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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甘泉X麵~我該賠錢嗎? [列印本頁]

作者: violet    時間: 2011-9-11 00:58
標題: 甘泉X麵~我該賠錢嗎?
今晚一家三口到每週必去的外食店~甘泉X麵用餐,
剛開始享用時,服務生送上加麵後,德爺舉手向他說聲謝謝,
收回手時,不料,慘案就這麼發生~
手肘不小心碰到飲料吸管,杯子倒了,
杯子的上半部變成碎片躺在桌上,
而服務生將杯子屍體及冰塊清走後,就閃人,
只剩夫妻二人在哪拼命用餐紙吸飲料,
最後,服務生還默默地走過來將點餐單取走,
送回後,項目上就加了杯子費NT$85,也沒有多加說明。

買單時,只覺好笑,
但回家後的此時,愈想愈不對,
自己外食機會也不少,卻從沒見過客人打破要賠的咧,
只在連續劇中見過砸店後,阿尼已(大哥)豪爽的說:這攤算我的。
尤其,
1.店內並未說明:毀壞餐具照價賠償。
2.杯子的單價並無標示,85元是怎麼來的。
3.如果,服務生有協助將桌面清理乾淨,那我也付得甘願。
其實,爭的並不是85元,而是"該"或"不該"的理。


就這個喇叭杯,由直立橫倒後,就破了,材質也太遜了吧。
在GOHAPPY網站,6個NT$369。(照片截自GOHAPPY網站)


點餐單多了一項。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9-11 01:11
柑X魚麵這樣好像有點"扯"不蘇福
作者: 波莉    時間: 2011-9-12 14:44
服務生沒有好好處理以及說明是他們處理不完善,
但弄壞東西是該賠啦...畢竟連續劇和現實還是有段差距
之前到過某飯店住宿,不小心弄壞了IKEA的馬克杯,也乖乖賠了250元...
作者: imay    時間: 2011-9-12 17:23
店家太不會做人~不優!

我曾經在上海豫園的星巴客不小心打破一個燈罩,玻璃碎了一地,但畢竟是跨國集團,肯包容有擔待,明明是我的錯,我留下飯店房號給他們,表明願意負賠償責任,他們卻說,只要您沒受傷就好,是我們設計不良,害您打破,請見諒。
(你們聽聽,多教人窩心)從此以後我到大陸只敢(也只願意)到星巴客喝咖啡聊是非。因為他們以客為尊。如果我當時是在當地小吃店打破東西,可能會被大敲一筆竹槓。

甘店家,如果你們當時的作法是:「對不起,我們桌子太小,空間不夠寬敞,所以害您發生意外,請見諒。請用餐時注意碎玻璃,破杯子放著我來。」樓主肯定對他們大加讚嘆,並廣為宣傳,這篇文章就不會被放在抱怨區,而是生活指南感恩區了。
作者: vivian10    時間: 2011-9-12 23:02
好會計較的店家
應該認識您是常客
也知道您不是有意的
卻連通知都沒有, 是直接索賠~~~~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1-9-12 23:35
我們家小可可也曾經在餐廳不小心打破了一個碗,裡面還有飯菜跟著一起倒在地上,
當下我們也是一直跟服務人員道歉,也跟服務人員借工具要打掃,但店家一直說沒關係,不但不用賠,而且怕我們處理時傷到手,堅持要由店家派人整理。請我們別介意,繼續享用餐飲。至今,我們還是很愛去那家店
打破賠償是天經地義之事,但如果犧牲85元可以贏得客戶的心,誰說不值得呢?
作者: jcjiang    時間: 2011-9-13 01:03
回復 波莉 的帖子

這可以跟消基會抗議一下,請其出面向業者抗議,實際上打破的東西直東少錢,都要進貨證明,不應該要消費者多出錢購買,那裡是餐廳或飯店,並不是生活用品店。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9-13 04:27
回復 jcjiang 的帖子

假設在新古典XX園,發生與樓主一樣的狀況,不知店家會如何處理嘿(他們家的餐具都好貴)
作者: 米米    時間: 2011-9-13 07:51
我們全家人也曾在甘泉用餐時
妹妹不小心打破飲料杯....
當時我們有跟服務生說
問他怎麼辦
他說沒關係....
結帳時,也沒有多出任何費用

所以可能是服務人員的問題....


