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請關心北大人行步道之行人安全的朋友共同向違行機車say no! [列印本頁]

作者: DanielYang    時間: 2011-9-26 11:11
標題: 請關心北大人行步道之行人安全的朋友共同向違行機車say no!
大家都知道北大除藝術大道外,松、竹、梅園步道也是我們美麗的資產;尤其是例假日時,總會見得到許多情侶或親子大小悠閒漫步的情景,並聽聞孩子們歡樂嬉戲的聲音。然而有時看見極少數的機車,不顧行人安全的從旁呼嘯而過,即使比較雞婆的我們會即時提醒,卻常得到令人無奈與氣結的反應。
例如,昨日下午在松園帶孩子們散步時,一見一輛機車從松園中心騎出來,我便忍不住向騎士叮嚀一句時,只見騎士便點點頭緩步的駛出去(看起來有點兒不好意思);但爾後卻見有兩輛機車直接停泊在松園內某店面門口的「騎樓上」,想必就是其員工或顧客為圖方便偷偷騎進來的吧。我還是忍不住走近該店門口,向他們提出善意的提醒(就是說請騎士們遵守規則,免得有人拍照舉發而被罰)。只見他們好像事不關己的反應,叫我真是!@#%$^..... 可惜沒帶相機,不然就有一筆獎金可拿了。
我實在不想當「抓耙子」,不過還是覺得維護這個優質環境的責任是需要大家共同來承擔的。不知大家以為如何?
作者: nicklee    時間: 2011-9-26 12:43
回復 DanielYang 的帖子

建議就照片公布吧...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9-26 17:33
檢舉環保違規才有獎金拿喔~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9-26 18:56
回復 DanielYang 的帖子
有兩輛機車直接停泊在松園內某店面門口的「騎樓上」,想必就是其員工或顧客為圖方便偷偷騎進來的吧。我還是忍不住走近該店門口,向他們提出善意的提醒(就是說請騎士們遵守規則,免得有人拍照舉發而被罰)。
我真是!@#%$^..... 可惜沒帶相機,不然就有一筆獎金可拿了。

第一沒獎金可拿(法令沒規定)
第二舉發警察不受理(松竹梅不是法定道路)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9-26 20:46
根據個人每天的觀察,大學哈佛有"2"間店面,每天都會在騎樓停機車。

一是XX鍋,小火鍋店,機車是店長的(?老闆,總之有點年紀,不是工讀生)。還知道要把車牌對向柱子,避免拍照,有點不好意思的,可能是這位老闆。

另一間是花X,剪頭髮的,常常是2部機車(沒看錯,就是2部),為了掩人耳目,或者表示大家都是這樣騎上來的,常常把一部機車停在對面翡冷翠待租/待售的店面。

破壞自己家的環境就算了,他們騎車卻不是走自己哈佛的地磚,常常從翡冷翠/世紀館中間往外騎,到了大成路再進入馬路。

沒辦法! 就像網友們說的,沒獎金可拿(環保類才有),警察不受理(屬於私權範圍)。

唯一辦法,是請哈佛的管委會道德規勸。
另外,當這些機車騎入翡冷翠/世紀館間人行步道時,找機會錄影起來,將來修地磚的時候,這兩家管委會可以依法對這家剪頭髮的求償。不多,新台幣幾十萬而已!
作者: DanielYang    時間: 2011-9-27 17:04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如此一來,這些人若不聽勸,難道就無法可管?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9-27 23:54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9-27 23:55 編輯
DanielYang 發表於 2011-9-27 17:04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如此一來,這些人若不聽勸,難道就無法可管?


針對這一點遍查相關法令,還真的無一適用,法律是維護道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現階段也只能這樣了!!
上篇anes855 大大(長期關心北大交通問題者),一針見血點出制裁手段,造成毀損,由所有權人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或造成傷亡事件,由被害人提出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9-28 15:50
請這幾位喜愛騎機車上人行道者,要特別注意了!

北大特區不乏高薪人士,

一旦撞傷高薪人士的"黃金右手"、"黃金右腳",將會被求償執業收入損失加上看護費用、精神賠償3億元。

請好自為之!
作者: yao媽    時間: 2011-9-28 19:48
桃子腳外的通學路也常有摩托車騎上來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嗎?
有夠沒公德心的

作者: 浮雲遊子    時間: 2011-9-28 23:51
本帖最後由 浮雲遊子 於 2011-9-28 23:52 編輯

回復 nicklee 的帖子

應大大的要求公布照片
經常看到他們店門口停了三輛機車  根本是把松街當成他自家的停車場了
我贊成抵制這種自私的店家  否則他們根本講不聽

[attach]48088[/attach]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