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台灣第一個大賺往生財的BOO案 [列印本頁]

作者: 呷很大    時間: 2011-11-24 23:16
標題: 台灣第一個大賺往生財的BOO案
這種嫌惡設施如同焚化爐一樣,
誰都不歡迎,
以目前的狀態去對總統訴求很可能像當初對市長一樣,
因為這檔事~為政者是很不喜歡去面對的!
記得朱市長被質詢時不就已表態~不是抗議有多少人就是他面對的門檻!
因為他很清楚~這個區域以外的人都會支持他!
別忘了他是身經百戰的縣長,當初他在桃園就有很多類似案例,
例如:桃園市中正路不能停車的問題,住在中正路上那一個不出來跳腳
但是呢?
如果當初針對他配套中的弊端去抗議!
我想與論與實質都會逼得他不是如此強硬!

很多人不清楚
三峽已有好幾座火葬設備與多個禮儀廳,足以應付三、土、樹、鶯、中和現在與未來的火葬需求,
這種嫌惡設施是不能也不該都要這個區域的人民來承擔,
更不能用這種強暴式的決定!
尤其將這種重大利益的設施就如此草率簽給一個成立沒幾年也毫無經驗的公司!
各位想想看
一個往生的人這方面的花費會低於20萬嗎?
這樣草率的決定真的沒弊端嗎?

我們是不是要發揮~維基解密的效應
大家努力訪查他其中的弊端
針對可能的弊端來訴求原決定的草率
讓有權力的人~為了政治考量
願意停止原案重議~一個大賺往生財的BOO案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4 23:20
支持
作者: abu    時間: 2011-11-24 23:24
+1                        
作者: assablue    時間: 2011-11-24 23:39
還不是要把板橋的移走
往後延伸,剛好就三峽...
作者: js22020    時間: 2011-11-24 23:50
如果當初針對他配套中的弊端去抗議!
我想與論與實質都會逼得他不是如此強硬!

正該如此。
不是反殯葬,也不是反殯葬特區,而是反「黑箱決策過程與可能之弊端」,才能引起共鳴,才有成功的可能。

p.s. 上週我跟住台北市和新北市其他區的朋友說,12/03我要上凱道抗議,
        大部分人的反應是事不關己,有些朋友則露出「這也要抗議?」的表情。
        但是我進一步解釋昌溢的資格問題、以及行水區、黑箱作業等等,
        大家就認同了,也很憤慨,覺得這種決策過程真是不可思議。
作者: ㄚ煌    時間: 2011-11-25 08:09
掌聲響起!敘述的真棒!!
給您一個"讚"!

作者: hwl8686    時間: 2011-11-25 09:08
因為他很清楚~這個區域以外的人都會支持他!
...........這一點真的是最重要的!!!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1-11-25 09:22
因為他很清楚~這個區域以外的人都會支持他!+1

犧牲土樹三鶯這小眾票, 換來板橋三重新莊, 這算盤打得真好!!
作者: 小小蘋果    時間: 2011-11-25 09:24
js22020 發表於 2011-11-24 23:50
正該如此。
不是反殯葬,也不是反殯葬特區,而是反「黑箱決策過程與可能之弊端」,才能引起共鳴,才有成功 ...

一個僅僅成立二年的公司就可以取下這個工程,讓人覺得這個公司的成立好像就是為了這個案子,有無能人可以從昌溢公司的負責人或股東去挖掘內幕,就像當初邱毅挖高捷一樣,誰都沒料到最後挖到那麼深,如果光說移來三峽的事情抗議而政府取消這麼大的利益案,難呀。
目前選舉之際,我倒沒有政常顏色之分,但是利用民x黨的民代去挖,不失為最快最佳的方法。行政長官不論哪個政黨的人物做,只要做得好,我都歡迎。否則以臺灣的經驗來看,只依居民的抗議就取消案子的事件還沒前例,從六輕事件就可以看出,民意可以被忽略到何種程度。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1-11-25 09:42
js22020 發表於 2011-11-24 23:50
正該如此。
不是反殯葬,也不是反殯葬特區,而是反「黑箱決策過程與可能之弊端」,才能引起共鳴,才有成功 ...


