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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你家附近的人行道被畫上機車停車格了嗎? [列印本頁]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5-29 09:58
標題: 你家附近的人行道被畫上機車停車格了嗎?
最近坐公車不經意的發現,在北大特區內,越來越多的路段在人行道上畫設了機車停車格,如學成路、國慶路、佳園路、大觀路、大德路等。

當初,大家不就是想擁有和舊社區不同的環境,整齊、乾淨、寧靜、舒適的步行空間,才選擇北大特區的嗎?
但是漸漸地,北大特區的走向和舊市區越來越像。

如果仔細觀察三峽復興路,整排的機車停滿了人行道(喔! 不! 是兩排),不但行走困難,還得時時刻刻注意身旁電掣飛馳過的機車(不管是順行或是逆行),想在復興路搭公車,總是得穿越過層層的機車陣後,才能接近停在快車道上的公車,如果這時候手上抱著嬰兒,更是難上加難,好像在參加障礙賽一般;更別提想要在復興路推著娃娃車,悠閒地散步了。不僅如此,當機車格停滿後,機車開始往非機車格的空間塞,於是小小的一段人行道,總是可以塞滿二、三十輛機車。

台灣2100萬人口,擁有1500萬輛機車。北大特區內已經有3萬人口,按照這個平均數推算,特區內應該擁有2.1萬輛機車,再加上學生族大部分以機車代步,這數字應該再往上加。於是漸漸地,越來越多的路邊的汽車停車位畫成機車停車位,現在路邊停車位的數量已經很明顯無法容納龐大的機車,因此機車停車格就漸漸劃到人行道上來了。等北大特區的人口到了6萬,機車量會成長到4.28萬輛。再加上遠雄凱旋門和公車轉運站開始營運,北大特區的商家生意越來越好,將三峽、鶯歌、甚至土城、樹林的人口吸引到北大特區消費。到時候就算把所有的路邊和人行道上畫滿機車停車格也不足以容納這麼龐大的機車數量,復興路的夢靨就會在北大特區內出現: 在停車格外,只要人行道上有空間,就會被塞滿機車,不管社區大門、側門出口還是公車站牌旁也都是一樣塞滿機車。
到時候,如果學成路、佳園路、學府路的人行道可以停機車,那學勤路的人行道為什麼不能停機車?! 於是便開放了學勤路人行道劃設機車停車格;所謂的"藝術大道"將不復存在,等到哪一天我們都老了,成了阿公、阿媽,抱著孫子走在學勤路上,就會像現在的復興路一般,左閃右躲,還得隨時注意身邊的機車,然後告訴小孫子說: 從前從前,你爸媽小時候,我們都是推著娃娃車,悠閒地在藝術大道上散步的啊!

因此,個人認為,除了發展良好的大眾運輸工具,如三鶯線捷運,以及規劃具生活機能的公車(如到鶯歌火車站、山佳火車站、三峽市場)之外,必須從現在開始管控汽、機車的成長速度。方法例如: 實施路邊機車停車格收費制度、實施熱門路段假日汽機車路邊停車收費、推行悠遊卡一小時內轉乘公車免費一段票制度、機車停車格退出人行道等。

但是推行這些限制,都勢必犧牲我們之中部分人的權益,不知道大家對於這些想法是否贊同?! 或者根本反對?! 或是壓根不在乎?!
作者: 雲淡風也清    時間: 2011-5-29 10:35
這樣的情形的確很嚴重,就是看中此地與眾不同的生活環境才選擇在此定居,若社區的發展與舊有的環境趨同,那又何必遠離?不能為了方便大家而遷就,防微杜漸,治亂於始發,美好的環境須要大家犧牲一點方便及用心維護,否則大家停習慣後再要求掃蕩,不免會引起民怨。這一機車停車格的劃設是哪一個單位進行的?能請北大社區裡的里長們詢問查察一下嗎?謝謝里長們囉!
作者: Babic    時間: 2011-5-29 11:16
+1
我也贊成"人"行道不該被畫上機車格。
作者: sheridoll    時間: 2011-5-29 11:55
本文章最後由 sheridoll 於 2011-5-29 11:56 編輯

住戶們應該都有附機車格,搞不懂這機車格是畫給誰用的= =
何況不是每台都會規矩的停好,
感覺越來越亂了,
這個問題要找誰陳情阿??
我也不想要人行道有機車格,
人行道種的大樹那麼漂亮,
卻拿來給機車乘涼的......
作者: 絕對無力    時間: 2011-5-29 12:02
不知道哪時偷偷畫上去的停車格
而且不只機車騎上人行道
連小貨車都開上來
然後地磚東壞一塊西壞一塊的
當初買這邊的美好畫面全幻滅了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1-5-29 13:11
anes855 發表於 2011-5-29 09:58
當初,大家不就是想擁有和舊社區不同的環境,整齊、乾淨、寧靜、舒適的步行空間,才選擇北大特區的嗎?
問題是....大家搬來後,也很努力的把北大社區變回原來的環境呀!!

