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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特區是否需要重新規劃將紅線變更為黃線供民眾臨停
[列印本頁]
作者:
夏常平
時間:
2011-10-24 11:32
標題:
特區是否需要重新規劃將紅線變更為黃線供民眾臨停
小弟內人認為,目前特區內排除停車格外,均為紅線地區,有礙特區商街發展;且紅線按交通法規規定為「禁止臨時停車」,意即臨時讓乘客下車都不可以,明顯與現況不符,即便警察並未取締,但按交通法規規定,臨停下車已明顯違法,不如應切合實際需要,將非屬危險路段或消防栓、電箱等公共設施等區域外之紅線地區,變更為黃線地區,以促進特區發展。
檢附相關法規規定如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4
)
第168條
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公分為度。
本標線為黃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一○公分。
本標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三○公分正方,每字間隔三○公分,沿本標線每隔二○公尺至五○公尺橫寫一組。
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第169條
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公分為度。
本標線為紅色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一○公分。
本標線得加繪紅色「禁止臨時停車」標字,三○公分正方,每字間隔三○公分,沿本標線每隔二○公尺至五○公尺橫寫一組。
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廿四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作者:
leelo168
時間:
2011-10-24 12:15
個人認為應視該路段的道路寬度及車流來決定,
像大觀,大德,路本來就不寬,再臨停下去,來往車輛往來不便,
但像國慶路在太子國際村,康橋的路段, 路蠻寬的,但卻整排紅線
拜訪朋友需停到大老遠,也有點不便
作者:
環
時間:
2011-10-24 14:35
的確需要再審視規劃一番~~
不然每次買個東西~都得繞好幾圈找停車格~
再走很遠的路去買~
停車時間比買東西時間還要長~
作者:
pennychien65
時間:
2011-10-24 14:40
請大家多多運動,少開車
我們特區走一圈,也不是很遠,大約慢走1 小時內,可以完成吧~~
多走多健康,和家人走走路,打打屁~~~ 每天工作回來,沒有時間陪家人
為何不多創造多一點的時間~~
作者:
龍哥
時間:
2011-10-25 10:18
真的應該好好檢討,康橋水花園右側空地的馬路,平常車就比較少,居然畫紅線,不知在畫甚麼道理,三樹路車水馬龍路邊確有停車格,很難搞懂規劃者的想法ㄟ
作者:
芬芬
時間:
2011-10-25 10:48
道路寬廣設置停車格是正常,若道路狹小就不方便在設置停車位
作者:
u8813345
時間:
2011-10-25 20:16
本帖最後由 u8813345 於 2011-10-25 20:17 編輯
說真的
這邊商店蓬勃發展 對我好像沒有太大的意義
開幾家好店就好
到是當牽著老婆兒子在散步時
不要有一堆車子機車停在那邊礙眼就好
車子都到地下室去吧
作者:
wei32
時間:
2011-10-26 01:37
希望以停車場取代路邊停車格 (殘障車位除外)
作者:
布拉格
時間:
2011-10-27 13:18
目前北大的停車格實在太多了,新北市政府應該也要考慮每個社區出入口的安全,讓車子停到接近車庫進出地方,那反而容易造成交通意外,不要一昧的只想收錢更應考慮到交通安全的層面
作者:
小斌斌
時間:
2011-10-29 18:01
安全第一~~~不宜停車的地方還是紅線來的好
作者:
Tony
時間:
2011-10-29 19:01
紅線在某些人眼中,叫做可臨停
黃線在某些人眼中,叫做隨意停
法規中
禁止停車線(黃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即於管制時段(如7-20時),
允許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台灣會有多少人真的在黃線停車不超過3分鐘,而且未熄火?
作者:
wbtlin
時間:
2011-10-30 23:29
most of Taiwaner I believed.
do you think so?
作者:
環
時間:
2011-11-20 08:41
Tony 發表於 2011-10-29 19:01
紅線在某些人眼中,叫做可臨停
黃線在某些人眼中,叫做隨意停
可是現在不是說不可以待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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