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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亂停車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JasonH112    時間: 2011-7-31 21:17
標題: 亂停車問題
北大特區內亂停車問題越來越嚴重...可不可以請里長們針對馥園, 國際一, 二街及其他重點違規熱點要求店家勸導及要求警察加強查緝

能夠拖吊最好..嫌拖吊麻煩的話..開立違規停車單..用餐時間加強取締頻度...
作者: howard812    時間: 2011-7-31 21:31
放棄了~
早上7點就開始重國學街兩旁停滿
11點換國際一街、二街


作者: 莉迪亞    時間: 2011-7-31 21:53
我也希望加強取締違規停車,還給這些社區好的生活品質!!
作者: a500281    時間: 2011-7-31 22:21
我親眼看到
警車到後先鳴笛,然後看到一堆車鳥獸散
只有那個超白目,不知道要開走的,才會開罰單
這就是現況....你說,怎可能"有效改善'.....
作者: woonini    時間: 2011-7-31 22:46
台灣人的特性....以為馬路是自家的~
作者: mrlin830    時間: 2011-7-31 22:53
如果看到違規要檢舉...是要直接打110嗎??
作者: 雨果    時間: 2011-7-31 22:58
我想要改善這問題
應該不是打電話報警請警察取締
而是要請里長增設警告標示白告知會拖吊
或許這樣會比較好吧
至於警察鳴笛....根據交通法則...卻是是要先鳴笛後....再開單取締
否則交通警察會被投訴的
作者: scarleu    時間: 2011-8-1 06:50
如果......民眾照相可以舉發, 罰單獎金可以分到百姓手中的話........那.........應該有很多人願意做......呵呵

作者: gs7743    時間: 2011-8-1 07:49
本帖最後由 gs7743 於 2011-8-1 07:53 編輯

回復 scarleu 的帖子

印象中好像只有亂丟垃圾有舉發獎金的樣子
但我一直覺得舉發獎金這個主意實在是太好了
發揮到極致大家應該都會乖乖來

哈哈但如果是這樣
以後開車出門都不能下車了
要很小心避免不要被拍照舉發XD

附個連結好了
就是目前尚無交通違規舉發獎金...
http://www.police.ntpc.gov.tw/we ... 3&groupId=14007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但是有環境保護違規舉發獎金
http://www.nownews.com/2011/07/26/327-2730684.htm
資料來源:今日新聞網
作者: howard812    時間: 2011-8-1 08:58
回復 雨果 的帖子

"里長增設警告標示白告知會拖吊"


一、二街那邊已經有立了
看不見的就是看不見~~
我還是覺得請警察在這邊駐點比較有用!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1-8-1 09:30
昨天亂停到誇張的地步
明明附近有收費停車場阿!
就是不肯付錢,不肯多走幾步路,不肯為別人想.....
下次再這樣,就直接打電話報警了
反正這些人不為別人想,那為什麼我要幫這些亂停車的人想......
作者: angel99    時間: 2011-8-1 10:12
真的很頭大
作者: chunyueh_chang    時間: 2011-8-1 10:18
直接拍照投市長信箱吧
會開罰的 須註明日期時間地點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1-8-1 10:26
在特定時段,把部份路段設為行人徒步區...
除住戶的車輛外,其餘皆禁止進入,

其餘時間只准通行不准停車!!

還有...店家不得通告店中顧客"拖吊車來了..有停車的請快移車"這類的...違者吊銷營業執照!!
作者: 茶葉蛋    時間: 2011-8-1 10:31
派人站崗才能解決,很多是臨停,下車買東西、辦事情。
作者: 2009之夏    時間: 2011-8-1 10:36
昨天一大早不到九點就來大德路7-11附近拖吊,
但這時候只有小貓兩三隻違停,
很不幸的是一個車主從遠雄悅來衝出來,
但輪子已經上架,條杯杯還是將它拖走了,
但是到了用餐時間,違停的狀況依舊啊!
條杯杯你是不是應該在最易違規的時段也出現一下啊!

