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反殯葬必須了解的一些事情 [列印本頁]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03:16
標題: 反殯葬必須了解的一些事情
本帖最後由 gs7743 於 2011-8-16 12:15 編輯

可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關於三峽生命園區BOO案:

BOO(Build興建 Operation營運 Own擁有):
配合國家政策,民間機構自備土地及資金興建營運,並擁有所有權,業者可享減免稅及優惠融資等好處,相對要提供回饋條件,例如雇用在地員工等,回饋內容由業者與政府協調產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12/today-north7-2.htm

促參法參考連結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3/3-37-2.html
http://ppp.pcc.gov.tw/ppp/introduce_2.do

新竹羽化館參考連結
http://www.bamboo.hc.edu.tw/~yul ... worm-cremation.html
http://www.facebook.com/topic.ph ... 161&topic=11607

NIMBY解釋及參考連結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 ... 7%E5%80%99%E7%BE%A4

生命園區規劃
公司名稱:昌溢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7 年12 月18 日成立)
負 責 人:范雅軒
資 本 額:新臺幣500 萬元整

背景說明:
「臺北縣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 投資計畫案」,係由民間申請人昌溢股份有限公司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6 條之規定,以自備土地與自行規劃方式,於99 年2 月26 日向臺北縣政府提出本計畫案投資計畫書。

法規依據:
一、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6 條規定及主辦機關審核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注意事項
二、 殯葬管理條例第6 條

計畫初步構想:
一、 殯葬事業主體:
(一)殯儀館:1 處,提供祭拜、冰存場所,禮廳30 廳。
(二)羽化館:1 處,提供火化場所,火化爐10 具。
(三)納骨塔:1 處,提供骨灰、骨罈存放。
二、 附屬設施:
(一)商店街:提供殯葬商品之商店。
(二)行政中心:提供服務諮詢。
三、 留設公共設施:公園、車道、停車場。
四、 計畫以全區開發方式進行。
五、 A 基地僅施作景觀綠美化,B 基地供建築配置(建蔽率為40%,容積率為120%、留設30%保留地)
六、 開發經費預估:新臺幣33.12 億元,其中自有資金比例為30%,融資比率為70%。
(實在不清楚登記資本額新台幣五百萬元的公司再沒有任何支援之下要怎麼做十億的生意!)

-----------------------------------------------------------------------------------------------------------------------------
關於民政局最新回應與反駁意見
以下純屬個人想法,若有漏掉及可以補充的內容希望各位可以幫忙補強!!!

5.民政局回應
(1)都市計劃於發展之初,公共設施要預先劃定,公園綠地都要事先規劃,殯葬設施其實也是社會福利設施的一種,但也是高度NIMBY設施,但將某區劃定為殯葬專區時,附近民眾是沒有人會接受的,也是有困難的。

跳Tone的回應,況且政府也沒有"事先"規劃,這麼大的計畫起碼要支撐新北市起碼五十年的社會福利設施,政府可以在地方連說都不用說明白就直接動手做?想要暗著來官爺們會不會太天真不知道有網路這個東西?明明就知道是NIMBY設施居然還不想好好處理?搞什麼鬼?

(2)三峽火葬場目前經營管理效能,事實上沒辦法達到都市發展的要求,因此希能汰舊換新,使用更新的設備,如有民間申請人願意做,政府會對空污部份如同八里、樹林垃圾焚化廠進行完全控制與管理。如果使用效能是ok的話,民間與公辦比較,政府效能是較差的,民間經營會更有效率。

你希望還是你要求?
民間經營你認為是效率還是為利所趨?當這樣的設施要與利潤為交集的時候,不會有問題我隨便你!


(3)交通運具採接駁方式直接到園區,未來捷運線營運反而可以降低交通車流量。
(議員認為民政局說法是立基點不同,議員看法為,都市規劃是沿著捷運路線蓋住宅,以此角度來看,此案是不太適當的)

更加不妥的解釋,捷運不急為什麼急著先做生命園區?
姑且不提高深的都市規劃理論,這樣處理態度根本是本末倒置!
誰不知道政府的未來都是十年之後才有可能做到?