大眾第一時間都是誤解的~~
我們需要更多像您這樣的人~~
讓更多人去了解我們爭取的真諦~~

作者: 呷很大    時間: 2011-11-25 11:15
小小蘋果 發表於 2011-11-25 09:24
一個僅僅成立二年的公司就可以取下這個工程,讓人覺得這個公司的成立好像就是為了這個案子,有無能人可以 ...

可能需要取得當初招標或招商的文件,
再從當初招標或招商的廠商(也就是目前得標商的兢爭廠商)去了解,
應該可以看出一二!
有人知道這個案子的資料在那可以取得嗎?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11-25 11:29
本帖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1-11-25 11:30 編輯
小小蘋果 發表於 2011-11-25 09:24
一個僅僅成立二年的公司就可以取下這個工程,讓人覺得這個公司的成立好像就是為了這個案子,有無能人可以 ...


民代不是沒找, 但也許沒像邱毅那樣厲害吧?!

不只成立時間, 看看資本額多少??

x的~ 真讓他成真, EPS超高, 說不定上市後股價超過2000~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1-11-25 13:14
阿伯 發表於 2011-11-25 11:28
回復 呷很大 的帖子

記得朱市長被質詢時不就已表態~不是抗議有多少人就是他面對的門檻!

"區域以外的人都會支持他"!
亦或是...
"區域以外的選票都會支持他"!

那麼請大家考慮一下...

這是臺灣自來水公司第十二管理處網站...
http://www12.water.gov.tw/home.asp

節錄部分內容...
區處水源概況介紹 :
本處供水水源主要取自石門水庫放流於大漢溪之原水,再由三峽區鳶山地區設攔河堰取水,全長約20公里。不足原水另由三峽河置抽水站取水補充及由購買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清水支應。
大漢溪為一般開放性水體,該水體業經本處向環保署申請許可使用,依以往檢驗紀錄顯示均合於飲用水水質標準。

鳶山堰簡介:
位於石門水庫後池堰下游19公里、三峽與鶯歌區交界之大漢溪上,興建於民國72年,主要功能為攔蓄石門水庫放流水送板新給水廠處理利用;堰體主要結構為18座固定輪閘門,以抬高水位取水,鳶山堰右岸有兩個取水口,灌溉取水口緊靠排砂道,本處板新給水廠取水口則位於堰上游右岸邊,於民國78年增建,可重力引水;若水位太低無法重力引水時,另以設置6部抽水機採動力抽水方式。


功能效益:
1.公共給水  2.灌溉

水庫(鳶山堰):
1. 集水區面積:88平方公里
2.滿水位面積:1.76平方公里
3.滿水位標高:51.6公尺
4.有效容量:約126萬立方公尺(原計畫) 約490萬立方公尺(86年測)


板新淨水場:
板新給水廠位於鳶山旁西鄰大漢溪,設立於民國六十五年五月,為一大型給水淨水廠,廠內草木翠綠扶疏綠意盎然,常有各地里民、學生校外教學等參觀瞭解自來水處理流程。
本處供水轄區設置有32處水壓自動監視站,板新給水廠控制中心值班人員全天候24小時依照規定隨時注意各監控站水壓變化靈活操作,如有部份站壓力異常立即與當地服務所聯繫機動調配處理,並對各監控站設備加強維護工作,確保設備正常操作,以維正常水壓減少破管漏水,確保正常供水。

‧地址: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551號
‧電話:(02)26711416 26711417
‧E-Mail:zcws@mail.water.gov.tw

供水轄區:
本處供水轄區包括新北市板橋、新莊、泰山、五股、蘆洲、八里、三峽、鶯歌、土城、樹林等區全部,及三重、中和、桃園縣龜山、八德等鄉鎮市部份地區。每日總需水量約93萬立方公尺。

轄區用戶數:
92年:67萬3229戶
93年:68萬2627戶
94年:69萬3886戶
95年:70萬9462戶
96年:72萬6108戶
97年:74萬5511戶
98年:76萬0824戶
99年:76萬8555戶

以上數據及文字皆非自有資源,詳請請洽臺灣自來水公司.

如果以99年:76萬8555戶為基準,每戶3個人,那麼實際用水人數約230萬5千多人耶!
這不含臨時人口(例如:外地來上班人口).