作者: 素貞    時間: 2011-9-13 08:20
好脆弱的杯子喔
只是躺下來就破了
而且怎麼只把碎玻璃清除
也沒問有沒有受傷及清潔桌面
直接要人賠償,也太小家子氣了吧
價錢也貴了點吧
作者: jcjiang    時間: 2011-9-13 10:02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那些東西外表看起來高級,實際上值多少錢請他們出示證明就知道了。
我只能告訴你,古典XX園的器皿沒那麼貴。
作者: 北大見習生    時間: 2011-9-13 10:41
基本上服務業以服務客人,讓客人滿意為第一原則
除非貴的超離譜,不然應該是不收費
為了一個小杯子損失了很多商機(被索賠的客人,相關親友)
很划不來,而且杯子也是要折舊的吧
當然不能用原價來求償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1-9-13 10:47
看來服務還沒到位, 如果要客人賠償也應該要說明清楚一點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1-9-15 11:57
店家無任何表示就在帳單上加上杯子的費用,給人感覺不是很好!雖說打破東西要賠錢,但如果店家把帳單拿來的同時能先告知(態度溫和)的話,那麼心情上比較不會這麼不舒服吧!
作者: 阿煒    時間: 2011-9-15 12:18
店家要我賠我會賠,因為是我打破的,但以後我也不會再去光顧了!
作者: Beetle    時間: 2011-9-15 13:06
我覺得那家店的服務還算不錯啊,會不會是服務生的問題?
作者: 看海    時間: 2011-9-21 00:53
小氣的店家!
列入黑名單!
作者: yangyuyu    時間: 2011-9-21 08:05
這樣的店,我不會去.
ㄧ點都沒有禮貌 也沒有人情味
作者: 米粉    時間: 2011-9-21 09:31
店家有點小氣,也不會做人,為了一個杯子得罪客人,真不划算
作者: Andrew    時間: 2011-9-21 10:07
店家出來說明一下在來決定要不要在去消費是否會比較好呢? 我認為若為單一事件, 且不是常態, 我會再給該店家機會的, 若再犯, 表示該店家沒有長進, 該店家也必成為拒絕往來戶了
作者: avatar2005    時間: 2011-9-21 10:53
也不好這樣就冠上小氣之名吧~~
這對商家來說是很大的傷害,也許這只是服務人員處理方式不好,
服務生也得對老闆啦~~也許當下真的沒有店長或帶頭的決定要不要賠~~
作者: kiki_ben    時間: 2011-9-27 17:47
各位大大們您們好:
在這先感謝所有大大們的愛護跟指教,因本店店長6月底受傷後即不在現場
代理店長也偶會休假加上有新人之緣故服務上會有所落差(這是我們內部教育問題我會再加強)

先跟發文者:violet大大說聲抱歉 造成您的用餐不舒服(因店長不用電腦所以很少上網看資訊)至今才由我上來代為回應
因為本人在思考該如何回應才能完善表達出我們店家的心聲又不至於讓其他觀看者造成不必要的口水戰....
如今說實在搞不好在此說明了仍是會有不同的聲音出現...但仍是先跟您說聲抱歉~~
另外也跟16樓beetle / 20樓andrew / 21樓avatar   說聲謝謝(謝謝您們仍感受到我們也是擁有服務的心)
在此聲明後我們只會私下對violet大大做事後的交待,不會再對任何後者來文做回應動作(純粹只是不想引發可怕的口水戰)

本店自98年10月開店以來是不會跟客人收取毀損的費用....但一年度過了又一年度..整年度下來破損太高,
而且裡面還有是少數幾組客人每來必破(我們真的也很困擾,因有的是放任給小孩拿取<--抱歉 )
一個客人破損一個也許是沒什麼但累積下來甚至每月盤點毀損率真的高到嚇人
(我們內部自己破損也是會賠償,目的是要內部人員小心輕放並愛惜公物)

