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車禍要有同情心嗎? [列印本頁]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24 16:30
標題: 車禍要有同情心嗎?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7-24 16:33 編輯

今天早上姐夫把小兒子送來店裡.送姐姐回大仁路娘家.
結果沒多久姐夫打電話來給我.
他說過了加油站後.左轉巷子.結果一部機車.自己摔倒.姐夫下車幫他把車扶正.
順便問他有沒有受傷.結果對方卻說是姐夫撞他害他摔倒.
姐夫說他沒撞到他.是他自己直行騎太快撞到路上坑洞.自己摔倒.
後來交通隊來處理.我到現場後.店家跟我說這個路口常出車禍.
好像交通局來會勘過但因跟前路口距離太短.所以無法增設紅綠燈.
前來處理的警員說他任職2年來這個路口常出車禍.也有人因而過世.
所以他建議我是不是可以會勘將這個路口封掉.
我建議姐夫車子要去裝行車記錄器.這樣比較可以保障自己.
無奈對方說他會因為這樣無法上班.還好他只是擦傷.恩主公醫院讓他可以出院了.
最後決定交由法院仲裁.
作者: Andrew    時間: 2011-7-24 16:42
有圖有真相, 建議趕快安裝行車記錄器, 保障自己, 避免不必要的訴訟
作者: icerivery    時間: 2011-7-24 16:43
之前已有太多類似的新聞事件了~
幫嗎~怕之後惹來更多麻煩(如文中的狀況)~不幫嗎~又會被說冷漠~
但我相信多數人遇到這樣的事件都還是會願意伸出援手的~
這雙伸出去的援手,不求任何回報,只要受幫忙的人平安就好~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24 17:00
回復 Andrew 的帖子

對~~~~~~~~~~~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24 17:01
回復 icerivery 的帖子

嗯.~~~~~~~~~~
作者: fannyplance    時間: 2011-7-24 17:44
本帖最後由 fannyplance 於 2011-7-24 17:44 編輯

世界上就是有這種人才讓人跟人之間越來越冷漠
作者: 服務小弟    時間: 2011-7-25 00:04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這也難怪目前世面..........人人寧做個睜眼瞎子.....

沒事惹得一身污.........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1-7-25 00:09
請對方提告囉..
如果拿不出證據,就可以反控誣告..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1-7-25 10:07
這個社會是怎麼了啊!好心幫忙卻被栽贓!唉!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25 12:14
回復 fannyplance 的帖子

比較好笑的事.他跟警察說我姐夫左轉開的不會快.他也騎的很慢.
姐夫幫他付醫藥費.他跟姐夫說:私下和解就好.
姐夫問他要多少錢?他說不工作沒飯吃.不說多少錢.
姐夫說法院解決.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25 12:20
昨晚騎機車在三樹路回家路上.見一位老媽媽.追公車.走的氣喘如牛.但公車沒停.
我在想我要不要載她.怕她沒坐好摔倒不好.但看她走的很累.
最後還是決定載她.她說她要回鶯歌.我送她到文化路公車站牌.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7-25 12:30
聽過太多這種情況. 以前可能不會理. 現在有紀錄器, 好心幫你就別想賴了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25 12:54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對.所以今天上網買一個行車記錄器.
作者: microjuh    時間: 2011-7-25 18:14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去調路口的監視器,可以去警局申請,或是里長處。

真的是無辜的話,建議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給予這些亂誣賴的人一點教訓,否則,台灣快被這些人弄得沒有愛心了。
作者: 雨果    時間: 2011-7-25 18:18
通常愈到這樣的情況....我都不會上前處理
但是我會站在遠遠的地方幫他打電話報警或是叫救護車....因為車禍的當下還是不要移動傷患會比較好...
不是我沒同情心不上前去看他....就是帕向上述問題發生在我身上
PS..姊夫上去關心時...旁邊是否有人證蔫....如果可以....請人証出來幫忙說話吧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7-26 17:22
上警局作筆錄.....................................................................之後..............................................................................................................................................................................交給保險公司...懶得理他
作者: fantasticv    時間: 2011-7-28 00:23
這樣子好心幫忙還受到這樣對待.........哀.......也太誇張了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28 00:26
回復 fantasticv 的帖子