這...殯葬特區干自來水屁事?
因為...
大家喝的水都來自這裡啊!
未來...如果...真的將殯葬特區設立於土樹三鶯交接處,
火化後的遺體煙塵,就極可能飄落於板新淨水場喔!

未來...如果...真的如此,那麼大家又多了一項緬懷祖先的方式囉!

以上資訊請參考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11-25 13:31
豬肉 發表於 2011-11-25 13:14
"區域以外的人都會支持他"!
亦或是...
"區域以外的選票都會支持他"!

人家看得很開~

MB01:
a. 不是說早就有火葬場?! 早就喝很多年啦~
b. 天天吃阿鈣, 給我健康的膝蓋~ (那時看到這句, 我真的笑出來了 )
c. 北市二殯還不是一樣?!
d. 明年就換喝翡翠水庫的水了


作者: 小小蘋果    時間: 2011-11-25 13:40
如果在凱達格蘭大道上,以喝水健康做為訴求而不是僅如文宣上宣傳對三峽及土城的汙染,交通,捷運,房價,觀光為主要宣傳,得到的響應和非本地區人民的支持才會更高,水是流動的,以樓上說的這個水可以影響的范圍到這麼廣,要加大宣傳水的危害性,因為朱XX的野心不僅僅是市長,還是想做總統的人,一旦造成因為此案造成這麼多地區人的民意浮動,他才會緊張,否則別的地區的人光看到文宣都會不以為意,反正是對三鶯影響,覺得不關他事情。政客都是以選票做考量的。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5 13:42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救命阿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11-25 14:20
可是~ 明年就換喝翡翠水庫的水, 的確有此工程喔! 所以, 我不認為會喚起其他地區注意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1-11-25 14:52
不....
重點還是在反對殯葬特區設立於三鶯土樹地區!

水的部分,僅作為提示三鶯土樹區域以外的新北市市民,
提升區域以外居民對於殯葬特區設立,對於自身權益及環境影響的注意.

不建議把這一部分提高,避免反客為主,模糊了焦點.

請參考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11-25 15:05
豬肉 發表於 2011-11-25 14:52
不....
重點還是在反對殯葬特區設立於三鶯土樹地區!

是啊, 還是著重在行水區/地目問題. 其他地區對與此議題根本無感, 要蓋在我們這, 當然拍手叫好~ 特別是板橋
作者: 藍天白雲    時間: 2011-11-25 18:42
豬肉 發表於 2011-11-25 13:14
"區域以外的人都會支持他"!
亦或是...
"區域以外的選票都會支持他"!

這位大大真用心, 查的這麼明, 有辦法把這個資料給林里長ㄚ, 叫他請記者報一下, 讓所有新北市其他區的居民, 還要不要支持豬.
一般人只要發現不關他的事, 就事不關己, 但要是讓他們知道, 每當他們喝一杯水, 就緬懷一次祖先, 相信有很多人會出來抗議ㄛ.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5 18:50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其實我有些朋友住板橋,他們聽說我又要上街頭抗議,了解原委,他們也認同各生活圈自理,不應遷到三峽成為殯葬特區!!

一樣米養百樣人,板橋有支持,有的無所謂,我想跟距離有很大關係。

但是三峽不合宜,因為這裡已經有12根煙囪+5個禮儀廳。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1-11-25 19:25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11-25 19:25 編輯
小小蘋果 發表於 2011-11-25 09:24
一個僅僅成立二年的公司就可以取下這個工程,讓人覺得這個公司的成立好像就是為了這個案子,有無能人可以 ...


97年12月昌溢申請設立  資本額500萬
97年12月23日民政局與洪志強建築師事務所簽約進行台北縣立第二殯儀館選址研究,該案原定於98年11月結案,但根據民政局回覆民眾陳情表示該評估案成果報告於98年12月30日審查通過,此報告將三峽評選為首選
99年2月昌溢提出BOO申請
100年三峽生命園區投資案第三次審核委員會會議紀錄內容
(三)審核委員提問:本案基地中裕成工業所在地部分,經查93年才剛變更過土地用途,未來要廢止該等廠房,是否須先知會經發局?
民間申請人回覆:1、本團隊獲知縣府正進行第二殯儀館之選址,且本基地之區域亦被評為最佳地點,本團隊基於殯葬事業屬公益服務,故積極與地主協調始促成本計畫案。2、有關裕成工業申請土地用途變更部分,因河川治理線的劃定,造成裕成工業部分廠房用地被劃設為水利地,裕成工業始申請變更相關用地以增加其工業用地面積。
(五) 審核委員提問:民間申請人未來是否要設立新公司?本案財務是否獨立?
民間申請人回覆:昌溢公司係為本計畫之興辦所設立,財務部分獨立。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1-11-25 19:30
回復 呷很大 的帖子