(4)此案對於特區之衝擊是觀念想法的問題,例如日本殯儀館是隱身於公寓之間,外觀與住宅沒什麼兩樣,人會出生,必然會死亡,沒有人能迴避死亡問題,能否以正常心看待,將恐懼降到最低。例如德國火化場外面是沒有煙囪的,是隱藏於建築體內,外面是草皮可放羊的,新竹羽化館早上外面還有人在運動做晨操,參考幾個縣市殯儀館確是可以與社區結合在一起的,死亡並不是那麼可怕,觀念是要改變的。

我承認以德國人和日本人龜毛程度的心態要做這件事情是可能的,

我們人民觀念要改沒錯
但絕對是建立在政府面對事情的態度之上,
並且請考慮一下彼此間的科技水平和細節處理能力

你們的都市計畫怎麼做的?時間表呢?環評讓我們信得過嗎?
是不是這次我們吞下去下次就把核電廠拿來送我們?
連公開真相都要人民自己去挖掘,你還要我們參考多少個特例?是不是一參考了我們也要變成特例之一?
新北市政府你們對於空氣污染跟水污染真的有辦法完全防治嗎?
連瀝青廠都要我們抗爭這麼久,你們覺得當生命園區完工後出現問題時,抗爭還有用嗎?

以下是關於新竹羽化館的簡單介紹
http://www.bamboo.hc.edu.tw/~yul ... worm-cremation.html
一年全市死亡人口約一萬兩千人,共八間禮廳其設備規模怎麼跟三十間比?
新竹羽化館總樓地面積3681平方公尺 比照 三峽規劃基地面積共46,377 平方公尺
人家有三次市長親自出面協調,咱們阿倫在哪裡?當鴕鳥等選舉嗎?

不要以為資料查不到就可以隨便舉例唬爛人民,當人民都傻子?當我們都是科技原始人而且不會思考?


(5)BOO是私人土地提出興建申請案,是興建、營運、擁有之簡稱。私有土地自己出錢自己蓋,因有些項目需要克服,如環評、殯葬設施許可、租稅抵減需政府協助,所以才需提出BOO促參申請案,希望政府提供協助,同時支付權利金給政府。殯葬設施以促參方式有兩項門檻:促參法申請門檻、殯葬管理條例門檻。殯葬設施是特許的,殯葬管理條例門檻有環評、水保、地目變更等項,這是後面階段;第一階段促參申請依促參本身並無地方說明會機制,故業者主張既然案子業經審核,就應依法簽約,公務人員應依法行政,惟因為地方居民及議員都強力關心,地方聲音也很大,不得不做考量,全案往上呈,經長官裁示先開地方說明會。第二階段環評則一定要開地方說明會,如果大家一致反對,環評委員說NO就沒了。

看完不能戳的祕密,天殺的政府就會拿一堆法規、名詞讓人民聽不懂然後敷衍過去,
關於促參法可以參考下列兩條連結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3/3-37-2.html
http://ppp.pcc.gov.tw/ppp/introduce_2.do
第一條連結是為法規部分
第二條連結是為流程部分
請見第二條連結第二項
政府逕行審核通過就準備簽約了...
也就是說你們隨便辦個說明會,挨一下罵反正私底下還是可以簽約

關於第二階段其實說明會大也可不用開
(關於第一個連結促參法裡頭有提到再審核的審議委員會也是政府找的人)
環評也是政府如果瞎搞我們也會被矇在鼓裡
(有興趣可以去看一下蘇花高爭議的歷史)

如果"大家"一致反對
這邊的大家又是指誰?
如果我們真讓政府拖到環評階段,過了不就全都不用玩了?
都開了幾次會了,被發現還想硬來,有沒有搞錯...


(6)殯儀與火化設施屬性與納骨塔、公墓是不同的。納骨塔、公墓是一年去一次的,在郊區是可以的;殯儀館與火化場則是人口集中屬性,不宜太過偏遠。

都說了全年要處理一萬八千具大體,關納骨塔跟公墓有什麼關係?
反正就是生命園區附近的居民耳朵和眼睛要被強姦一萬八千次,即便是人口集中屬性還是屬於NIMBY阿!


(7)空污處理都可由技術上獲得解決,看要處理到何種程度,國外已有新的觀念與技術,所謂冰裂解方式,將大體棺木溫度降至零下300度,稍微震一下即可碎裂,完全沒有空氣污染。觀念改變後,其實海葬、植存、樹葬方式也可逐漸為人們所接受。

國外已有台灣真的捨得"花錢"引進嗎?

