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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二殯評估書漏洞百出 民代批荒謬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8-19 09:03
標題: 二殯評估書漏洞百出 民代批荒謬
二殯評估書漏洞百出 民代批荒謬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08/20110819184986.html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08-19 06:03

〔自由時報記者謝佳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公布民國九十八年完成的「台北縣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結案報告書」,被踢爆部分數據荒謬離譜,「北大特區環境保護行動聯盟」昨天譏稱,這只是冰山一角,整份報告錯誤百出,且不曾見市府高層人員出面說明,質疑市府是否有能力監督,或者又是一樁圖利財團的黑箱作業?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回應,全案是依政策需求所做評估,民間團體則依促參法提出申請設立殯葬園區,民政局無權拒絕受理;且政府尚未與廠商簽定投資契約在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作業前,政府不會出面做政策溝通或解釋。

北大特區環境保護行動聯盟」發言人劉冠宏質疑,報告提出,土樹三鶯生活圈沒有殯葬設施,可列為優先建議興建殯葬園區名單,「但三峽、土城區早已興建三峽火葬場,哪裡沒有殯葬設施?

該份研究報告指稱土樹三鶯地區僅需要十一座火化爐,聯盟則反駁:「目前三峽火葬場已有十二座火化爐,市府怎能放任業者再興建包括十座火化爐的殯葬區?

聯盟召集人林富子則認為,全案預設立場,「箭先射出,再畫箭靶」,似早已決定要將殯葬園區設在三峽。她說,這份評估報告花了一百八十萬元製作,漏洞百出,荒謬至極,「審議人員怎敢讓它結案」?而「高傲的政府」從頭到尾沒有站出來回應民眾,只有廠商到地方辦理說明會,存在資訊不對等、不公開的疑慮。

市議員黃永昌當頭就批,從鄰近住宅區、土地面積不足,到審議委員會的組成等,全案根本不可行,九十七年時,他就已經擋掉,沒想到現在又重起爐灶。市議員王明麗也認為,全案到目前為止,都只是民政局底下科室人員在放風聲,或進行可行性評估,不見高階人員出面說明,「民政局太莽撞且自以為是,應該更審慎」。

民政局生命禮儀科股長文右武表示,園址地點考量面向很多,全案目前只整合過,尚未與廠商簽約,不適合由市府開說明會,「就像新人簽約才結婚」,政府只扮演協助角色。民政局主任秘書毛家奇解釋,民間團體依促參法提出,按流程需到地方辦說明會,確保地方沒有疑慮,政府因未編列預算,在簽訂投資契約前,不會表示明顯態度。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8-19 09:04
這篇報導呈現的面向非常廣泛,而且深入,感謝自由時報記者專業認真的報導,也希望民政局及早回應居民陳情,因為只要跟居民利害權益有重大關係者,市府仍有權召開公聽會,而不是完全採取被動,把責任都推卸給業者。
作者: 倩怡    時間: 2011-8-19 09:14
讚啦~加油
作者: ㄚ煌    時間: 2011-8-19 09:14
一早看報紙時見到此篇報導時,心情真是舒爽!
自由時報的記者真的有作功課,了解居民的心聲,給你一個"讚"!!
作者: 小都都    時間: 2011-8-19 09:21
讚啦~~  
作者: kate1130    時間: 2011-8-19 09:22
謝謝海大~~
謝謝北大所有努力的人~~
也謝謝自由時報記者~~
證實~~自由時報是較傾聽人民心聲的報紙~~


作者: 柏非特    時間: 2011-8-19 09:22
簽約後市府可以提供給業者特許權,協助以公告地價取得國有財產局在介壽路的3萬公頃土地,到時候就算市府不核准設立也會衍生賠償問題,市府說要簽約後才出面這種邏輯民眾不能接受,明知有問題為何還要簽約?業者說明會民眾不買帳,市府官員一直要求業者說明,是要強迫推銷還是要強迫居民接受,看來民政局繼續冷處理下去抗爭是難免了.
作者: samyu    時間: 2011-8-19 09:29
看來反空汙是不夠的,「北大特區環境保護行動聯盟」這樣比較貼切,
加油,

也感謝自由時報深入的報導
作者: 倩怡    時間: 2011-8-19 09:37
等簽約後,才來公開說明~那不就跟遠通ETC一樣...
套句我主管最常說的~頭洗了,不剃不行
先期的評估做的好,才不會浪費時間跟金錢吧~唉,我的稅金又要被敗光了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1-8-19 09:42
自由這次的報導不錯~~給他一個讚~~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1-8-19 09:50
ㄚ煌 發表於 2011-8-19 09:14
一早看報紙時見到此篇報導時,心情真是舒爽!
自由時報的記者真的有作功課,了解居民的心聲,給你一個"讚"!! ...