你看,一天到晚吵著要麥當勞,肯得雞進駐,
一天到晚希望自家樓下多開幾家便利商店,小吃店,早餐店,
闖紅燈,逆向開車,亂停車,搞夜市...
大部份的人都是看上北大社區環境的整齊、乾淨、寧靜、舒適的步行空間
還有相對便宜的房價,從台北縣市搬來,
但...搬來之後,又很努力的把北大社區變成另一個髒亂的台北縣市!!

我來這住2年了,去年夏天之後,我就覺得北大社區變成萬華夜市是遲早的事!
愛環境的人也是有的,但是很少,光靠愛北大這數量很小的網友,其實是不夠的...
作者: stella    時間: 2011-5-29 14:01
沒錯!最近帶孩子在北大散步或騎小腳踏車都有種不安全不安心的感覺了!

作者: joy    時間: 2011-5-29 14:44
如真的有停機車的需要,也應該爭取機車停車灣才是,怎會讓機車騎上人行道呢?在人行道畫停車格只是政府機關便宜行事的做法罷了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5-29 17:44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29 17:54 編輯

回覆 雲淡風也清 的文章

臺北縣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

一、本要點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條之三第一項及停車場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臺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執行機關為本府交通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機器腳踏車之停放及停車位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
(一)機器腳踏車停車位之設置,以劃設於路邊為原則,如因交通流量及安全等因素,得劃設於道路範圍內人行道;人行道寬度未達二‧五公尺者,得停放於騎樓,並應保持人行順暢。
(二)設有騎樓之路段,得於騎樓內停放,以一列為限,並保持一‧八公尺以上(含)人行空間,後輪後緣應與建築線標齊。
(三)人行道寬度二‧五公尺以上(含)未達五公尺者,得沿人行道外緣停放,以一列為限,車輛前緣應與人行道緣石標齊。
(四)人行道或含供行人通行之建築線退縮地,其寬度達五公尺以上者,得雙排相背停放二列。
(五)巷道寬度未達五公尺者,得禁止雙側停車。
(六)巷道寬度五公尺以上(含)未達七公尺者,單行道單邊得開放停車;雙行道雙邊禁止停車為原則,得視交通狀況許可規劃單邊停車。
(七)巷道寬度七公尺以上(含)未達八公尺者,單行道雙邊得開放停車;雙行道單邊禁止停車為原則,得視交通狀況許可規劃雙邊停車。
(八)巷道寬度八公尺以上(含)者,得雙邊開放停車。
四、機器腳踏車停放時,應以停放基準線為準,不得超越,相鄰車輛應注意整齊有序。

五、機器腳踏車於騎樓、道路範圍內人行道,應保持整潔,並不得裝載污穢零亂物品、妨礙觀瞻與衛生。
六、機器腳踏車進入騎樓或道路範圍內人行道後,不得乘騎行駛。
七、本局得視行人通行需求及交通整理工作之需要,在騎樓及道路範圍內人行道或巷道劃設停放基準線或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標線。機器腳踏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附表。
http://web.law.tpc.gov.tw/fn/ShowNews.asp?id=2293
應該不是偷偷畫設的吧!!重點是機器腳踏車進入騎樓或道路範圍內人行道後,不得乘騎行駛,只能用牽的。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4&authorid=9212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5-29 21:33
dingding大的資料真是寶貴,看來北大特區許多路段被畫上兩排機車停車格的日子不遠了。
說實話,下次看到有騎士牽機車要給他鼓勵、鼓掌、拍照留念,因為根本沒看過有這種傻瓜。
整段人行道逆行、疾駛、叭行人、紅燈左轉、直接騎上松梅竹園的還比較常見。
之前聯繫過交通局停管科,官員表示,如果沒有里長或者議員助理去要求,他們也不會來劃設機車停車格,他們也很無奈地表示,他們知道大樓內的機車停車要收費,每個月一百元,停路邊的不用錢,所以省錢的就會停路邊,當然越停越多;他們也知道這樣一直畫下去沒完沒了,但是有民意要求,就是得劃設。至於民意,就是里長和議員囉。
作者: chiwen    時間: 2011-5-29 21:43
停了機車後
連人都過不了馬路
上不了人行道
怕弄髒衣服
怕走過去被排氣管燙傷
小娃娃車根本過不了
作者: zean    時間: 2011-5-29 21:49
贊成機車格退出人行道....
還給人步行空間~
作者: yapi    時間: 2011-5-30 08:15
本文章最後由 yapi 於 2011-5-30 08:17 編輯
sheridoll 發表於 2011-5-29 11:55
住戶們應該都有附機車格,搞不懂這機車格是畫給誰用的= =
何況不是每台都會規矩的停好,
感覺越來越亂了