(8)就送葬家族言,是希望人多風光交通便利,是想法的問題。

請問這個想法哪裡來的?參考數據在哪?

(9)納骨塔合併殯儀館、火化場設置是業者要提高自償率,才能取得財務平衡。

唬我個財務平衡,就是政府和廠商想低調賺大錢這麼簡單的道理何必解釋這麼辛苦?

(10)簽約前會另再辦理公開說明會。

都要簽約了還辦個鬼公開說明會?

(11)分散設置,提供在地化服務,此觀念亦表認同,殯儀禮廳部份尚較單純,已在努力,也請各地納骨塔業者評估閒置空間,改為禮儀廳設置可行性,但火化部份涉及技術層面較高,各區設置是有一定之困難度。

不予置評。
到底是能有多在地?是想說三峽已經有個焚化爐所以順便丟生命園區過來叫做在地?
全新北市的往生者都要送來這邊真的蠻在地的。
(甚至可以想見這麼大的生命園區,未來周邊縣市一定會將大體往這裡送)


(12)殯葬設施收費費率、設立許可、變更都要主管機關同意,設置時會要求訂出回饋條款、也會要求對弱勢之照顧,絕不會讓業者為所欲為,業者僅是提供場地的經營單位。

拜託一下,關於促參法46條
初步審核作業如下:
民間得先洽商主辦機關意見後,擬具促參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文件,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其中之興建、營運計畫應載明該申請案所涉公共建設之系統、配置、期程、品質、功能及達成規劃目標之技術、方法。

新北市政府你們會連這些資料都沒有嗎?
設置實惠要求訂出回饋條款,然後開會開這麼多次這個都沒有提到嗎?
是在騙三歲小孩?


(13)本案進行與否,屬於高層級的決策,行政事務人員只能依法受理,依法審理,確實將正反意見呈請長官裁示。

是啊反正目前選票也不能撼動你的位置嘛,你只要順著長官的意見走就好
看看把生命園區移到你家旁邊你要怎麼解決!



各位居住在這邊的居民們,請把這件消息讓身邊所有的人都知道吧!
團結才是力量,我們居住的地方才能夠適合居住,就如同一起對抗瀝青廠一般
這次的對抗規模大很多,牽扯到的金額是三十幾億的大型投資案
不會這麼好解決也不會這麼容易根除。

最後再舉個最有名的例子
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
我沒有抗議;
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你可以現在漠不關心,
但當最後你發現三峽附近充滿了NIMBY設施已經不再適合你居住時
搬離這塊你曾經口中的淨土、你曾經口中的家園已經成為唯一選擇時,
當你一再被政府欺壓,政府還覺得理所當然時,
你已經是孤單一個人難挽頹勢了。
妥善運用這次的機會,讓政府做事不再那麼隨隨便便
給他們一次教育的機會,讓整個台灣一起進步
這次的行動不會只是為了三峽,甚至為了整個國家!
上天賜與民主,雖然我們每個人擁有的力量小,能不能夠團結展現力量,就端看我們自己了!

三峽,加油!
北大特區,加油!
作者: 歸真    時間: 2011-8-16 04:21
本帖最後由 歸真 於 2011-8-16 04:28 編輯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龍X台灣第一家上櫃殯葬服務業公司
2008/12/31股價為4.9元
2009/12/31股價為20.7元
2011/08/15股價為125.0元

中鋼公司
2008/12/31股價為23.1元
2009/12/31股價為33.0元
2011/08/15股價為29.5元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04:37
回復 歸真 的帖子


歸真大想表達的是...?
作者: 歸真    時間: 2011-8-16 04:49
本帖最後由 歸真 於 2011-8-16 05:31 編輯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殯葬服務業賺很大
大咖的都藏在後面(黑白兩道)
不管他們怎麼玩,他們都是好人
壞人讓我們做(陳情、抗議)
大家千萬別生氣
氣壞了身體還要自己買藥吃
最重要的是沒有健康的身體怎麼上街抗議
怎麼受得了風吹日曬雨淋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05:31
回復 歸真 的帖子

哈哈
特許行業加上人之所必須
怎麼能不賺?

