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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在藝術大道上騎腳踏車的基本尊重與安全~ [列印本頁]

作者: y-tsai    時間: 2010-8-4 03:14
標題: 在藝術大道上騎腳踏車的基本尊重與安全~
今天下午推著嬰兒車往紫京城找朋友,
經過風呂時,
身後突然傳來一陣陣急促又響亮的鈴聲,
轉身看 ,
一個年輕女孩騎著腳踏車飛快的從身旁經過,
再轉頭看,他已經要經過大雅路口 ,
沿途一樣猛按鈴,毫不客氣的宣示他的到來.

下午六點,從紫京城回來時,
同樣的狀況又再次重演,
兩個桃子腳的學生(看起來像快升國中左右)騎著腳踏車,
雖然速度不快,但也同樣用響亮的鈴聲噹噹噹的,
要推著嬰兒車的我們讓路.
決定裝死不理他們之後 ,
腳踏車繞了個彎,到我們前面,
又開始噹噹噹的用力地按鈴!!

對於藝術大道的設計,
我基本上是有些意見的,
應該標示為無障礙坡道的地方,
變成腳踏車圖案,
在宣告腳踏車用路權的同時,
似乎也忽視了輪椅及嬰兒車等更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

我相信能在平坦且不被機車汽車威脅的大道上騎腳踏車,
一定是蠻不錯的騎乘經驗,
但希望各位騎士們不要忽略了對大道上其他使用者應有的尊重與安全,
不要用噹噹噹的鈴聲來驅趕前方的用路人.
都能騎腳踏車了,
行動能力一定比起我們這些要推著嬰兒車或是那些只能坐著輪椅出來散心透氣的人們強很多,
雖然很像喊口號...但還是要講:
請留給大家一個安全不受驚嚇且彼此尊重的用路空間! 3Q~~

寫著寫著又想起之前幾次推著嬰兒車被還不太會控制速度跟煞車的小朋友直接撞上的恐怖經驗...
作者: andrewku    時間: 2010-8-4 08:27
1# y-tsai


我也稿不懂~為什麼旁邊有那麼大的地方給行人使用~~卻要跟那麼一小小的腳踏車道爭路 ?
那就是很多人只求自己的方便~卻忽略ㄋ他人的使用權...
推車的使用完上下波道後把腳踏車道讓給騎士,彎到方邊的那麼大的10米大的行人區,
騎士也要禮貌一點,也呼應騎士不要騎到方邊的10米大的空間那有很多小朋友跟老人在..
~~藝術大道的設計是非掌好的~~
只要你懂如何使用路權~~不是只求自己方便的話~~
作者: wupshiu    時間: 2010-8-4 09:40

藝術大道的規劃就是單車也能上去

完全不覺得單車按鈴有什麼不對

我就不信現在這些在嫌東嫌西的家長

【他們小孩長到能騎單車後,會願意讓小孩去騎大馬路!】

有點同理心好嗎?

貪方便硬要走右側可以

至少偶爾讓後方的腳踏車過一下阿

什麼都以自己為出發點真的很糟糕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4 10:01
我想是認知的不同吧, 那些人一定是還認為腳踏車是專用道. 卻沒看到寫行人優先的立牌. 也許各位看到時或被噹時好氣跟他們告知一下. 建議他們繞一下.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4 10:04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4 10:06 編輯

藝術大道很寬,最外側是腳踏車道
如果您是在內側發生這件事
當然騎腳踏車的不可取

但如果您是步行在原本規劃的腳踏車行進區
為何不能按鈴?是您搶了他們的道路耶!
作者: ccj121    時間: 2010-8-4 10:06
自行車為「慢車」,人車共道路段需禮讓行人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交通法規規定,人行道係專供行人行走之用,慢車(自行車屬慢車)不可騎乘,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款第2項規定,於人行道設有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自行車才可以上人行道騎乘。人車共道之設置條件,會考量人行道之淨寬及行人流量,相關路權歸屬仍以「行人優先」為設置原則。
作者: 母老虎    時間: 2010-8-4 10:06
大家都互相吧~~都是鄰居
不需要動怒~
優質北大的好環境也需要好居民來配合歐~~~
作者: 小徐    時間: 2010-8-4 10:11
輕鬆騎...慢慢按...按得太急促有些行人會嚇一跳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4 10:13
自行車為「慢車」,人車共道路段需禮讓行人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交通法規規定,人行道係專供行人行走之用,慢車(自行車屬慢車)不可騎乘,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之3款第2項 ...
ccj121 發表於 2010-8-4 10:06


我想大家的意思是,藝術大道很寬,沒有必要一定要跟腳踏車爭道
先不論法規如何制定
在路夠寬推嬰兒床或行人行進的情況下,為何一定要走在畫設腳踏車道的地方呢?

