站而已。

有網友建議小弟直接跟管委會反應,回到社區網去討論,
如果那個管道可以有正式的說明,小弟又何苦緣木求魚在此潛水。
況且原本的討論串,我並未加入後期的議論行列,
僅是對鎖文一事有不同想法而已。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0-8-11 13:11
本帖最後由 michelle416 於 2010-8-11 13:13 編輯
小弟現住於前天發生意外的社區
很遺憾今天就看到討論串被鎖文了!

也許有人認為 死者為大,當事人的家人很無辜,
但是如果是理性的討論,有必要如此封閉嗎?
大家不也常常在網路上討論社會事件,
還是說這些社會事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1:39

我是良心建議你--雖說哪個社區不死人,但這種事真的是低調,再低調不過了,況且你還是此社區的人!
你去問問銀行的房貸部,社區若有房子中有凶宅那只是那戶或周邊戶有影響,但若是死在大庭,這會影響整個社區,難道你希望你的社區擴大此一事件嗎??
台北市仁愛圓環就一大社區有人跳樓死在中庭,那大樓的房價應是低於周邊,你要不要去查查!!
當然我也不是你們社區的住戶,我只是衷心建議你,若你還想更擴大,也與我無關!!
討論這事對你的社區無幫助,最重要的就是讓事件落幕,回歸平靜才是你的社區之福!!
作者: albertfang    時間: 2010-8-11 13:15
我覺得只要是在北大特區裡發生的任何事,都可拿來討論,但問題像類似這種因發生意外而導致喪失生命的事件亦可能讓大家知道,畢竟大家都是這社區大環境的一份子也有知的義務,但問題是像這種意外事件我覺得有些人在評論這件事時,或許用語可以稍微注意一下因為會讓讀者讀起來有點幸災樂禍之感,而且這樣的事件也不宜討論太多,知道就好了不是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1 13:18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8-11 13:23 編輯

其實我覺得有幾點必須釐清:

1. 需要針對意外持續討論嗎?

  意外的發生地點、狀況甚至相關細節,在新聞報導以及被鎖定的原討論串中都有揭示,是否還需要持續針對意外討論,進而可能開始討論到當事人的動機,甚至出現批判與同情,真的有此需要嗎?這一點有待商確。我個人也希望大家多想想當事人家屬及朋友的心情,這不是說當事人的鄰居或其他住戶不是受害者,只是對持續討論的必要性,提出個人質疑。

2. 封鎖消息的是誰?

  我跟Raymond說過,真正封鎖消息的是社區管委會,並不是愛北大,實際上被鎖定的原討論串,討論已經達10頁,回應近百篇,很多相關訊息也都有所揭露,這樣是不是已經足夠?如果對社區封鎖消息有所不滿,我認為該針對的是社區的管理者,而不是愛北大,因為愛北大有開放討論一段時間,而且只是鎖文,並沒有將文章刪除。

3. 可以討論的空間?

  如果不是要針對意外或當事人進行討論,只是單純想知道意外對社區可能帶來的影響,我個人認為可以另開文章討論;或是「社區介紹」裡面,也有該社區的專區,亦或到智邦的社區網討論,我認為這些區域都更適合討論這起事件。

4. 和諧?河蟹?

  愛北大真的很愛搞「和諧」嗎?這個消息真的被「河蟹」了嗎?我無權代表愛北大發言,謹就板主的身分回應此質疑。

  如果真要「和諧」,我大可以把該篇討論砍掉,或是刪除其中重要訊息,或者直接把這一篇也刪除或鎖定。

  老實說,我個人無妨,我只是板主而已,但討論者的一句話、一個批評、甚至幾句攻擊,其實都可能將經營者的用心全然抹煞,比起讓愛北大成為像 PTT 八卦板或 mobile01 房地產討論區一樣的地方,我寧可和諧一點...