作者: nelsonshi    時間: 2011-8-1 12:10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8-1 10:26
在特定時段,把部份路段設為行人徒步區...
除住戶的車輛外,其餘皆禁止進入,

根本就不用店家通知違停的車主的!

警察杯杯就會主動鳴笛告知車主他們來了!
作者: frank    時間: 2011-8-1 12:49
大觀路 用餐時間,也請加入 "重點" 整治區域!!
另外,這 鳴笛 實在是很蠢的動作,這就好像,警察抓小偷,警察開始抓之前,用大聲公向小偷喊話: 我要開始抓嘍,沒偷完的動作請加快!    唉,警察也是很無奈啦,民意高涱的台灣,違法被抓後都比大聲的,被開單後都到處"申訴",而媒體也喜歡加入和警方作對,你說! 如果你是警方,會不會感到很無力呢?   
針對這些違規停車的問題,我個人提供個小小看法:如果單靠警方依據現行的道路交通處理法來進行舉發,效過會非常非常的差,因為根本沒有嚇阻作用,所以就要想想從別的方向來整治,怎麼做呢?  我想到的這個方法,可以同時解決部份機車停車格不足以及減少機車騎上人行道停車,和行人發生擦撞的機會,另外一方面也可 "阻止"汽車違規停放的問題,做法其實很簡單,就是我一再提到的:機車停車彎 ,只要將原先人行道上的機車停車格去掉,然後將原先佔用的停車格挖掉,改成停車灣形式,這樣機車也比較容易停放,而不用再騎上人行道提放,且因為已經停放的機車了,所以汽車就"比較"沒辦法佔據,若硬要佔據,就要冒著被撞被刮傷的風險,可以參考 大觀路 上,頤和園 的機車停車灣,以及全聯外面的機車停車灣 作法,我想這應該是個一石二鳥的解決方案。
作者: max1130    時間: 2011-8-1 12:57
外面馬路的停車格離巷子裡有一小段距離且數量不足以應付需求的量,
我想這正是該區停車雜亂問題的根源所在,
那邊雖然有收費停車場,然而收費應是第公有收費費率高出許多(1.5倍),
更使得駕駛人停車興趣區缺缺,
除了取締之外,適當位置規劃增設公有停車格位
並做適當指引才能解決商機帶來的停車需求,
這才是才是治標也治本的方法,
不然只要商家存在,停車問題恐怕永遠不可能消失.

作者: FUJI16800    時間: 2011-8-1 14:01
本帖最後由 FUJI16800 於 2011-8-1 14:40 編輯
frank 發表於 2011-8-1 12:49
大觀路 用餐時間,也請加入 "重點" 整治區域!!
另外,這 鳴笛 實在是很蠢的動作,這就好像,警察抓小偷,警 ...


<<<<<推+1 ~ frank
機車停車彎 ,只要將原先人行道上的機車停車格去掉,然後將原先佔用的停車格挖掉,改成停車灣形式,這樣機車也比較容易停放,而不用再騎上人行道提放>>>>>>

除了設停車彎機車位.其實也可以設停車彎汽車位.讓開車族可以臨停買東西.不超過10分鍾左右或是設有種投幣計時的.(看外國影片都有.但實際操作我就不懂了).
因為會開車買東西的人.就是都開車.也不可能回家後換機車再出來買..很推"frank "建議的"停車彎" 既不影響交通.又可以讓店家有生意.
不然開車在大觀路上.都快抓狂了~常遇雙向並排停車.
有一次雙向並排停車的2台車...其中一台車主在買東西.明明看到我要過.
就冷眼站在那一動不動看著我們的車無法動彈.
可能是他先停.另一台跟他並排停另一邊是後停吧.... 所以他是否認為該移動得是另一台車???但那台車主不知跑去那一家店了....

