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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捷運永寧站請務必注意性侵日本女學生的惡狼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7-15 19:40
標題: 捷運永寧站請務必注意性侵日本女學生的惡狼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7-15 19:42 編輯

  大家上下班經過捷運永寧站或土城地區,請務必小心,因為法官輕易地裁決性侵日本女學生的惡狼謝東憲(42歲,綽號「冬瓜」,有竊盜前科),以五萬元交保,而根據媒體報導,這隻惡狼目前已經不知去向,家人也不願透露行蹤。

  而且有網友在網路上爆料,說他過去就有言語性騷擾路人,前科歷歷。大家身邊如果有家人、小孩要搭捷運回來永寧站,不管是等公車還是搭乘排班計程車,都請務必小心,特別是男生,請不要讓太太或女朋友晚上在永寧站自己搭計程車,不然性侵日籍女學生的悲劇,很可能會發生在我們周遭。



  新聞報導資料:

十一日晚間,來台當交換學生的日籍女子獨自搭捷運到土城永寧站訪台籍男友,謝姓計程車司機看女學生狀似迷路,騙女學生要載她去找男友,便將女學生帶到土城永寧路山區性侵得逞。事後謝再將女學生載回土城中央路某超商放她下車,女學生站在路邊哭泣被超商店員發現報警。


  網友爆料資料:

作者: renthe (Ren(終究是傻孩子一枚))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遭運將性侵日女大生 出面泣訴泣訴「不接受,不公平」
時間: Fri Jul 15 11:18:58 2011

這隻畜生很有名。
我閃光住永寧站附近,
從去年底開始,
每次晚下班只要走路回家經過他車子旁邊都會被言語性騷擾
諸如"妹妹水喔""裙子穿短一點啦""辣捏""我送妳回家啦"之類的,

去跟警察投訴,
他們說無法限制對方的言論自由-除非錄音,
幹他X的叫我女朋友拿錄音筆在他面前晃來晃去,
一個小時後會不會換成他拿甚麼在我女朋友面前晃來晃去?
車隊也無法管阿,

今早我閃光接到X森新聞的電話,
說冬瓜不見了,
希望她可以接受採訪讓更多人知道這類司機的惡行惡狀,
防範於未然。

但我真的覺得,
男孩子們,就算車程很短,
只要閃光有透露出被騷擾的訊息,
那段時間都請不辭辛勞送她一下,
因為我切身感受到差點就是換成我女朋友受害的心情。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1-7-15 19:59
閃光是啥?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7-15 20:01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7-15 20:02 編輯
老熊 發表於 2011-7-15 19:59
閃光是啥?



  閃光就是指「男女朋友」,意指有男女朋友是讓人很羨慕的事情,彷彿一道強光,可以把人閃到瞎掉,代表羨慕到不行。

  例如:

  A:「他是我的閃光(女朋友)。」
  B:「天啊!我被閃瞎了!呼叫可魯...」


作者: 小幫手    時間: 2011-7-15 20:25

真是敗類 !
竟然還被交保 .

作者: 吳小比    時間: 2011-7-15 20:50
他還大言不慚說女生自願,~~現在失蹤了誰要負責,這樣的判決真的是對的嗎??這樣讓一匹噁心的狼四處遊蕩,可悲的結論~~~快氣死了
作者: hanliang0726    時間: 2011-7-15 20:58
放蹤的法官
和罪犯一樣可惡!
作者: 小美    時間: 2011-7-15 21:00
脖子上的勒痕那麼明顯, 法官眼睛看不見嗎? 居然讓狼人五萬元交保.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1-7-15 21:16
回復 小小媽 的帖子

因為被閃瞎了,
需要導盲犬....我猜對了嗎?
作者: LKY    時間: 2011-7-15 21:18
又一個被放縱的敗類!!!
作者: 喵喵魚    時間: 2011-7-15 23:32
對不起 對不起
這應該是嚴肅的話題
但 又是"閃光"又是"可魯"又是"導盲犬"
害我忍不住一直笑出來



有時候 對於 所謂的 "法律" "人民保母" 我實在是......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7-16 00:48

