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
對啊! 是交通局長說的,"北大特區屬於新興都市計畫區,建案當初都應具備容納住戶汽機車的停車位。"
畫人行道並沒有不合法~否則交通局也不敢畫.
我目前在北大畫在人行道的機車格只有這個地方.
因為這個地方門口汽車位不多.如果全部改為機車格.
對汽車的用路人並不公平.所以量過人行道的寬度.
可以畫機車格.所以才會畫上機車格.
畫完之後對行人行走並沒有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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