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市府:下月拆除三峽瀝青廠違規廠區 [列印本頁]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3 13:00
標題: 市府:下月拆除三峽瀝青廠違規廠區
市府:下月拆除三峽瀝青廠違規廠區
http://www.ntpc.gov.tw/web/News? ... =225029&FP=1068

【新北市訊】

新北市議員王明麗、洪佳君今(23)日赴市府,遞送「三峽瀝青廠違規」陳情書,由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親自接受陳情。侯友宜表示,非常感謝議員的關心,市府對三峽民眾的處境感同身受,「沒有環保就沒有一切」,面對這個問題,「市府各單位都動起來」,下個月一定會依法拆除三峽瀝青公司的違規廠區,請民眾放心。

侯友宜說,市長朱立倫非常重視三峽瀝青廠的汙染問題,指派他親自來處理,他自四月份開始接觸這個案子,即主動積極面對,協調各局處對三峽瀝青廠的違規事項進行處理。

對於三峽瀝青公司利用合法掩護非法,違規使用農業用地、交通用地,地政局已依區域計畫法處新臺幣30萬元的最高罰緩,並要求業者於7月8日前將所有違規使用的廠區恢復原狀,否則將移地檢署偵辦,違建部分依法拆除。

侯友宜承諾,業者如不自己恢復原狀,「市府就會幫忙他恢復原狀」,而且絕對會在下個月完成,「我說到做到」。

經發局也指出,三峽瀝青廠的擴展事業計畫將於下個月10日到期,屆期將依規定廢止其事業計畫。

另外民眾最關切的空氣污染部分,環保局表示,99年已依法對三峽瀝青公司開罰870萬元,也於今年勒令該公司1號機組停工,並每日派員稽查、監測,若發現違規排放情事,將予以重罰,甚至可勒令其2號、3號機組停工。

新北市政府強調,對於民眾的期待,將本於「程序合法、決不拖延」的態度,對於違規情事嚴加辦理,展現政府對於環境保護的決心。


資料詳洽:工業輔導科郭律呈1999或29603456分機5297
經發局新聞聯絡人謝雪君29603456-5315/0917250005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3 13:04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6-23 13:05 編輯

唉... 了無新意的回應,跟6月16日的空汙說明會一模一樣。

問題是「說好的勒令停工」呢?這一點真的這麼困難嗎?面對這樣龐大的違建跟曾經違反政府採購法的工廠,難道市府真的拿他沒辦法,連勒令他停工都做不到?

還有針對我們的訴求,包括柑園地區的地下工廠問題呢?怎麼都被鬼隱了?當作沒有這項訴求,就可以完全不用處理嗎?

另外,遷廠的承諾到底何時實現?你只去拆,不輔導遷廠,會不會又像90年那時候拆了又死灰復燃,還從400坪的違建長大到現在超過6000坪的違建?


侯友宜副市長,不是我們不願相信你,而是你沒有真正回應我們的訴求,沒有給我們明確的交代啊!對此結果,真的感到非常失望,而且還賠上了去年連署的6000份連署書,得到的卻只是跟6月16日一樣的答案...唉...


各位夥伴,625請大家一定要走上街頭,我知道那天可能會有颱風,會下雨,但我們的熱情不會被澆熄,希望大家風雨無阻,大家相約625新北市政府大門見!!!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1-6-23 13:06
侯副市長承諾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3 13:07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6-23 13:08 編輯

我們來對照一下6月16日市府發出的新聞稿,大家不覺得很像嗎?根本就跟今天的新聞稿幾乎一模一樣,像是複製貼上... 真的讓人對於市府的回應非常失望,也很遺憾6000份的連署書沒能達成預期作用。但無妨,總而言之,625一定要走上街頭,讓市府知道我們的訴求,大家加油!


市府以嚴查重罰態度處理三峽瀝青廠違法行為
http://www.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24481&groupId=8742
新聞日期: 100.06.16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發佈類別: 市府資訊
      
【新北市訊】

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16日晚間率地政局、工務局、經發局、農業局及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前往北大社區召開「三峽瀝青廠違規管制說明會」,並表示地政局已於6月2日行文三峽瀝青廠,要求業者限期30天內,將違法使用的農牧地恢復原狀。

侯副市長表示,5月31日市府辦理會勘時,發者業者非法使用農牧地,已依區域計畫法處新臺幣30萬元的最高罰緩,並要求業者於7月8日前將所有違規使用的廠區恢復原狀,否則市府將依法,報請拆除大隊進行強制拆除。