上週六到學勤路的牛寶用午餐
讓老婆小孩先下車後
我很努力的在週圍路段繞了二三圈,希望能找個合法停車位
但很不幸的,就是全滿了,而且發現一堆人都已經紅線停車了
為了不讓老婆小孩枯等太久,我很無奈的也只好同流合污了.....

唉...照網友的說法.....
住戶們應該都有汽車車位,搞不懂這些車位格是被誰用掉的....
作者: 忘塵    時間: 2011-5-30 08:16
回覆 dingding 的文章

讚!
政府就該說到做到,不能便宜行事!
應反應給里長,讓里長把關!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1-5-30 08:35
yapi 發表於 2011-5-30 08:15
唉...照網友的說法.....
住戶們應該都有汽車車位,搞不懂這些車位格是被誰用掉的....
被那些愛家不捨得讓妻小等太久的人停的....
都是咱北大好鄰居啦!
作者: QQ爸    時間: 2011-5-30 08:50
贊成人行道不該被畫上機車格
作者: celinachen0429    時間: 2011-5-30 08:53
回覆 QQ爸 的文章

昨天去擺二手攤位的時候,繞了一下, 確實有看到車人爭道ㄉ情形~確實不便!
作者: b1589    時間: 2011-5-30 09:27
不過這邊是個特區,應該要求要更嚴格吧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5-30 18:44
遠雄等建案, 其用地屬住戶共有. 所以, 只要住戶沒有動議要車位, 也就不會有此問題. 其他社區, 就要看里長跟人行道是否為私有了吧
作者: sheridoll    時間: 2011-5-30 18:44
本文章最後由 sheridoll 於 2011-5-30 18:50 編輯

回覆 yapi 的文章

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只是不贊成人行道上劃機車格
汽車格這種東西...應該不會畫在人行道上吧
畢竟當初規劃是要弄成綠蔭大道,
不是機車大道吧

汽車格的部分...
我想畫多少格都不夠><
(昨天辦的攤位活動一堆攤販車停在公車專用道跟紅線....)
畢竟這邊人口變多了,
不像買屋時八成都空格.......
作者: 蔡孟哲    時間: 2011-5-30 20:05
按照那個要點,以後藝術大道上也可以停放機車囉?
作者: 狗妹    時間: 2011-5-30 20:10
大大真的很有遠見   已經想到未來北大特區的發展與機車量了    可以想見在人行道畫上機車格之後    美麗的人行道地磚也會破損    人行走在上還會被呼嘯而過的機車叭叭~要行人讓路
作者: twzq    時間: 2011-5-30 20:11
"人"行道不該被畫上機車格"。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5-30 20:21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30 20:26 編輯
蔡孟哲 發表於 2011-5-30 20:05
按照那個要點,以後藝術大道上也可以停放機車囉?

按照那個要點,以後藝術大道上也可以停放機車囉?

三、機器腳踏車之停放及停車位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
(四)人行道或含供行人通行之建築線退縮地,其寬度達五公尺以上者雙排相背停放二列。依此要點來看,藝術大道停車應該是沒違法問題,惟保全能盡責維護管轄區域淨空,讓大家養成不在藝術大道退縮空間停車習慣,發輝住民自律精神,仍不要太悲觀!!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5-30 20:35
回覆 狗妹 的文章
未來北大特區的發展與機車量了    可以想見在人行道畫上機車格之後    美麗的人行道地磚也會破損
隨著北大入住人口越來越多,機動車輛數量是必隨之成長,公共空間停車問題,居民亦應面對現實,畢竟這裡是我們的生活圈,建議爾後畫設停車格,應朝向公有路邊非不得已才在人行道上畫設,這樣惟修也可由市政府負責,非由社區住戶承擔養護成本!!
作者: Jayson_lin    時間: 2011-5-30 21:12
yapi 發表於 2011-5-30 08:15
上週六到學勤路的牛寶用午餐
讓老婆小孩先下車後
我很努力的在週圍路段繞了二三圈,希望能找個合法停車位

我來回答你吧....
假日特區內停車格不收費
大家為了招待假日來訪的賓客
前晚把車開出來佔位的多的是
自己社區的車位留給客人停
這樣了嗎?
作者: Babic    時間: 2011-5-31 00:20
回覆 kenjie_lin 的文章

原來還有這一招喔!!

