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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馬吳中辦「義賣」 引爭議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11-24 10:04
標題: [新聞] 馬吳中辦「義賣」 引爭議
馬吳中辦「義賣」 引爭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24/today-center13.htm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國民黨馬吳中部競選辦公室廿三日於該黨中市第八選區立委參選人江啟臣競選總部召開「BMW讚車啟程」記者會,卻因「義賣」競選周邊商品而引發爭議;中市政府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使用義賣一詞,恐會引人誤解,她雖認為不違法,卻建議所有人使用義賣等字詞要相當謹慎,避免讓人誤解或衍生法律疑慮。

對此,馬吳中辦發言人唐國泰於新聞稿中指出,根據政治獻金法規定,選舉活動以商品募款的模式可以稱為義賣,只要民眾捐款的金額大於商品的價值,且收益全數收入政治獻金專戶就可以,使用義賣一詞並無不妥,更無違法問題。

唐國泰指出,BMW意指Best Ma Wu(馬吳最讚),現場展出一台行動車,將巡迴中部縣市,接受立委競選總部「叫車」服務,裡面販售各項周邊商品,「所有義賣金額全部收入馬英九、吳敦義政治獻金專戶」。

社會局︰恐讓人誤解

現場還展示一塊看板,詳列政治獻金捐款資格與流程,卻使用「義賣」一詞而引起爭議;王秀燕強調,籌募競選經費與義賣分屬不同法律規範,義賣是公益勸募行為之一,用義賣一詞來籌措選舉經費,恐引發民眾誤解,但她不認為觸犯公益勸募條例,她不針對個人,但希望所有人謹慎使用「義賣」等字詞。




那用義賣籌措遊行經費,真的違法嗎?
當初黑人義賣,台北市政府也只要求他改掉「義賣」兩個字,
但反空污聯盟辦義賣,卻被「新北市政府」處罰...

不知道政府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難道說只有有錢人才能辦遊行?窮人沒有抗議的權利?只能默默吞下去?
難道說污染這麼嚴重,還得花上半年、一年時間成立社團再來抗議?
有這麼多自救團體募款辦遊行、救流浪動物都沒事,卻偏偏在這個關鍵時刻拿反空污聯盟開刀?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不過「惡法亦法」,還是必須遵守,但也希望大家可以持續支持,
不要讓我們團結的能量被擊垮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1-24 10:22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11-24 10:30 編輯

就會欺負小老百姓啊~~

PS.  BMW = Best Ma Wu = 馬吳最讚
據我對英文淺薄的認識,Best Ma Wu 應該是打敗、勝過馬吳的意思吧???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1-11-24 10:30
為自己籌措經費
就只有賣
沒有義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1-11-24 10:32
Taiwan Up都在用了
Best Ma Wu 也不稀奇了
台式英語啊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1-24 10:35
masayasu 發表於 2011-11-24 10:30
為自己籌措經費
就只有賣
沒有義

可能是因為副總統候選人名字裡有"義"吧 (冷)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1-11-24 10:36
馬吳中辦的發言人都說自己沒違法了, 小小的社會局長那敢再吭聲...... 是不想幹了嗎?

法律執行也是看人的.....唉!
作者: 大理花夫人    時間: 2011-11-24 10:56

作者: lyc337    時間: 2011-11-24 11:21
這就是我們國家最流行的,一個名詞,兩種解釋!
他們覺得不違法就不違法,不然你要怎樣?告你喔...
作者: MRJ    時間: 2011-11-24 11:27
只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作者: hwl8686    時間: 2011-11-24 11:32
法令一條一條在那裏,每個的解釋的都不同....
作者: yl1626    時間: 2011-11-24 11:55
官字兩個口,
馬吳什麼都沒問題,法令也會跟著轉彎.
小英就搓的等!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1-11-24 19:20
這幾年很多講過的話,都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講沒說過的當權者!
就算有影片有簽名,都還可以說: 我是白癡喔,怎會講過這種話! ?
那還有甚麼不可以的! ?
偏偏還是有一群還要含血含淚含恨的支持者!
那真的也不足為奇了!
小老百姓無權的悲哀! 但這也是小老百姓授權給予的! 不是嗎?
社會會壞,黑白會不分,也怪不得別人了!
自己好自為之吧!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1-11-24 19:52
選擇性執法.....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4 21:02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11-24 22:21 編輯