但要解釋一下你的股價歷史
基本上龍巖併大漢最早是於2010年八月底公開消息
2011年2月1日正式入主大漢借殼上櫃
http://tw.stock.yahoo.com/q/ta?s=5530
仔細觀察股價圖就知道
大約也是從當時起漲

簡單介紹一下
而為何龍巖漲幅如此之大
幾個面向觀察

1.需求面
用到時才會買-需求彈性差,是賣方市場
人口老化,台灣準備邁入高齡化社會

2.供給面
為特許行業又加上是NIMBY設施
供給不會有爆炸性的成長破壞市場價格

3.產品面
垂直整合完整
朝著頂級市場邁進
台灣一般業者無法超越
然而人一輩子也就往生一次,誰不想隆重?(造就高進入障礙)

而且重點如下:
毛利超級高
一般房地產以坪數來取價
塔位卻是以公分來計
若轉換為坪數,據調查一坪約為300萬價格
土地取得便宜(多為非常郊區之處)
只有營建及管銷費用

4.財務面
財報上有極高比例為預收款項,不太可能會有呆帳狀況
認列方式也是非常簡單,
每一格塔位加上框框即可算建築完成認列營收(意味著可以自由控制自己的營收狀況)
不會像一般建設公司會隨房市大起大落
較高的本益比是有可能的!

以上基本面的超高優勢造就極高股價
但以目前來說假設其今年第一年EPS三塊錢
概估股價約為45至60元(正常預估本益比為15至20倍),目前超過百元的狀況已經高估了太多

----以下節錄自雅虎奇摩----
龍巖為台灣第一家上櫃殯葬服務業公司,其2011年上半年經會計師簽證的財報稅後盈餘6.87億元,每股稅後盈餘為1.73元。其去年1.5元現金股息將在8月15日除息交易。龍巖主管指出,由目前其塔位完工進度排程規劃來看,2011年下半年入帳業績將明顯優於上半年走勢。
---------------------------------
基本上如果不是資本額夠厚的話
也不可能併購大漢借殼上櫃
http://www.lungyengroup.com.tw/type/web/index.html
以上連結是他們的最新規劃

參考資料
http://tw.myblog.yahoo.com/magic ... amp;page=1&sc=1


有點離題,不過我想說的是

然而即便是龍巖這麼大的公司
都還會出現這樣違法的問題
請參考
http://www.30x30.com.tw/sell_ask/ask001-long1.asp
即便跟我們在抗爭的主題差很遠

但就是因為特許及稀有性
造成該公司很容易鑽法律漏洞而無法可管或者是說管理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何況是資本額只有500萬的小公司?
你說會不會為了縮短達到BEP(損益兩平)而節省開支去做出對於環境和社會大眾有危害的事情?
又何來能弄出所謂國外先進設備?
說實話,詳細、實際的規劃和計畫我們都看不到,雖然我們不能質疑,但這樣要我們怎麼信服?

政府想偷偷來的問題
行水區的問題
正在高速成長新市鎮的問題
到目前為止冷處理的問題
公開資訊沒公開的問題
空氣污染的問題
噪音污染的問題
等等一大堆都還沒解決

想過關門都沒有!
賺錢也是他在賺,一大堆的問題也是我們要背啊QQ
不然叫阿倫市長搬來北大特區囉~

真的過了就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了...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05:32
回復 歸真 的帖子

實在太認同你,
大家照顧好身體先: )
這樣才有體力爭取我們該有的權益!
作者: 歸真    時間: 2011-8-16 05:43
本帖最後由 歸真 於 2011-8-16 05:44 編輯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不然叫阿倫市長搬來北大特區囉~"


目前桃園縣的生命園區就賺很大!!
阿倫以前就是桃園縣長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05:52
本帖最後由 gs7743 於 2011-8-16 05:53 編輯

回復 歸真 的帖子

也不知道是誰賺很大啦QQ

不過你說的這一點倒是有點醒我一下
對耶,應該可以查一下桃園縣生命園區的歷史

作者: 歸真    時間: 2011-8-16 06:25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發現新台灣~御奠園專訪 發現新台灣~御奠園專訪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1-8-16 08:02
本帖最後由 桂格 於 2011-8-16 08:04 編輯

既然是BOO(Build興建 Operation營運 Own擁有)
業者第一關要先具備資格, 就算可以配合政府政策提出申請, 但政府絕對是最後決定Go 與No Go的主導者.
否則何來"申請"之說呢.    申請就有核准不核准的問題.