  大家小心,惡狼目前行蹤不明,連警方都找不到人... 會流竄到哪裡沒人曉得,而且檢方能夠抗告成功,申請羈押,就代表這個嫌犯有再犯之虞,請大家小心,並多注意身邊家人的安全。

涉性侵日女生運將 5萬元交保後失蹤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 ... 27/IssueID/20110715
2011年07月15日 23:59 蘋果即時

新北市土城區計程車司機謝東憲涉嫌性侵日本女學生,法院裁定交保,檢方今提出抗告成功。板橋地方法院今晚再開羈押庭,法官晚間開出1張傳票、2張拘票,但司機目前行蹤不明

由於警方晚間7時根據法官傳票到謝男住處,但謝男卻不在家,法官認定謝男違反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有逃亡之虞,改以執行拘提,連開2張拘票,時效為18日上午9時30分。
作者: hanliang0726    時間: 2011-7-16 06:24
本帖最後由 hanliang0726 於 2011-7-16 06:47 編輯

現在很多法官的腦袋是用漿糊做成的
明顯會逃亡的重刑犯,居然以屈屈五萬元交保
不適任的法官滾蛋!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1-7-16 06:57
回復 cej0702 的帖子

犯案人是開早期的福特車子~ 之前在停車場停車完 在公車站牌那 就已經看到過此福特車子,
如果固定在永寧二號/ 四號捷運出口出入的通勤族 只要仔細看著 也許就知道這台冬瓜,
可悲的法官竟然五萬元讓他交保候傳  現在逃離新北市了, 誰知道下一目標是新竹 台中 台南 台東 花蓮 ???
性侵一個年輕女孩只要五萬元  法官簡直徹底傷害受害者了 ,實在腦筋燒掉啦!!
作者: 曲家三劍客    時間: 2011-7-16 07:26
法官有時也會法外開恩...

但面對輿論的壓力.......我相信他壓力也挺大的.
作者: marquis    時間: 2011-7-16 07:39
回復 hanliang0726 的帖子

他們的腦袋是否由漿糊所組成, 我不知道. 但是我所知道的是;

所謂的法官, 律師, 警察, 軍人...甚至於民意代表, 五院院長, 總統. 都是你我這些普通"人"所產生的.
曾經有一位在台大"哲學概論"考試拿零分的人, 後來也幹過某大學的哲學系系主任.
有一位拿著全額獎學金出國留學的軍人, 回國後, 擔任重要的軍職, 後來將我們密秘所發展的武器系統告知CIA. 而使整個發展破滅.
省府時期, 有大量的黑道份子進入議會成為議員, 漂白, 之後還質詢警政署, 考核預算.
...
...

別太依賴這些"人民褓姆", 自求多福吧!
作者: hanliang0726    時間: 2011-7-16 08:21
縱逃的盧姓法官現在後悔了吧!

國家付給你那麼大的責任

以後要謹慎行事,不可一意孤行。
作者: 穴居人    時間: 2011-7-16 08:43
看新聞說, 具保人是惡狼的妻子, 這隻可惡的惡狼棄保潛逃, 那不是也害到他太太了.  (我想他太太恐怕也是長期受害者.  )  這隻惡狼真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了.
作者: 小桃紅    時間: 2011-7-16 09:17
有女兒的家長每天擔心也不是沒道理的,不知哪裡有教防身術?趕快去買哨子.防狼噴霧.超高分貝的鳴笛.
作者: 一輪    時間: 2011-7-16 09:50
hanliang0726 發表於 2011-7-15 20:58
放蹤的法官
和罪犯一樣可惡!

+1想不到台灣有這麼多隻恐龍?誰說恐龍滅絕了?難道沒有法條可以管管這些恐龍嗎?
作者: 一輪    時間: 2011-7-16 09:51
hanliang0726 發表於 2011-7-16 08:21
縱逃的盧姓法官現在後悔了吧!

