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1-10-19 13:39 【社區公用地,不屬於道路,即便在步道區被車撞,也不算車禍,只能算意外,警察也無法可管】 不懂,不管在 ...
呂小姐 發表於 2011-10-29 17:48 常常在清早時,遇到在學勤路靠近北大附近的人行道上的機車,還是女駕駛呢。反方向行駛!送報員似的,反方向 ...
小寶媽媽 發表於 2011-10-19 22:34 這是真的,因為警察說:十字街廓是每個社區的公共設施,不是馬路,所以即便在十字街廓被車撞,也不算車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