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60704 發表於 2011-5-14 11:29 沒有公權力 只能勸阻
北大人沒那麼不可救藥
服務小弟 發表於 2011-5-14 12:27 應採村里巡守隊的方式來辦理........ 一次就3-4人巡守...........必要時可以請管區員警一名配合巡守...
六爺 發表於 2011-5-17 08:23 輪值的巡守員每人配一支槍,糾舉"韓叩"的就給他開下企。
六爺 發表於 2011-5-17 08:48 呵...這才叫公權力!
imay 發表於 2011-5-14 11:12 不想以真面目識人的可以戴上面具,面具圖案統一,就是那個可愛的愛北大樹妹妹。 鳴哨的違規項目 ...
henrylin424 發表於 2011-5-17 17:51 1.穿上蝙蝠裝,超人裝巡守北大社區(嚇阻組任務) 2.機車或單車配上行車紀錄器(機動組任務) 3.愛北大網站綜合 ...
imay 發表於 2011-5-14 11:07 常常看見發文說北大特區內違規事件層出不窮,我們何不來組個北大特區糾察隊,穿著印有「愛北大樹妹妹」標誌 ...
nico 發表於 2011-5-17 19:57 巡守隊我在97年就請分局幫忙看是否可配合成立 分局回答是no 現在看二位里長是否有辦法成立
紅綠燈 發表於 2011-5-14 14:54 這立意很好 但執行可能會有困難.......
tung 發表於 2011-5-22 16:27 來愛北大的時間跟各位比起來並不算長 但最近在版上似乎很常看到提暢拍照公開上網的案例 我是覺得,與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