回復 遊民 的帖子

政府利用公益勸募條例,堂而皇之、名正言順打擊反空污反殯葬救家園的活動。

抓一個或一群夥伴祭旗,能抓成千上萬的居民嗎?!能壓制居民公民意識崛起及反動的思想嗎?!

我們不是暴民、更不是非理性居民,我們是一群為守護家園、按時繳稅、奉公守法的選民。

政府失能在先,失信在後,不思改進,居然還用法律手段羅織罪名。

假民主,真獨裁?!


作者: dukeyang    時間: 2011-11-24 21:06
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
那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1-24 21:19
dukeyang 發表於 2011-11-24 21:06
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
那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我會想放火燒了官府。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4 21:28
回復 yl1626 的帖子

居民自救,販售行為違法?!

馬吳選舉,販售行為合法?!

法令遇到權貴會自動轉彎?!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1-11-24 22:10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11-24 22:16 編輯

回復 dukeyang 的帖子
我們該怎麼作?
我想我們可以順便在1203那天自首
因為我們無知   不知道同樣的法律文字平民百姓和高官的解釋不同
不懂義賣此名詞在緊急自救事涉公益的情況依然不得使用
不了解為了地方自救籌款違法
導致新北市府還需在居民凱道遊行前火速來函通知居民不得有此等籌款行為
要求需將所有款項退回  否則將受法律制裁
因時機巧合 導致新北市府勸導民眾勿再違法的美意被誤解為打壓民意的作為
造成大眾對新北市府有打壓民眾遊行活動與箝制民眾言論自由的誤解
連帶影響了馬總統的選情
我們真的應該好好向馬總統報告一下這狀況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11-24 22:17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1-24 22:23 編輯

辦小老百姓,不辦權貴???
下次辦個活動,萬人檢舉馬吳,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如果對義賣一詞有爭議,請馬吳直接聲請大法官解釋。

馬吳辦公室若問為什麼要檢舉他們?
我們就說因為朱市長要罰我們,但是類似的行為,國家卻不罰你們,這就是不平等,憲法說人民不分黨派階級一律平等,請新北市府社會局也要函查你們在新北市的募款活動,不論有沒有違反勸募條例,國家機器不能只打百姓,不打權貴。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11-24 22:22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這個好,有梗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1-11-24 22:50
官字兩個口, 怎麼解釋都可以, 但是把我們當愚民就是最大的錯誤!!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1-11-24 23:04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11-24 23:06 編輯

回復 yl1626 的帖子

小英應該越來越不怕吧
除了有三隻小豬助選
現在又有新北市落跑豬大力暗助喔

所以  落跑豬應該是隱藏版

作者: fabius    時間: 2011-11-25 09:45
evalee 發表於 2011-11-24 22:17
辦小老百姓,不辦權貴???
下次辦個活動,萬人檢舉馬吳,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如果對義賣一詞有爭議,請馬吳直 ...

太讚啦!
作者: alin    時間: 2011-11-25 10:19
這個好~
說的太好了~~  



作者: yea919    時間: 2011-11-25 11:10
越來越不爽了....我家20票人決定不投 豬頭的那一黨了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11-27 01:34
在馬之下...
法律事會轉彎的...!

現在連大埔的阿公阿嬤...都被告了...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1-11-27 02:54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但反空污聯盟辦義賣,卻被「新北市政府」處罰...


究竟...反空汙聯盟有沒有被新北市政府處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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