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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瀝青廠員工憂心工作不保 勞工局將提供協助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7-6 21:05
標題: 瀝青廠員工憂心工作不保 勞工局將提供協助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7-6 21:08 編輯

瀝青廠員工憂心工作不保 勞工局將提供協助
http://www.labor.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25864&groupId=
新聞日期: 2011/07/05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發佈類別: 勞工新聞
【新北市訊】

三峽瀝青廠員工因擔憂違建拆遷導致工作權不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對此表示,若該廠因違建拆除而有關廠歇業情事,勞工局將本於權責,主動要求雇主發放資遣費,並針對本國勞工提供法令諮詢、協助申請非自願性失業給付與失業子女教育補助,並提供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協助失業勞工儘快重回職場。如勞工因失業導致生活困難或有其他需求,亦可由勞工局結合社會局進行協處。

由於該廠尚有申請12名外籍勞工,若確有發生契約終止情形,勞工局也會提供必要的安置與轉換雇主,以保障外勞的合法勞動權益。


撰稿人:勞資關係科 何佩芬股長 本市境內1999或29603456分機6526
資料詳洽:就業服務中心 林君嬪副主任 89692166分機1103


市府強調處理三峽瀝青廠一切依法行政
http://www.ntpc.gov.tw/web/News? ... l&postId=225875
新聞日期: 100.07.05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佈類別: 市府資訊
【新北市訊】

三峽瀝青股份有限公司集合員工及下游廠商至市府陳情,提出工作權及覓地遷廠等議題訴求違建緩拆,市府表示尊重每一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取締違規的決心不會改變。市府指出曾給予協助及相當長的改善期限,但廠商毫無誠意且沒有積極正面作為,仍一再擴大持續違規作業,導致影響員工工作權益。

經濟發展局表示,該公司69年核准之工廠登記約為121坪,雖於92年核定約1,686坪毗連擴展事業計畫並核發工業用地證明書,惟該公司迄今近八年時間,不但未依原核定計畫內容使用,還陸續將廠區範圍擴展至附近農業用地上,非法使用面積高達2,727坪,違規情節明確重大,本府地政局已依法裁處罰鍰並限期於7月8日前將違規使用之農業用地恢復農業使用,工業用地證明有效期限亦將於100年7月10日屆滿,屆時毗連擴展事業計畫將同時廢止。

雖該公司97年8月曾表達3年內遷廠意願,但從未提出具體規劃資料。其間市府自99年11月至100年4月曾數度主動協調及評估林口及三峽兩處用地使用問題,並將評估資料、後續應辦理程序及用地取得相關資訊提供參考,惟廠商毫無誠意,一拖再拖,未見積極請求協助或回應動作。市府屢次主動提供協助,仍非法佔用合法,無遷廠誠意。

環保局表示,自97年起,三峽北大特區居民便不斷陳情,近三年每年陳情件數平均達600-700件,該公司雖於98年初自日本引進二次燃燒設備,用以處理再生瀝青異味。但自99年起,該公司為應付客戶需求,經常超時超量生產,且未落實維護情形,致設備未能維持正常功能,使空氣污染問題持續存在,未見改善,環保局除屢次延聘專家現場指導外,亦三度函示該公司應依規定或建議事項改善,但該公司依然故我,持續造成煙道排氣超過排放標準,99年至今已遭罰鍰920萬元, 1號機組已於5月12日停工,2號機組現正進行停工處分程序中。


資料詳洽:環保局 廖科長啟承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4089
新聞聯絡人:環保局 賴股長子秀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4232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7-6 21:05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也說明得很清楚了,建議三峽瀝青廠的老闆如果真的愛惜員工,如果真的為員工飯碗著想,就不要浪費時間,趕快做拆除違建跟遷廠的動作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7-6 21:12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7-6 21:12 編輯

市府的聲明也寫得很清楚了,今天三峽瀝青廠員工面臨失業的可能,最大的兇手其實就是三峽瀝青廠的老闆,從最早的空氣汙染到後期的遷廠,三峽瀝青廠始終敷衍居民,敷衍政府,敷衍員工,最後還把員工當籌碼,帶著他們上街頭,發動一場「由資方當勞工自救會會長」,充滿諷刺的遊行活動,仔細思考,這真的是愛惜員工、疼惜員工的表現嗎?

希望三峽瀝青廠面對違法事實,儘快主動遷廠,不要讓員工跟著老闆的違法行徑而丟了飯碗,他們也有家庭,卻沒有分到三峽瀝青廠賺得的暴利,他們實在沒有理由被口袋滿滿的老闆連累而失業...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7-6 21:13
市府協助瀝青廠員工-要生存 要工作,勞保局當他們員工的靠山
接下來環保局 經發局 可以大刀闊斧做事啦
請市府盡速拆除違建,我們 要生存 要自由呼吸 要孩子健康長大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1-7-6 21:31
勞基法是勞基法
環保是環保
各依各的法~
牽拖沒用

一句話可講

燃眉美虎啊!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7-6 21:33
:1號機組已於5月12日停工,2號機組現正進行停工處分程序中。"