對於客人不論是不小心或是放任小孩玩耍或是學生嘻鬧打破我們的處理流程一定是先整理現場包括桌面,也會請客人小心
對於violet大大當天是自行吸取桌面的無服務狀態我會就您發文9月11日當天找值勤外場當班人員做"詳談"或懲處

雖然我們不是生活用品店但器皿確實是我們工作上的必備容器沒有了該容器我們根本無法運作,倘若今天補了杯子過個兩天又短少,真的會很頭痛,怎麼做都不是...只好用毀損者賠償只是希望客倌們能更愛惜物品,但也由於如此會造成一些"真的不小心打破"的客人我們也只能跟著照收了,因服務生也無法立即去分辨什麼情況該收或不收...至於價格部份我們都是按照進貨價。

想請問violet大大當天是有把手的咖啡杯還是無把手的喇叭杯呢??如果是喇叭杯我剛有跟廠商查詢過,當天的該服務生確實是開錯價格(那是淡咖啡杯的價格)我會再把多收款退回給您,如不方便前來的話您是否可以私下留帳號我轉帳給您呢??(<--這並不是馬後炮,不想有人借此口水說有提才有退沒有提就沒有了,因為我們也不喜歡佔別人便宜,我們要的是互相的尊重)至於沒有告知直接寫單上我也會就該人員再做訓練,該筆跡我認得!

如果大大們來該店消費有任何不愉快我們都希望能多指教或來電告知我們的疏失,可以讓我即時做處理,因為我們都很少上網...
對於此次我們的服務嚴重疏失真的是致上萬分抱歉~
作者: 睿依依    時間: 2011-9-28 10:15
回復 kiki_ben 的帖子

了解你們的為難~

去你們店裡幾次,都可以感覺的到服務的用心~
上述狀況,應該只是偶發,我們夫妻不會把你們列為拒絕往來戶的~

我兒子目前也處在什麼都要摸,什麼都要丟的狀態,
下次去吃我們會小心的~...
(目前去你們那兒,是還沒打破過杯子啦,聽你一說,我可以想見,你們看到小朋友動來動去時的心理壓力)

有心處理好過沒有處理~
給你們一個讚囉!!






作者: 小捷    時間: 2011-9-28 10:58
回復 imay 的帖子

說的真好,同樣事件不同語氣及說話方式感受就不同,店家就算想收費後續處裡就該完善,做的不漂亮難免招民怨,更何況和氣才能生財,很可惜~~~
作者: imay    時間: 2011-9-28 11:36
kiki_ben 發表於 2011-9-27 17:47
各位大大們您們好:
在這先感謝所有大大們的愛護跟指教,因本店店長6月底受傷後即不在現場
代理店長也偶會 ...

看到店家出來說明真好!我兒子很喜歡吃這家的餐點,可是我都不敢再去了呢!
現在看到店家的說明,我們都理解了。最開心的會是我兒子,因為,我們又可以再去吃了!

你們常有耗損,實在為難,如果你們需要馬克杯,我願意捐贈一些,我家有好幾個馬克杯放著不用,你們願意收嗎?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1-9-28 12:08
下次去,非得點飲料時,請店家用紙杯裝吧.....
上個月去,跟朋友各點一杯綠茶..那個杯子又高又細,很容易倒,而且...還真小杯

作者: ninehole    時間: 2011-9-28 13:27
同樣是甘泉魚麵加盟店....如果你有吃過內湖瑞光路的這一家
你就會知道北大店有多遜了....我還以為加盟店的品質會比較一致呢
作者: David62359    時間: 2011-9-28 19:50
老實說

本來就該賠,畢竟東西就是你打破的

但是呢....店家實在也太小氣了

85元就讓一個好客人跑了

是我的話,我永遠不會再去消費了.