我會這樣寫是因為萬一有一種情況是腳踏車騎到了內側區塊
是不是又有人會跳出來罵:明明有腳踏車道,為何又來跟行人爭步道...
但行人可以走到內側,避開腳踏車行進的危險
作者: Chun    時間: 2010-8-4 10:13
本帖最後由 Chun 於 2010-8-4 10:16 編輯

當你用一隻手指 指責別人的時候,別忘了還有四隻手指是向著自己的

開板的朋友文中並沒有說不要讓單車上藝術大道
只是希望少部分缺乏禮貌的單車騎士多尊重一下行人而已
尤其是針對那些行動應變能力較低的族群

我想應該很多人都看過那種 把人行道當成一般道路來騎的人
時速不比馬路上的機動車慢多少!!!
碰到這樣的腳踏車騎士,你不生氣嗎???

另外
現在就習慣以鈴聲來叫路人讓路
難保以後不會養成 騎車開車 用喇叭來催促前方人車讓路的習慣

既然藝術大道目前還沒有擁擠到需要明確區分人車的路權
那麼就請人車都互相尊重
速度慢一點.禮貌多一點
人的眼睛本來就不是長在後面
從後來的來車禮貌性的減速甚至轉彎,應該是必要的
警示鈴聲也應該只是適時的提醒前方行人,而不是當成趕人的工具
這樣,路人也會讓的比較心甘情願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4 10:14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0-8-4 10:27 編輯

行人優先就是行人優先
就算沒寫行人優先,人行道還是行人優先
請大家不要積非成是!!!
別忘了幾年前腳踏車還不能騎人行道呢!!

要一手推娃娃車,一手提東西的媽媽,或行動不便甚至坐輪椅的長者在人行道繞來繞去,這像話嗎?
遠雄當初規畫時確實考慮得不夠周詳,尤其那些嵌藝術拼貼的大正方形占了太多空間,使得現在允許自行車通行的路窄了許多,無障礙的斜坡也太少,但這仍不構成騎士妄自尊大,按鈴趕人的理由
也別忘了無障礙斜坡的原意是什麼!應該不是讓自行車上下吧!!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4 10:17
本帖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0-8-4 10:19 編輯

當我是行人的時候, 會儘量靠內側走; 當我是騎士的時候, 遇到車道有行人或有人推嬰兒車, 就會繞到內側再騎出來.
其實沒有所謂的專用, 但卻讓人認知為理所當然,  除非定義清楚是如此.
繞一下不會少根毛, 就看你要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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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然發現發表篇數777, 吃角子老虎嗎?! 怎麼沒多金幣?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4 10:44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0-8-4 10:47 編輯

「不要一直說 "行人優先 " 當你走路時你會說 "行人優先 "
當你開車或騎車時 你會說 "行人優先 "嗎 ? 在北大看到很多開車的騎車的有讓過行人嗎」 

請不要比哪個蘋果爛
開車騎車不讓行人的,那就是駕駛和騎士不對
別人不對,不代表我們也要模仿,不代表我們的不對就可以變成對

再說我想ccj121大 是會禮讓的駕駛,您這樣回覆很沒有禮貌
作者: andrewku    時間: 2010-8-4 10:55
「不要一直說 "行人優先 " 當你走路時你會說 "行人優先 "
當你開車或騎車時 你會說 "行人優先 "嗎 ? 在北大看到很多開車的騎車的有讓過行人嗎」 

請不要比哪個蘋果爛
開車騎車不讓行人的,那就是 ...
洪阿民 發表於 2010-8-4 10:44



請你不要斷章取譯~~`

我的意識是~~

當你當行人時你會說 "行人優先 " 那麼當你當開車或騎車時 你會說 "行人優先 "嗎 ?
少一點顧自己的方便 ~~多一點"互相禮讓"
作者: 母老虎    時間: 2010-8-4 10:58
我就會~~別吵了~~
我就會讓行人~
作者: 母老虎    時間: 2010-8-4 11:01
不管有買或沒買的人
都會上來我們愛北大的網站~
來了解北大社區所以的點點滴滴~
請大家在說事情的時候心平氣和~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4 11:02
請你不要斷章取譯~~`

我的意識是~~

當你當行人時你會說 "行人優先 " 那麼當你當開車或騎車時 你會說 "行人優先 "嗎 ?
少一點顧自己的方便 ~~多一點"互相禮讓" ...
andrewku 發表於 2010-8-4 10:55