學起來!! (誤)
作者: 大頭妹    時間: 2011-6-1 10:50
聽說那些停車格是當里的里長主動去要求劃的,
當然那位里長本人好像也在這站上活動,
如果這個傳聞有誤還望不吝賜教!

只是如果這傳聞是真實的,
那不知道是基於什麼樣的民意呢?
現在大家會擔心學勤路會不會也被如法泡製,
只能說這條藝術大道是北大居民的公共財,
多少非學勤路的居民在假日時在這條路上散步騎自行車,
沒了這副悠閒的光景,
北大特區除了一棟棟高樓之外,
還剩什麼呢?
以後要散步騎車,只剩台北大學內了嗎?

或許有人會說,他們一家四口人可能就有三輛機車,
自家沒車位可停之類的,
但也有人一家五口人,只靠大眾交通工具在活動,
就活該要被犧牲行的權益嗎?

當初大家來住北大特區,不就因為這是一塊有規劃,有生活品質的樂活淨土嗎?
所以,如果這些停車格並非里長去要求劃的,
是不是可以去請里長反映一下,要劃停車格,請適可而止呢?
作者: palapalaqoo    時間: 2011-6-1 11:28
我相信...贊成劃車格的人比反對的人多...只是一開始規劃時沒把停車位用出來,應該是因為要把地賣給建商
所以當然沒規劃停車嚕,這應該算作半套吧~
作者: 大頭妹    時間: 2011-6-1 12:30
我並不覺得贊成劃停車格的人會比較多耶!

所以我才會說是基於什麼樣的民意啊?
這話還不夠明白嗎?
作者: 大頭妹    時間: 2011-6-1 12:36
如果原意是多劃些停車格就希望大家可以不要把車隨便停在紅線上,
那是不是只要車格不夠,就可以一直劃一直劃一直劃一直劃~~~下去呢?

從此,北大特區就停車格,格格相連到天邊嗎?

所以,最後說白一點,
重點在那句適可而止啊!
作者: 蘇菲媽    時間: 2011-6-1 12:55
大頭妹 發表於 2011-6-1 12:36
如果原意是多劃些停車格就希望大家可以不要把車隨便停在紅線上,
那是不是只要車格不夠,就可以一直劃一直劃 ...

我不要......
我不要一堆停車格連到天邊啦
我只要碧連天
不要車連天啦......
作者: 蘇菲媽    時間: 2011-6-1 12:57
kenjie_lin 發表於 2011-5-30 21:12
我來回答你吧....
假日特區內停車格不收費
大家為了招待假日來訪的賓客


這樣很惡劣耶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6-1 23:01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6-1 23:07 編輯

北大社區屬於高密度集合式住宅,住戶的數量遠遠大於店家數;一開始規畫的時候又有完整的人行步道系統,大家已經習以為常,行人路權意識高漲。
因此我認為,反對在人行道劃停車格的人,不見得會比較少,因此在網站上提醒大家,我們的優質生活環境已經漸漸被破壞,讓大家能把這種壓力推向里長和議員助理,不要因為少數人的利益,危害大多數人的權利,以防微杜漸。
但是只在網站上抒發情緒和抱怨是沒有用的,需要在實際生活中有實際的作為,才能維持我們想要的生活品質。
共勉之!!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6-2 00:00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6-2 00:0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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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那句適可而止啊!
重點是所謂"適可而止"請教是要交通單位如何規畫才能符合大大的重點??

凡事都應該適可而止,過與不及都是不好的。
作者: 高小花    時間: 2011-6-2 00:30
有需求就去停停車場吧!與其在人行道上增設機車格,
不如弄個機車停車場,
信義計畫區,板橋火車站周邊,大家也都是停在停車場,
也不見機車格是畫在人行道上阿,
走一點路有那麼辛苦嗎???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6-2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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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計畫區週邊機車停車位嚴重短缺
文章序號  1123099
發 表 人  rex***