新北市府的回覆說, 無法拒絕業者提出申請, 但他們避談政府才是決策的老大.  
而政府是人民選出來做事的, 不站在人民福祉做事, 要做什麼?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1-8-16 08:46
500萬資本額
還真是...............
作者: 旺旺哥哥    時間: 2011-8-16 08:50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你的資料整理的很好,希望能夠廣為宣傳,讓大家更清楚生命園區如果在三峽,對我們的衝擊會有多大!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1-8-16 09:05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感謝大大這麼用心找資料,讓我們能夠知己知彼
但是這次我們要面對的,絕對是比瀝青廠更大咖的腳色
也想像得到,這藏鏡人也絕對是黑白通吃
所以對三峽/土城選出的議員,更要聽其言觀其行
最後,自己的家園一定是要靠自己來保護


作者: dale220    時間: 2011-8-16 09:08
本帖最後由 dale220 於 2011-8-16 09:13 編輯

(6)殯儀與火化設施屬性與納骨塔、公墓是不同的。納骨塔、公墓是一年去一次的,在郊區是可以的;殯儀館與火化場則是人口集中屬性,不宜太過偏遠。

納骨塔,公墓我們每年都會去掃墓,
殯儀館與火化場,我活了30多年,目前只有我爸過世有去一次,
那位政府官員有每年都需要去殯儀館與火化場數次嗎?
或許是我孤陋寡聞,

想知道有人去殯儀館與火化場的頻率比掃墓高嗎?

(4)此案對於特區之衝擊是觀念想法的問題,例如日本殯儀館是隱身於公寓之間,外觀與住宅沒什麼兩樣,人會出生,必然會死亡,沒有人能迴避死亡問題,能否以正常心看待,將恐懼降到最低。例如德國火化場外面是沒有煙囪的,是隱藏於建築體內,外面是草皮可放羊的,新竹羽化館早上外面還有人在運動做晨操,參考幾個縣市殯儀館確是可以與社區結合在一起的,死亡並不是那麼可怕,觀念是要改變的。

如果台灣的人都能接受也能蓋得看不出來,那請蓋在新北市政府,還有交通超方便的三鐵共構,晚上公務員都下班了,也沒人會怕!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1-8-16 09:43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8-16 09:43 編輯

最擔心的是官員口中的"大家一致反對"
因為很顯然
身為地主的昌溢公司並不會反對
希望到時政府不要搞奧步

新北市府的態度也很奇怪
一直說業者依期程要求他們快簽約
說我們的陳情讓他們很為難
卻不說他們可以不通過那就沒有簽約問題


還有  給樓主一個讚!


作者: 小崴的爹    時間: 2011-8-16 09:51
謝謝大大的分析,讓我了解了不少~~
絕對要反對到底的啦......
作者: 富士山    時間: 2011-8-16 10:18
什麼時候要站出來了??要快!!
作者: 柏非特    時間: 2011-8-16 11:03
請大家記得昌溢是依規定申請,所以新北市政府是可以依規定不核准喔,這樣大家知道關鍵在哪了吧,如果市府不重視地方民意,明年選舉就給他一個教訓吧.
作者: Dawson    時間: 2011-8-16 12:00
抗議除了熱情之外,需要專業做後盾,各位專業人士辛苦了!要是這些議題不說出來還真沒幾個人知道.....
作者: 大頭妹    時間: 2011-8-16 12:16
如果可以蓋得外觀都看不出來
可以完全沒有空污問題
那就新北市每個區都蓋上一座
大家可以就近焚燒親人大體
也不用跑得太遠啦
然後政府可以強制規定葬禮不能有電子花車和孝女白琴
然後也不能有道士在唸經
如果出現以上等等等的行為
就重罰台票十萬
累犯累罰
這個居民的耳朵眼睛不會受到任何干擾
如此一來,大家的心理不會受到影響
那十座的火化設備就可以很順利地送到各區去,一區一座
多好啊???