  以上為我個人想法,也代表我的板主身分,提供給各位做個參考。
作者: OKOK    時間: 2010-8-11 13:20
raymondkuo~
  先深呼吸一下下
   我懂你的感受 你現在的心裡一定很不舒服 對不對
   讓我講給你聽 好不好
  你再深呼吸(第2個)一下下
   
首先、你想要知道的是[公領域的地點] 不是[私領域的家務事] 對不對~☆

第二、如果上面答案是O,那麼你指的那個[討論串] 其實裡面已經有你所想要的答案了。

第三、繼續聽我說完喔ˊ~☆
   如果用這樣的方式,發現無法得到答案
   可以試著這麼想:很多問題的[答案]並不是最重要的哦~☆

再深呼吸(第3個)一下下~我發現其實你的個性不錯~!願意耐心的繼續聽著我說~☆

第四、如果認為這樣才可以解決心中疑惑,要繼續討論之前,先想一下下~
   因為自己這樣的舉動,會不會[有人]受傷害?
   在自我分析這點之後:受到傷害的[他] 與自己受傷的程度相較
   你會有更寬廣的心,也會變得更有能力解決事情喔~☆

再深呼吸(第4個)一下下
回想:
你想要知道的是[公領域的地點] 不是[私領域的家務事] 對不對~☆
作者: Joshworld    時間: 2010-8-11 13:27
Joshworld大:

不好意思,我不是說您是宅男啦!我只是替換您的語句,
我也不知道您是否關心伊朗事件啊~

我這樣比喻的目的,只是凸顯資訊透明流通在網路社群的價值,
這也是Wikileaks之所以會被推崇或打壓的原因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3:08


剛好我在歐洲時還親眼目睹了伊朗海外人士,對這個事件的抗議活動,那是很令人感動的場景!
你說我宅男對我來說不關痛癢,是無所謂拉,只是你可能因為疏忽,把惡意跑路的經營者家屬比成自殺當事人的家屬 這點我比較在意,
由此可知啊,邏輯這東西,不是替換語句就可以行得通的。
我還是老話一句,大學哈佛的住戶有絕對的權利和正當性,強烈的要求管委會要公告此事的原委,版主之所以會鎖文,是因為後續的討論都已經變質了,到最後傷害的還不是你們哈佛的住戶(這包括房價或是其他),除非你不是屋主,否則應該不會希望此事件越演越烈吧!
作者: albertfang    時間: 2010-8-11 13:39
32# michelle416
太同意您的說法~說的真是太好了~~~~~~~!!!!!!!!!!!!!再討論下去~受傷的可能是當地的住戶阿!!!!!!!!
作者: 自在的人    時間: 2010-8-11 13:40
看完大家的發言後我也有所感
raymondkuo  :
我想管理本來就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有些事情應該是用全面性的考量. 所以難免不能單純站在其中一方考量. 我認為你可以討論. 但可能要想的是討論的意義在何處? 同等也希望你站在一個管理的角度思量一下不是嗎?

有時討論太過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凡事適可而止. 我想應該是討論的有點太過了. 但版主也不失公平的立場只有鎖文並未刪除. 不是嗎?

我可不希望失去愛北大這個平台!! 希望使用者多點體諒的心~~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8-11 13:50
請您收回您的話,
我的文章從頭到尾沒有這樣的意思,
僅針對版主鎖文一事討論,
我也沒授權您代替我發言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2:41


就跟你覺得我嘴臭一樣
那篇再繼續
你能保證不會有比我更嘴臭的嗎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1 14:10
本帖最後由 raymondkuo 於 2010-8-11 14:14 編輯
就跟你覺得我嘴臭一樣
那篇再繼續
你能保證不會有比我更嘴臭的嗎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0-8-11 13:50


會不會有人嘴臭不是我能猜測或保證的,
但是您的發言內容既未經過我授權,
也沒有跟我查證,又與我發文討論的原因不同,
是我可以保證的

但是您放心,您是否嘴臭可以繼續被討論,
所以我也不會請版主鎖文
作者: 小王子    時間: 2010-8-11 14:15
俺尊重死者為大...