抱歉,小弟騎機車就會禮讓走斑馬線的行人。
作者: ccj121    時間: 2010-8-4 11:05
在中國大陸應該說是"行人最大"
喇叭聲、按鈴聲可以完全充耳不聞,紅綠燈只是參考用
真是嘆為觀止
話說我的確是會禮讓行人的駕駛,請不要懷疑
作者: 西西媽    時間: 2010-8-4 11:07
要推娃娃車的媽媽或者行動不便坐輪椅的人繞來繞去不好吧+1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4 11:16
21# 西西媽

是啊, 所以這個時候大家不論行人或騎士都該禮讓吧
作者: xmlone    時間: 2010-8-4 12:35
藝術大道在每個社區前,幾乎都有車道出入,而遠雄設計方式是將車道下凹約10公分,來區別車道,然後為了顧及自行車,在車道前面做兩個斜坡讓自行車行走。
個人覺得應該學麗寶世紀會館的做法,將車道兩旁下凹處,直接做緩坡,不要像遠雄的都是垂直,這樣行走時就不會不小心踏空,或是自行車突然掉下。
作者: y-tsai    時間: 2010-8-4 12:35
4# wupshiu


這就是我說的規劃設計上的問題,
您認為這就是可以騎腳踏車的大道,
但我想提醒的是基本的尊重跟安全,
尤其在只有一個上下斜坡道的狀況下.
如果大道內側的人行道上也有一個可以上下的斜坡道,
我想這些需要使用斜坡道的用路人是不會跑到外側去的.

我很也期待有天小孩長大後,
能在這條大道上快樂的學騎腳踏車,
就像你說的,去大馬路跟汽機車爭道是很令人擔心.
但我希望我的小孩也同時能學到怎樣讓自己的腳踏車跟這條大道上的其他用路人和平相處!

是不是嫌東嫌西的家長?
當然不是囉! 只是希望這個社區更好的家長!
作者: casals    時間: 2010-8-4 12:58
很簡單的一句話:
是騎腳踏車的人的錯
第一 不禮讓行人 錯
第二 大聲按鈴鐺 響鈴 錯
第三 按警鈴後 態度還如此惡劣 未有歉意 表示道歉意味 錯

簡直不需要多做言語
或有以為 騎腳踏車的人是對的
可能還需要重新在教育

或是真的發生事故的話
那就法院見吧
看法院 刑事傷害 或是民事賠償 或是怎麼賠~
作者: tpemartin    時間: 2010-8-4 13:03
本帖最後由 tpemartin 於 2010-8-4 13:08 編輯

個人也認為行人應盡量走內側,而腳踏車則應慢騎、緩鈴。有時一定要騎車者彎到內側,反而對在內側的行人不安全。

其實在美國的公園,騎腳踏車的人也常會按鈴,或直接說出“On your right/left." 只要不是惡意,也沒什麼。鈴聲不就是要行人注意有車要來了嗎?不過,原Po所描述的騎士的確不夠理讓行人。
作者: palapalaqoo    時間: 2010-8-4 14:09
話都說得很好聽...騎腳踏車沒什麼路權,騎在汽車道會被汽機車叭,騎在人行道會被行人"青"
騎在腳踏車道還會被罵不禮讓行人,大聲按鈴鐺會被說態度惡劣,不按又會說突然衝出來嚇到行人
我看腳踏車用遷的好了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0-8-4 15:06
悠閒的騎~慢慢的騎,尊重行人的騎,歡迎在大道上~
快快的騎~競速的騎,呼嘯而過的騎~對不起~你已經威脅到行人的安全了~請騎機車道~~~~~~
作者: momohuang76    時間: 2010-8-4 15:18
互相尊重
以禮相待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8-4 15:18
差不多是這個意思....因為藝術大道並不是一般人觀念中的" 政府設置的人行道 " 或是 " 政府設置的自行車道 ", 所以很多以往的個人經驗與法規規範在這個空間中都是不適用的.

她是一個法定開放空間, 本質是遠雄建案住戶共有的私有土地, 依法提供給眾人休閒使用. 任何人都必需學習在這塊悠閒的空間中試著放寬心情與學習尊重他人. 試想, 在人家家裏吵吵鬧鬧跑跑跳跳也不是個為客之道吧....歡迎大家一同以悠閒的心情享受這個美麗的休閒空間喔.
作者: 小菲    時間: 2010-8-4 16:31
4# wupshiu