可是,台灣政府,你做得到嗎?
拿外國的例子來比較,真是沒有自覺,
說得好像我們這些反對的人小器,
是除了政府和那家公司之外,我們這些人都不知道有生就必有死的道理嗎?
這還真是罵人不帶半個髒字,
誰說只是有生必有死而已,
我還知道凡事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依照台灣的送葬習俗,一萬八千具大體,
就等於至少有上萬場的送葬法會,
如此一來,在那旁邊居住的人還能活得像人嗎?
教附近的居民們聞著骨灰過日子嗎?
如果這些政府官員不把人當人看,
遲早也要嘗受不被當人看的滋味,
忽視人民的訴求,
遲早要有一天,他們自個兒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以為自個兒關起門來辦事,就沒人知道了,
可是天知地也知呢!
不要以為只要順利吃進肚裡沒噎著就好了,
也要吃進去了能好好消化,
別給毒死或滯死了,
這世上當然是有生必有死,幾人能活過百年呢?
百年後,手裡頭端的業障,
可是要一筆筆下地府去算呢!
誰也別想丟別以為逃得掉,
那可是一筆筆深刻在每個人靈魂裡的烙印,
然後,曾經不被這些人當人對待過的人,
會在心裡不斷祈求老天爺,
將這些怨這些恨,
連本帶利把它們統統都給討回來~~

不過呢,雖說有生必有死,
死後再算當然很好,
但來個現世報是最精彩的啦~~哈

另外,大家都說要等明年用選票教訓,
我個人的想法倒是,
親愛的阿倫先生,偉大的新北市市長,
你怎麼還可以不出面來為當初投票給你的選民做交代呢?
懇請賜票的話彷彿還言猶在耳啊!
人家說受人點滴之恩,必當湧泉以報,
怎麼如今在我感覺起來倒有些像是恩將仇報了呢?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2:18
回復 桂格 的帖子

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差勁就是差勁在這邊,商人是人,居民就不是人?
搞清楚在位者是誰選出來的,誰才是政府首長的主人!
公僕到最後都變成了皇帝了...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2:21
回復 旺旺哥哥 的帖子

旺旺哥哥,
完全認同你,請將文章盡量轉發沒關係
讓越多附近土城、三峽、樹林、鶯歌的居民們知道越好

寧可現在被嫌惱人,
也比未來自己山明水秀的家園被這些胡做非為的廠商與政府糟蹋了還來的好很多!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2:26
回復 peaceisland 的帖子

其實真的很怕讓黑白通吃
這個狀況是最慘的,
擋人財路不是好事,但是如果連政府都要跟我們硬幹
一想到當我們真的必須在次尋覓自己的家園時
真的會覺得很憤慨!

民代體系和政務體系兩者都得盯好
不敢說會有什麼勾結什麼的因為我看不到,
但是不希望再有什麼完全沒有經過居民調查,卻出現當地居民大多抱持正面看法等的說謊公文出現!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2:28
回復 dale220 的帖子

哈哈我覺得你的提議真的不賴
其實把焚化爐蓋再市政府大樓裡面也不是不行
民政局的人舉了日本殯儀館隱身在住宅之間
按他們的說法應該也是可行齁
作者: 雀兒喜    時間: 2011-8-16 12:30
柏非特 發表於 2011-8-16 11:03
請大家記得昌溢是依規定申請,所以新北市政府是可以依規定不核准喔,這樣大家知道關鍵在哪了吧,如果市府不重 ...

贊成用選票強烈表達居民的抗議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2:32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簡單整理而已,小事一樁,只是想讓大家更了解目前狀況
所以把民政局的回應批了一遍
之後有新整理希望能公布更多讓大家知道!

真的,就真的覺得政府官員一直在說很模稜兩可的話
想要幫忙掩護什麼一樣,這種話術業務當久了誰會不知道?
發揮空間這麼大,死的都被說成活的...