俺也尊重恐龍學長大說的,既然在康大這兒玩,既然寧靜海大也明白說了幾回了,那就姜太公釣魚ㄅ...喜歡的就吃,不喜歡的去其他地方快活囉~

俺沒生氣...但是俺喜歡ㄚ童說的深呼吸...呼~~~這樣比較不愛睏了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0-8-11 14:19
3000多會員來自不同的領域, 職業, 社區, 各自有不同的立場, 有不同的需求, 甚至對愛北大的屬性與走向都可能有不同的期待.

站長與版主最難做的就是要從這麼多元的會員裡面, 讓愛北大健康的發展與持續營運下去.
但很清楚的是, 走向不可能令100%所有人滿意的.

因此, 雖然各人有各人的需求, (比如想知的需求) 但最終還是請尊重與回歸版主的裁決, 因為他們要照顧的範圍是整體的會員, 何況這不是一個商業網站啊!
作者: 傑叡    時間: 2010-8-11 14:21
當一篇文章的討論方向已經偏向離題,
或是出現一些不適當的言詞、情緒,
版主本來就有權決定繼續討論與否。

我想版主基於論壇的和諧才關閉該文章的討論,
該篇文章也有10頁了,基本上該了解的都了解,
如果如同標題不能有討論的空間,
該篇文章一出現應該馬上就會被刪除了不是嗎?

請給版主一些維護論壇合諧的權力吧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8-11 14:24
會不會有人嘴臭不是我能猜測或保證的,
但是您的發言內容既未經過我授權,
也沒有跟我查證,又與我發文討論的原因不同,
是我可以保證的

但是您放心,您是否嘴臭可以繼續被討論,
所以我也不會請版主鎖文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4:10


謝謝你
我會繼續嘴臭讓你討論的
作者: keven4087    時間: 2010-8-11 14:26
愛北大的網民們也是聽來的, 不好在此大肆的討論..
+1

現在又有人以為掉在中庭了@#$%^&*(*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0-8-11 14:28
44# 桂格  

是啊   是啊  我被 封了一個月  

我也沒說什麼啊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8-11 14:23


出關後馬上回來,
足見愛北大的魅力啊!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0-8-11 14:33
本帖最後由 michelle416 於 2010-8-11 15:29 編輯

要是我是那社區的住戶,看到這種文章,一定要求刪除,何況還是自己社區的人上來放炮!!真想不懂!這些人是在幹嘛?
就連新聞報導都不會寫出啥社區,竟然自己人把自己的社區壞消息講出來,不知這樣是對自己社區有何好處?告訴大家能得到啥好處嗎? 就算討論能討論出啥好處嗎??能解決甚麼事情?或者別人可以協助貴社區甚麼?
大家就將心比心,假若自己社區發生任何不堪的事,還是不要拿到外面來宣揚,到底還是自己的財產的所在地,不是嗎?要講去對自己的社區講或者對自家人講,一般人都是看熱鬧而已啦!!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11 14:34
那篇文章已經有答案了, 不知道Raymond還想知道什麼呢? 哪間房?!
如果我是版主, 我也會封鎖該文章. 做法是很適當的. 並不是因為我住在該社區. 更不是擔心影響房價.
而是後來的討論已經離題, 既非陳述該事件, 也沒有任何正向討論. 如此不鎖文, 不論該家屬是否會看到而二度被傷害, 其他不論是不是我們社區的, 看到不會覺得厭惡嗎?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8-11 15:49
任何新聞大家都有權力討論,可以是茶餘飯後的話題、也可以是左鄰右舍碰到面第一句就會問的問題,但這些都是私底下的行為,沒有人沒有好奇心的,但如果要在這裡"公開"討論,實在也不知道到為何要在這裡討論,這裡除非有幾位是社區的住戶,否則論了解度也是你的管委會或是左鄰右舍比這裡要了解的多吧,但如果如你所說連住戶都選擇低調不討論,為何還要要求不相干的"愛北大"公開討論呢?