侯副市長強調,三峽地區民眾的心聲,市府都聽見,16日特別舉辦說明會,是希望讓民眾了解市府面對環境污染,絕對是持負責任、不推委及不逃避的態度,並一肩承擔民眾訴求,因此,若三峽瀝青廠未於7月8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廠區,市府一定會盡速完成法定程序,進行拆除作業。

經發局表示,三峽瀝青廠的事業擴展計畫於今年7月10日到期,市府將廢止其事業計畫。地政局強調,已行文要求業者分別於7月3日及8日前,將違法使用的廠區自行恢復原狀,否則市府將依法執行。

環保局重申,對三峽瀝青廠的稽查工作,市府絕對秉持著嚴查重罰的態度,只要有查獲三次的違規記錄,就勒令業者停工,目前廠區的1號機已勒令停工,2、3號機若再次進行採樣,不符規定將勒令停工。


資料詳洽:環保局 賴子秀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轉4232
撰稿人:新聞局新聞聯繫科 鄒昱亭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轉6166
電子信箱:ae4501@ms.tpc.gov.tw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3 13:09
老熊 發表於 2011-6-23 13:06
侯副市長承諾了.....


  不夠不夠!

  還有遷廠、還有地下工廠的清查監控,還有勒令停工,這些侯友宜副市長都還沒有給個交代,所以這條對抗空汙的道路,還得繼續走呢...
作者: 茶葉蛋    時間: 2011-6-23 13:10
「沒有環保就沒有一切」

嚴格監督,不能淪為口號
作者: 樂爸    時間: 2011-6-23 13:14
本帖最後由 樂爸 於 2011-6-23 13:15 編輯

616就知道的稿
稿什麼?
侯副市長這次僅聚焦三峽瀝青~

路~還很長......
家~還沒能完整.....
作者: celinachen0429    時間: 2011-6-23 13:15
個人認為:是不是選舉又要到了, 等選過了又對我們相應不理!!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1-6-23 13:15
一個星期的時間,看來仍不夠市府擬出更好的方針.老調重彈沒有新意.
雖然結果不理想,但對於議員們的努力,還是持正面的看法,多謝辛勞.
但是
公民的覺醒是我們能做的,
即使6/25可能有風,
即使6/25可能有雨,
我們仍是該風雨無阻地走出去.
沒有具體可靠的解決,
決不罷手....
作者: SDW    時間: 2011-6-23 13:15
還是肯定侯副市長的承諾~
我們就是嚴格監督政府..履行承諾~

作者: 饅頭爸    時間: 2011-6-23 13:23
回復 SDW 的帖子

在承諾實現前~~
三峽瀝青廠仍可以肆無忌憚的加班趕工生產啊~~

立即停工有違反任何行政程序嗎??
六輕可以~~為何這裡不行??

作者: 阿正爸爸    時間: 2011-6-23 13:28
我們要求的是佔有地恢復成農地吧

等市府動作完~~一定要號昭大家去那農地踏青走一走!!

作者: dreamsidea    時間: 2011-6-23 13:29
本帖最後由 dreamsidea 於 2011-6-23 13:30 編輯

其實現在公務員很怕「承諾」 這二字啦! 因為根本做不到! 利益衝突那麼大!

再者現在的「黑暗」勢力並不是只有單純三峽瀝青這一個廠家,而是全新北市或全國的一些非法廠家!

因為只要一開案例! 就有可能是腥風血雨的開始,所以會想儘一切方法使其不發生! 雖然大家只能以明的方式去抗爭,要求權益!也要小心那一些無良的廠家,用暗的來啦!

公權力不張早就是事實了,只是要如何解決! 我看真的是很困難啦!
作者: 平民    時間: 2011-6-23 13:30
歷經10數年的抗爭之後,
老實講,無論是公家的或是百姓的作為,
都祇是恭逢其盛而已,
真的第一步給它開刀下去才是最難的,
有具體而且持續的成果的話,
還是要給市府一些掌聲啦!
官民能配合完成這一次的斬首行動,
下一次(祥X等等的污染源)難道我們做不到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3 13:44
勒令停工應該沒有違反什麼行政程序,就算有,市府也應該加以說明,而不是當作沒聽到。還有輔導遷廠,這是去年就給我們的承諾,卻都當作沒這回事一樣,讓我們很痛心...

