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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學勤路.佳園路3段交叉口綠地違停車輛11/18現場清除 [列印本頁]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4 16:40
標題: 學勤路.佳園路3段交叉口綠地違停車輛11/18現場清除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1-14 17:00 編輯



作者: 北大見習生    時間: 2011-11-14 16:44
少個亂源真好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11-14 17:07
此公有地還被畫上停車格,真鳥不起!!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4 17:16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1-14 17:18 編輯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好像是遠雄售屋時畫的車格.過幾天就會塗掉或畫上機車格.
人行道粗胚路面才做好.今天去拍照卻發現停了好多機車.
為讓機車族有地方停.跟公務局商量是否原畫好的汽車格.可否更改成機車格.
現現場停放的汽車原處~畫為行人專用.
公務局要回去研議可行性.11/18當天會有通盤計劃.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11-14 17:19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好像是遠雄售屋時畫的車格.

之前都畫停車格了,那也怪不得大家在不知情下違法使用!!
作者: abu    時間: 2011-11-14 17:22
好樣的......
作者: 雨果    時間: 2011-11-14 18:29
我們的環境越來越美...
作者: 翃蜿    時間: 2011-11-14 18:48
終於可以清空那塊地了..
之前推娃娃車還得繞路走馬路上.
作者: 可可^^    時間: 2011-11-14 19:17
很棒!!!............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5 00:37
回復 可可^^ 的帖子

嗯.皆下來就要將動線弄好.讓用路人更方便行走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5 00:44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1-15 12:47 編輯

回復 翃蜿 的帖子

8/26那天會勘車輛佔用問題.我看了一下行人行走很不便.
當天我問公務局~那塊地收回來可不可以畫行人專用道?
公務局說等收回來再處理.
只是等很久都沒下聞.因此就跟林銘仁議員提了這件事.
但議員說這是倆碼事.人行道要先解決.不能讓居民走到馬路上去.危險.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1-11-15 00:52
很感謝工務局 及養工處立牌~
對於這些自私 違規車輛 市府表示 如果在犯一定強制拖吊到底,
此地為國家財產 公有土地本來就不應該停車了!!
而且行人有時還得被迫走出馬路  實在超無奈
工務局也表示會請求此區交通大隊配合協助巡邏此點
作者: 陶摩提    時間: 2011-11-15 13:36
清得好。再亂停,就檢舉。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5 17:56
回復 阿伯 的帖子

謝謝您.民代為選民服務是應該的.
林議員有跟我提龍埔國中改製成社區高中的可行性.他說找時間研議.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5 20:24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1-15 23:57 編輯

回復 陶摩提 的帖子
週一公務局會勘時突然圍籬的建商說~他們過完年就可能會動工蓋房子.
將公務局原先的規劃都打亂了.
今天交通局來會勘~現在畫4格的汽車格及靠圍籬部份.
左右兩側會先畫機車格.中間部份為行人道.這樣汽車就不能停上來.
要等11/18公務局與交通局做最後協商而定.
接下來樹林區公所本來人行道水泥粗胚後要鋪PU走道.可能又要重新規劃.

作者: 皮爸    時間: 2011-11-15 20:43
給真正做事的人說聲讚!
作者: samyu    時間: 2011-11-15 21:16
林議員加油,沒想到本來是明年才要動的,才短短幾天,就做到了
,希望社區高中也趕快定案,
林議員,姿佑姊 感謝你們的用心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5 23:59
回復 皮爸 的帖子

感謝各單位配合.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6 00:03
回復 samyu 的帖子

嗯.要感謝林議員.鄭里長爭取及各個單位配合.也謝謝自由時報聲援.
社區高中找時間再請林議員幫忙推一把.
作者: gmflinda    時間: 2011-11-16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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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您的意思是說, 剛鋪好的區域準備要開放停機車嗎 ??
如果是的話, 原本是汽車亂停, 就會變成機車亂停(因為每周三/六對面有小夜市)............
是否能將機車格畫在打掉的斜坡那邊, 這樣汽車被機車格檔住, 也是停不上來啊..........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6 09:01
回復 gmflinda 的帖子

打掉的斜坡會畫上汽車格.但寬度不夠畫2格.只夠畫一個汽車格及5格機車格.
本來公務局18號要吊紐擇西護欄來.但圍籬建商來說他們過完年拿到執照就會動工.
到時擇西護欄.就又必需移走.
人行道路面粗胚才做好.就停了一堆機車.所以交通局規劃在建商未動工前.
先將4格汽車格改為機車格.圍籬邊畫機車格.未畫部份只要違停就會拖吊.
這樣就不用吊紐擇西護欄來.
但要公務局同意交通局規劃.所以要等11/18當天才知道會如何施作.

作者: MEIYING    時間: 2011-11-16 09:11
早上出門發現才鋪好的人行道粗胚路面,已經有汽車又大喇喇的停上去~真是無言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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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想規劃為機車格.及行人專用.違停就可以拖吊.
作者: gmflinda    時間: 2011-11-16 13:16
回復 MEIYING 的帖子

給他拖吊個幾次就沒人敢停了...........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6 16:36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1-16 16:37 編輯

回復 gmflinda 的帖子

公務局頃向.將違規車輛拍照後.依竊佔罪處理.
作者: 北大見習生    時間: 2011-11-16 16:45
回復 MEIYING 的帖子

昨天晚上就停好了,七點多經過就看到了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6 19:34
回復 北大見習生 的帖子

11/18還沒到.所以就停了.11/18過後應會改善.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6 19:59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1-16 20:03 編輯

感謝鄭里長處理這個地方民眾佔用問題.我只是幫忙照像.跟者公務局會勘.幫忙護貝公文張貼.
里長是位非常認真努力的里長.且沒架子.
人行道問題是林銘仁議員向公務局提出處理的.

作者: b1589    時間: 2011-11-16 20:05
大家真的要遵守規矩,不要跟自己的"銀子"和"時間"過不去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6 23:11
回復 b1589 的帖子

嗯~說的好.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11-18 13:20
今天交通局先將4格汽車格塗掉.
但依然有1輛汽車及2輛機車違規停放
交通局已經拍照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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