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段徵收科長李文恭解釋,因當時住戶無法接受安置故宅的價格,對配售土地或住宅配售意見分歧,間接導致全案延宕
台灣有法治以來立法,監督都是一黨獨大, 都沒有責任嗎?
我只能說: 台灣人該思考的是如何讓國家更注重公平正義
重點是台灣光復62年來至今,所有的徵地都讓人民開開心心的嗎?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10-11 09:36
安置擺一旁 政商擺中間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10/20111009405865.html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 ...
例如三峽北大特區拆遷戶興建住宅及補償條例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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