論壇列表 / 網路市民談市政 / 信義計畫區週邊機車停車位嚴重短缺
文章內容   市府捷運站出口週邊,莊敬路六巷與松勤街口附近,機車位太少,每次到附近洽公都是一場夢靨,繞半個小時不一定找得到車位,只好被迫冒著被開單的風險,到處亂停影響交通安全,台北市政府都坐視不管,消極的派交通稽核到處開單,為了賺罰單,挖洞給老百姓跳嗎?
以莊敬路六巷來說,附近很多大樓底下都有停車位,但僅限汽車,可以設定獎勵,鼓勵社區或辦公大樓開放機車停車,市政府捷運站週邊忠孝東路以北區域老舊社區多,停車位缺乏,可以以增加容積獎勵及列為違章拆除重點區域等施策,加快區域都市更新,改善市容又可增加車位,
在台北市騎機車又累又危險,但是便利又便宜,除非工作需要誰要捨汽車騎機車,停車場離商圈要走十幾二十分鐘,鼓勵大家多走路,那是不用上班的人才享受得到的悠閒
拜託市長大人多為我們這些基層上班族著想,謝謝!    市府捷運站出口週邊,莊敬路六巷與松勤街口附近,機車位太少,每次到附近洽公都是一場夢靨,繞半個小時不一定找得到車位,只好被迫冒著被開單的風險,到處亂停影響交通安全,台北市政府都坐視不管,消極的派交通稽核到處開單,為了賺罰單,挖洞給老百姓跳嗎?
以莊敬路六巷來說,附近很多大樓底下都有停車位,但僅限汽車,可以設定獎勵,鼓勵社區或辦公大樓開放機車停車,市政府捷運站週邊忠孝東路以北區域老舊社區多,停車位缺乏,可以以增加容積獎勵及列為違章拆除重點區域等施策,加快區域都市更新,改善市容又可增加車位,
   在台北市騎機車又累又危險,但是便利又便宜,除非工作需要誰要捨汽車騎機車,停車場離商圈要走十幾二十分鐘,鼓勵大家多走路,那是不用上班的人才享受得到的悠閒
   拜託市長大人多為我們這些基層上班族著想,謝謝!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感謝您利用市民論壇(網路市民談市政)來反映「信義計畫區週邊機車停車位嚴重短缺」問題,我們向您說明處理情形如下:
1.有關反映市府捷運站出口週邊、莊敬路6巷與松勤街口附近機車停車困難事宜,查市府捷運站1號出口於忠孝東路五段151巷(設機車23格)、2號出口於公車轉運站東側巷(設機車69格)、3號出口於忠信地下停車場(松仁路2號地下)(設有機車232格)及4號出口忠於忠孝東路五段71巷(設有機車30格),你可前往停放。
2.另反映查莊敬路6巷機車太少問題,查鄰近吳興街6巷、7巷及187巷及莊敬路及松勤路巷道本處設有路邊機車停車位150格,為紓決解周邊停車問題,本處已規劃興建於信義國小興建地下停車場約可提供汽車200格及機車50格,預計100年底完工啟用,未來視汽、機車停車狀況再調整汽機車格位,惟現階段您在附近仍無法找到機車停車位,建議您可否考慮停放至步行距離約500公尺之三張里地下停車場(松平路81號地下)設有178格機車停車格位。
3.若您還有任何疑問可洽承辦人陳金珍,電話2759-0666轉6123。
http://forum.taipei.gov.tw/sp.as ... e=671&captcha=Y
作者: 高小花    時間: 2011-6-2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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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所指的路段,也都曾是我的老家,住了20多年,
或許有些商業繁忙地區有這個必要,
但北大特區應該沒有人(很多人)是要來這辦公的吧?
試過從北大門口走到樂活,也不過15分鐘,
我支持畫機車格,但別畫在人行道上~~~~
當初選擇遷居北大的原因就是看上這乾淨人行道,
不用閃東閃西連行人都得蛇行走路,
希望能保持下去阿.....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6-2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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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畫機車格,但別畫在人行道上~~~~
同意+1
隨著北大入住人口越來越多,機動車輛數量是必隨之成長,公共空間停車問題,居民亦應面對現實,畢竟這裡是我們的生活圈,建議爾後畫設停車格,應朝向公有路邊非不得已才在人行道上畫設,這樣惟修也可由市政府負責,非由社區住戶承擔養護成本!!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 08:35
不建議人行道上面畫停車格,比較建議做成停車彎,但也僅限於人行道足夠寬敞的區域,窄窄的人行道若再畫上機車停車格,不僅妨礙行人通行,也會讓北大特區無法升格為無障礙友善行人的居住區域。

停車是問題,但無障礙環境的營造,以及北大特區整體的景觀質感,也是相當重要的,這一點希望大家多思考,畢竟畫線很簡單,但要把這些線拿掉,難度高很多啊...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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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覺得贊成劃停車格的人會比較多耶!
所以我才會說是基於什麼樣的民意啊?
這話還不夠明白嗎?