贊同+1
作者: 黑傑克    時間: 2010-8-4 16:44
沒這麼嚴重吧~~不管是行人或是腳踏車騎士~~大家多注意其他人的需求~~創造雙贏~~最後北大的住戶都得到有禮貌有文化的美名~~這些應該只是少數自私的行人或騎士的行為~~我想~~大多數的北大居民應該都有互相禮讓的認知的~~看投票就看的出來大家還是有共識在的~~北大加油~~
作者: barbus320    時間: 2010-8-4 21:00
說的好同理心,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毛病,換個位置換個腦袋
作者: 北大加油    時間: 2010-8-5 12:12
要一手推娃娃車,一手提東西的媽媽,或行動不便甚至坐輪椅的長者在人行道繞來繞去,這像話嗎?
~~~~~~~~~~~~~~~~~~~~~~~~~~~~~~~~~~~~~~~~~~~~

+ 1
作者: 愛家工程師    時間: 2010-8-5 13:18
6# 黑麻麻


什麼叫做搶???

拜託你也有點同情心 同理心...... 互相互相麻  用搶這個字
作者: gogocatanddog    時間: 2010-8-5 13:34
大家都緩些說話
太衝動會模糊焦點
作者: 輕鬆過生活    時間: 2010-8-5 13:43
嬰兒車之所以會在外側推行 我想是因為內側有一些高低差(各建案的車道出入口) 大家都是想貪圖方便吧~
作者: 小筑媽    時間: 2010-8-5 13:46
我們幾乎每天都騎在藝術大道上,
前面總是有滿滿的行人,

從來沒有跟行走的人對立過,
因為,
一旦我們從車上下來,
我們也是行人啊...

前面有人,我們就繞一繞,
畢竟,
騎車的人方便多了.

按鈴是,怕前面的人突然改變行進方向,
按一下,提醒前面的人,
就是這樣而已.
真的遇到有人走在斜坡道上,
也不過是按按煞車,
速度慢下來就好了,
一點問題也沒有.

我想,大部分時候,是人的心吧,
感覺不舒服了,
什麼都不對,覺得設計不好,別人不好等等等...

多把心看向好的那面就好了,
比起台北其他鄉鎮市,
我們所享有的人行道已是很棒的了!!
作者: 西西媽    時間: 2010-8-5 13:53
我推嬰兒車時也是走內側阿
但有高低落差時還是得走到外側

難道要讓嬰兒震來震去的嗎?
更不要說是坐在輪椅上的長者或行動不變的人

為什麼叫貪圖方便實在很不解
遇到高低落差處是要我們要扛著過去還是怎樣呢?
作者: Tingnuo    時間: 2010-8-6 15:52
就是有做才有得被抱怨
大家都說遠雄這不好,那考慮不周詳,
怎大家不看看對面的人行到是怎麼做的, 耶魯到北大那段路是怎麼做的,比起來遠雄那段已經好多了
不管是單車繞還是推車的行人繞, 總是大家禮讓一下就過去了,今天你騎車改天也許你也有推車的需求,今天你推車改天小娃也會騎車了,
就怕意見如大便一樣,但誰都不要誰的.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0-8-6 16:14
我騎腳踏車也推嬰兒車
我的感覺是推嬰兒車時考慮嬰兒頭頸部還沒發育好
不適合震動或太快轉彎
所以必須利用外側斜坡前進
另外有時學步中的幼兒一點點高低差就很容易讓他們跌倒
所以也會需要用到外側的緩降坡
看過幾次小小孩走外側被腳踏車鈴聲嚇著往內側躲結果撞到拼貼馬賽克的座椅邊角
其實相當危險

當我推嬰兒車走在外側時
感覺到前或後方有腳踏車我會停到旁邊避讓
而接近我們的腳踏車是很有禮貌或是很粗魯的騎士
從他們的速度 表情和按鈴方式很容易就可以感受到
遇到有禮貌的騎士
我和小孩就會很開心
遇到粗魯的
我就會提醒小孩  千萬不要變那樣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0-8-6 16:19
沒錯.請騎車的人有禮貌一下的尊重一下行人應該沒有那麼難吧
作者: 層峰Alen    時間: 2010-8-6 16:21
以北大特區的條件應該是可以規劃出讓人驚豔的自行車專用道,
可以在慢車道,也可以在人行道,就是不要人車共道。
人車互相禮讓是很好,但是很難做到,
如果有自行車專用道,行人安心,騎自行車的人也放心。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6 16:43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6 17:00 編輯
6# 黑麻麻


什麼叫做搶???

拜託你也有點同情心 同理心...... 互相互相麻  用搶這個字
愛家工程師 發表於 2010-8-5 13:18



抱歉
或許是我同詞不當
因為我並不知道在地面上畫設腳踏車的道上
行人也能走
就像我們不會走到車道上的道理是一樣的