國家付給你那麼大的責任

他不是第一次這樣了.....................................................
作者: Jemmy    時間: 2011-7-16 09:55
真的是大恐龍一隻,明明知道這隻狼是開小黃的,還把牠放出來!!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7-16 09:56
性侵犯再犯比率很高,幾乎是累犯,大家注意安全....
司法官不要終身職保障了
這樣的法官令人搖頭
作者: 一輪    時間: 2011-7-16 09:58
小小媽 發表於 2011-7-16 09:54
回復 一輪 的帖子

還有別的案例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5/5/2v5e0.html
昨天的雅虎新聞
作者: 絕對無力    時間: 2011-7-16 10:06
看來這位法官應該收到那些犯人家屬的不少謝禮......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7-16 10:13
回復 絕對無力 的帖子

呵...真的很扯
法官沒社會經驗嗎?而且是外國人被害,弄不好會引發國際事件....
作者: 一輪    時間: 2011-7-16 10:22
evalee 發表於 2011-7-16 10:13
回復 絕對無力 的帖子

呵...真的很扯

所以才有人說:/這次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作者: 童書    時間: 2011-7-16 10:49
法官的疏失,到底誰可以糾正呢?難道沒有其他可以制衡的機構來監督法官嗎?真是令人擔心。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7-16 15:47
小小媽 發表於 2011-7-16 10:23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請問eva~法官是歸誰管的

hi,小小媽
上個月立法院通過法官法,因為民眾發起白玫瑰運動,促成法官法的通過<群眾運動改變司法生態>,往後法官有評鑑制度,經過評鑑,依法官法淘汰濫權失職、辱罵民眾的司法官,法官不再是終身職。
至於民眾如何申請評鑑,還要再査一下囉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15195

《法官法》草案今(14)晚經朝野協商完成,三讀通過,同意司法院「評鑑委員會」與「人事審議委員會」增加外部監督機制,讓法官的監督不再跟過去一樣「黑箱作業」,免於讓法官法淪為「恐龍法官保育法」。

立院三讀所通過的《法官法》中的外部評鑑機制,是因應日前民間發起的白玫瑰運動,對於性侵幼童判決所引發的恐龍法官爭議,而推動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增加司法院外部人員的監督,讓法官評鑑不再淪為黑箱作業,而有公開透明的過程,讓恐龍法官有退場機制。

而馬英九總統也曾於2008年大選時,提出司法改革的政見,宣稱要透過多元、專業且有人民參與的定期評鑑制度,淘汰濫權失職、辱罵民眾的司法官。

在《法官法》中,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在朝野協商最後一刻讓步,同意人審會納入外部審查成員,共有專家學者3人,由法務部、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推舉檢察官、律師以外人選,送交司法院長遴聘。這3名專家學者對於法官的初任、再任、轉任、解職、免職、候補、試署法官予以試署、實授之審查,及庭長延任事項等具有表決權;但對於調職等其餘事項僅可列席表示意見,並無表決權。

另在法官評鑑委員會成員的部分,將由全國法官票選3名法官代表、全體檢察官票選1名檢察官、各地律師公會各別推舉再由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全國性律師票選律師3名,以及由法務部、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各推舉檢察官、律師以外的4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送交司法院長遴聘組成。同時,人民得以請求評鑑法官,評鑑項目標準需考量社會觀感。

而在《法官法》第30條之1也指出,司法院應每3年至少完成1次法官全面評核,評核結果雖不公開,但應作為法官職務評定之參考,且評核之標準、項目及方式,由司法院依法官評鑑委員會意見定之。另根據《法官法》第33條主張,當事人、犯罪被害人得以書面請求司法機關或相關專業團體,並由其代表據以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至於評鑑實施的日期由公布後半年施行。
同時,為回應各界關注考試進用法官年紀過輕、社會歷練不足等疑慮,司法院必須開放法官進用來源,規劃逐年降低考試進用法官的比例,鼓勵優秀律師、檢察官、學者轉任法官及檢察官調任法官;並主張讓具有6-10年經驗的學者也可以轉任。而考試錄取法官名額應逐年按比例降低,至《法官法》施行屆滿10年後,應降低比例為當年度需用法官總數之20%以下,並就執行成效提出報告。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1-7-16 16:07
這部車子扔棄在土城大潤發停車場 據說:賣場人員表示 限冬瓜先生二天內出面
否則直接鎖輪胎交付土城警察局扣管了!!
今天剛好有去土城賣場買汽車用品 門市小姐說: 冬瓜很可能土城棄車完 往鄉下地方逃逸了 !!
作者: anthonychen    時間: 2011-7-16 16:34
本帖最後由 anthonychen 於 2011-7-16 16:35 編輯

回復 NEWMAZDA6 的帖子

看來就是蘋果日報拍的這台車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1-7-16 16:36
回復 anthonychen 的帖子

沒有錯 就是這部車子啦!! 不知道警方會如何處理了
作者: 靚靚    時間: 2011-7-16 16:38
該死的惡狼已逃逸失蹤~流竄不知何處! 請大家多家小心!