  其實就我所知,只要有住戶提出,或是社區管委會或里長提出,交通局就會來辦會勘,確認一下需求跟相關程度,沒問題就會劃設停車格(畢竟只是畫幾條白線而已,很快)。

  但這樣的意見通常不會經過調查,很多社區住戶也不知情,但民代、里長或管委會常常引以為政績,最後停車格林立,反而破壞環境,非常可惜。

  但停車格也是有可能劃掉的,假設社區住戶認為不必要,或認為已經妨礙通行,可以寫信到「市長信箱」反映(網址: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或請社區管委會提出,這樣交通局就會來辦理重新會勘。

  很多議題大家只是在網路上討論其實很可惜,如果真的認為哪個路段不需要停車格,或是發現使用率不高,其實可以去拍照蒐證,然後請社區管委會向交通局提出重新會勘的需求,坐而言不如起而行,這是我給大家的建議。

作者: 蕭    時間: 2011-6-2 09:20
社區管委會或里長提出,交通局就會來辦會勘,確認一下需求跟相關程度,沒問題就會劃設停車格


當初 樹林區公所   要在我們社區  人行道畫上機車停車格..

被我們管委會反對...

要悍衛  在人行道 自由步行的權利....
作者: frank    時間: 2011-6-2 09:59
本文章最後由 frank 於 2011-6-2 10:00 編輯

分享一下,Mobil01上的文章 "機車停在人行道機車格裡離開原來要用牽的?????? "
98.4.8 晚上天氣晴

下班後,一如往常的從士林夜市基河路(百齡高中旁)人行道上的機車停車格準備要牽車離開回家,

因為人行道的下面(靠馬路的方向)也規劃成機車停車格(車頭對車頭),而且我停車的地方左右二邊也都停滿了機

車,所以我唯一的出口只有向後退,然後沿著人行道離開(整條停車格中間沒空隙,只能往頭尾離開)

當我發動機車,要往人行道的頭段騎去時,一個警察就站在人行道頭段的地方把我叫過去



警:來行照駕照

我:請問一下我有什麼地方違規了嗎?

警: 這是什麼道阿!! 蛤! 這是什麼道!! 這是什麼道!!

你駕照怎麼考的阿 !! 蛤!! 行照駕照拿出來!!

我:這是人行道,可是我是剛要從機車格離開,我並不是蓄意騎在人行道上的

警: 這是什麼道阿!! 蛤! 這是什麼道!! 蛤!! 撞到路人怎麼辦? 蛤!! 撞到路人怎麼辦?

我:可是我是要從機車格裡離開阿? 那邊已經沒有任何地方可以騎到馬路上了

請問警察先生,正確的離開方式要怎麼走?

警:你駕照怎麼考的阿 !! 蛤!! 當然是用牽的阿!!

我:用牽的? 法條有說在人行道上機車要用牽的?

警:(不說任何話,開始寫紅單)

至此為止,連我在內一共同時三台機車被他欄下來開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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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他開給我一張四十五條第六款~"機車行駛紅磚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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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ank    時間: 2011-6-2 10:53
本文章最後由 frank 於 2011-6-2 10:54 編輯

依照 營建署的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4.15中有設計規範:
http://w3.cpami.gov.tw/district6/i4.htm

所以比較好的設計應該採用 機車停車灣的方式來設計,就不會有行人和車輛爭道的情事發生了。

這是台北市敦化南路的機車停車灣,我是建議可以採用這種類型的方式
北大特區中唯一採用此類停車灣的,我目前看到只有 頤和園 面大觀路這段有採用。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 11:02
回覆 frank 的文章



  我也比較支持機車停車彎的作法,至少兼顧景觀跟停車的需求,不過要看人行道本身的寬度是否足夠,如果寬度不足,我認為應該先保障行人的權益,再考慮機車族停車的需求,比較妥當。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6-2 11:07
回覆 的文章
當初 樹林區公所   要在我們社區  人行道畫上機車停車格..
被我們管委會反對...
要悍衛  在人行道 自由步行的權利....


  讚!你們社區的管委會真有概念!
  其實很多社區都可以要求重新會勘,如果評估沒有需求,或是會妨礙行人通行,
  可以主動行文給交通局,要求辦理重新會勘並塗銷停車格。

  不過兼顧的作法是設置機車停車彎,但我想交通局可能預算有限,可以先搶先贏,趕快提出訴求。
作者: notyet    時間: 2011-6-2 11:13
本文章最後由 notyet 於 2011-6-2 11:20 編輯
yapi 發表於 2011-5-30 08:15
上週六到學勤路的牛寶用午餐
讓老婆小孩先下車後
我很努力的在週圍路段繞了二三圈,希望能找個合法停車位


是不是可以停在春成大砌旁邊的停車場內?從竹街穿過去走到牛寶也很近喔~
作者: woonini    時間: 2011-6-2 11:18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5-29 13:11
問題是....大家搬來後,也很努力的把北大社區變回原來的環境呀!!