如果換成是我自己的社區,我當然也會想知道到底發生甚麼事,自己每天住的地方當然有知道的權利,但我選擇了解的方式,並不會是利用網路"討論區"來"討論"別人家不幸的事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1 16:28
本帖最後由 raymondkuo 於 2010-8-11 16:33 編輯
任何新聞大家都有權力討論,可以是茶餘飯後的話題、也可以是左鄰右舍碰到面第一句就會問的問題,但這些都是私底下的行為,沒有人沒有好奇心的,但如果要在這裡"公開"討論,實在也不知道到為何要在這裡討論,這裡除非有幾位是社區的住戶,否則論了解度也是你的管委會或是左鄰右舍比這裡要了解的多吧,但如果如你所說連住戶都選擇低調不討論,為何還要要求不相干的"愛北大"公開討論呢?

如果您是指我「要求」"愛北大"公開討論,那是否倒因為果?
討論是原本就存在的,我只是對於版主鎖文此事提出意見。
當然版主也有公開對此事說明了。


如果換成是我自己的社區,我當然也會想知道到底發生甚麼事,自己每天住的地方當然有知道的權利,但我選擇了解的方式,並不會是利用網路"討論區"來"討論"別人家不幸的事


此討論串的目的,不是為了爭辯該不該去討論別人家不幸事件,
而是該篇討論本來就存在,談論的也是北大特區發生的事件
(除了最後幾篇談到另一個社會事件)
也符合愛北大網站的範疇,
也許您習慣跟左鄰右舍打探,但是有網友選擇來愛北大交換訊息,
不也是站長經營網站成功的地方?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0-8-11 17:07
疑???
不是已經開"門"了嗎?...

過幾天,等到第一個七天凌晨...想知道經過詳情原委的"人",可以辦理訪客登記!<---到現場去好好地問個究竟啊~
作者: 小王子    時間: 2010-8-11 17:57
57# 蘿蔔特

挖勒....

這建議實在太上乘!我實在忍不住要給你1000個讚ㄚ!!!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0-8-11 18:14
本帖最後由 michelle416 於 2010-8-11 18:17 編輯

要不要貼個大布條在哈佛社區告知一下全台灣民眾說:本社區剛發生住戶跳樓xxxx事件,然後屍躺在xxxx!!
這樣可以討論個夠!---你可以發起住戶有知的權利去抗爭一下阿!!我會去幫你站台!!
事情宣揚出來都是你們自己社區的居民,被鎖文了,不死心還要來一篇!!真的敗給你了!!
本不想再講了,但這社區居民還不斷辯解與說明,討論的意義!!真的敗給他!
還好不是我的鄰居!!
搞不好這個人非哈佛人喔!!不然很少看到有人對自己社區發生不幸事件,還要大聲宣揚的!!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1 18:23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8-11 19:12 編輯

這個議題討論到現在,似乎演變成有點針鋒相對的情況,希望大家注意,文章請不要出現太過針對性或諷刺性的言論,以免引發爭論或誤會,若情況嚴重,這一篇文章一樣會鎖文處理。

另外有關本議題,作為板主,我已經在這篇文章做了幾次回應,也有用短訊息跟原作者溝通,假設這一篇文章不幸被鎖定,作者有不滿之處,可以再另外發文,或是在板務討論版面提出質疑,我們可以繼續討論這個問題。

希望這樣不會太和諧... 也希望大家配合,感謝囉!
作者: 狗妹    時間: 2010-8-11 18:46
版主辛苦了
作者: jijeng2001    時間: 2010-8-11 20:45
認真的版主最有魅力!
作者: YAO    時間: 2010-8-11 20:46
昨天 遇到該社區的朋友  當我提到該議題時  他即顯得不自然  也不願意談
     我也隨即閉嘴  不好意思再提起...
   我想 這個議題  就到此為止會比較好
作者: hilljeck    時間: 2010-8-11 21:08
"死亡"是華人的禁忌話題,大家從小被規訓迴避死亡議題、死亡空間(喪事、殯儀館),好像死亡和大家都無關一樣。但是,我們必須學會觀照死亡,如果因為他者的死亡會影響到某些區域的既得利益而拒談此議題,這種思維不僅無助於防止下一次的悲劇,也似乎過度世俗化了!
作者: YAO    時間: 2010-8-11 21:19
"死亡"是華人的禁忌話題,大家從小被規訓迴避死亡議題、死亡空間(喪事、殯儀館),好像死亡和大家都無關一樣。但是,我們必須學會觀照死亡,如果因為他者的死亡會影響到某些區域的既得利益而拒談此議題,這種思維不 ...
hilljeck 發表於 2010-8-11 21:08


