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有關攤販管理問題縣府之答覆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2 18:39
標題: 有關攤販管理問題縣府之答覆
您於99年7月23日致縣長電子郵件,縣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處理,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有關您反映於本縣三峽鎮學勤路、大德路、大學路違規攤販處理原則與罰則乙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56條第1項第7款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另販賣食物味道過重,請洽本府環境保護稽查科公害陳情報案中心(電話22882327)由稽查人員依據油煙、味道測試值數據依空氣污染防治法處罰;另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已派員加強該路段違規攤販取締,於99年7月24-28日共取締9件,並持續規劃編排取締違規攤販勤務,俾維交通安全與順暢;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違規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6725113
承辦人:謝宿林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2 18:43
簡單說:

1. 人行道或馬路紅線區等違規攤販,檢舉可罰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
2. 停車格內之攤販,檢舉可罰新臺幣600元至1200元。
3. 油煙、食物味道過重之店家及攤販,可以向環境保護稽查科公害陳情報案中心(電話:2288-2327)檢舉。
4. 目前警方已有針對攤販進行取締開罰,5天內開單9件。

所以說不管有沒有停在停車格內,只要是違規攤販,都可以檢舉,而且縣府也有在開單處理了,關心的民眾可以多加利用這些資訊。
作者: ninehole    時間: 2010-8-2 18:45
我覺得很妙的是,每次我們寫信去檢舉,
得到的答案都是已經開了幾件幾件...
可是違規的人也還是一直很多...
會不會是開單了以後再找民代去抽單?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2 19:21
我覺得很妙的是,每次我們寫信去檢舉,
得到的答案都是已經開了幾件幾件...
可是違規的人也還是一直很多...
會不會是開單了以後再找民代去抽單?
ninehole 發表於 2010-8-2 18:45


  而且攤販一直都在,光是大學路,白天跟晚上至少就有4台不同的攤販車輛出沒,有的賣蔥油餅跟早餐,有的則賣水果及燒烤;而其他路段攤販也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不過這一篇主要是解惑,因為之前有人問道:「是不是攤販車輛停在停車格內就不用罰」,關於這一點,縣府給的答案是否定的,所以還是可以檢舉的,只是要不要檢舉,要不要留一條後路,就看個人心思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2 20:51
就像我在另一篇說的,兩三天來開一次,一次開個六百,交差兼賺業績,攤販交完「稅」,就可繼續賴著不走,繼續賺
那麼多攤販,五天才開九張,有用才有鬼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2 21:14
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

他們可以到樹林段避風頭...... 應該 聯合執法吧.....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8-2 21:12


對吼,難怪烤鴨會跑到風呂這頭來!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8-3 08:27
對吼,難怪烤鴨會跑到風呂這頭來!
洪阿民 發表於 2010-8-2 21:14


=.=
是那個每天只賣5隻的烤鴨嗎
還是跑來跑去
每次不同點

不懂
為什麼不乾脆弄個店面
賣多隻ㄧ點呢
害我每次想吃烤鴨都找沒有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0-8-3 08:30
順便問一下
這附近有好吃  有店面的烤鴨店嗎
作者: midui    時間: 2010-8-3 09:26
其實...我覺得最神奇的是賣便當的

我那天去家樂福

看到一攤有穿一件"呂便當"的紅色衣服~想說他們還蠻有趣~擺攤還做制服

後來...我沿學勤去上班

發現...有5~6攤穿那制服...根本不是啥沒錢開店的小攤販

是一個至少10~15人的便當集團...
作者: 張小媚    時間: 2010-8-3 13:13
說到賣便當阿...
有一次我發現...
原來是有店面的便當店大約10點開始準備包便當,
然後交由員工出去各路口擺攤站崗的!
作者: 張小媚    時間: 2010-8-3 13:16
順便問個問題...
學勤路與大德路上的臭豆腐是不是消失啦?
昨晚帶小朋友出去散步,
沒發現他的蹤跡...
(純粹好奇而已,因為每次都覺得他生意不錯,害我都忍不住數起客人的人頭ㄋㄟ)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3 21:31
12# 張小媚
臭豆腐今天又來了@@
作者: 麥克    時間: 2010-8-4 12:31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0-8-4 12:33 編輯

我上週末也有看到大義路, 學勤路口靠劍橋這邊, 有停在紅線上的賣烤地瓜的小貨車...真是....無言!

這再講下去就變成幫他們打廣告了...haha! 要拿相機照起來檢舉才對.
作者: Janeway    時間: 2010-8-6 22:51
簡單說:

1. 人行道或馬路紅線區等違規攤販,檢舉可罰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
2. 停車格內之攤販,檢舉可罰新臺幣600元至1200元。
3. 油煙、食物味道過重之店家及攤販,可以向環境保護稽查科公害陳情報案中心(電話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8-2 18:43


請問: 仲介擺桌椅放電腦擱置廣告看板在學勤路、大義路口做起生意,算不算攤販?

ps1. 晚上擺攤的仲介還跟我說: 「那我們下次擺在馬路邊好了」......ooxx......
ps2. 今晚在學勤路、大義路口的仲介,是永X房屋(馥園)。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0-8-9 17:34
請問: 仲介擺桌椅放電腦擱置廣告看板在學勤路、大義路口做起生意,算不算攤販?
ps1. 晚上擺攤的仲介還跟我說: 「那我們下次擺在馬路邊好了」......ooxx......
ps2. 今晚在學勤路、大義路口的仲介,是永X房屋(馥園)。
Janeway 發表於 2010-8-6 22:51


  我個人認為這樣不算攤販,但設置桌椅、電腦跟廣告看板在人行道或馬路上,應該也是違規行為,不妨直接檢舉,或是拍照上傳,讓大家來幫你檢舉吧!
作者: 北大義工    時間: 2010-8-9 18:01
15# Janeway

我的作法是看到攤販就打110,警察很快就會來處裡,
只有持續不斷的打電話檢舉,才能杜絕攤販氾濫
也曾經直接叫永慶房屋撤攤
大家要勇於出聲才行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