你看,一天到晚吵著要麥當勞,肯得雞進駐,

贊同+1
作者: woonini    時間: 2011-6-2 11:22
dingding 發表於 2011-5-29 17:44
回覆 雲淡風也清 的文章

臺北縣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

嚴謹的法律規定,同時也許要考慮人性化管理,才能相得益彰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6-2 13:57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6-2 13:58 編輯

底下的例子是學成路236號之一,附近的人行道已經被畫上停車格,但是還是有太多(20~30輛)機車亂停在門口,附近的路邊機車停車格還有許多空位。
所以意思就是一定要停到最靠近的地方,不能多走幾步路嗎?
[attach]30908[/attach]
題外話,這裡是什麼地方? 為什麼會有這麼高的機車停車需求?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6-2 14:02
回覆 frank 的文章

贊成Frank大大所提,
如果人行道夠寬,也確實有機車停車需求,就花錢設置機車停車彎吧!
如果人行道不夠寬,就不建議設機車停車格,侵害行人的權利。
還是要回到當初文章所提,提供有效、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達成汽機車減量,才能有效解決北大特區停車位不足的情況。
另外,是否考慮實施路邊機車停車位收費,周六、周日汽機車停車收費,一小時內悠遊卡公車轉乘公車一段票優惠等。
作者: fannyplance    時間: 2011-7-2 19:57
畫不畫停車格都有好有壞~人多勢必就是要畫停車格吧
作者: kwl    時間: 2011-7-2 20:26
sheridoll 發表於 2011-5-29 11:55
本文章最後由 sheridoll 於 2011-5-29 11:56 編輯

住戶們應該都有附機車格,搞不懂這機車格是畫給誰用的 ...

+1 住戶都有機車停車位 機車停車格大概是仲介及餐廳客人用的比較多吧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7-2 21:31
回復 fannyplance 的帖子

北大特區的一大特色,就是安全、寬敞的人行道,相信很多鄰居也是基於相同的理由,才選擇來此定居、生小孩。

人行道一旦畫滿了機車停車格,機車在人行道上亂竄,滿街的老人、小孩失去了安全的保障,北大特區將不再是北大特區。

因此,才會提出來,請大家深思,安全與方便,孰輕孰重。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1-7-2 21:34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1-7-2 21:54 編輯
大頭妹 發表於 2011-6-1 10:50
聽說那些停車格是當里的里長主動去要求劃的,
當然那位里長本人好像也在這站上活動,
如果這個傳聞有誤還望不 ...


大頭妹

我是龍恩里里長, 也是你所謂在在站上活動的里長
為免不必要的誤會,在此鄭重澄清:
除了應管委會要求,里長本人從未主動在任何路段的人行道上畫過任何機車停車格。
2、為避免爭議,里長會要求管委會出具請求畫設停車格的正式公文。
3、收到公文後,里長會轉呈給市府交通局相關單位處理,經由會勘後,由交通局定奪是否可以增設機車停車格。所以里長的角色只是ㄧ個傳達民眾需求的平台。
4   除了里長,另有些議員也停供畫機車位的服務。本里就有人行道機車位是在里長未被告知的情況下畫設的。


現在民意高漲,沒有管委會要求及同意施作,里長及市府承辦人員是不敢擅自作主
如果各位發覺 貴社區附近人行道被劃了機車格,可否先去請教管委會是否知情?及為何要如此行??
弄清了原由再上網抒發情緒
不然里長們的壓力好大呢!!!!!!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7-2 22:23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To 里長姊姊:

曾經和交通局停管科的公務員通過電話,他們就是一副裝無奈的口氣,"都是你們的里長和議員提出要求的"、"我們也不想劃啊"
,一轉頭就問說: "那你覺得大觀路和大德路夠不夠寬,可不可以劃機車格,還是畫在人行道上?"

可是據側面了解,把機車停車格劃在人行道上,根本就是停管科派來會勘的人提出來的,這種不顧專業、翻臉像翻書、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的公務員,不可不防啊!