我是店長的話,我一定幽默的說:

先生,不好意思,這個要賠85元,但是呢,如果你下次再來消費的話,就不用錢,哈哈,多好哇~
作者: violet    時間: 2011-9-28 21:33
打破東西要賠這點我可以認同,
不能認同的是:處理方式,
或許該加強的是對於突發狀況的應變及處理。
很高興店長出來說明,
您的誠意我收到了,謝謝!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9-28 23:03
店家事先公告相關資訊,消費紛爭是否就能減少,例如本店酌收服務費,禁止攜帶外食(寵物)....上摩鐵住房須知亦有相同功效(電視一台xxx元若有毀損照價賠償)
作者: sosoho    時間: 2011-9-29 09:01
其實,爭的並不是85元,而是"該"或"不該"的理。

把他人的物品用毀損..本來就因該認賠不是嗎?!
這不是物品價值多少的問題
85元而已..還要賠..店家真小氣..這觀念真不可取
就算這物品也只有一元的價值....你用壞了..當然就要負責阿
所有物品小心使用&用心珍惜..它必有長久的壽命
這杯子也太容易破了吧===>>>玻璃本身就是易碎物不是嗎?!

個人怎麼覺得此版好像在討論85元而已..還要賠..店家真小氣...(笑)
還有些不負責任的心態存在
作者: violet    時間: 2011-9-29 16:55
回復 sosoho 的帖子

或許在大大眼中看來,
我計較的是85元及店家小氣的態度,
但請您回第一篇再看一下,
一、從頭到尾,我並沒有提到"小氣"字眼,
二、85元是小錢,若真要計較,在付錢的當下就在店內爭取了,讓在店內用餐的人都知道再去宣傳不更好。

"打破東西本該賠錢"這句話在各個商場中並不是統一適用的,
在生活工場打破東西,我會帶著屍體主動拿去櫃台結帳,
但在"餐廳"裡還真沒遇過這樣的情況,
我可以理解店家生財工具的毀損及消耗,這都是成本,
但店家有標示嗎?
沒有!
(在書店還會有"拆封視同購買"的字樣咧)
所以,店家要加上這費用時,
是不是該先講清楚說明白,讓客人了解。
這是我爭取的處事態度。

再者,服務生的確沒有將桌面清理乾淨也是事實,
是不是對突發狀況的應變也要加強。

在應變欠佳、又未說明清楚的情況,
您還希望我用怎樣的心態來看待這件事呢?

作者: sosoho    時間: 2011-9-29 19:09
回復 violet 的帖子

之前所回覆的不是只針對版大在回覆

版大所提問的是~甘泉X麵~我該賠錢嗎?
在我認為~東西是我弄壞的..我就該做出負責
所以我認為這沒什麼好爭論的..就是該賠

而我認為版大今天你在意的是 店家的服務讓你不滿意..而不是85元的問題
那麼版大應該要問的是~甘泉X麵~服務品質需改進

服務生或許做得不周全..但是在當下你是可以請他們處理的不是嗎?
你是可以不用動手自個處理

帳單上有問題也是可以詢問的不是嗎?

(一家三口到每週必去的外食店~甘泉X麵用餐)他們的服務若是真的不好..也不會每週都去吧...

"打破東西本該賠錢"這句話在各個商場中並不是統一適用的,
在生活工場打破東西,我會帶著屍體主動拿去櫃台結帳,
但在"餐廳"裡還真沒遇過這樣的情況,
我可以理解店家生財工具的毀損及消耗,這都是成本,
但店家有標示嗎?
沒有!
(因為沒有標示..難道就代表可以不用負責嗎?)
(在書店還會有"拆封視同購買"的字樣咧)
所以,店家要加上這費用時,
是不是該先講清楚說明白,讓客人了解。
沒有說明清楚是店家做得不夠好
版大所提出的問題內容裡...我也看不出你對店家有不好意思的樣子
好像破得很應該...這是我個人感觀
我也曾在外用餐~不小心毀損物品
第一時間我馬上跟餐廳說~不好意思~對不起~我不小心摔壞了
可以幫我整理一下嗎!!看多少跟餐費一起算
餐廳人員也是很樂意的幫我整理清潔
因為態度互相~所以他們並沒有幫我多收費用





作者: violet    時間: 2011-9-30 17:05
回復 sosoho 的帖子

針對大大的疑問,

(一家三口到每週必去的外食店~甘泉X麵用餐)他們的服務若是真的不好..也不會每週都去吧
是的,正是認可他們的服務、食物口味,我們才會每週必去,
所以若標題改為"服務品質須改進",對其他服務人員有失公允,
事實上,我想了解的是:"打破東西須賠錢"這件事是店規或視不同客人有不同標準?