在旁邊還是有空間的情況下,
我只是不了為何一定要走在那邊
或許繞一下比較麻煩,但至少比較安全
個人家中也有幼兒,也會去那邊騎三輪車
不是不能體會推著嬰兒車,在那邊行進的媽媽被不禮貌的騎士按鈴的氣憤
但目前路面設計就如此,也沒有辦法馬上改善
在我們無法控制騎士的心態同時
就只有改變自己行進的方式

開文者媽媽說的是不禮貌的騎士
並不是所有的腳踏車騎士
如果腳踏車不能在腳踏車道上行進,請問他們要騎哪裡?
大家都說行人優先
但行人優先不是行人最大,在可以轉彎時情況下,為何也不禮遇一下腳踏車騎士
他們的速度快,萬一一個煞車不急,吃虧的還是行人
我只是提出另一種看法:如果一種情況是腳踏車為了避開道上的行人,騎到內側而撞到其他行人時,大家是不是又有另一種說詞
(明明就有腳踏車道,為何要來跟行人"搶道")
讓腳踏車為了避開其他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而在內側繞來繞去真的就比較安全嗎?

但請問這樣就要被叫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嗎????

我並沒有攻擊開文者的意思,也請你把全部的回應看完之後再來批評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0-8-6 17:08
改變這些人的"程度"比較實際!

別忘了,"交通號誌、僅供參考"
作者: 特區巡佐    時間: 2010-8-6 22:51
記得好像在大義路  一上藝術大道的左邊那有個藍色的交通標誌
同時寫著行人和自行車   但下面亦註明行人優先
交通號誌  好像的確是僅供參考
作者: 愛家工程師    時間: 2010-8-6 23:30
44# 黑麻麻

開文者媽媽說的是不禮貌的騎士
並不是所有的腳踏車騎士
如果腳踏車不能在腳踏車道上行進,請問他們要騎哪裡?
大家都說行人優先
但行人優先不是行人最大,在可以轉彎時情況下,為何也不禮遇一下腳踏車騎士
他們的速度快,萬一一個煞車不急,吃虧的還是行人
我只是提出另一種看法:如果一種情況是腳踏車為了避開道上的行人,騎到內側而撞到其他行人時,大家是不是又有另一種說詞
(明明就有腳踏車道,為何要來跟行人"搶道")
讓腳踏車為了避開其他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而在內側繞來繞去真的就比較安全嗎?

但請問這樣就要被叫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嗎????

我並沒有攻擊開文者的意思,也請你把全部的回應看完之後再來批評

你的搶字就很有攻擊性了吧...況且 開文媽媽的意思跟你說的意思根本不一樣,我可不想跟你玩文字遊戲...
嬰兒車輪椅族本來就會去使用人行道的坡道,這些人也絕對不會故意佔著那個坡道的,
你也不用這麼義憤填膺,我遇到的大部分的腳踏車騎士都很體諒禮讓推嬰兒車或者是行動不便的人的...
我也不是要批評你,只是看到你用搶這個字,讓人很不舒服而已。好像誰搶了你的道路一樣。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7 01:09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7 01:15 編輯

愛家工程師
以下是開文媽媽所寫的文章
我把全文再貼一次給你看

"今天下午推著嬰兒車往紫京城找朋友,
經過風呂時,
身後突然傳來一陣陣急促又響亮的鈴聲,
轉身看 ,
一個年輕女孩騎著腳踏車飛快的從身旁經過,
再轉頭看,他已經要經過大雅路口 ,
沿途一樣猛按鈴,毫不客氣的宣示他的到來.

下午六點,從紫京城回來時,
同樣的狀況又再次重演,
兩個桃子腳的學生(看起來像快升國中左右)騎著腳踏車,
雖然速度不快,但也同樣用響亮的鈴聲噹噹噹的,
要推著嬰兒車的我們讓路.
決定裝死不理他們之後 ,
腳踏車繞了個彎,到我們前面,
又開始噹噹噹的用力地按鈴!!

請問一下,二位學生正當使用腳踏車道,並以鈴聲告知,為何開文媽媽裝死不理???

對於藝術大道的設計,
我基本上是有些意見的,
應該標示為無障礙坡道的地方,
變成腳踏車圖案,
在宣告腳踏車用路權的同時,
似乎也忽視了輪椅及嬰兒車等更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

我相信能在平坦且不被機車汽車威脅的大道上騎腳踏車,
一定是蠻不錯的騎乘經驗,
但希望各位騎士們不要忽略了對大道上其他使用者應有的尊重與安全,
不要用噹噹噹的鈴聲來驅趕前方的用路人.

不用鈐聲告知,難道要等撞上了或大叫嗎?

都能騎腳踏車了,
行動能力一定比起我們這些要推著嬰兒車或是那些只能坐著輪椅出來散心透氣的人們強很多,