另外,學成路上的東X房屋員工,把門前的退縮空間當作自家停車場之外,還將附近的人行道都申請畫上停車格。
[attach]34619[/attach]

等到龍埔國小開學,應該會有很多小朋友需要用到這段人行道上下學,這些在人行道上奔馳的機車,勢必會影響到學童的安全。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1-7-2 22:50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1-7-4 09:27 編輯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曾經和交通局停管科的公務員通過電話,他們就是一副裝無奈的口氣,"都是你們的里長和議員提出要求的"、"我們也不想劃啊"

哈哈!!
這種被陷害的事情里長姐姐遭遇不只ㄧ次啦!!
唉!! 里長真難為~




作者: sudompoo    時間: 2011-7-2 22:57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辛苦了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7-2 23:06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不知道三峽轄區警察的"一半"是怎麼算出來的? 停在公車停靠區的高級進口車......真好奇是何方神聖!
不過身為里長目標顯著,似乎也是頗危險地! 小心ㄋㄟ!

台灣人的公德心真的有待加強,店家在人行道上清洗鍋具污染地面及排水溝,以後還不是要花社區管委會的錢來清洗,搞不好還是住在該社區的居民看不下去才上網舉發的,該總幹事真是搞不清楚狀況。

就像機車在退縮空間騎來騎去,壓壞了地磚、草皮,過了保固期後,就要社區出錢來維護,此時不杜絕後患,卻寧願將來花大錢,真是搞不懂。


作者: zean    時間: 2011-7-2 23:11
機車上人行道真是OOXX~~不像話...
更不要說政府把機車停車格設在人行道...
作者: zean    時間: 2011-7-2 23:16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原來"李剛的兒子"也住北大~~
應該叫出來大家認識認識~~
作者: hihidavro    時間: 2011-7-2 23:19
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劃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92年
商業區應依中心線分成四個開發單元,每一單元以整體開發為原則(但因基地情況特殊且經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核准者不在此限)。該四單元交會處,均應自中心線退縮二十五公尺,其餘應於中線退縮六公尺始得建築,退縮部分應設置綠化廣場,供行人使用,同時得設置出入口,並得計入法定空地。
藝術大道的人行道,是建商依據要退讓建築物,才有這樣的大道,真正公有的人行道應該沒有那麼寬,但退讓後的人行道,到底算是公所管轄還是各社區?
作者: 林富子    時間: 2011-7-2 23:26
anes855 發表於 2011-6-2 13:57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6-2 13:58 編輯

底下的例子是學成路236號之一,附近的人行道已經被畫上停 ...

這裡是xx仲介公司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7-2 23:41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7-2 23:44 編輯

回復 hihidavro 的帖子

應該是各社區的私權管轄範圍。

但是這也是問題所在,通常社區不會在非出入口的退縮空間上設置警衛,驅趕騎上人行道的機車
(甚至,某些社區的警衛還在自家社區的人行道上騎乘機車、停放機車,例如學成路上某麗X建設的國際館、世紀館警衛,不知道是哪家物管? )
即使真的要管,也不可能每件都委託律師告上法院,侵占私有土地吧!

偏偏交通局認定,退縮空間屬私權範圍,不能納入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範圍,不歸其管轄,也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內、逕行舉發的範圍內。
警察可以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來勸導、驅離、拖吊機車,但是事實上,警察伯伯就是沒那麼勤勞,常常來巡,打1999後,也不是那麼想管,開著拖吊車來繞一圈,鳴鳴警笛就想回去休息。
區公所,沒人沒錢,只能豎立牌子,交由樹林分局或是三峽分局來處理。
政府的圈子繞來繞去,簡單說,就是只會畫餅,卻沒有能力執行。

北大社區的居民只能好自為之囉!
作者: hihidavro    時間: 2011-7-3 13:29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如果是私管範圍,那公所的人行道僅有幾米寬(到底有多寬要實際測量),應該....於人行道上設停車格就要看實際寬度了吧,如果不足以寬到可設停車格時,這樣公所就應該不能劃機車格了。
解套方式應該是 將公有停車場盡速成立,並建成地下與地上立體停車場....
作者: kwbaseball2002    時間: 2011-7-3 23:32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1-7-3 23:32 編輯
林富子 發表於 2011-7-2 22:50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曾經和交通局停管科的公務員通過電話,他們就是一副裝無奈的口氣,"都是你們的里長 ...


違規被罰本來就理所當然....無論是誰檢舉,難道是檢舉人的錯,違法的人對?

另一方面,就算是有人檢舉,公務人員本就應該盡保密之責,更甚....怎麼還可以隨便亂編檢舉人呢!

違法的人很糟糕
隨便說說的公務人員也很可怕!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1-7-4 14:22
反對人行道上劃上停車格+1,影響用路人的安全;另外想請問美女里長上次討論到路霸的情況?有消息了嗎?
作者: anes855    時間: 2011-7-5 11:20
回復 hui_ching 的帖子

這裡不是美女里長的帖子喔! 這樣回,她應該看不到。

我幫你把留言轉貼到她的專區去。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age%3D1&page=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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