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於大義路中線位置設置行人穿越道,約距離大學劍橋社區10公尺,單一車道約可停3輛車,3線車道與出口空間約可停放10-11輛車。
至學勤路右轉大義路之公車,倘遇行人穿越道亮起紅燈,可先於停等處稍候,待轉綠燈時再通行,可避免公車擋住大學劍橋停車場出口。
設置行人穿越道將讓駕駛人背上更多責任,反之,若不設置行人穿越道,則違規責任全由行人自行承擔。
如果到大義路走一遭就知道行人直接穿越馬路的情形有多嚴重.. 這跟慢步慢活沒關係.. 除非把大義路分隔島加高到跨不過去.. 不然還是會有一堆人直接穿越
你可能沒去過台北華納威秀.....
.....照片摘自網路.是大概位置
我說過那只是大概位置.
設穿越道要經過四個社區同意是搞民粹?!", 這真是從何說起....如果有仔細看過公告的會勘記錄,就知道這是因為設置號誌會使用到四個社區的私有地,因此才需要先徵求地主代表同意.....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由衷感謝海大對整個北大社區每個重大事項的熱心參與及費心費力搜集資料並提供精準的分析,讓我們能較快的進入狀況。個人感覺人行穿越道是符合大多數人的需求應設置的。唯一能想到的是有時穿越行人剛好很多,或行人優哉優哉的走的很慢,坐在車上趕上班上學的人難免會著急。在此提醒一下如我們是行人時,將心比心,想到我們也常常會是那個坐在車上等著趕時間的人,請盡速通過穿越道(當然也要顧及符合安全的速度),那就能皆大歡喜了。
萬寶隆社區有位洗腎病人,他每週頻繁地要到對面的大學風呂社區洗腎
也有網友告訴我,他們家的老人或身障者為了到大義路對面吃自助餐,經常需要多繞一大圈,對老人或不良於行、需要坐輪椅的身障者,負擔真的很大,他們很期盼行人穿越道可以儘快興建完成
沒有行人專用的紅錄燈!
沒有 z 字型停等區!
未來學生上下學及三鶯二橋可能會導致的問題,應該要先請交通單位先行規劃。避免等出事或有需求時,就要一等再等啦!
我想藉此做一善意的提醒。其實我剛開始看這議題時也不是完全贊成設置的,但在看到來來往往的post文後,想法也有些調整。感謝所有post文的人將不同角度的看法post出,讓我們有資料來思想及探討這問題。希望最後不論是何決定(當然決定的過程一定要合法並服從多數),大家不要因為決定與自己想要的做法不同而生氣或傷到和氣,只要想到每個人都是在為使北大社區更好而提出的建議(做法不同而已),結果應都不會太差的。
我贊成Z字形停等區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9-14 12:48
設置行人穿越道之後,我是支持要強力開罰的,因為已經滿足過馬路的安全與需求,就不該再鋌而走險違規,開罰有理;但現在沒有行人穿越道,要到對面等公車、回家,或到便利商店、自助餐館,都需要繞一大圈,對老人及身障者非常不便,也不符人性,所以違規穿越者越來越多,也導致駕駛人跟行人雙重危險,真的有改善的需要。
義路 龍埔國中那邊? 是指大義路學林路口嗎? 現狀是已有穿越道......
其實, 從衛星圖來看, 因為這個街廓多了一段學林路, 所以設置穿越道變的理所當然且完全合法, 也沒人會去提要不要隔 200公尺這回事
發表於 2011-9-1 00:03 |顯示全部帖子
回復 Teddy311 的帖子
真的很不了解交通局的邏輯, 大義路另一頭的學林路口, 不是也同意設置了行人穿越道了嗎? 當初也是因為有穿越馬路的需求所以很快就設置了嗎?
在公共論壇上po文用
聽說二個字
我們最不希望看到的, 是真的出重大事故之後, 才引用第六款(應是"項")來加以設置.... 而是比較希望引用第七款, 以串連梅街與竹街既成的行人徒步街道做為"必要設置"的條件來設置穿越道
六、肇事紀錄
交通量高於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百分之八十,且曾發生重大事故,
或一年內曾有五次以上肇事紀錄,非藉號誌無法防止者。
想想有一天,當三鶯二橋落成通車後,
大義路不再只是社區內一條空曠馬路,而將是一條車水馬龍重要通衢,
屆時這個穿越道會不會成為干擾交通順暢、製造空氣污染、提昇大氣溫度的路障?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9-17 09:58
回復 jack555 的帖子
交通局表示穿越道的號誌燈可以跟兩端路口燈號同步,所以應該沒有干擾交通順暢的問題,也不至於成為製造空氣污染、提升大氣溫度的元兇。
換個角度想,北大特區既然是一個悠閒生活的樂活城市,何妨給行人多一點空間呢?友善行人,給老人跟身障者多一點方便,但讓整個環境更友善,不是更符合北大特區的生活宗旨嗎?
松竹梅街當初本為都市計畫規劃之一部分且係供行人使用(拜託不要再有人在松竹梅街裡騎摩托車了),非屬車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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