雖然很像喊口號...但還是要講:
請留給大家一個安全不受驚嚇且彼此尊重的用路空間! 3Q~~

寫著寫著又想起之前幾次推著嬰兒車被還不太會控制速度跟煞車的小朋友直接撞上的恐怖經驗..."
如果開文媽媽能在當時繞一下路,不就不會有這種經驗了?

我一開頭就說了,用搶這個字是同詞不當
我是不高興您的留言,不高興的原因是您在完全不清楚我的文意的同時
胡亂批評我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

我很清楚開文媽媽的氣憤,但我也只是覺得對行人或推嬰兒車的人來說,明明在同一條路上有另一種選擇
那為何一定要行走在腳踏車道上,就如同我文章所說,嬰兒車跟腳踏車在內側彎來彎去比較起來,到底那一個比較危險
(上下坡時是例外,那個必需要共用)
當開文媽媽對於後面的腳踏車鈴聲裝死不理的同時,是不是是一種跟車搶道的心態
既是共用,那為何後面的腳踏車騎士不能鈴聲告知
我並不認為我的文章內容跟開文媽媽所指的有何不同
也沒有在跟您玩文字遊戲,因為一開始我就說了用字不對

另外,我要說我們家沒有腳踏車,沒有騎士,有的也只有幼兒騎的三輪車,腳踏車道能不能專用對我來說完全沒有厲害關係
作者: ddvviidd    時間: 2010-8-7 23:45
可能要路口耍立警示標誌,行人儘量走內側為宜!  久而久之,大家也自然有共識為宜!  如捷運電扶梯一樣,立者自然靠右一般
作者: 小瑜    時間: 2010-8-9 23:23
由多數的發文來看
真足可證明~台灣真是一個非常「母嬰不親善」的社會
難怪少子化、出生率低居世界第一
雖然大家都是鄰居要以和為貴~~~
但我原先還天真的以為~住北大的人會比較有文明水準。。。
不過我真是錯了~一樣米養百種人,何況是北大那麼大的社區住著這麼多人
只能說希望不尊重「弱勢」的人以後想生孩子不要生不出來
現在不孕症機率真的很高!

抱歉!話說的很不客氣
但看到某些文章真的有點火

很感謝看到很多鄰居能夠EQ很高的要大家互相尊重、以和為貴、尊重行人~
我很敬佩~
作者: joy    時間: 2010-8-10 10:53
藝術大道規劃可能有問題,自行車應規劃專用道,要規劃在最外緣直接臨車道,即目前植栽噴霧之處,因為行人穿越馬路要走紅綠燈斑馬線,如此會跟目前規劃的自行車道衝突,如果要行人走斑馬線穿越馬路後再趕緊回到內側區塊如此斜進斜出想必不怎好走且還要閃自行車,雖然遠雄及法律條文都說要行人優先,但是騎車要快馳心情才會好要是東躲西閃不小心擦撞路障心情就不美麗了。
作者: 愛家工程師    時間: 2010-8-10 11:58
49# 黑麻麻

你是作文老師嗎??
你如果喜歡文字遊戲,那請繼續吧..
人家開文媽媽只是寫當初的心情,難道當下的心情,就可以被你批批改改成這樣...還是你是警察啊..

我絕對贊成同理心,行人與騎士互相尊重,維護彼此的安全與合諧,就是這麼簡單..
妳如果要繼續不高興,那也是你的事囉
作者: 西西媽    時間: 2010-8-10 12:11
很感謝看到很多鄰居能夠EQ很高的要大家互相尊重、以和為貴、尊重行人~
我很敬佩~+1

看到很多不和善的發言
真的覺得很遺憾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10 12:13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10 13:01 編輯

54# 愛家工程師

算了
對於一個完全曲解我的文意
解釋之後還硬要找理由批評的人來說
再多的說明也沒有用

開文媽媽的文章是為你框的
她的文章我一個字也沒動到
作者: palapalaqoo    時間: 2010-8-10 13:10
可能要跟大陸人一樣大喊"讓讓!"用路人才會有反應吧..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0-8-10 13:40
本帖最後由 notyet 於 2010-8-10 13:44 編輯

44# 黑麻麻

"他們的速度快,萬一煞車不急..."

就是不希望他們在藝術大道上騎太快啊~~慢慢騎,好嗎?? 慢慢騎我們是很歡迎的...
小朋友想快快騎,請去學校騎....
大朋友想趕路,請騎馬路...
小女子現在是孕媽媽,就算走內側,聽到急促的鈴聲也覺得很緊張,就怕小朋友從背後撞過來...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0-8-10 13:56
我想我們可以分辨急促的鈴聲與緩和的鈴聲...
大多數時候我們靠這個來分辨背後的車子速度多快...
而聽到急促又連續的鈴聲時,最好要快點回頭觀察一下狀況.

緩慢的鈴聲,大概鈴一聲,兩聲~路人就聽得到了.
