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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1警消收殯葬業紅包 不算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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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傲飛鴿
時間:
2011-11-8 01:51
標題:
11警消收殯葬業紅包 不算貪汙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殯葬業者為搶接生意,行賄新北市警局和消防局勤務中心相關人員,搶先其他業者取得意外死亡案件訊息。當時檢警發動大規模搜索,新北市共有十一名警消人員遭列被告。板橋地檢署昨偵結,認為通報業者收取紅包非職務上行為收賄,並不構成貪汙罪,僅是道德觀感與行政法問題,昨給予十一名被告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十餘年前,新北市殯葬業者為免搶生意衍生糾紛,共同協議先到先贏,規定沿襲至今。板橋德昇生命禮儀公司負責人林士哲與舅舅吳文斌為了搶快,透過白手套,打點消防局與警察局,約定勤務中心人員只要接獲民眾報案,在通報分局時,也通知葬儀社人員到場處理。業者事後都會包紅包給警消人員。案經民眾檢舉,檢調監控半年,去年四月搜索林、吳住處,兩人坦承送禮或招待警員飲宴,並給提供消息的警員一萬五千元到兩萬元酬庸,共計有十一人涉案。偵查期間有十人坦承收錢,但檢方表示,通報業者並收紅包,難認違反「職務上收受賄絡」罪嫌。而圖利罪部分,檢方則認為並無法令規定不得將意外死亡事件告知殯葬業者,因此不構成圖利罪。
http://tw.news.yahoo.com/11警消收殯葬業紅包-不算貪汙-213000108.html
作者:
笑傲飛鴿
時間:
2011-11-8 01:54
本帖最後由 笑傲飛鴿 於 2011-11-8 01:59 編輯
台灣的司法趕快關門吧 警察日後可以正大光明的收紅包了
歡迎警察踴躍請調到三峽分局,因為三峽要成立殯葬特區囉!
未來規模可能會比板橋的大,到時就紅包收不完囉!
紅包會比台北市警察都會區加給還多,警察們趕快調來三峽吧!
有板橋地檢署當保護傘,安心的收紅包吧!
我希望發起一人一信寄到朱市長和侯副市長的信箱,問問新北市的警察日後是不是可以合法收殯葬業者的紅包了啊
作者:
環
時間:
2011-11-8 09:50
所以~~~
如果一個公務人員~~
手邊有新的開發案~
然後將資訊通報給相關業者~
並收受紅包~~
就算承認~
也難認違反「職務上收受賄絡」罪嫌.......??????????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11-8 09:58
台灣從來就是人治,不是法治。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1-11-8 09:59
太好笑了~~
這樣也能凹得動??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1-11-8 10:37
快通知特偵組....特偵組說有給錢就有對價關係.....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1-11-8 11:43
這不算貪汙 ???
選舉時,候選人請客 送個30元以上的禮品就算賄選
現在警察通報個內線,收個15000元 不算貪污耶 好棒喔
作者:
jazzchou
時間:
2011-11-8 14:24
笑傲飛鴿 發表於 2011-11-8 01:51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殯葬業者為搶接生意,行賄新北市警局和消防局勤務中心相關人員,搶先其他 ...
檢查體系...病了嗎?
作者:
daja
時間:
2011-11-8 15:43
不然為何那ㄇ多公務人員
薪水固定 生活不於匱乏
生活水平很不錯 (當然大多數奉公守法)
身邊ㄉ例子 很多 生活都不輸我ㄇ做生意ㄉ 你想想看怎ㄇ開源節流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11-8 19:17
嗯...
同理可證...
那趕快把阿扁放出來吧!
哀.....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11-9 18:25
............李慶安沒罪 / 警察也沒罪, 大概只有平民百姓才有罪吧~
作者:
abu
時間:
2011-11-10 01:49
這樣也行.都是一堆腦袋裝大便的破官.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1-11-12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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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飛鴿
的帖子
規模大...只代表處理的大體多...不代表意外死亡的人就多...所以紅包不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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