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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杜絕違規攤販 [列印本頁]

作者: 富貴妹    時間: 2010-7-30 20:06
標題: 杜絕違規攤販
今天在大德路人行道上看到有貨車在賣烤鴨,為了北大的環境,請大家不要購買違規的商家的食品
一來是因為販賣地點在人行道上
二來是因為在大馬路旁食品的清潔衛生要考慮
三來是因為大家如果一直購買,商家則會一直在人行道上或紅線上賣東西
這樣北大就變成夜市團了

其實在燦坤對面也有二台貨車在賣水果,到底乾不乾淨就不知道了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0-7-30 21:47
本帖最後由 A君的爸爸 於 2010-7-30 22:58 編輯

晚上
大義路學勤路口,房仲在那邊擺攤..
有桌子有椅子還有機車,業務也不少,
兩個三角招牌直接擋在人行斑馬線斜坡..
拿了一張名片........學勤路10號..永慶!
作者: kwl    時間: 2010-7-30 21:59
晚上
大雅路學勤路口,家樂福對面那個角落,房仲在那邊擺攤..
有桌子有椅子還有機車,業務也不少,
兩個三角招牌直接擋在人行斑馬線斜坡..
拿了一張名片........學勤路10號..永慶! ...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0-7-30 21:47

那個位置不是阿婆在賣菜嗎
作者: traderalive    時間: 2010-7-30 22:42
晚上學勤路上還有再賣臭豆腐的
雖然覺得這類的東西很稀少
不過.....畢竟這種攤販還是違規阿...
作者: JasonH112    時間: 2010-7-30 22:52
晚上學勤路很熱鬧..從大學路到大義路一路過來會有賣燈飾的, 烤鴨, 臭豆腐, 水果, 地瓜, 最近還有仲介自備桌子椅子就坐在大義學勤路口擺攤..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0-7-30 22:58
那個位置不是阿婆在賣菜嗎
kwl 發表於 2010-7-30 21:59
SORRY...我記錯了,是大義路跟學勤路口..
作者: 三峽阿伯    時間: 2010-7-31 01:23
何必這樣子呢
違規 警察會來抓
沒必要連合 大家絕買吧!!
5元10元賺的都是小錢
違規就給警察開單就好
作者: 富貴妹    時間: 2010-7-31 07:38
如果你居住的環境到處都是攤販,那跟市場有何差別,錢不好賺,
大家都知道,但賺錢應找個適合的場所
換個角度來想,如果流動性攤販賣的東西不衛生
,吃壞肚子,請問吃出問題你找誰負責呢?
如果不杜絕違規攤販,那請問大家當初搬來三峽北大時,
不都是因為這裡的環境優於你先前住的地區嗎
作者: 921    時間: 2010-7-31 09:08
支持~~ 但是檢舉了好像無動於衷~
臭豆腐照來~烤鴨偶爾來臭熱鬧~
美好的環境就給她們破壞~臭氣滿天~
作者: iamfatbird    時間: 2010-7-31 11:07
本帖最後由 iamfatbird 於 2010-7-31 11:13 編輯

雖然攤販會帶來人潮和熱鬧,但是....

常就有攤販將餿水或垃圾往排水溝倒...
油污弄髒了地面...
沒人管久了之後那塊地就理所當然變成他做生意的地方...
於是美美的北大社區就變成髒亂的夜市...
攤販賺到了錢,而我們得到了髒亂的居住環境。

試想藝術大道變成了和民生路老街一樣的攤販大道,攤販、髒亂違規停車...,天啊....

除了請大家拒買之外,也請熱心的鄰居們大家一起向相關單位檢舉,一個人打無效,若十個人、一百個人一起打呢...?

剛搬來時還有那種貨櫃改裝成的雜貨店放在大義路人行道上營業(從大學風呂到春城大砌間移動),業者也是振振有詞的說弱勢團體糊口不易。剛開始檢舉時,相關單位也是敷衍愛理不理的,最後還是多虧許多熱心的鄰居不斷的舉發,才讓相關單位重視,讓業者撤離,否則這幾年發展下來可就"熱鬧"了...。

想想,那些攤販有可能在帝寶旁擺攤嗎?他們那套理論有可能在豪宅旁行的通嗎?那為何在我們這兒可行呢?
一攤還可以靠輿論壓力,若變成整條街都是攤販時,到時再處理可就難了。
為了北大的居住品質及大家守法的水平,請大家一起努力。
作者: iamfatbird    時間: 2010-7-31 11:28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參考資料:http://www.tcpd.gov.tw/cht/index ... ode=view&faq=91