以前我當腳踏車騎士時,鈴完別人,而那個人因為我而閃開時,我會在經過他身邊時說一聲"謝謝"或"不好意思",通常都會得到大家開心的微笑.
作者: joy    時間: 2010-8-10 14:25
沒有人喜歡被叭的,同理被鈴也是,在無完善的自行車專用道規劃下,想要騎快又要超過的請尊重行人路權自行繞路或等等吧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10 14:36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10 14:41 編輯

謝謝notyet的指教

我了解
所以才強調以現行的設計
還是盡量靠內側行走安全
讓自行車盡量不要有騎到內側來的機會
尤其是剛學騎車的小朋友,操控不是那麼敏銳
就算是在人行道上,還是希望人車分道
至少這樣對行人、對騎士都有安全的保障

至於為何人行道上會畫設自行車道
是因為法規定義自行車為"移動速度快的行人"
個人覺得不合理
在國外,自行車道一定在馬路邊的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0-8-10 14:49
在社區碰過這樣的小男生,大概才國小三四年級吧~不說話,表情也很酷,但是搭電梯的時候他一手幫我擋著門,一手向前伸出示意我先走.也許是因為我手上提著東西吧,讓他覺得他應該要幫我.只是一個小動作,但是給我的感覺卻很好,覺得這個小朋友好有禮貌,真是個小紳士.其實他沒有讓我的必要,也許是媽媽從小教的,所以他很自然的就這麼做了.

在大道上騎腳踏車,騎車的人本身已經佔有速度上的優勢了,當行人步行在他騎乘的路上時,他可以理直氣壯的對自己說"這些人擋了我的路",也可以當一個體貼的用路人.既然已經佔優勢了,何妨禮讓一下行人,當個小紳士(小淑女)呢?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0-8-10 14:54
62# 黑麻麻

Dear黑麻麻~我了解初學騎車的小朋友操控能力比較弱,相對上他們自己怕危險,相信也不會騎得太快.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10 15:01
64# notyet


我有被自行車從後面撞到腳後跟過,當場破皮流血
很痛,那幾天穿鞋子都不方便
但對方是小孩,又能說什麼
所以之後盡可能不走自行車道
雖說車道口都會立著行人優先
但我無法知道後方來的是什麼樣的騎士
作者: Neil    時間: 2010-8-10 15:09
"至於為何人行道上會畫設自行車道
是因為法規定義自行車為"移動速度快的行人""

FYI
查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9年7月1 日修正)" 自行車是"慢車"....  必須遵循所有慢車的規範
作者: tpemartin    時間: 2010-8-10 15:09
本帖最後由 tpemartin 於 2010-8-10 15:11 編輯

我想黑麻麻只是想傳達一點:

你永遠不知道後方來的是什麼樣的騎士,保護自己的方式是上了人行道就盡量走內側。

但黑麻麻並不是說騎士無需禮讓行人,最後大家講得其實是「互相尊重」同一件事。當我是行人時,我也喜歡走內側,因為可以走得更悠閒,不用去想到身後可能有魯莽的騎士。
作者: joy    時間: 2010-8-10 15:11
我也怕被撞所以也儘量走內側,雖然也可能會被小孩騎車撞,小孩撞到人不用負責嗎?
不過既然要行人退讓到內側,是否有配套可行,請遠雄等在內側臨路也設斜坡,請交通單位來劃設供行人穿越道路的斑馬線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8-10 15:11
我的車沒鈴鐺也不想裝, 如果在園系列的人行道上. 前方有人並排. 我會說:抱歉, 借過一下. 還是很多行人願意讓路讓我們先過的. 還沒遇過有人故意不讓路.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10 15:14
67# tpemartin


對呀,我什麼時候說騎士無需禮讓行人了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10 15:16
"至於為何人行道上會畫設自行車道
是因為法規定義自行車為"移動速度快的行人""

FYI
查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9年7月1 日修正)" 自行車是"慢車"....  必須遵循所有慢車的規範 ...
Neil 發表於 2010-8-10 15:09


謝謝指教
那再請問一下
如果是慢車,是不是更需要注意人車分道的情況