真是無言....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1-8-1 14:38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1-8-2 08:17 編輯
雨果 發表於 2011-7-31 22:58
我想要改善這問題
應該不是打電話報警請警察取締
而是要請里長增設警告標示白告知會拖吊


交通局今年五月於國際一二街、國學街共立了十二面: " 此處為加強拖吊區,請勿臨停" 的警告標示牌
本來里長去年十一月第一次行文反映爭取時
被交通局打回票,理由: 紅線本來就不准停車,不需另立警告標語
但是經過ㄧ再反映,交通局最後同意施作
但是如樓上Howard大大所說的
會遵守的就會遵守 不會遵守的就算警示牌做再大仍 "視若無睹"

目前三峽分局礙於警力無法長派警力於此處開單或是拖調
但是對於民眾的檢舉警方是必須立刻趕來處理的
這一部分我會再行文給三峽分局要求加強拖吊




作者: avatar2005    時間: 2011-8-1 14:50
只要還是特區裡或老街
我一定騎腳踏車或騎歐兜賣
小孩一起去也是
騎車吹吹風當散步,多好
用完餐回家還能運動一下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1-8-1 14:51
max1130 發表於 2011-8-1 12:57
外面馬路的停車格離巷子裡有一小段距離且數量不足以應付需求的量,
我想這正是該區停車雜亂問題的根源所在,
...

該區停車雜亂問題的根源....我個人是覺得,應該歸咎在民族性的"懶"與"貪"
懶得多走2分鐘路,
貪圖省下的停車費..

對有些人來說,劃再多停車格都沒用..
寧願停紅線,吃到一半跑出去移車,就是不肯停在格子裡

個人覺得..全面禁入,劃定徒步區,亂停車才有解...
作者: peaceisland    時間: 2011-8-1 15:01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8-1 14:51
該區停車雜亂問題的根源....我個人是覺得,應該歸咎在民族性的"懶"與"貪"
懶得多走2分鐘路,
貪圖省下的停 ...

應該歸咎在民族性的"懶"與"貪"
這個講得太好了,給個"讚"
問題就在這兒..........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8-1 15:42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8-1 15:43 編輯

回復 A君的爸爸 的帖子

停車雜亂問題的根源....我個人是覺得,應該歸咎在民族性的"懶"與"貪"
懶得多走2分鐘路,
貪圖省下的停車費..

對有些人來說,劃再多停車格都沒用


完全認同 !!!!!!

大雅路來接小孩安親班放學的車子也一樣
明明旁邊有停車位,  就是不停進去,  硬是要併排停  
若是接到小孩馬上出來就走也就算了,  偏偏一待就是好幾分鐘 (在裡面聊天吧)  
難道他們不知道慢車道是給機車和腳踏車行走的,  不是給汽車臨停的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8-1 18:15
建議直接撥打1999檢舉,並要求回報處理情形;另外也可以自行拍照,寄到市長信箱舉發,但記得拍車輛前、後照片,並說明時間、地點及車牌號碼(照片也要看得清楚)。
作者: 鬱金香    時間: 2011-8-1 18:27
916等一堆公車都進來國際一街和國學街啦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8-1 19:13
絕對同意 "懶"和"貪"絕對是台灣駕駛人的一大特色,騎機車要停到店家門口"包含人行道",開汽車要停到店家門口"無視紅線"。
在這種情況下,劃再多車位,也是枉然;就像在人行道上劃機車格也永遠解決不了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但是有時候,有少數用餐顧客是繞了好幾圈還找不到停車位,故而冒險違停。

因此,個人認為,停車位的問題不在於多寡,而是附近有沒有空餘的停車位

小弟的主張:

1.大學路上的停車格實施假日收費,杜絕只有假日免費才停車到外面路邊的假性需求,將車位提供給來商圈用餐顧客的臨時性停車需求。

2.國際一街、國際二街、國學街各社區管委會成立北大商圈聯合委員會,共同協調警衛和物管對違規停車一律照相舉發,一台都不放過

3.北大特區內的拖吊場態度很消極,和一般的民間拖吊業者態度迥然不同,往往一整天才拖吊三四台車輛,可否請里長了解一下,是否是因為抽傭制度的不同所導致?