這個案子沒有公開招標
其程序是廠商申請--->新北市審核-->變更地目--->殯葬特許權申請

倘若新北市審核有嚴格把關
那就是萬幸
但若政府並未嚴格把關
那就誠如傳言:叫三峽人吞下去

資料聯盟成員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已多次請求公開
但新北市民政局引用半條法條  自行解釋  此資料不用公開
完全忽視此案涉及公益的性質


王明麗議員也多次要求新北府提供並公佈下列資料,以消除民眾疑慮,希望新北市府作好與民溝通的工作。
1.  98 年殯葬計劃書與委託研究全部結果。
2.  99.02.26 民間申請人提出「臺北縣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投資計畫書」
3.  99.08.27 民間申請人提出「投資計畫書修正意見回覆表與相關書件」
4.  99.11.04 縣府以 99.11.4 北府民生字第0991068474 號函
5.  99.11.09 本投資案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6.  99.11.12 民間申請人提出「投資計畫書第2 次修正意見回覆表與相關書件」
7.  99.11.19 本投資案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8.  99.11.22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9.  99.11.26 縣府以 99.11.26 北府民生字第0991134412 號函
10. 99.11.29 民間申請人以 99.11.26 以北府民生字第0991134412 號函
11. 99.12.08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確認本案審核辦法及提送本案評估報告書)
12. 99.12.22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三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通知民間申請人出席簡報)
13.100.1.25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四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審核委員審核評分本計畫案)
14. 100.2.25 簽請 市長核准得與昌溢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議約及簽約公文
15. 100.3.14 本投資案議約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6. 100.3.18 本投資案議約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7. 100.3.23 本投資案議約第三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8. 100.3.30 本投資案議約第四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9. 100.4.11 本投資案議約第五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20. 100.7.22 晚上 6 時至7 時在三峽區溪北里河濱公園內之籃球場召開地方說明會廠商會議記錄
洋洋灑灑20項資料全部遭民政局拒絕,民政局引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第四章政府資訊公開之限制第十八條之四表示「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所以不公開。然而此條法規明明還有下一句「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什麼原因法規只引用半條?法律條文可以只用一半?對公益有無必要也可以政府官員說了就算?民政局說三峽生命園區案因為事涉公益,所以適用促參法。但到了議員要求資訊公開時,公益二字就不見了。法律條文要怎麼解釋都是官員說了算?如此對民代要求巧言拒絕,讓人不得不驚訝,新北市裡官真大!
作者: 呷很大    時間: 2011-11-25 23:38
本帖最後由 呷很大 於 2011-11-25 23:40 編輯
rainbow 發表於 2011-11-25 19:30
回復 呷很大 的帖子

這個案子沒有公開招標


目前有發現那一塊地裕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boo昌溢公司是股東關係
裕成工業部分廠房好像有牽扯到水利地的問題
目前為了配合boo案正在變更地目
是否有牽扯到讓違法就地合法的問題!

另外看過11月9日王議員質詢朱市長的影片
更確立我們訴求方向不變
恐難達到我們的訴願
因為朱市長一直以土三樹有殯葬的需要
閃避三峽目前已是新北市整個火葬的工廠
也一再辯解我們三峽的訴求是一己之私
他說他一定秉公處理是~巧詐

大家自己看吧!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 ... d&v=pR3attTVJhk
我承認我後悔支持他!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11-25 23:41
呷很大 發表於 2011-11-25 23:38
目前有發現那一塊地裕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boo昌溢公司是股東關係
裕成工業部分廠房好像有牽扯到水利地 ...

