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義交竟是狼!三峽運將狼涉性侵女乘客 [列印本頁]

作者: sapling    時間: 2011-11-14 19:08
標題: 義交竟是狼!三峽運將狼涉性侵女乘客
在火車站前排班...真是可惡的人渣

中天新聞》新北市三峽區一名計程車運將涉嫌性侵女乘客,12日晚上遭到警方逮捕。警方調查後發現這名運將是利用義交身份,讓被害人降低心防。半年來已經性侵少女多次,直到少女母親發現女兒不對勁才報警抓人,目前警方正在追查還有沒有其他的被害人。
作者: landy    時間: 2011-11-14 19:29
這種人渣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 RoyChang    時間: 2011-11-14 20:06
這種人應該見一次打一次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11-14 20:09
幾個月前永寧站前不是才發生日本女大生被運匠載到山區@#$#怎又來了,要小心!!
作者: 靚靚    時間: 2011-11-14 20:15
閹了閹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11-14 20:19

作者: fcuffy    時間: 2011-11-14 20:31
本帖最後由 fcuffy 於 2011-11-14 20:32 編輯

這中天也很奇怪,
運將狼就運將狼,幹嘛還要加個三峽
不會寫新北市喔...
作者: yao媽    時間: 2011-11-14 20:35
我一個伯父是計程車司機,
他說計程車司機的門檻很低,素質不一
還有很多是跟人家借牌來開車..........

所以
女性朋友不要單獨搭計程車
如果真的一定要搭計程車代步,不管白天還是深夜
一上車就用手機"大聲"的告知親人你搭乘的車號及司機姓名、上車地點及預定下車時間
這樣子,心懷不軌的壞司機自然多少心生警惕
另外,上車不要隨便飲食司機提供的食物、飲料

算是乘客自保的一些方式,提供給大家

當然,好司機也是不少,所以如果有幸搭乘到不錯司機的車輛
可以跟他們留一下聯絡方式,方便叫車時使用


作者: 小圈    時間: 2011-11-14 21:02
應該加重其刑.否則一下子就出來.跟本沒有遏止作用
作者: 貓頭鷹    時間: 2011-11-14 21:04
可恨呀!可惡呀!
來呀!拖出去剁了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11-14 21:04
回復 yao媽 的帖子
上車不要隨便飲食司機提供的食物、飲料

可是卻有運匠因此大賺其錢,所謂生財有道

〈獨家〉 零食免費+無限上網 小黃月賺12萬 記者:史靜芬      攝影:王復華    台北     報導   
  在計程車上喝飲料吃零食,而且全是由運將免費提供,這樣的好康計程車你想不想搭呢,台北市有一位計程車司機,自掏腰包在車內打造貼心服務,不但糖果餅乾吃到飽,車上提供的雜誌,客人看不完拿走也沒關係,還設置無線上網功能,這樣的服務每個月要花掉1萬5千元的成本,不過客人搶搭,讓他每月收入超過12萬。
計程車司機VS.乘客:「你好,歡迎光臨。」
打開計程車門,怎麼這台車內東西這麼多,飲料箱、糖果、餅乾,連雞精和女生愛喝的四物飲都有,讓乘客忍不住要問。乘客:「怎麼有這麼多飲料跟餅乾阿?」計程車司機:「這些都是我免費提供給客人。」乘客:「免費。」原來這位駕駛資歷近10年的何姓運將,自己打造車內超貼心服務,除了餅乾、飲料任你吃,還有當期雜誌,和英日語旅遊指南,而且自掏腰包,裝設無線上網功能,還配備4組手機號碼,要讓顧客一定找得到人。
乘客:「其實我是搭短程的,司機大哥剛剛又請我餅乾,又請我飲料,這讓我有嚇一跳的感覺,想說,不曉得他這樣有賺嗎?」
不論長程短程都載客,像這位小姐搭85元,如果喝掉1瓶69元的雞精,再加上1瓶飲料,乘車費幾乎賺回來,還遇到過這種客人。計程車司機何朝欽:「我遇過一次都拿走,連(裝零食的)籃子都帶走。」
運匠先生說不怕顧客喝,因為獨特服務早就創造穩定收入。何朝欽:「我1個月光是桃園機場的話,大概需要跑50趟左右,都是老主客,他們會預約。」
依照計程車職業工會統計,目前北市運匠收入平均4-5萬元,而這位何姓駕駛每個月光是零食飲料的支出,就要1萬5千元,但是預約滿,每天收入4000元以上,1個月就超過12萬,小黃司機自創藍海市場,果然效益驚人。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 ... t198720111012192337
作者: yao媽    時間: 2011-11-14 21:07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只能說..........
不是每個司機都像這位何大哥一樣善良
也不是每個乘客,都像那位喝雞精、吃餅乾的小姐一樣這麼幸運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11-14 21:17
回復 yao媽 的帖子