如果因為不談  是為怕要影響誰的利益  而拒絕談   這樣的陳述也顯得過於簡略   
  該事件  我在該天上班9點多時 看到愛北大的消息後  一直到下班時  再看網站  大概情況已瞭解十之八九  並沒有任何人  刻意的拒絕去談.....
  只是在都已經瞭解  人  事  時  地  物  後  還要瞭解什麼呢???
作者: 恐龍學長    時間: 2010-8-11 22:05
既然要民主,建議樓主針對此事件搞個投票。
如果大多數認為不該再討論,那就願賭服輸!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0-8-11 22:26
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也不需要八卦那麼多篇幅來討論,點到為止即可
如果是自己社區發生的事
想要瞭解詳情
應該自己去社區裡面找答案
叫外人對自己社區裡的事說三道四的
情何以堪
作者: 恰吉    時間: 2010-8-11 22:38
既然要民主,建議樓主針對此事件搞個投票。
如果大多數認為不該再討論,那就願賭服輸!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8-11 22:05


贊成...+1
作者: 一步蓮華    時間: 2010-8-11 22:39
簡單,等你要賣房子的時候就知道痛了,要討論沒意見,要公開也沒關係,但是自己請要有心理準備,
房價不會上漲與下跌的空間,爽到口舌卻損失了大部分住戶的荷包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1 22:52
難怪PTT上會有人說我們這............(自己去看看辣)
大家都有言論自由
亨亨 發表於 2010-8-11 22:49


  PTT 哪個板,哪篇文章啊?
  可以說明一下嗎?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0-8-11 23:07
本帖最後由 michelle416 於 2010-8-11 23:12 編輯
既然要民主,建議樓主針對此事件搞個投票。
如果大多數認為不該再討論,那就願賭服輸!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8-11 22:05

當事人住戶都不在意了,非得要敲鑼打鼓好好的討論一番!我們這些旁人有何資格問要不要討論?
況且這根民主有何關係?就算投票不討論居多,又有何效力叫別人不討論?
很奇怪的住戶也很奇怪的議題!??一個討論不夠還要再來一個投票......真的沒完沒了?還好我不是哈佛居民!!
我還是建議自己住戶到自己社區拉布條抗議管委會沒有讓住知的權利(不過我實在也搞不清楚到底還要知啥嗎?事情不是清楚了嗎?)難不成還要把死者身家調查甚至動機好好調查清楚,或者還要調查一下其他住戶是否還有此危機?
富士康一個主雇關係的大工廠都無法避免跳樓事件,難道討論討論就可以禁止其他人有一動作嗎?
以上這些跟"怕談不談死亡"的議題實在看不出有任何關係!!
不談房價問題!
為何社區或社會談自殺事件要低調,因為有些時候會引一些不好的效應,這種負面的消息與氣氛瀰漫社區對社區實在不是"福"!
希望哈佛的住戶應該了解!
任何有關不是自己社區的負面消息,都不建議由不是那個社區的人士開版討論---這是需要嚴肅及正視的建議!
作者: 波把拔    時間: 2010-8-11 23:21
r先生一開始的重點好像只針對為何鎖文這件事在開文
版主也已告訴當時為何鎖的立場跟理由
如果他有異議,可以再跟版主溝通
這跟後來大家所爭論的是不是可以討論此事似乎沒有直接的關係
再討論下去,還不如版主再把鎖文開放,更正大光明