附上不是很清楚的變態混蛋照片: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6/8/2v696.html

還有當時作案的小黃照片+車牌: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6/143/2v60b.html

讓報應降臨在它身上吧!
作者: anthonychen    時間: 2011-7-16 16:43
附上蘋果日報登載的惡狼司機照:




還有恐龍法官照,亦引用自蘋果日報:

作者: 安琪拉angela    時間: 2011-7-16 17:02
太誇張了
我明白法官不好當,怎麼判都一定有人有意見
或許他認為他是依據法律
但是法律是文字,案件卻是活生生的例子

以後出門真的都要很小心
作者: 阿蘇的家    時間: 2011-7-16 21:23
可憐的受害者,可惡的社會敗類
作者: dearlulu20    時間: 2011-7-16 22:31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7-15 20:01
  閃光就是指「男女朋友」,意指有男女朋友是讓人很羨慕的事情,彷彿一道強光,可以把人閃到瞎掉,代 ...

我被閃瞎了!呼叫可魯...」
這....這....這是甚麼意思啊????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7-16 22:40
回復 dearlulu20 的帖子
「我被閃瞎了!呼叫可魯...」
這....這....這是甚麼意思啊????


  可魯是導盲犬的名字啊!
  因為被強烈的戀愛閃光閃到瞎掉,所以要呼叫可魯...

  這一篇鄉民文章的用語好像讓文章離題了...XD
作者: jazzchou    時間: 2011-7-16 22:50
明明應該很嚴肅
不知道我在暗爽蝦米
那個司機那種德行還說他自己很帥
還說很多女生主動要跟他交往
喔~耶~那我一定是劉德華那個等級的
尖叫吧~~~我的粉絲

-----------------------------------------------------------
可惜...我是有智商的
這麼說連我自己都不相信
作者: jazzchou    時間: 2011-7-16 22:51
dearlulu20 發表於 2011-7-16 22:31
我被閃瞎了!呼叫可魯...」
這....這....這是甚麼意思啊????

就是說....
他跟他男(女)朋友很親密
親密到很閃光很耀眼
都被那個閃光閃到瞎了

至於可魯嗎.......
可魯=導盲犬
作者: dearlulu20    時間: 2011-7-16 23:11
哈哈哈~了解了!我還真是LKK!不知道這些新世代的語彙
作者: 小圈    時間: 2011-7-16 23:12
可惡的法官 他家裡都沒有女性同胞嗎      
作者: hanliang0726    時間: 2011-7-17 10:20
本帖最後由 hanliang0726 於 2011-7-17 10:22 編輯

可憐的盧法官,有十五万網友轟他下台;(中國時報頭條新聞)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1-7-17 12:44
冬瓜躲藏於土城山區裡頭  已經被警察找到了
這幾天靠家人偷偷地送食物/ 飲用水 /衣物上山/
真的現在連累至家人 已經送到板橋地方法院準備召開羈押庭了,
現在眾多媒體都聚集在板檢地院外採訪了, 冬瓜先生準備服牢獄吧!!
實在是遲來的正義阿 !!
作者: hanliang0726    時間: 2011-7-17 15:27
建議縱放冬瓜的盧姓法官,辭去法官的職務,
因為你的思考邏輯太怪異,與社會脫節。
去當律師,專為性侵的色狼辯護,較適合你。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7-17 15:45
小幫手 發表於 2011-7-15 20:25
真是敗類 !
竟然還被交保 .

是指法官?  很多人會點頭...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7-17 16:10
回復 曲家三劍客 的帖子
法官有時也會法外開恩...