沒錯,好康道相報,所謂能躺著就不必坐著,能坐著,就不必站著!!能ㄠ就ㄠ 快打電話叫車!!
作者: AmyKuo    時間: 2011-11-15 08:25
總之啊~~所以的女性朋友都要時時有點警覺性才是!!
作者: LU    時間: 2011-11-15 09:19
AmyKuo 發表於 2011-11-15 08:25
總之啊~~所以的女性朋友都要時時有點警覺性才是!!

我也覺得~~~

一般陌生人的東西,還是別亂吃的好~~~

嘸知熊吔虎~~~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1-11-15 09:23
我也不太敢坐計程車~~自己一個人非坐不可時,才勉強坐一次的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1-11-15 10:15
性侵重判.....
作者: Beetle    時間: 2011-11-15 10:33
我是蠻希望引進新加坡的鞭刑,聽說那種痛可以讓人刻骨銘心不敢再犯...
作者: deathmin0112    時間: 2011-11-15 11:20
這也算是另類破壞式創新服務模式.相當好的一個案例~感謝分享^^
作者: 老樹    時間: 2011-11-15 11:29
回復 Beetle 的帖子

我正想說!  鞭刑 ! 鞭刑!
比照新加坡 性侵犯, 吸毒犯, 販毒犯 一律鞭刑!
作者: JohnAnnie    時間: 2011-11-15 11:38
剪掉....
作者: avatar2005    時間: 2011-11-15 11:53
爛貨~~人神共憤
作者: 霸川    時間: 2011-11-15 11:56
半年來已經性侵少女多次

必須列管並公佈照片
作者: jcjiang    時間: 2011-11-16 01:24
本人建議立法院即刻修法,任何性侵犯必須沒收犯罪工具,待其真心悔改不再犯後,才准予發還,但並不保證發還後之功能完整程度。沒收犯罪工具是為了協助調查,以及保存證據,就像是殺人用的刀一樣。
作者: wendy688    時間: 2011-11-16 18:22
有沒有辦法發明手機乘上計程車會自動定位在哪台車上,
這樣運將就比較不敢亂來了…
作者: sidkuo    時間: 2011-11-17 18:20
拖出去斬了
作者: 雄哥    時間: 2011-11-20 11:03
這種人渣.閹了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11-20 11:15
回復 jcjiang 的帖子
本人建議立法院即刻修法,任何性侵犯必須沒收犯罪工具

性侵犯罪工具怎沒收阿..沒收後,證物泡在福馬林嗎???好奇中
作者: jcjiang    時間: 2011-11-23 14:16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割下來,不能醃製,不能丟入警察局的冰箱冷凍庫,只能使用液態氮冷凍保鮮,解凍時還需要慢慢回溫解凍,使用福馬林則是用來製作標本的。至於解凍後能不能接回,對不起目前尚無完整實驗報告,接回後能不能保持原有功能,尚屬醫學未知領域,所以要犯罪者請三思而後行。

所謂的正義與公平原則,就是犯罪者不知道被害者被加害後快不快樂與接不接受,但仍然行加害之實,同理,沒收犯罪工具者不知道被沒收之工具是否能保有完整性與具有功能性,但仍然沒收之,我想這兩者是公平的也是正義的,因此大可不用管他還能不能用,沒收就對了,又沒有說不還他。
作者: 小貝    時間: 2011-11-23 14:26
回復 jcjiang 的帖子

焼考後請小黒吃熱狗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