如果用投票…是暗示以後還會有這種事發生嗎?
作者: freewind    時間: 2010-8-12 00:08
網友有網友討論事情的角度
管理者有管理者的角度
網友質疑為何鎖文是合理的
但是管理者鎖文也是合理的
這兩者之間沒有任何一方有錯或是不對
就是立場與角度不同而已

互相體諒吧~
作者: kwl    時間: 2010-8-12 09:00
本帖最後由 kwl 於 2010-8-12 09:03 編輯

記得2年前 我兒子高三正在準備學測 同學們都繃緊神經預備衝刺 無論是身心都希望在最佳狀態下(不要感冒 拉肚子 心情保持穩定)用功讀書
有一天下午 突然兒子打電話來說 他看到別班同學在學校跳樓了 而且全校師生都看到他躺藏平台上 我當時第一個反應是憤怒 以我一個作母親的立場想到的是 怎麼可以這樣 這自殺的小孩太自私了 受影響的不只是他的父母家人 還讓同學看到這種景象
據瞭解 當時是那個孩子為了選科系的事與母親發生衝突 母親到校來瞭解情況 他一時衝動從4樓跳下來 沒死 全身粉碎性骨折 至今我還常想起那個孩子 如果他不是一時的情緒上來 作出令自己 家人後悔一輩子的事 生命會完全不同了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8-12 09:57
如果您是指我「要求」"愛北大"公開討論,那是否倒因為果?
討論是原本就存在的,我只是對於版主鎖文此事提出意見。
當然版主也有公開對此事說明了。




此討論串的目的,不是為了爭辯該不該去討論別人家不幸事件,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6:28




不是我喜歡與左鄰右舍探聽,只是發生事情的地點是在"你的社區",而不是"北大特區",要討論的對象應該是"你的社區"會最清楚,這裡的網友除非是住在哈佛,否則也只是探聽而來的消息,正確度不會比哈佛住戶來的高,不懂為什麼要來這尋求不確定的答案,而不願意與左鄰右舍或是你的管委會尋求相對正確的消息,我想是因為大家都不願對此事多加著墨,如果真這麼關心這件事,"樹林分局"會是你的最佳選擇!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12 12:14
看了大家的回應. 意見都很好~
漠視?! 就這麼做吧! 不管該文章或作者, 我一律漠視. 反正我沒有權利阻止別人發言
道貌岸然?! 我誠心的期望貴社區不會發生這種事~ 夠道貌岸然了吧?!
作者: limingche    時間: 2010-8-12 13:35
大家不要在離題了...到後來都在討論一個議題到底能不能被討論???  
開版的人目的很簡單,就只是想知道到底"哪一棟哪一戶跳下來掉在哪裡?!?!"
原討論串讓他不夠滿意的地方就是"哪一棟哪一戶"沒有人講清楚,不是嗎??
我想這個答案除了管委會和警察,在板上的人沒有人知道真正確切的答案..

這樣追追追的目的只是想滿足好奇心,並不是真的想捍衛言論自由吧?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2 13:43
大家不要在離題了...到後來都在討論一個議題到底能不能被討論???  
開版的人目的很簡單,就只是想知道到底"哪一棟哪一戶跳下來掉在哪裡?!?!"
原討論串讓他不夠滿意的地方就是"哪一棟哪一戶"沒有人講清楚,不是嗎??
我 ...
limingche 發表於 2010-8-12 13:35

本來不想回應的,
但是發現有些人就是要刻意曲解,
我原PO的標題是「不能有討論的空間嗎?」
原PO內文「給大家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空間吧~
只要就事論事,不要偏離事實就可以了,不是嗎?」

這個討論串本來就在討論一個議題可否被討論,是否應該被限制?
您的引申有點超過了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0-8-12 13:47
本來不想回應的,
但是發現有些人就是要刻意曲解,
我原PO的標題是「不能有討論的空間嗎?」
原PO內文「給大家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空間吧~
只要就事論事,不要偏離事實就可以了,不是嗎?」

這個討論串本來就在討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2 13:43


現在這個就是討論的空間..
還要討論什麼嗎?
作者: limingche    時間: 2010-8-12 14:04
本來不想回應的,
但是發現有些人就是要刻意曲解,
我原PO的標題是「不能有討論的空間嗎?」
原PO內文「給大家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空間吧~
只要就事論事,不要偏離事實就可以了,不是嗎?」

這個討論串本來就在討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2 13:43


沒錯,回去看最原始的文就知道,開版的目的是因為原po想知道"哪一棟哪一戶",
而"管委會不肯講","愛北大當時唯一的討論串被鎖",所以在板上另開討論串發牢騷.