他們只要一說YES一簽約,就百分之三萬沒戲唱
就算是熬過這八年,下一次有爭議還是眼睛一閉,反正蓋都蓋好了不用很可惜...
這樣的心態三峽人只能活在恐懼之中...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2:35
回復 柏非特 的帖子

其實真的比較擔心的是偷偷過關而已,
所以現在的冷處理大概也是拖到大選過後
在那之前擺平機會比較大些!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2:37
回復 Dawson 的帖子

會繼續整理詳情,
讓更多人知道我們現在的政府到底是以什麼心態在做事情...
我們的家園又將如何被破壞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2:39
回復 大頭妹 的帖子

欸說真的
政府真的很敢講,一直舉國外的例子
都不先照照鏡子的,人家的處事態度不先學,盡學些皮毛
真的是蠻敢講...
作者: 福泉    時間: 2011-8-16 12:40
講到BOO案,小弟我分享個人的研究經驗
BOO模式最早出現在國內,大約是10幾年前,當時政府主要是參考歐美政府推動公共建設的經驗,儘量降低政府投資,改由民間自行投資,以提昇民間參且增加效率
但在台灣,因民情的因素,會遭致鄰避(或稱民眾嫌惡)的設施,採行BOO模式,最終多數都以失敗做收!
國內鄰避設施,採BOO模式唯一成功的案例,是桃園縣的BOO焚化爐,當年之所以成功,主要為桃園縣已發生垃圾大戰,當年的呂秀蓮縣長強力排除抗爭,最後公權力+意志力完成了這座大型焚化爐,解決了桃園的垃圾問題.
之後幾座採行BOO模式推動的焚化爐及掩埋場,如雲林焚化爐.台東焚化爐.新店安坑掩埋場等,幾乎因為抗爭及首長施政的不延續性,最後都演變成投資廠商告政府,都走向失敗的收場.
很多人都質疑,廠商在其中一定很大的利益,沒錯,正因為這類鄰避設施具有高度推動風險(土地.資金取得,抗爭.法令許可.政策變化等等),所以廠商投資計畫會把風險係數加大,而風險對應的即是報酬,所以在投資者的角度,高風險.高報酬,這是可以被理解的!
就我觀察三峽生命園區(殯葬特區)這個案子,有三個指標請大家注意
1.新北市政府有沒有急度的迫切性?
2.市府有沒有全力幫廠商辦理後續的土地開發許可及用地變更?
3.朱市長有沒有強力排除抗爭的決心?
其實當市長決定拖延與廠商簽訂投資契約(畢竟是上一任的政策),其實這個BOO案已經注定失敗了!當然這個案子的最好結果,就是廠商能主動打退堂鼓,不然之後肯定也是不了了之....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2:44
福泉 發表於 2011-8-16 12:40
講到BOO案,小弟我分享個人的研究經驗
BOO模式最早出現在國內,大約是10幾年前,當時政府主要是參考歐美政府推 ...

高手出現了,
謝謝解惑!!!

大家盯緊啦!
作者: 阿穆    時間: 2011-8-16 12:56
朱市長或各民意代表請發表你們的高論一下阿
怎都沒聲音
還是你們為了利益
要犧牲這裡的人呢
要用選票決定可以
但是唯一條件就是
他要住在北大
會為北大出聲

作者: maykokao    時間: 2011-8-16 14:10
rainbow 發表於 2011-8-16 09:43
最擔心的是官員口中的"大家一致反對"
因為很顯然
身為地主的昌溢公司並不會反對


有疑問
昌溢公司...真的是那片地的地主嗎

這一篇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extra=page%3D1

土地還要用徵收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5:09
回復 maykokao 的帖子

所以跟前面的福泉大才會提示我們重點~

1.新北市政府有沒有急度的迫切性?
2.市府有沒有全力幫廠商辦理後續的土地開發許可及用地變更?
3.朱市長有沒有強力排除抗爭的決心?
其實當市長決定拖延與廠商簽訂投資契約(畢竟是上一任的政策),其實這個BOO案已經注定失敗了!當然這個案子的最好結果,就是廠商能主動打退堂鼓,不然之後肯定也是不了了之....

如果全力協助廠商辦理後續土地的取得、開發許可以及用地變更
那情勢可能會很不利...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6 16:10
給大大很多讚啦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8-16 16:28
業者預定基地坐落在 河川區 以及 特定農業區
能不能設殯葬區,還有很多要件:
1.政府變更地目成 墳墓用地 ,所以說決定權在市府,業者不可能自行變更
2.河川區有水利法及自來水法等諸多限制,限建 防洪 禁止污染等等要求,沙洲地也禁止圍墾,業者到底有無通過法定檢驗?
3.該農業特定區是否為都市計畫所涵蓋?如是,有聯外道路以及開發面積最低度要求,業者有沒有達到該項要求
......