對~~~~~~~~
我本來叫姐夫.不要付醫藥費.但姐夫說~對方看起來過的不好.沒關係.
但我怕讓人誤會.
作者: fantasticv    時間: 2011-7-28 00:29
北大健言社 發表於 2011-7-28 00:26
回復 fantasticv 的帖子

對~~~~~~~~

這樣子也怕對方自然而然的認為自己沒有錯誤
責任歸屬應該要先撇清才好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28 00:31
回復 fantasticv 的帖子

嗯.~~~~~~~~感謝~~~~~
作者: 雅麗卡    時間: 2011-7-28 00:37
本帖最後由 雅麗卡 於 2011-7-28 00:39 編輯

怕是幫他付了醫藥費之後
對方在公堂之上說,若不是你姐夫撞的,沒錯的話怎會付錢
那就更加扯不清了
作者: 嘻嘻嘻    時間: 2011-7-28 00:41
感覺這種人就是想裝死然後坑人一筆==
真沒良心!!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28 09:14
回復 嘻嘻嘻 的帖子

嗯.~~~~~~~~~~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1-7-31 00:17
本帖最後由 豬肉 於 2011-7-31 00:19 編輯

強烈建議.....
不和解

完成筆錄後
主動要求將案子先移送"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鑑定委員會"報告出來後,
再送"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調解委員會"調解結果,視同法院判決.

如果不服,
可再送至法院處理.

一般這類案件,如果直接送至法院,
基本上,法院會要求雙方先進行調解.
所以,建議先...
送鑑定...再調解...(不服)...再法院!

大部分只要聽到送鑑定,一般"有問題"的一方都會知難而退!


請參考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31 00:38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對方要私下和解.不願上法院.所以我姐夫先去申請調解.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1-8-1 01:43
本帖最後由 豬肉 於 2011-8-1 01:48 編輯
北大健言社 發表於 2011-7-31 00:38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對方要私下和解.不願上法院.所以我姐夫先去申請調解.

先在大街上罵人,然後在巷子裡道歉!
想和解,沒問題,照規矩!

如果要和解.....
也必須要有"東西"讓調解委員會幫忙判定啊!

所以囉.....
先將筆錄及交通事故現場繪製圖等其他可能的證明(路口錄影帶)
先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讓"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判斷出肇事責任!

這是一種保護自己,避免對方在何私下和解後.....
再回頭反咬一口的最佳方式!


請參考!


作者: LKY    時間: 2011-8-1 09:43
其實只要事情能圓滿落幕就好,
就怕事後來反咬,因事情已過一段時間,
那可就真的"花"不完了..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8-1 10:02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對~~~~~~~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8-1 10:04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8-1 10:45 編輯

回復 LKY 的帖子

對.對方總算開口囉.機車修理一萬多.2個月不能工作.只是擦傷.
當初在恩主公醫生說.沒甚麼事.可以出院了.
所以送調解再申請鑑定.
作者: LKY    時間: 2011-8-1 10:22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這也太過分了.....
作者: qqqqqgyu    時間: 2011-8-4 16:20
http://tw.video.news.yahoo.com/video/ftv-20065176/title-26146558

看到這種新聞
真是不知道到底是人心冷漠
還是社會出了什麼問題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8-4 21:24
回復 qqqqqgyu 的帖子

如果是我發現.我還是會去扶他起來.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8-4 21:25
回復 LKY 的帖子

我姐夫確實沒撞到他.因為車輛掉落位置會說話.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8-4 21:36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8-4 21:42 編輯

那個路口確實與前後缺口都太近.所以無法增設紅綠燈.
聽說其他議員會勘過.但我不能用助理身份去申請將這個缺口封掉.
但如果我用個人身份.認識的警員說.會不了了之.
交通隊黃先生說:這個缺口常出車禍.也有人因而往生.他建議要封掉.
有時候到底是人命重要~還是附近民眾的利益重要?就見仁見智
這個缺口確實也沒有開的必要.因為巷內馬路四通八達.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8-5 10:38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8-5 10:38 編輯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這個缺口為什麼會經常出車禍的原因是.塞車時.車輛要左轉.但通常那時前後都是遊覽車檔住直行車視線.
所以從恩主公回台北方向的直行機車.汽車.通常會開的很快.對向車左轉時.直行車開的太快.就很容易撞上.
所以交通隊才會建議封掉這個缺口.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