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條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妨害他人競選或使他人放棄競選。
二、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或使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一開始PO文時,標題下的太快(帶有負面的情緒性字眼),現已修正
一連串的事情下來,加上看完這些法律條文,真的很沮喪也很憤怒
造成你的誤解,敬請見諒
政治利益都是須要經過算計的,我們只是一味的理性訴求...
說什麼還沒簽約!又說會尊重地方民意!持續溝通
又說三峽土城樹林鶯歌的人口數近60萬人,不能沒有殯葬設施....進而影射且語帶保留的指責,我們不願意把殯葬特區(鄰避設施)蓋在自家附近
我相信,朱立倫會出來表態,不再新建三峽Boo殯葬特區 (如果他不出來,等於是自斷政治前途)
因為這個罷免提議,讓馬英九在新北市輸給蔡英文6萬票,那朱立倫就是罪人....這就是我所謂的政治算計
因為對他而言..對手不是人物就沒有媒體渲染效果.. 沒辦法幫他打知名度... 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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