這些問題如果沒解決,將來他還是要面臨民眾檢舉,甚至告發,罰鍰甚至負責人被告刑事責任的命運,何苦來哉?為何一定要蓋在河川區,一定要破壞這裡的環境,一定要蓋在特定農業用地?
而市府官員若沒有注意到這些河川農業細項法條,讓業者順利闖關,蓋章核准的官員將面臨彈劾甚至瀆職的問題,得不償失。
本案糊裡糊塗闖關將造成所有人的失敗,連帶使得未來世代的權益遭受損失,是很糟糕的政策。
廢止計畫是唯一的停損點,市府別猶豫了吧

練返老還童功的時候,一大早聞到的應該是青草香和大地甦醒的味道,骨灰味別來啦....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16:35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evelee的建議總是可以這麼精闢
超讚的!

真覺得行水區、空氣和噪音污染這三個大重點
如果放行
那不是新北市政府,我們自己都該去撞牆了(意指抗爭不利,害了自己的家園XD)...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1-8-16 17:36
回復 maykokao 的帖子

昌溢是三峽這邊生命園區一期的主要地主
所以他們是民間自備土地自提促參申請案
因此當初徵求"當地"居民的意願
當然沒問題
因為地主自己要蓋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6 23:10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沒錯!
說法都自己套好了,
所以可以說當地區民樂見其成...

但很多重要的問題沒有解決
樂見其成個甚麼勁啊!

以台灣現階段殯葬業的水準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們...
作者: w5719w    時間: 2011-10-15 12:43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作者: imay    時間: 2011-10-15 13:33
樓主,請問我可以將你整理的資料列印出來在我的社區裡發送嗎?
給你拍拍手!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10-28 04:21
回復 imay 的帖子

當然可以阿有什麼問題: )
作者: jackiehorng    時間: 2011-10-28 06:18
朱市長如此漠視民意,真的和選舉前大不同,三環三線在那,標準政客行為.
作者: imay    時間: 2011-10-28 12:55
gs7743 發表於 2011-10-28 04:21
回復 imay 的帖子

當然可以阿有什麼問題: )

厚~校廉ㄟ,你回覆的太慢了,明天就要遊行,我早幾天前就發宣傳單了。
不過,在沒你同意之前,我拼命請朋友看你的發文。希望有點用。
有些年長者不習慣上網,所以想把你的大作放大字體印出來給社區裡不上網的人看。
(我感覺我們社區裡的人都不太在意這事情,真著急!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10-28 13:00
回復 imay 的帖子

哈哈哈哈,拍謝啦!
人剛回國不好意思的啦~

謝謝你的熱心和積極,
相信有看到的人還是會對於這件事情有些關注的!

明天會過去嗎?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10-28 13:01
回復 jackiehorng 的帖子

明天讓他們看看阿
看看什麼是民意!
作者: imay    時間: 2011-10-28 13:21
gs7743 發表於 2011-10-28 13:01
回復 jackiehorng 的帖子

明天讓他們看看阿

上次大風大雨都沒缺席了,這次這等攸關大家長居久樂的大代誌,焉有不去的道理?

(我不但替我兒子想,也要替我孫子想,再替我曾孫子想,這家園興衰全看明天了!
作者: 小熊米    時間: 2011-10-28 13:26
我們仍然要相信阿倫市長會聽進去我們的聲音!當然大家團結一起的意志絕對是關鍵!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10-28 13:29
回復 小熊米 的帖子

這沒話說,沒團結別人根本不想理我們...
作者: jackiehorng    時間: 2011-10-28 19:44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大家加油!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10-28 19:47
jackiehorng 發表於 2011-10-28 19:44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大家加油!

好的,您也保重喔,回來聽我們的好消息。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10-29 03:32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哈哈我明天會到現場採訪!!!!!!!!!!!!!!!!!
作者: rainbow    時間: 2011-10-29 07:02
回復 gs7743 的帖子

太好了
請務必幫大家把心聲傳達出去啊!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