我們肯定侯友宜副市長的魄力,但我們也希望市府能正面回應我們的訴求,不要選擇性回應,讓人很受挫也很失望...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1-6-23 13:52
本帖最後由 桂格 於 2011-6-23 14:04 編輯

我個人認為光承諾下月要拆除違規廠區就算是不錯了.......
就像老熊改編的帝國毀滅劇本"剩下120坪, 一切只剩下個屁......"
要拆除的這件事背後要處理的事應該頗複雜, 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但6/25還是要去市府這是一定要的.........


不過我個人關注的不單是一個三峽瀝青場......而是整個居住的空氣品質, 那才是我們最後真正的重點......

作者: ericchu    時間: 2011-6-23 13:53
一年罰860萬他們還是依然故我,可見這行生意賺頭很大~~~~
作者: 北大262    時間: 2011-6-23 13:53
任憑我們這麼用力 + 努力......
但是..... 昨晚八點多還是聞到瀝青味....

6/25衝了啦~~~!!  加油!!!!!!!!!!!!!!!!!!!!
作者: 柏非特    時間: 2011-6-23 13:56
千人遊行才是這次市府允諾拆除的原動力,90年也曾拆除過但之後瀝青廠仍不斷壯大,我們走上街頭是要宣示我們會持續監督市府,不僅是拆違建而已市府要一併防止瀝青廠死灰復燃,另外柑園這麼多煙囪市府難道不用處理嗎?看來市府還是只覺得只要處理三峽瀝青廠就沒事了,那我們更要明確讓市府知道我們的聲音,所有製造臭味的廠商都是我們要聲討的對象.
作者: SDW    時間: 2011-6-23 14:03
饅頭爸 發表於 2011-6-23 13:23
回復 SDW 的帖子

在承諾實現前~~

抱歉..我不是公務人員,也不明白行政程序..
但我還是肯定大家對空污的努力和付出..
但同樣..我也肯定政治人物願意做的允諾..
但時間會證明一切..他的允諾有沒有實現
當然6/25我們還要充份表達我們對空污的憤怒~

作者: 歐鄉社區    時間: 2011-6-23 14:04
千人遊行 ---> 給市府做後盾 ---> 拆除不法 ---> 居民快樂生活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3 14:06
其實市府90年的時候就拆過一次,當時違建400多坪,現在違法使用面積竟然已經超過6000坪...

所以希望大家了解,只是拆除違建,恐怕不能解決問題,政府應該要立即勒令停工,並禁止其他承包廠商再向它採購瀝青,同時限期輔導遷廠,這樣才能徹底解決三峽瀝青廠的問題。

只是市府針對上面的部分完全沒有回應,所以625才需要上街頭啊... 唉...

作者: jackiehorng    時間: 2011-6-23 14:07
讓臺灣更好!
作者: juniormark    時間: 2011-6-23 14:54
本帖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1-6-23 14:58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6-23 14:06
其實市府90年的時候就拆過一次,當時違建400多坪,現在違法使用面積竟然已經超過6000坪...

所以希望大家了 ...


若拆完~看我們要不要釘經發局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13條: 工廠申請設立許可或登記,應載明下列事項:六、廠房及建築物面積。
第15條:工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登記或變更登記:
二、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三、廠房利用違章建築或違反建築物使用用途。
這兩項都已經經由地政局、工務局會勘確定~
所以他的變更仳連土地案~事實上已經與工廠管理輔導法不符~已經沒有通過空間.....
已限縮住120坪的廠房面積~

要廢止工廠登記證
可以從兩條線下手:

方法1.
先由環保局廢止: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

然後依工廠法 第 25 條  工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工廠設立許
可或登記

一、擅自製造、加工違禁物,經法院宣告沒收之裁判確定,由司法機關通
    知主管機關。
二、工廠有違反其他法令受勒令歇業、或廢止工廠登記處分確定,經處分
    機關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三、申請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應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
    其許可或核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確定。

四、違反本法規定經依本法處罰二次以上且其情節重大。
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廢止工廠登記後,應轉知相關主管機關。

方法2
依第 32 條 工廠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屆
期不辦理或依法不准辦理者,處工廠負責人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
以下罰鍰;屆期仍不遵行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 25 條  工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工廠設立許
可或登記

一、擅自製造、加工違禁物,經法院宣告沒收之裁判確定,由司法機關通
    知主管機關。
二、工廠有違反其他法令受勒令歇業、或廢止工廠登記處分確定,經處分
    機關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三、申請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應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
    其許可或核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確定。
四、違反本法規定經依本法處罰二次以上且其情節重大。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6-23 14:57
回復 juniormark 的帖子

很棒的訊息,謝謝~~




歡迎光臨 iBeta 愛北大論壇 (https://forum.ibeta.tw/)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