4.取消人行道的機車停車格,另行施作機車彎,提供機車停車使用。

作者: JasonH112    時間: 2011-8-1 22:17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富子里長阿濟

這一兩天討論串已經有好多對亂停車亂像深惡痛絕的網友建議..希望多少有幫助

在徹底改善之前..個人覺得由警察杯杯拍照告發成效最快..一來不會花警察杯杯太多時間..這樣可以增加查緝頻率.. 二來擋風玻璃的罰單也會對亂停車或即將亂停車的民眾有嚇阻作用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8-1 23:29
回復 A君的爸爸 的帖子

想了又想,其實劃定為假日行人徒步區也不錯,徒步區內一律禁止汽機車進入、停放。

像是鶯歌老街、三峽老街、日本銀座的"步行者天國",也都在假日禁止汽機車進入。

這一區實施行人徒步區很容易,只有兩個出入口,只要兩個崗哨,由警衛檢查是否區內的住戶,檢查後放行。

如此一來,限定顧客只能停大學路上路邊停車場或是台北大學內,再步行至區內的餐廳。

汽車都有車位、也貼有停車證。困難度可能在於,如何管制區域內的機車,尤其一堆北大學生的機車都停放在北大側門。
作者: angel99    時間: 2011-8-2 10:41
本帖最後由 angel99 於 2011-8-2 10:52 編輯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8-1 14:51
該區停車雜亂問題的根源....我個人是覺得,應該歸咎在民族性的"懶"與"貪"
懶得多走2分鐘路,
貪圖省下的停 ...


.  但是, 新加坡, 是一個很守法和乾淨的國家. 或許是, 需嚴罰. 或許是, 人的慣性. 或許是, 因年年有選舉考量, 人民被政客寵壞.
作者: max1130    時間: 2011-8-2 17:02
anes855 發表於 2011-8-1 19:13
絕對同意 "懶"和"貪"絕對是台灣駕駛人的一大特色,騎機車要停到店家門口"包含人行道",開汽車要停到店家門 ...

嗯,非常認同
禁停區域內,嚴格執法.不能停就是不能停.
可停車的區域,則在民眾可接受的距離內規劃足以滿足需其需求的停車空間
這樣才不會只是將問題推給別條街道而問題依舊存在治標不治本!
作者: sugar    時間: 2011-8-2 22:03
原先規劃3萬人左右的特區,放寛容積好幾倍,基礎建設沒有同步增加,問題會慢慢逐一浮現,現在是停車問題,以後如果住滿,塞車恐怕也避免不了

作者: JasonH112    時間: 2011-8-2 23:25
關於馥園前亂停在人行道上的機車..

王里長可以要求馥園管委會派物管人員制止亂停車.. 也直接要求店家(尤其是仲介)不要讓他們員工將機車停在人行道嗎? 與其我們在這聲嘶吶喊..不如直搗黃龍, 直接要求店家改善...
作者: 曲家三劍客    時間: 2011-8-3 07:15
回復 angel99 的帖子

賞罰需並重 人民的公民素養也須提升 兩者缺一不可
作者: 米果    時間: 2011-8-3 09:01
回復 JasonH112 的帖子

馥園前亂停機車的問題
馥園管委會一直有在持續努力改善
路邊停車格也規劃出一些摩托車位
只是某些商家常為了個人方便少走幾步路
而罔顧大多數人行的安全
和她們溝通
態度也常不友善 繼續我行我素
騎樓使用權屬於住戶所有
也只能道德勸說
馥園旁的統一企業3家店即將開幕
屆時亂停車或將摩托車騎上人行道的
勢必更為嚴重
很希望能有公權力介入整頓 規劃
讓大家能有一個安全的行的空間



作者: JasonH112    時間: 2011-8-3 12:01
回復 米果 的帖子

管委會沒效..就請里長去找店家踹共囉...
作者: marvin_pan    時間: 2011-8-3 14:02
JasonH112 發表於 2011-8-3 12:01
回復 米果 的帖子

管委會沒效..就請里長去找店家踹共囉...