我也後悔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6 00:04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11-26 00:05 編輯

回復 呷很大 的帖子

看到朱市長答詢的口吻,1029反殯葬會如此傲慢對待居民不難想像!!

政府為何不召開說明會或公聽會,敢面對居民公開辯論嗎?!

真的是越看越氣!!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1-11-26 09:32
回復 呷很大 的帖子

這質詢就是謊話連篇
還在硬ㄠ說土樹三鶯地區沒有殯葬設施
還在硬ㄠ說因為沒有所以需要設置
還在欺騙說廠商申請沒有準他
當王議員點出土樹三鶯已經有設施時
又謊言硬ㄠ說這裡有需求
說他不是針對這地區

第一次感覺深深唾棄一位政客
朱市長說大家有共識 土樹三鶯需要殯葬設施
誰跟他有共識?
只有財團跟他有共識!!!


1203一定上凱道
若是1203他還是如此傲慢
就算一戶一戶敲門宣傳
就算天天要抗爭
也要把他和新北市的謊話無恥告訴全台灣

馬英九
我家的數十票
就是朱立倫幫你趕走的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1-11-26 09:38
回復 呷很大 的帖子

正在配合辦理變更地目?
真不妙
因為根據促參法
根本沒有辦說明會這一段程序
那只是新北市拿來呼攏明眾的
若是廠商偷偷摸摸變更地目
到時候基地所屬的河川區  水利用地  農牧用地  國土保安用地全成了墳墓用地的話
民政局又來一句沒有違法  依法行政
唉!  不齒!
作者: 老飯糰    時間: 2011-11-26 09:56
王議員太有氣質了喔,市長不讓民意代表講話,自己雄辯淘淘,真是沒見過壞人,直接拿桌上的水潑他啦,王x蛋!我這輩子再投他就改姓豬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1-11-26 10:05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明知是涉及水利 河川用地 昌溢公司卻可以在行水區搞殯儀館?
水利局 的官員難道都只有白領我們辛苦納稅錢 請仔細看著他們違法
還有裕成工業現在土地正在積極要變更 這其中一定有鬼,  暗中在操縱
作者: 呷很大    時間: 2011-11-26 16:11
小小媽 發表於 2011-11-26 10:11
回復 呷很大 的帖子

看完影片,血壓飆高啦

小小媽
那一塊地是裕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
與這個boo案的昌溢公司是股東關係
這個案子牽扯有龐大利益
背後絕不是那麼單純
要不要請康哥招集一下人才
來做一個VCR好做宣傳及讓大家都真正了解問題的核心!
期待喔!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11-26 18:05
看完質詢,真的很諷刺,朱市長根本沒進入狀況,他到底知不知道評估的疑點?評估過程根本是黑箱作業,因此評估三峽為首選的結論自然不可信,程序上已經瑕疵滿滿,實質的結論誰會相信,竟然拿失誤的評估報告來硬幹,真的只用''無能''來形容新北市府。

重點是三峽已經有火化場了,是殯葬設施,週遭也有私人殯儀館,它怎麼會認為三峽沒有殯葬設施?

他為什麼老是有''案子還沒簽約,不存在,沒撤銷問題'';''簽約以後抗議才有道理''這種怪奇的論點?
案子怎麼會不存在,明明就掛在公共工程網上,年初也議約了,爭眼說瞎話說案子不存在,令人佩服朱市長和民政局,說謊說到失去邏輯,騙三歲小孩也不是這樣的。

撤銷的客體可以是核准昌溢為申請人的行政處分,也可以是三峽生命園區BOO案的標案,怎麼會沒有撤銷的問題?
可憐努力的王議員和居民,簡直遇到鬼打牆,有撤銷問題,也被凹成沒撤銷問題,有''存在''的問題,竟被騙沒''存在''的問題。

他根本沒進入狀況,只到三峽區公所視察,太好笑,區長你派的,當然不會提反對意見,說要和民眾溝通,起碼開公聽會吧,也不肯開,這叫溝通?
瞎到爆,不敢開公聽會,起碼部落格回應吧,也沒有,臉書留言也刪民眾意見,溝通,只看間鴻溝越來越大,通什麼?