自由謝佳君記者剛進報社不到ㄧ年
但是發覺她進步很多, 也很認真
我們的社會需要多幾位像這樣的記者
害得我好想......再回媒體工作呢!!
作者: 阿煒    時間: 2011-8-19 09:55
要什麼條件 才能讓政府不與業者簽約?
作者: ㄚ煌    時間: 2011-8-19 10:02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少了妳,對社區居民就不好了!
加油!里長!!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1-8-19 10:12
本帖最後由 chioumj 於 2011-8-19 10:13 編輯

如果新聞上報導的官員說法是真的?!
我只感覺到我們遇到沒有擔當作為的官員, 不希望這就是傳聞中的領10萬做2萬的?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1-8-19 10:15
請大家把該新聞連結貼到臉書,讓大家看看新北市政府傲慢態度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1-8-19 10:23
這篇也寫的真棒.終於有幾篇像樣的報導出來了.
作者: tsengwilliam    時間: 2011-8-19 10:31
讚!!!這本來就是新北市政府和業者一箱情願的想法,枉顧民意且一直想把板橋殯儀館移過來土城三峽這邊。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1-8-19 10:32
從市府人員的回應看來, 頗有極力撇清的意味.  
至少在她們所謂的"第二階段審查", 通過的機率已大為降低.

這次行動聯盟先下手為強, 讓這個計畫見光死, 是個妙著!
另外, 發現數據錯誤的老熊大大, 居功闕偉, 讓此份評估報告成為轉機....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1-8-19 10:42
雖然通過的機率低,但是還是需謹慎對待,在朱立倫還沒開口說不建之前.都還是有可能建
作者: tang    時間: 2011-8-19 10:57
革命尚未成功,大家還是要繼續加油
作者: 小貓乖    時間: 2011-8-19 11:37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19 09:04
這篇報導呈現的面向非常廣泛,而且深入,感謝自由時報記者專業認真的報導,也希望民政局及早回應居民陳情, ...

整件事讓我想到"孔子射箭"的故事 ~

聯盟讓問題點明確上報了 ~ 確實是很正面的APPROACH ~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8-19 11:40
回復 judyiou2003 的帖子

台灣有多少的弱肉強食,強取豪奪的土地開發及徵收案,不是假借專案或投資名義,向政府申請?!
本案是否以專家評估報告包裝不能戳的秘密?!有待時間一一解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9 12:10
judyiou2003 發表於 2011-8-19 11:51
我剛又打去找民政局的官員,那個辦事員說此案不會成了, 因為長官要被懲處, 此案的壓力十分巨大.

聽完了他 ...

good job

以前瀝青廠也拆過,政府只是屋頂打兩個洞擺擺樣子,導致瀝青廠俟後復工坐大
這個案子又開很多次會議,會議紀錄也不公開,居民都被蒙在鼓裡,黑箱作業
除非新北市府公開發布並且宣示-撤銷三峽生命園區計畫,發公文給所有民代里長,業者也表示不蓋
否則我還是認為他會趁風頭過後,偷偷通過,甚至砂石場已經開始動工佈局,等待市府點頭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8-19 12:13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8-19 12:19 編輯

回復 judyiou2003 的帖子

懲處原因?!資訊公開數字有誤?!發言不當?!一修二修三修承辦人離職文件歸檔問題?!還是另有原因?!
從網站看到的公開二殯評估書,完全看不出來,三峽(土樹三鶯區)有設置必要性及需求性。
以專家建議分散設置方式,三峽已經有火化場(12具火化爐)及禮儀廳,足夠土樹三鶯地區人口使用!!
再者,為何獨挑私人廠商兩家?!而無其他競爭或申請民間業者?!且這兩個開發案,集中在一處(山上.山下)?!
刻意為特定利益人士或團體量身訂做嗎?!
拿兩個私人申請案,與五個公墓比,評分還遙遙領先,分居冠亞軍,尤其勝在"地方民意整合度",更令人匪夷所思!!