基本上,請里長幫忙是比較快的方式,馥園管委會也都有在努力,只是~~力不從心,從法的角度,停車的位置是店家私有的陽台,停在人行道旁的不屬於管委會管,也就是說,這二個地方,我們沒辦法管,我聽到的是,有停在人行道旁(樹下)的機車被取締之後去申訴,結果主管機關寫報告,因為那個地方不是停在人行道上,也不是什麼法訂的公園用地之類的,所以申訴成功,後來,我們去檢舉,主管機關就以無法可管來跟我們說,我們可以努力的是,看機車在人行道上是不是用牽的還是用騎的,用騎的,應該有辦法罰,但還要看人力資源的許可,跟主管機關是否會裁罰。
作者: nadja    時間: 2011-8-3 14:18
如果850在特區內繞行的範圍擴大且免費,我想亂停車的問題會減少許多.
不只北大附近,我家樓下也常有汽車併排臨停的問題.

作者: ninehole    時間: 2011-8-4 01:48
本帖最後由 ninehole 於 2011-8-4 01:50 編輯

請大家把下面的電話加入到您的手機聯絡人,現在就做...

三峽分局勤務中心:02-26711796


只要大家經過時看到有違規停車嚴重的地方,請先記下路段以及附近門牌號碼,
花一分鐘時間,打去勤務中心請他們派員警來取締。

例如:
您好~我在國學街1~8號路段,目前這裡違規停車情形嚴重,已經造成無法雙向通車,麻煩趕快派警員來取締。


希望政府增加警力,但我們小老百性唯一能做的,就是要路見不平,花個一分鐘打電話,
請警察過來處理,這樣是最實際的。
另一方面,檢舉案件多了,警局自然就會向上面反眏警力不足的問題,不要怕麻煩警察,有反眏才會有警力....
作者: angel99    時間: 2011-8-4 08:17
本帖最後由 angel99 於 2011-8-4 08:19 編輯

如果, 有便衣警察, 時刻巡邏, 照相, 問題就可解決.
作者: 米果    時間: 2011-8-4 08:24
只要看到違規停車
大家不怕麻煩
立刻撥打02─26711796三峽分局勤務電話
那麼...每個人都是便衣警察

作者: JasonH112    時間: 2011-8-5 23:32
今天去北大跑步..看到馥園前迎面騎在人行道的機車..真的很想一腳連人帶機車踹倒

我想要做布條掛在馥園人行道上正面對著店家 [人行道禁停機車 請愛護我們家園] ..
作者: angel99    時間: 2011-8-6 11:17
JasonH112 發表於 2011-8-5 23:32
今天去北大跑步..看到馥園前迎面騎在人行道的機車..真的很想一腳連人帶機車踹倒

我想要做布條掛在馥園人行 ...


作者: DanielYang    時間: 2011-8-26 00:48
針對此老問題,我覺得可以請里長向北大校方反應,是否校方可於圍牆周圍的醒目地點,設置學校開放停車的告示牌;並且提供平日每小時10元,假日每小時20元,或每次50元並行的收費措施。相信可望有效舒解許多外來客亂停的亂象(我猜可能有不少人不曉得北大校園有提供臨停服務)。
作者: 老賈    時間: 2011-8-26 02:03
大觀路 頤荷園旁邊有個閒置停車場, 感覺是建商故意弄成停車場吧..

請里長去施壓要它趕快營業!  
作者: jenny    時間: 2011-8-26 08:21
怎麼做什麼事都要扯到開名車的一定是違規的~

可是我怎麼也看到-T-N-L-V-F-等牌在大德路和學勤路口7-11停的亂七八遭??

感覺開名車是罪過~




作者: tpemartin    時間: 2011-8-26 08:33
老賈 發表於 2011-8-26 02:03
大觀路 頤荷園旁邊有個閒置停車場, 感覺是建商故意弄成停車場吧..

請里長去施壓要它趕快營業!   ...

