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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藝術大道腳踏車道規劃 [列印本頁]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4 10:51
標題: 藝術大道腳踏車道規劃
本帖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0-8-4 10:52 編輯

既然一再的有爭議, 民主的社會讓我們來投票參考要不要改變吧
一人三票. 每個類別123請單選一個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4 10:58
我個人是不反對設自行車專用道,大家各走各的
但遠雄那些大擺設可能得拆掉一些,無障礙空間和斑馬線也得增設,不然到路口又擠在一起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8-4 11:05
我覺得可以再加一條選項:  您知道藝術大道是私人建案的開放空間, 並不是政府設置的人行道嗎?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4 11:08
3# 麥克

噗~ 這跟行人&腳踏車爭道無關啦... 難道只有遠雄的住戶可以用? 還是麥克大另有高見?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8-4 11:13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0-8-4 11:20 編輯
我個人是不反對設自行車專用道,大家各走各的
但遠雄那些大擺設可能得拆掉一些,無障礙空間和斑馬線也得增設,不然到路口又擠在一起
洪阿民 發表於 2010-8-4 10:58


停車場出入車道兩邊的無障礙小坡道再於內側增設一個是個好的想法, 不然娃娃車與自行車爭用唯一的坡道是真的滿危險的.

但是要拆大擺設做啥? 這可是私人土地喔....要拆得經過地主同意.

老站友都知道這個啦, 我知道.....目的只是要提醒新加入並不清楚現況的住民, 這個爭道議題討論很多次了, 關鍵在於這是私人土地, 所以政府已告知管不了這檔事, 別期望太高.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4 11:21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0-8-4 11:24 編輯

5# 麥克
對吼,忘記藝術大道其實是遠雄住戶的地...歹勢
我的意思是,如果要將現在允許腳踏車走的那條路一分為二 (自行車道 + 人行道),路就必須再寬一點,目前似乎有受到那些擺瓷貼畫的大正方形的限制,但既是私人物品,也只能這樣囉,總不能要七大社區開會表決...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4 11:24
5# 麥克

增加坡道不錯, 只是說過馬路還是得到最外側, 一般人的惰性應該還是不會走內側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8-4 11:34
5# 麥克
對吼,忘記藝術大道其實是遠雄住戶的地...歹勢
我的意思是,如果要將現在允許腳踏車走的那條路一分為二 (自行車道 + 人行道),路就必須再寬一點,目前似乎有受到那些擺瓷貼畫的大正方形的限制,但既是私人 ...
洪阿民 發表於 2010-8-4 11:21


喔...阿民大您是老站友了, 還忘記....哈哈!

其實大家都很熱心提供改善意見, 但是說實在的, 連政府都不想管了, 遠雄各社區的管委會恐怕也很難整合意見, 所以選擇維持現狀的人也不少....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8-4 11:43
5# 麥克

增加坡道不錯, 只是說過馬路還是得到最外側, 一般人的惰性應該還是不會走內側
andy826 發表於 2010-8-4 11:24


沒錯, 停車場的車道部份也許還好解決, 但過馬路時是最大的罩門, 總共有三個路口呢....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4 11:56
喔...阿民大您是老站友了, 還忘記....哈哈!

麥克 發表於 2010-8-4 11:34


剛在另一帖被氣暈了
真是認真就輸了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8-4 12:15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0-8-4 12:19 編輯
建築規劃成開放空間的建築物時,已經獎勵了額外的樓地板面積,因此必須供『公眾使用』,而非區分所有權人使用,因此開放空間的所有權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但必需供公眾使用。【跟騎樓的道理類似】 ...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8-4 11:35


沒錯, 就是這樣, 不是地主專用喔, 開放空間的定義就是這樣....

但問題就出在開放空間如何規劃法律上並沒有明訂, 所以鎮公所與市公所才會對關於腳踏車道事項陳情的民眾回答說他管不到這一塊, 要問地主 (問題是地主也很多....意見不一).  因為只要空間確實有開放, 行人通行無阻, 政府就很難去強制干涉, 頂多建議而已, 效果不大.
作者: xmlone    時間: 2010-8-4 12:17
藝術大道在每個社區前,幾乎都有車道出入,而遠雄設計方式是將車道下凹約10公分,來區別車道,然後為了顧及自行車,在車道前面做兩個斜坡讓自行車行走。
個人覺得應該學麗寶世紀會館的做法,將車道兩旁下凹處,直接做緩坡,不要像遠雄的都是垂直,這樣行走時就不會不小心踏空,或是自行車突然掉下。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8-4 13:09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0-8-4 13:14 編輯

其實也要擔心若真的做了內側坡道或全改成坡道之後, 騎腳踏車的人也許少部份會貪圖方便, 不走現在有坡道的外側, 眼看內側還很寬, 就給他直接衝進去了, 若有人勸導時也許還會吐槽回來說坡道不就是要做給腳踏車用的嗎?! 這樣問題就更大了....怎麼弄都不對, 所以...難解的問題, 只能靠使用者自己的良心了.
作者: 恰吉    時間: 2010-8-21 22:35
其實也要擔心若真的做了內側坡道或全改成坡道之後, 騎腳踏車的人也許少部份會貪圖方便, 不走現在有坡道的外側, 眼看內側還很寬, 就給他直接衝進去了, 若有人勸導時也許還會吐槽回來說坡道不就是要做給腳踏車用的嗎?! ...
麥克 發表於 2010-8-4 13:0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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