作者: lilyjody    時間: 2011-8-19 12:17
給自由時報記者和林里長讚聲 讚啦!請繼續加油 加油啦!
作者: 北大見習生    時間: 2011-8-19 12:24
回復 小柚子 的帖子

地方民意整合度-->我猜應該是指業者意願(利益瓜分已經談好了)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8-19 12:31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8-19 12:33 編輯

回復 北大見習生 的帖子

"地方民意整合容易度"這種不確定性高但重要性大的項目,卻佔權重比例最高,當中"文章",頗耐人尋味阿!!

荒腔走板的形容詞,來描述這整個計畫報告,一點都不為過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9 12:37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8-19 12:37 編輯

新北市府是沒sense還是故意愚民?真的以為依照促參法,責任都在業者,連開公聽會都不必?
整個區域計畫變更涉及多種行政程序,行政處分 行政契約 行政計畫一大堆都是行政行為,拜託市府業者回去唸行政程序法總則,都有規範,政府不是什麼都不用做。
1.依促參法市府有審核權,要求市府公開心證,表明審核標準見解,避免突襲民眾
2.河川區變更墳墓用地問題,請水利局出面說明
3.特定農業區變更墳墓用地,請經發局和農業局出面說明
4.新增爐具10座,昇華園已有12座,導致鄰近民宅重油污染,空起品質變差,舊有加上新增,空氣變化將如何?請環保局出面說明
5.僅有介壽路三段233巷及235巷窄巷聯外道路,請交通局出面說明,介壽路每年車流量暴增,將回堵到何路段?導致交通壅塞,介壽路自小客 公車 砂石車 都有,送葬隊伍 孝女白琴將對交通造成何種影響?
6.附近有鐵皮工廠,是國有財產局出租給承租戶?要拆除蓋殯葬區,請問承租戶知情否?是否發生暴動?
7.國有財產局將河川地農業地賣給業者,請問是否通知水利局和農業局 經發局?買賣價格為何?出售全民財產蓋殯葬區,如造成污染,國有財產局要不要連帶負責?尤其河川地,倘洪汛期造成損害,國土保安失效,國有財產局和相關局處,要不要連帶賠償損失?
8.業者董監事和民政局高層現職或已退休者,有沒親等關係?專業評估報告製作者,和業者有沒有親等關係?為何獨厚三峽?一定要蓋三峽?此涉及賄賂 圖利等瀆職罪,法治國家,不可不察


本案太多疑點,BOO只是依照促參法發動,後續還要依照各該法令,行政程序法 水利法 水土保持法 刑法 公務員貪污治罪條例等等,不要見樹不見林,這些法律都自動消失,整件又不是只剩促參法可用,拜託。
作者: 迦勒    時間: 2011-8-19 12:40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19 09:03
二殯評估書漏洞百出 民代批荒謬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08/20110819184986.html
自由時報╱自由 ...

自由時報記者謝佳君,妳真棒!
讚!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8-19 12:44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本案太多疑點,BOO只是依照促參法發動,後續還要依照各該法令,行政程序法 水利法 水土保持法 刑法 公務員貪污治罪條例等等,不要見樹不見林,這些法律都自動消失,整件又不是只剩促參法可用,拜託。+1




作者: assablue    時間: 2011-8-19 12:57
海大...辛苦您囉...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8-19 13:01
回復 judyiou2003 的帖子


  懲處有很多種形式,口頭申誡或報告也是一種,所以我們重點不要去看懲處,而是去看這個案子到底有沒有具體回應跟進度,就目前來看,民政局還是很堅持跨過民意去推動本案,這才是讓人最憂心的地方。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8-19 13:05
回復 assablue 的帖子


  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共同監督政府,帶來好的結果,這樣大家的辛苦就值得了,一起加油吧!
作者: 福泉    時間: 2011-8-19 13:06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寧靜海大真的辛苦您了!
這個記者終於報導到促參法的重點了
其實瞭解促參法的人都會覺得促參法是政府在推卸責任,規避監督的一個法令
國內很多鄰避的BOO的促參案,推動到最後,廠商慘賠(有些已經買土地了),但政府郤沒有一點的責任(就是拖延就對了)
所以我一再強調,一旦新北市府公開來舉辦說明會,那才會是問題真正的開始
所以眼前要做的,就是阻擾市府與廠商簽約,沒有簽約,廠商就沒有特許權力,市府也沒有協助廠商的任何義務,廠商也無法向銀行融資借錢....一切都不用玩,就這麼簡單!