有同感,是不是地主為了避免空地稅的做法?如果是,至少也要開門營業才合法,否則是假停車場之名行空地之實。
作者: jenny    時間: 2011-8-26 08:40
本帖最後由 jenny 於 2011-8-28 15:49 編輯

各位里長阿~是不是應該透過每個社區由管委通告給各住戶~每次不斷的推動多行走運動呀~或是以腳踏車代步~

沒辦法解決又不想勞動警察~那麼就努力推動~久了就一定有成效的呀~這樣的推動又不花錢又不傷勞力~

違規也不見得都是住北大的~也有外地來看房的~

推動出一個特區的行走文化~自然的住進來的人也能馬上感受到應該如合適應北大~

這當然從自己的生活改變起才有辦法影響他人不上網的不知這討人厭的違規停車問題啦~


作者: 雲淡風也清    時間: 2011-8-28 09:14
JasonH112 發表於 2011-8-5 23:32
今天去北大跑步..看到馥園前迎面騎在人行道的機車..真的很想一腳連人帶機車踹倒

我想要做布條掛在馥園人行 ...

給你一個「讚」!
作者: Joan2011    時間: 2011-8-28 11:45
特區內居民來自各地,各有不同的生長與文化環境,居住品質素養要一致性本來就不容易;成就每個社區自成了各自的人文特質。且不提外來踏青與看屋客,就特區全部社區居民素養與居住品質要趨於一致更是一個大工程。當然必得靠所有居民共識與努力來成就。
或許可以試試,請特區範圍的幾位里長就這課題聯繫邀約各個社區主委共同研議與執行方向、方法。(研議日當天由各社區主委將各管委會的決論提出)。一旦形成特區公約,自成一格,應可漸漸影響外來人共同的遵守與維護。
各位鄰居是否認同?是否有哪位里長大人願意肩負整合?
作者: 遊民    時間: 2011-8-28 12:26
FUJI16800 發表於 2011-8-1 14:01
>

除了設停車彎機車位.其實也可以設停車彎汽車位.讓開車族可以臨停買東西.不超過10分鍾左右或是設有種 ...



"停車彎汽車位"及"停車彎機車位"

汽車位加黃線(只能臨停)
機車位則劃停車格

似乎可以請里長協調各社區管委會施作
因為
1.有些違規停車的原因在於去一樓店面消費
2.違規停車影響較大的是附近住戶

當然
最重要的還是請那小部份的駕駛人自律


作者: frank    時間: 2011-8-29 16:18
遊民 發表於 2011-8-28 12:26

"停車彎汽車位"及"停車彎機車位"

沒錯,我想 "停車灣" 應該是目前唯一能較有效解決違規停車的方法了。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8-30 09:01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8-30 09:05 編輯

機車停車彎,在某些路段(如大觀路、大德路、大學路),的確是可以滿足部分的購物、接送臨時停車需求,

並且將違停在人行道上的機車逼退回道路路面,將人車動線分離,確保行人安全。

但是以台北市政府在復興北路施作機車停車彎的經驗來看,必須同時實施"機車停車收費",才能活化停車位,

否則,做了機車彎之後,會被附近住戶的機車停放一整天,或者是被廢棄機車、久久不用的機車占用,做再多的機車彎、劃再多的停車位都是不夠的。更別忘了,北大特區還有為數眾多的仲介,凡是違停熱區,附近必有仲介業者的店面。



至於汽車停車彎,目前只見於高速公路、隧道、和高架道路,功能是(1)停車休息(2)故障車輛停放(3)前車阻路超車用

一般的市區道路設置停車彎,大多是提供 計程車用、卸貨用、公車停靠站,設置汽車停車彎之後,路邊的停車位會減少,本來可以停3台車的位置,做了停車彎之後,只能停2台。

至於劃黃線,以台灣汽機車駕駛人的水準來說,畫紅線都敢停車去吃頓飯了,畫黃線就是可以停一整天的意思,對於違規停車的亂象,只會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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