那人行道上畫設自行車道,就值得被討論了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8-10 15:17
這個話題應該到此為止, 私人社區的公共開放空間內本就不應該爭論什麼" 行人專用道 "或是" 自行車專用道 " 這種政府設置的公園內設施才使用的名詞, 這些名詞在私人土地的開放空間內是無任何意義的.

同樣的, 松街,竹街, 梅街及松園, 竹園, 梅園等私人社區的公共開放空間也是人與自行車, 小孩的三輪車共存的休閒空間, 難道這些場地也都要劃設自行車專用道才不會吵架嗎? 當然不是這樣...

再次強調一個重點, 這也是很多具名為遠雄住戶的站友不斷發文提醒各位的事項, 請以悠閒的心情享受藝術大道, 放慢腳步與騎車的速度, 學習使用這一個人與人之間相互體諒與尊重的開放空間.

多數的站友都知道這一點, 也都同意現狀維持, 學習共存. 若這個爭論很久的問題不就此打住, 一直要在這個私人的土地上指指點點發表個人的意見, 最終的結果很可能就是地主們聯合意見後, 乾脆不再開放騎乘任何車輛, 各位去請三峽市公所與樹林市公所將學勤路的汽機車位全部塗銷, 繪製一個"真正的"公設自行車專用車道來解決問題, 但是這樣真的會比較好嗎? 多數人都知道未必, 所以選擇維持現狀, 放寬心情享受這個空間, 學習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才是正確的方式, 少數學生與騎士不懂事, 弄不清楚狀況亂按鈴, 飆腳踏車, 不懂的尊重他人, 這是他們社會化學習的過程, 是該勸導, 但是若將特例過度的放大引發情緒爭論, 也是不妥當的.

回歸到開板站友的題目, 宣導騎車的基本尊重與安全才是討論的重點, 設施本無罪其罪在人心, 放寬心情, 相互容忍, 希望各位能夠理解.
作者: joy    時間: 2010-8-10 15:29
把路邊汽機車位塗銷改劃自行車專用道也是個方法,只不過騎腳踏車就沒有綠蔭可以遮陽了
麥克尊重說的好,騎快跟禮讓是互相並不是絕對
作者: lilyjody    時間: 2010-8-10 21:14
72# 麥克
+1  說得對!
作者: OKOK    時間: 2010-8-11 02:02
騎車的小朋友: 阿ˇ姨~對不起~請借我過一下~謝謝~☆ (可以叮咚一兩聲沒關係)
推車的媽媽 : ㄣˇ~不客氣~小心騎喔~☆

騎車的小朋友: 好ˊ~謝謝阿ˇ姨~掰掰~☆
推車的媽媽 : 掰掰~☆

我們一起這樣做,好不好ㄋ
周圍的人會因為你的笑瞇瞇 他也會笑甜甜哦
作者: joy    時間: 2010-8-11 08:55
75# OKOK
這樣感覺真的很好,有尊重到路人個感受,而不是遠遠的就狂噹競速擦身而過
不過在沒有自行車跟行人分道的配套下,行人走斑馬線跟斜坡還是會層出不窮,要騎士每遇到人就停下說對不起借過肯定也不會舒服到哪,同時也沒安全到哪
作者: OKOK    時間: 2010-8-11 12:33
76# joy


那就改成這樣好嚕→→↓

騎車的小朋友:(叮咚一聲 然後騎過去)~謝謝~☆ 
推車的媽媽 : 不客氣~小心騎喔~☆

騎車的小朋友: 好ˊ~掰掰~☆
推車的媽媽 : 掰掰~☆

這樣也會笑甜甜哦~♡
作者: momohuang76    時間: 2010-8-11 12:48
75# OKOK

大推一把!!!!!!!!!!!!

真的很可愛的妹妹
作者: OKOK    時間: 2010-8-11 13:27
78# momohuang76


謝謝momo美眉~妳也很可愛呢~☆
作者: 波把拔    時間: 2010-8-11 23:55
阿姨~?????
加上
https://forum.ibeta.tw/viewthread.php?tid=4537&page=2
說我是頑皮小孩
看來的確我也該叫阿姨~.....喔!

禮讓!
個人(騎士)還是覺得盡量用閃的好~
畢竟一出聲容易被當成冒犯!
能閃則閃! ...
亨亨 發表於 2010-8-11 18:08


那…萬一對方被騎士無聲閃過時而嚇到怎麼辦?
作者: joy    時間: 2010-8-12 09:16
亨大的車不裝鈴,但仍會尊重行人有技巧的閃過,就怕用喊的也會被當成冒犯,看日本人腳踏車跟行人混在一起走也蠻諧合的啊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2-4-29 10:21
心存"大車禮讓小車, 小車禮讓行人"的用路觀念, 行經路人時, 盡量減速慢行,以不冒犯行人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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