(因為沒有標示..難道就代表可以不用負責嗎?)
若真要以"理"字來說,的確是可以不必負責的,對吧。
況且,就算沒有標示,在填單時,只要口頭上稍做說明,也是一種方式啊。

版大所提出的問題內容裡...我也看不出你對店家有不好意思的樣子
沒有在文內敍述,並不代表沒有,是覺得不用鉅細靡遺,落落長的寫下,
事實上,我家老爺可是歉聲連連。
之所以沒有要求服務生清理桌面,正是不好意思再麻煩他,
若服務生認為他有能力幫忙,該是主動前來協助,
沒再過來幫忙,可能正在忙或其他客人比我們更需要他,
我們能自己處理就自己來,不要再麻煩他了。

至於85元的問題,當下也是認為該賠償,
但回家後,回想整件事時想到,
從沒有過在餐廳賠錢的記錄,也沒聽朋友們說過在餐廳賠錢的事,才上網抱怨。


每個人對事情原本就有不同看法及認知,沒有什麼是與非,
也感謝各位大大對PO文的點閱,
不過,店長都出來說話了,就落幕吧!

作者: 老熊豆花    時間: 2011-11-19 09:15
回復 violet 的帖子

心得:要使用堅固的餐具... ...記下來...
作者: 老熊豆花    時間: 2011-11-19 09:20
回復 violet 的帖子

心得:當老闆要阿莎力...記下來...
作者: 笨蟑螂    時間: 2011-11-19 09:43
回復 老熊豆花 的帖子

要阿莎力要有雄厚的財力才行喔~~


作者: jenny    時間: 2011-11-19 15:21
看來北大即將有專賣豆花店了~期待中~

有雞蛋豆花嗎 ?
作者: 老熊豆花    時間: 2011-11-19 16:31
回復 jenny 的帖子

傳統豆花是不加雞蛋的....


作者: LU    時間: 2011-11-20 18:29
本帖最後由 LU 於 2011-11-20 18:30 編輯
老熊豆花 發表於 2011-11-19 16:31
回復 jenny 的帖子

傳統豆花是不加雞蛋的....


有丁香豆花嗎?  

我愛古溜古溜的丁香豆花~~~
  
作者: 老熊豆花    時間: 2011-11-20 19:05
回復 LU 的帖子

丁香豆花是啥?
作者: LU    時間: 2011-11-20 19:09
老熊豆花 發表於 2011-11-20 19:05
回復 LU 的帖子

丁香豆花是啥?

不會吧~~~  

你不知道啥是丁香豆花?   
   

我說不來~~~你上網查吧~~  
作者: 老熊豆花    時間: 2011-11-20 19:17
回復 LU 的帖子

這種沒有傳統的豆花好吃,
不做......
作者: LU    時間: 2011-11-20 20:13
本帖最後由 LU 於 2011-11-20 20:32 編輯
老熊豆花 發表於 2011-11-20 19:17
回復 LU 的帖子

這種沒有傳統的豆花好吃,


個人口味咩~~~

傳統的也很好吃~~~


如果做的好的話~~~   

期待您的開業囉~~~
   


作者: mw77721    時間: 2011-11-21 10:53
損壞就賠八~
若真的感覺不對~應該當場解決~

難道所有商店都要加上這種標語~才有人願意負責損壞賠償~
那就跟大陸城市老愛寫著 "共造文明都市"一樣~但人民素質卻還是那樣~
有些事情~應該已經不用加上標語~不需要明文規範~人就會主動去遵守~

店員沒有好好處理他本分的事~所以讓你感到不悅~
沒有事先跟你說明要"賠償"~所以你又更加不悅~
但你可以在當下就呼喚店員前來擦桌子~
互相尊重~有不滿當下解決~人都互相拉~

作者: 走路工    時間: 2011-11-21 13:09
回復 violet 的帖子

反正就是不舒服啦!
作者: herolion    時間: 2011-11-23 17:18
老熊大大
你是要在哪邊開啊
地址PO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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