作者: 阿穆    時間: 2011-8-19 13:13
辛苦大家了
請堅持下去
作者: 福泉    時間: 2011-8-19 13:29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19 09:04
這篇報導呈現的面向非常廣泛,而且深入,感謝自由時報記者專業認真的報導,也希望民政局及早回應居民陳情, ...

>>這篇報導呈現的面向非常廣泛,而且深入,感謝自由時報記者專業認真的報導,也希望民政局及早回應居民陳情,因為只要跟居民利害權益有重大關係者,市府仍有權召開公聽會,而不是完全採取被動,把責任都推卸給業者。

您的見解若從情理面好像是如此,但從法律的角度,那您的見解其實是錯的!
還沒簽約前,市府來召開公聽會,那就是政府圖利廠商
如果已經簽約了,那就是促參法所規定的政府協助廠商的義務了
所以不要一直把市府來召開說明會看得太重(如果是議員私下邀約官員就沒有法的問題)
所以應該是市府永遠不要來開說明會才對(只有確定已經要推動的案子,政府才會開說明會,不會推動的案子,公務員才不會那麼閒)
畢竟公務員依法行政
要從法的角度來解決這個案子
作者: jerochen    時間: 2011-8-19 13:36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謝謝 & 加油!!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9 13:47
依法定照陳情程序走,一樣可以請市府召開公聽會,公聽會的討論內容可再研議
促參法背後立法理由是基於促進行政效能,本來就不是在彰顯民眾的基本權,如果要從該法找到民眾足以和行政機關抗衡的規範,可從其他法體系尋求。
況且該法條文是不是有疑義,已經被很多法律專家學者詬病,甚至引爆大法官解釋,
也延伸出etc問題。為了不要創造另一個ETC案,整個程序還是公開透明為宜。一但公開,很多官商勾結的黑手將產生警惕,避免將來造成全民買單。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8-19 13:59
回復 福泉 的帖子


  請教一下,現階段正處於居民擔憂、市府煩惱的狀況,雖然說一直不開說明會,一直延遲對居民來說也是好事,但居民的不安始終存在。

  就法律面上,我們可以訴求市府怎麼做,才能完全解開目前的困境?例如要求市府駁回申請?還是重新進行評估報告?

  不然我覺得只是被動期待市府不作為,似乎也不符法制社會或民主國家該有的程序與精神...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8-19 14:00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利用促參法進行標案,只是為了躲避議會及民眾監督罷了!!
但不代表,人民沒有參與權利,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資訊對等,及時讓民眾可以參與決策,避免嚴重錯誤發生。
假如對於公共政策有所疑慮,要求政府舉辦說明會或公聽會,亦無不可,假如涉及後續土地變更,或環境評估,政府依法還是需要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
依據促參法,現階段依法政府沒有義務召開,但嚴重鄰避設施,民眾意見非常重要,因此,不表示,現階段不需要!!
更何況,評分權重,地方民意整合容易度,佔極高比例,且不確定性高,此項嚴重錯誤評分不應該向民眾清楚說明?!

作者: easonhuang    時間: 2011-8-19 14:08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19 09:04
這篇報導呈現的面向非常廣泛,而且深入,感謝自由時報記者專業認真的報導,也希望民政局及早回應居民陳情, ...

這些王八蛋只想用河蟹的方式應付我們
然後蓋了再說
作者: didy    時間: 2011-8-19 14:30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這感覺搞不好是連施工廠商都已經內定好了,現在只是表現面做做樣子跑個流程給大家看看,掩人耳目而已?
作者: ookimo    時間: 2011-8-19 14:42
感謝寧靜海, 自由時報讚啦!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9 15:17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8-19 14:00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利用促參法進行標案,只是為了躲避議會及民眾監督罷了!!