但我想原po應該也很清楚,愛北大版主鎖討論的目的並不是"要禁止大家公開哪一層哪一戶"這個訊息,
而是該討論的都已經被討論了不是嗎?

要知道這訊息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去警察局問.
再強調一次,愛北大版主鎖討論的目的並不是"要禁止大家公開哪一層哪一戶"這個訊息!!!
並沒有人限制任何人的言論自由!

在我的觀點,有些討論真的要適可而止,如果一個討論到最後流於各種臆測和八卦,真的就沒建設性了!
例如說,不只哪一層哪一戶被挖出來,再繼續下去可能連當事人學經歷,交友狀態,經濟狀況,甚至社區風水等八卦都出爐了.

我要說的不是什麼言論自由不自由的問題...就只是一個很簡單的同理心吧!
作者: raymondkuo    時間: 2010-8-12 14:13
本帖最後由 raymondkuo 於 2010-8-12 14:14 編輯
沒錯,回去看最原始的文就知道,開版的目的是因為原po想知道"哪一棟哪一戶",
而"管委會不肯講","愛北大當時唯一的討論串被鎖",所以在板上另開討論串發牢騷.

但我想原po應該也很清楚,愛北大版主鎖討論的目的並不是" ...
limingche 發表於 2010-8-12 14:04

您是故意曲解的吧
我原PO根本沒這樣寫,
而且我在第二篇回覆網友意見時,我說明
「小弟翻閱那個討論串,從頭到尾都沒有講到是哪一棟哪一個住戶,
而且到後來其實都在討論另一個社會事件,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如果今天意外發生在私領域空間,我也贊成不應該討論」
既然被鎖文的討論串沒有意思要討論是哪一棟哪一戶,
而且後來是討論另一個社會事件,版主也許不需要以鎖文來處理。

這部分版主稍後也有說明他的顧慮,以及權衡以鎖文而非刪文處理。
我覺得這樣的討論是合適的,而且符合我原先發文的意旨。
這一串討論儘管有許多網友提出各種正反意見,包括提及諸如對房價影響等,
都沒因此被鎖文,不也是版主或站方有尊重各位發文的權力嗎?

不曉得您刻意曲解的用意是?
請先看清楚再批評吧!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8-12 14:16

87樓說了我想說的
為什麼讓人有這種感覺
抱歉我嘴臭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12 14:20
我要說的不是什麼言論自由不自由的問題...就只是一個很簡單的同理心吧!
limingche 發表於 2010-8-12 14:04


+1~
就是失望在看到多人沒有同理心的在那說三道四. 從原討論串到現在這篇仍然如此.
你們以為幫住戶說教/批判當事者, 住戶就會比較好過?! 自以為是的認為住戶低調都是怕影響房價.
作者: 特區巡佐    時間: 2010-8-12 14:54
這件不幸的事情
既不是奇案 也不是懸案
其實實情如何大家應該多少已知悉
實在不需要太多延伸性的討論
或許大家心裡要(或許也已經)知道的
是自身或周邊當如何預防類似事件
以及平時如何做好鄰居之間的互動關懷

網路傳播無遠弗屆
就算不為本網站
但至少為該社區  也為不幸當事人及家屬留下些寧靜的空間吧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12 15:06
巡佐說得太好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12 15:24
本篇討論的主題其實處理得差不多了,為避免持續爭論跟離題,本篇文章鎖文處理,若作者或其他網友有意見,可以到站務子版塊「建議與回報」申訴,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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