另類的 呼叫可魯?
作者: 小幫手    時間: 2011-7-17 21:05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兩個都一樣失敗 !  
一個不長進 . 一個是不長心 .

寒窗苦讀難道只為了向錢看嗎 ?
作者: pinkshinhan    時間: 2011-7-18 09:46
新聞報導:性侵之狼有躲到三峽山區耶!嚇死我了,法官擬也眼睛張大一點,但是許多律師說性侵犯被羈押的很少,再犯率卻很高。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7-19 08:35
本帖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1-7-19 09:33 編輯
hanliang0726 發表於 2011-7-17 15:27
建議縱放冬瓜的盧姓法官,辭去法官的職務,
因為你的思考邏輯太怪異,與社會脫節。
去當律師,專為性侵的色 ...


有個節目裡的來賓還揪出原來這位法官前後連這次共三次輕判性侵犯. 其中有名的就是年初三狼案. 被害人被下藥, 昏迷不清楚當晚的事, 而被該法官說連事發當晚的狀況都不清楚, 要如何證明你有被他們三人性侵.

............

還有冬瓜自己還吹噓之前有兩個也是自己投懷送抱的~  感覺意思是反話

作者: juniormark    時間: 2011-7-20 01:29
冬瓜是很在地的土城人~算是非常有地緣關係~背景也很可觀~
可能不久的將來還會繼續從事相關的服務業~
女性朋友應要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以防萬一~
作者: cmoi    時間: 2011-7-21 00:55
恐龍一定不只這幾隻
因為
引用100.03.25的蘋果日報新聞;
【以去年為例,錄取司法官146人,30人為應屆畢業生,53%在21歲到25歲之間,平均年齡不到26歲,幾乎全無社會經驗,被社會戲稱為「娃娃法官」、「奶嘴法官」或「童軍法官」。……】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12-14 23:26
juniormark 發表於 2011-7-20 01:29
冬瓜是很在地的土城人~算是非常有地緣關係~背景也很可觀~
可能不久的將來還會繼續從事相關的服務業~
女性朋 ...

性侵日女大生 運將判8年半
-字+字中央社 – 2011年12月13日 下午7:58(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3日電)新北市計程車司機謝東憲被控性侵日籍女學生案,板橋地院審理時,謝東憲仍強調是「你情我願」,法官認為辯詞不可採,今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謝東憲被控於今年7月11日晚間9時許,在永寧捷運站搭訕迷路的日籍女大生,謊稱帶她去找男友,卻載往新北市土城山區性侵得逞。

謝東憲在檢警偵訊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是「你情我願」,但辯詞反覆矛盾;檢方認為他飾詞狡辯,9月間偵查終結,將他依利用計程車犯案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並首度利用性侵害案件求刑量表,將他具體求刑10年11個月。

謝東憲案發後遭警方逮捕,被法院裁定新台幣5萬元交保,引發社會輿論譁然,高院將原裁定撤銷發回板院更裁,但謝東憲一度失聯,多天後被拘提到案,目前仍羈押於台北看守所。

法院審理時,謝東憲仍否認強制性交,重申是「你情我願」,並辯稱女方脖子上的勒痕是「自己掐出來的」;法庭上,女方回想案發經過不時掩面痛哭,對謝男辯稱是她自願,感到十分憤怒。

法官審理認為,依女方的驗傷診斷書、傷勢照片及警方現場勘查報告等事證,都能佐證女方證詞,認定謝東憲供詞與常情不符,斥其狡辯、不足採信。

法官參考司法院妨害性自主量刑資訊系統後計算出刑度,並審酌謝男的犯罪手段對女方造成身心重大創傷,不但始終否認犯罪,至今仍未賠償被害人,因此判決謝東憲有期徒刑8年6個月。

對判決結果,被害日本女大生的鍾姓男友受訪表示「沒意見」,並透露女方的心情目前已稍微平復。

板橋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海龍表示,檢方利用的求刑量表與院方參考的系統,「兩系統基準不同」,對法院判刑較輕,檢方將待收到判決書,了解判決理由,再討論是否提起上訴。1001213

http://tw.news.yahoo.com/性侵日女大生-運將判8年半-115815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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