沒錯,柚子講到重點中的重點
選在三峽其中一項關鍵評分標準,是地方同意,意即土地徵收容易
請問有誰或誰的親友收到問卷?哪一位里長或議員立委代替三峽人同意?
722全部反對,誰同意?
地方同意的成立,不是預定地砂石場地主說了算,他是契約當事人,不能代表地方
最少也要經過多次協調和公聽會,才有地方同意的可能
要完成這個地方同意要件,可以啊,先出來開公聽會
新北市府,你的評估報告說有地方同意,難道你私下已經開公聽會,居民都不知道,還是,開的是幽靈公聽會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8-19 15:20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8-19 15:25 編輯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對阿,幽靈公聽會,幽靈人口同意嗎?!
(七月聽來格外詭異)
地方同意,就是讓三峽砂石場及土城媽祖田衝到冠亞軍關鍵評分。哪來的地方同意?!證據在哪?!拿出來阿,否則難昭公信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8-19 16:02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8-19 16:02 編輯

回復 judyiou2003 的帖子

是阿,寫信都被罐頭回文,看樣子,就是直接找民政局局長問清楚,說明白!!
不然真的是輾轉難眠阿!!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9 16:14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8-19 16:14 編輯

是阿,民政局長再不出來沒關係,我們就找內政部民政司長出來解決,你的下級機關逃避,做老板的出面擔責任,如果內政部不敢出面,內政部的老板行政院長出來面對三峽土城人
作者: 福泉    時間: 2011-8-19 16:22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19 13:59
回復 福泉 的帖子

>>請教一下,現階段正處於居民擔憂、市府煩惱的狀況,雖然說一直不開說明會,一直延遲對居民來說也是好事,但居民的不安始終存在。
我想大家的努力,我們給市府的壓力,他們肯定是感受到的,否則不會一再拖延與廠商簽約,所以持續這樣做就對了!
而觀察這個案子,市府至今不表態(選擇中止審查程序賠償廠商或選擇面對群眾,對面抗爭),想畢內部一定也尚無共識


>>就法律面上,我們可以訴求市府怎麼做,才能完全解開目前的困境?例如要求市府駁回申請?還是重新進行評估報告?
就法律面,目前這個案子只有通過環評,如果可以從環評報告書中,找到不合理或重大的暇疵,由附近居民推派代表,找律師寫狀,提出行政訴願(訴訟),要求撤銷環評結論(其實目的也是在拖延行政程序),這或許是個方式
國內其他縣市類似的BOO案,最後結果都是不了了之,不然就是廠商拖得太久走不下去而申請賠償(因為已經走完了招商程序)
我自己的感覺,除非全市的民意支持度氣氛大到有非建不可的迫切性,要不然現在的執政首長,很少有人會願意去面對抗爭的!


>>不然我覺得只是被動期待市府不作為,似乎也不符法制社會或民主國家該有的程序與精神...
公務員只要不違法就好了,民眾或投資廠商的期待那都不干他們的事
所以這類鄰避的BOO案,最後的結果往往是民眾幹! 投資廠商幹! 公務員也很幹!

作者: 柴媽媽    時間: 2011-8-19 16:25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的確要想辦法逼他們出來說明,這項幽靈分數怎麼出來,然後幹嘛明明我們就在說明明會上完全反對,還一直要叫廠商再開一次,,,,打電話去民政局問情況他們還回答:‘等你們反對聲浪小一點我們就要和廠商牽約了’,這樣引起民眾恐慌。然後加上向監察院陳情〈好像已有優秀的盟友在進行,,,〉
院,民政局就會害怕,這中間一定有鬼,加上參,,法真是浪費廠商力氣與造成民怨,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9 16:36
judyiou2003 發表於 2011-8-19 16:00
我不好意思說,或有偽造文書的可能性.
因為若是有地方上的同意書,怎麼不po出來讓大伙兒開開眼界?
又為何要 ...

沒錯,既然是評估報告,凡事都有評估依據
那地方同意的''證據''在哪裡?整個評估報告都沒有啊?
書面?民代里長的承諾書?當地居民的同意書?一整個瑕疵到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9 16:55
柴媽媽 發表於 2011-8-19 16:25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的確要想辦法逼他們出來說明,這項幽靈分數怎麼出來,然後幹嘛明明我們就在說明明會上 ...