好吧,新北市府依然故我,1203,民眾讓你看見,到底什麼叫溝通。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11-26 18:28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1-26 18:28 編輯
小小媽 發表於 2011-11-26 18:13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我覺得他什麼都知道,他就是要我們土樹三鶯的居民吞下去~ ...


要氣到冒火了....
讓我們吞下去,我們也讓他吞下敗選,我一定會四處宣傳他的行為。

這種人當市長或總統很可怕,民眾只有可憐犧牲的份,城鄉差距永遠不會拉近,只會貧者越貧,富者越富,因為被他選定是邊陲地帶的,別想有重大公共建設,只能有嫌惡設施,社會徹底資本主義,沒有顧慮社會公平,這會造成社會階級對立。

他是學經濟出身的,什麼叫民主 人性尊嚴這種人文的思考完全沒有,眼裡只有經濟效益,要當全民總統或新北大家長,實在沒資格。

作者: 歸真    時間: 2011-11-26 18:54
本帖最後由 歸真 於 2011-11-27 06:41 編輯

回復 老飯糰 的帖子

"XXX!我這輩子再投他就改姓豬"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11-26 18:56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1-26 18:57 編輯

他一直說要要整體考量,意思就是為了成全大多數人,可以犧牲少數人。
為了求效益最大化,什麼都可以幹。但是殯葬特區牽涉到人的問題,人的問題不是任何經濟公式可以套用的,人會生病,人會痛苦,人會爭取生存權,人有尊嚴,人不是物品可以拿來衡量。
所以才有民主制度,考量到多數人的利益,也要尊重少數,也不全然用多數就可以贏過少數。

當新北市死人燒大體的權利,和三土民眾的生存健康權拿來衡量,怎麼有燒大體權利贏過活人生存健康權的道理,請問他是用哪套標準權衡的?才得出為了成全大家燒大體的權利,三土民眾就要犧牲健康權捐軀的結論?

他還是當經濟部長好,當市長要懂得關懷弱勢,尊重少數,懂得分配正義和公平,他懂嗎?我懷疑。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6 22:46
朱市長說:沒有簽約,就不存在,將依法行政。

請問朱市長,既然不存在,還要依法行政甚麼?!

依照促參法,廠商無與居民溝通或舉辦說明會之義務,為何還要繼續開說明會?!

請問朱市長,二殯選址評分嚴重錯誤,勝出關鍵評分沒有證據,卻作行政處分依據。拿重大瑕疵的行政處分繼續愚民,推給廠商繼續開說明會,這樣做對嗎?!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6 22:53
回復 小柚子 的帖子

一紙公文回覆"沒有簽約,就不存在,將依法行政"的說法,繼續矇騙居民?!

只要不承認計畫書選址錯誤,撤銷或否決本案,一切都是空談!!

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的,腦袋也是清楚的,現今民智大開,愚民這招已經行不通了!!

要居民放棄遊行,何不載明撤銷或否決文字?!別繼續玩弄文字遊戲!!
作者: 呷很大    時間: 2011-11-26 23:30
本帖最後由 呷很大 於 2011-11-26 23:46 編輯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11-26 22:46
朱市長說:沒有簽約,就不存在,將依法行政。

請問朱市長,既然不存在,還要依法行政甚麼?!


因為他們認為三峽已經有了
只是擴大為專區罷了!
設在那這都是會吵的
我市長英明
BOO就是民眾需要由民眾送建議計畫書設置
公部門只是樂觀其成
還沒簽約你們是白吵的
因為還沒簽約你找我做什麼
如果簽約了你來吵我一定會出來的


朱市長你要是簽約了
你出來做什麼?
等著吃雞蛋嗎?
為政者要親民
你太官僚了
你太小估後續延伸的問題
這個案子也並不是你主導的
何必硬要用這種政客式的對答
你太小看土三鶯現在地居民了
你一定有專人在監看這個網站
呼籲你別接燙手山芋
這並不是代表你有LP
公開緩一下吧!
有LP就來面對土三鶯居民

我沒有簽約,它就不存在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7 20:59
回復 小小媽 的帖子

朱市長太低估人民的智慧與決心!!

不撤銷,就準備如影隨形跟著他!!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7 21:00
回復 呷很大 的帖子

簽約了,難道要違約嗎?!好讓廠商申請國賠?!

愚民說法,令人不齒唾棄!!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