Q:請問無照營業的攤販如何檢舉?
A:       
依據臺北市攤販管理規則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警察局係負責無證或妨害交通、安寧秩序攤販之取締,攤販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者,本局均要求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予以取締告發。
惟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為有效維護本市交通及市容,進而提升市民生活品質及國際都會形象,希望每位市民均能配合協助檢舉違規攤販。
您如果發現攤販違規設攤或有意見反映,可直接向轄區警察單位或以110電話報案,本局當立即派員處理。


檢舉路霸:
http://www.police.tpc.gov.tw/_file/1963/SG/21699/D.html

依據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內容: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述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 向公路主管之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受理機關: 公路主管機關 就近之警察機關(各單位地址)
檢附資料: 佐證相片
每一違規事實需註明違規之年、月、日、時、分
檢舉路霸專線:110、0800-261077
檢舉路霸信箱:tcpg@tcpsung.gov.tw
作者: iamfatbird    時間: 2010-7-31 11:36
本帖最後由 iamfatbird 於 2010-7-31 13:16 編輯

一個積非成是的案例,請大家引以為鑒。

案例分享:
大學路攤販 許我一個合法的未來
來源:中正E報 http://www.peopo.org/enews/post/13746

【記者吳佩穎/中正報導】

  中正大學附近的早餐車、小吃以及宵夜攤,這些大學路上的攤販,一直是陪伴中正學生與附近居民的好伙伴。不過近期警察開始大肆取締違法設置的攤販,許多學生與店家皆表示惋惜。違法的攤販擺設,究竟能不能轉型為合法經營,將決定這些攤販的去留。
  位於中正大學路上早餐攤販。 記者吳佩穎/攝影
  有人之處就有商機,有商機就能帶來買氣,進而促進地方繁榮。中正大學位於民雄鄉偏遠地帶,建校之初附近大多是未開闢的農田,商家寥寥無幾。隨著中正大學學生人數增多,吸引許多攤販來此擺設,供應中正師生的需求。攤販雖可促進地方繁榮,但占據街道不但有礙觀瞻,且造成交通不便,甚至可能釀成車禍。

  從二月開學至今,警察開始大動作掃蕩路邊攤販,罰單與勸導雙管齊下,希望攤販能自動遷離。民雄鄉公所第一公有零售市場管理員黃焜煌說:「違法就是要取締,等到真的發生車禍就來不及了,更何況對那些守法承租店面的商家來說也不公平。」不過大吃市味芳早餐店老闆娘賴麗娟卻說:「早上學生趕時間,一次來一堆人生意也做不完,攤販也有存在的必要。」在大學路上傳香飯糰謝老闆表示,當初也想過要租店面,但大吃市較便宜的店面已被租完,時代廣場店面月租金高達三萬,不符合成本。「如果經濟負荷的了,我也很想合法經營。」謝老闆說道。

  對於大學路上攤販未來的規劃,黃焜煌表示,可以規劃設置攤販區,不過規劃攤販區並不容易。第一個遇到的問題就是缺少公有地,中正附近仍有許多空地,但皆屬私人用地,必須徵得地主許可,變更地目為商業用地,才能規劃為攤販區;其次,縱使設置攤販區,攤販也不一定願意配合進駐,若攤販不滿意設置地點,隨意擺攤的現象仍會再度發生;而當攤販區飽和之後,屆時新的攤販再度出現,攤販問題仍會不斷重演。

  目前嘉義縣政府正在擬定攤販自治條例,規範攤販申請、設置與規劃等事項。攤販自治條例定案後,攤販可依法尋求正當的申請程序,經由縣政府審核通過,便有機會成為合法經營的攤販。究竟攤販何時能正常營業,端看縣政府與鄉公所的執行力。
作者: 香媽    時間: 2010-7-31 18:09
請問要向那個單位檢櫸,?
作者: iamfatbird    時間: 2010-7-31 18:37
請問要向那個單位檢櫸,?
香媽 發表於 2010-7-31 18:09

我在11樓有貼,最簡單就是打110
作者: 富貴妹    時間: 2010-8-1 12:09
違規攤販 來 學府路 吧

我們歡迎妳 !!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7-31 18:13



為什麼你想把北大弄得髒亂呢
作者: 高小花    時間: 2010-8-1 14:32
14# 大胖豬
學府路...可是我不歡迎耶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0-8-2 07:51
+1
學府路樹林段可說是車煙很多,人煙罕至,攤販不會去的
我住千代田,但我極少走學府路 (只有「迎賓」時才會去),都從大雅路車道進出
作者: 黑麻麻    時間: 2010-8-2 09:09
既是叫違規,就是不合法的吧!
但有這些小攤販也才有人情味的表現
很多小攤販都是販賣自家種的蔬果
價格可親,又新鮮,真的很難不靠過去關交一下

不知有沒有辦法劃設特定區域
像成立早市之類,方便大家購買
又不會影響特區的市容
(好像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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