打電話去民政局問情況他們還回答:‘等你們反對聲浪小一點我們就要和廠商牽約了

作者: 福泉    時間: 2011-8-19 17:31
evalee 發表於 2011-8-19 13:47
依法定照陳情程序走,一樣可以請市府召開公聽會,公聽會的討論內容可再研議
促參法背後立法理由是基於促進 ...

>>也延伸出etc問題。為了不要創造另一個ETC案,整個程序還是公開透明為宜。一但公開,很多官商勾結的黑手將產生警惕,避免將來造成全民買單。
交通部的ETC案是採BOT方式(興建/營運/投資契約到期後設備土地移轉給政府),跟BOO案(興建/營運/投資契約到期後設備土地全歸廠商所有)有很大的差別
BOT的土地是政府的,所以政府有義務解決政府自己土地等問題
而BOO的土地是民間申請廠商自己要負責找的,除非民間申請廠商已和政府完成投資契約的簽訂,否則政府沒有任何義務去協助廠商辦理後續的各項證照許可等作業

作者: cybee0808    時間: 2011-8-19 18:30
民政局回覆真誇張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8-19 18:46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19 13:59
回復 福泉 的帖子

是壓...
如果永遠這樣的吊在半空中
任誰都會一直擔心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1-8-19 18:49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真的這樣回覆???
下次大大不妨用錄音的  這群該死的官員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9 19:51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8-19 21:02 編輯
福泉 發表於 2011-8-19 17:31
>>也延伸出etc問題。為了不要創造另一個ETC案,整個程序還是公開透明為宜。一但公開,很多官商勾結的黑手 ...


......
你講什麼,我不懂?這兩項都是依據促參法,而且依促參法組成甄審委員審核。
ETC是招標決標過程出現問題,若干人士官商勾結已被起訴,倘若透過更透明的過程,讓投標決標甄審避免出現人謀不贓,是防微杜漸的方式,三峽生命園區有沒有勾結的問題?應該用公聽會或資訊公開讓大家了解,避免將來再出現同樣勾結的事。


作者: landy    時間: 2011-8-19 21:49
回復 可可的爹 的帖子

他們真的沒在怕,而且也說因為你們722反彈聲浪出來了所以目前也不敢簽約,請問若當時沒動員人去,又是一場幽靈會議,我看這個約早就簽好了,評估報告書有列出時間表啊!特許經營權50年耶!
作者: 林家小妹    時間: 2011-8-19 22:12
說的好,讚+1
作者: 柴媽媽    時間: 2011-8-20 18:19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讚成。。。。。。。。。
作者: 柴媽媽    時間: 2011-8-20 20:48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Sorry  那是民政局在較早時電話中的回覆,下次敘述要標發生時間。。
在前三天發新聞稿前,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20 21:42
柴媽媽 發表於 2011-8-20 20:48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Sorry  那是民政局在較早時電話中的回覆,下次敘述要標發生時間。。

it's ok
看評估報告,承辦人員這樣講也不意外了
三峽已經有火葬場,不要再來殯葬區啦
作者: 樂活人    時間: 2011-8-22 13:47
朱市長~~去抽檢民政局是否有在做事~~~~謝謝~~~
作者: 周詠青    時間: 2011-8-25 00:09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意思是說民間團體依促參法提出,按流程需到地方辦說明會,如果說明會過程中民眾抗議即有設立疑慮,政府就不會與民間團體簽BOO或BOT了嗎?
那設立生命園區居民反彈聲浪那麼大,政府將不會與民間團體簽約了嗎?但有擔當的政府應儘速研議告訴居民答案,告訴居民這地方不設生命園區了,讓居民安心,亦告訴民間團體這地方設生命園區有疑慮不可行,請其另謀他途....這樣才對啊!當斷則斷,只要是對的免驚啦...民間團體知難而退,也好讓它好好做生意...
作者: 周詠青    時間: 2011-8-25 00:18
回復 tsengwilliam 的帖子

板橋殯儀館移來土城三峽,則那兒的土地勢必重新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重新規劃土地使用分區,地價增值利益可想而知...
但真得不要為了利益將大家都不想要的鄰避設施硬塞到別人家後院,真没道德....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1-8-25 08:25
政客的道德
早就被打下十八層地獄去了
有的只有  自己的利益>>旁人的利益>群眾的利益

希望每個執政的人
都別被利益給吸引
迷失了當初服務百姓的熱誠
迷失了當初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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