什麼叫做=2號機組現正進行停工處分程序中=???
不懂...不是違章嗎?應該是拆違章,不是做停工處分??
還是不懂!!!???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1-7-6 21:35
如果因瀝青廠停工,資方有解雇的行為,新北市政府也應該要注意勞工的權益,
資方該給的資遣費一毛都不能少,政府也應給予失業救濟金,協助轉業。
說實在,這些員工也應該去做徹底的身體健康檢查,說不定    肺部、、、、
一些職業傷害,資方也該負責任      
作者: gmflinda    時間: 2011-7-6 21:40
如果這樣都可以繼續營業保障員工工作權益, 那製作塑化劑的金果王也可以繼續生產, 因為也要保障員工的工作權益......
這樣還有天理嗎 ??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7-6 21:47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侯副市長對於三峽瀝青廠陳情抗爭的應對態度,具體展現政府整頓並取締非法的決心,值得喝采與鼓勵。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7-6 22:04
回復 kwbaseball2002 的帖子

政府法外開恩,給他們一個月時間拆除違建並安頓員工,因此於那兩台繼續生產幽靈瀝青的幽靈機,政府沒採取更強硬手段要求立即停工。
以上純屬臆測,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作者: nadja    時間: 2011-7-6 22:05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7-6 21:47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侯副市長對於三峽瀝青廠陳情抗爭的應對態度,具體展現政府整頓並取締非法的決心,值得 ...

果然侯友宜先生轉換跑道後仍然值得敬佩!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7-6 22:07
nadja 發表於 2011-7-6 22:05
果然侯友宜先生轉換跑道後仍然值得敬佩!

希望市真的,而不是政治術語.....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7-6 23:08
有配合資方抗議嫌疑的勞方竟然也要勞工局幫忙...
真的是不會形容了啦...

生氣中....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7-6 23:21
回復 小柚子 的帖子


是呀,政府做得好,我們也要鼓勵,作為執政者的後盾

繼續給他公民監督下去
作者: 紹彬    時間: 2011-7-6 23:43
>>瀝青廠員工憂心工作不保 勞工局將提供協助

那受害居民健康飽受毒害,
衛生局要不要提供協助...?

所轄農牧用地被非法使用,
市政府要不要出面道歉...?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7-6 23:49
紹彬 發表於 2011-7-6 23:43
>>瀝青廠員工憂心工作不保 勞工局將提供協助

那受害居民健康飽受毒害,

所以現在開始只要在這些地區有居住事實的住民...
1. 健保費由政府買單
2. 為來只要是與空汙相關癌症的病變政府買單
3. 每間住戶的房子加裝空氣濾清器,由政府滿單


這樣好像還不錯...只要政府答應我們的條件....
就隨便他們拉....哈哈哈


(以上純屬幻想,請勿發揮想像力繼續接龍接下去)
作者: 旺旺哥哥    時間: 2011-7-7 08:35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市府的回應已很明確,我們要監督市府的執行力!
作者: 柏非特    時間: 2011-7-7 08:49
回復 kwbaseball2002 的帖子

環保局是依據空氣污染防治法要求排放不合格的廠商停工,至於違反區域計畫法的違建不是屬於環保局管轄,簡單說環保局只管排出的氣體合不合格,違建應該是地政局(這個不確定)的事.
所以瀝青廠那天抗議是找錯人,環保法規沒有規定說可以拆人家違建喔.
作者: LKY    時間: 2011-7-7 10:45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7-6 21:12
市府的聲明也寫得很清楚了,今天三峽瀝青廠員工面臨失業的可能,最大的兇手其實就是三峽瀝青廠的老闆,從最 ...


作者: 環    時間: 2011-7-7 11:43
突然覺得業者當天的遊行根本是把自己推入深淵~
他們沒有遊行前~本來一切都還不明確~知道的人也不多~

他們一去遊行~所有媒體都報導他們的缺失~
各政府單位也開始明確表態~~

呵呵~~老總一定會覺得~自己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唉~~早點照規矩來做不就好了?!
作者: 小方    時間: 2011-7-7 11:58
如果勞工局提供失業員工輔導就業再加上政府說話算話;我想:拆除應該是可以確定的!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7-7 12:00
回復 的帖子

真理越辯越明。
經瀝青廠這一鬧,確實把政府依法行政的執行力逼出來了。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1-7-7 12:21
本帖最後由 饅頭爸 於 2011-7-7 12:21 編輯

回復 的帖子

總是要給他一次嘗試的機會啊~~

作者: 環    時間: 2011-7-7 13:10
饅頭爸 發表於 2011-7-7 12:21
回復 環 的帖子

總是要給他一次嘗試的機會啊~~

這~是不是可以套用一句老話~

不見xx不掉淚~~~垂死的爭扎呀~~~~

其實他們現在應該要把時間花在算資遣費才對呀~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7-7 20:50
環 發表於 2011-7-7 11:43
突然覺得業者當天的遊行根本是把自己推入深淵~
他們沒有遊行前~本來一切都還不明確~知道的人也不多~

所以我就說了...
他們不遊行則已,去遊行是自取其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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