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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借錢的人說她不是個借錢不還的人~但事實呢? [列印本頁]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6 10:18
標題: 借錢的人說她不是個借錢不還的人~但事實呢?
http://tw.myblog.yahoo.com/kk148739
請大家參考借錢篇及部落格留言內容.
我想貼她的部落格.問何時才會還我錢.但她把我列入黑名單所以我無法在她部落格留言及貼文.
我該如何才能要回我的錢.
作者: evelyn0026    時間: 2011-5-6 11:26
唉~今天都5/6了...

人心好可怕啊...你就別心軟了...直接調解委員會見吧~
作者: kennyc    時間: 2011-5-6 11:41
看了對方的態度後,覺得對方根本沒打算要還的。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6 11:49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6 11:49 編輯

回覆 evelyn0026 的文章

嗯.我本來想貼文請她按承諾支付.如一樣不付.才去申請調解.
必竟她們夫妻都是某議員助理.她老公還是現任里長.
所以不想做的太絕.但無法貼文.看來只能去申請調解了.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6 11:54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6 12:14 編輯

回覆 kennyc 的文章
97.1.跟我借錢說97.5月會還.
從此像沒這回事.到我後來跟她要錢.快2年.
嗯.99年7月說要還~沒還.
說100年3月會還~沒還.
當初跟她要錢.從此不接電話.不回應.貼她部落格.被刪.
最後只好貼我自己的部落格.總算有回應.但~她回說~忙到忘了.我就知道她一點都沒有想要還.
我沒想到人~為什麼是這樣.
她跟我借錢.為什麼要等她朋友還我.????????
作者: KaoAndy    時間: 2011-5-6 11:57
本文章最後由 KaoAndy 於 2011-5-6 11:58 編輯

個人經驗:
1.不要查封我的車子,我如果沒車子就借不到錢來還你! 你可知我每天一早起床就要多少費用,可不像你那麼一滴點的
2.還錢? 有錢就還你啊! 先別急著要錢,吃顆釋迦吧! 一斤八十咧(那是十五年前)

看看我們這些被欠錢的,真的是格局太小,搞大點!! 進入法律程序才有機會要回來。
案例1.遷址給我追,我拿到法院判決追到天母連他家電鍋都查封,錢~要回來了。案例2.跑到大陸去了,大家來耗,你的票我就一折賣給黑道等著你
作者: midui    時間: 2011-5-6 12:01
30000看清楚一個人....

我個人覺得還算划算...

他覺得他們夫妻人格只值30000...那就由他吧

不過~該走的法律途徑~還是先走

建議先寫存證信函到他的...工作地

敬啟者:台端於民國00年0月00日向本人借款新臺幣000000元,並有借據為憑,依約定應於民國00年0月00日完成還款,惟迄今還款期限已屆滿,但台端仍未依約付款
,特函限台端於民國00年0月00日前完成還款行為,否則將自催告還款期限期滿之日起依民法第203條規定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希勿自誤為禱!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6 12:02
回覆 KaoAndy 的文章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6 12:07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6 12:13 編輯

回覆 midui 的文章

嗯.謝謝.她老婆跟我借錢.她老公應該是覺得又不是他跟我借.所以不會還.
只是幫議員出席場合.常會跟他老公碰面.
作者: 阿慌    時間: 2011-5-6 12:17
無常變化的結果
此一時也,彼一時也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6 12:20
回覆 阿慌 的文章

ㄏ.我只能說還好我花了匯費轉帳給她.而她自己傳了簡訊給我.
我才有證據說我借錢給她.否則也許現在連要的餘地都沒有.
作者: midui    時間: 2011-5-6 12:24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1-5-6 12:07
回覆 midui 的文章

嗯.謝謝.她老婆跟我借錢.她老公應該是覺得又不是他跟我借.所以不會還.

沒差....

其實這東西~寄去家裡效果不大~

要就是寄去他最得意的場所

工作~社團~
作者: KaoAndy    時間: 2011-5-6 12:37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1-5-6 12:26
我曾借錢給社區守衛.但後來他跟我說.你有甚麼證據證明我跟你借錢.
我老公選代表時.現在的社區主委老公來跟 ...

ㄏㄡ~這麼好說話,拿三千五來借我,我想包車去有雞吃雞。

您就是心太軟 心太軟 . . . . . .  。 豆干殘殘切五角,不然~就 : 忘了吧~再想它還有什麼用? 還不是煩惱多一重,還不是有始無終,借匆匆,說還錢就無影蹤 . . . .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快 狠 準,才能要回錢來  (您怎可以比欠您錢的含蓄又客氣呢?)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6 12:40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6 12:41 編輯

回覆 midui 的文章

嗯.其實在選舉期間.我曾幫議員騎小蜜蜂去宣傳.在安溪國小門口.狹路相逢.
她們夫妻正在安溪國小門口拜票.
但她的臉色我不會忘記.我沒有停下來跟她要錢.
當初總想留個餘地.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1-5-7 08:07
禱告....很有效~
上次有人被倒會,
禱告完了以後,
就還錢了耶~

不信,妳來試試看~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1-5-7 08:21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1-5-6 11:54
回覆 kennyc 的文章
97.1.跟我借錢說97.5月會還.
從此像沒這回事.到我後來跟她要錢.快2年.

此等案例屢見不鮮,若沒有白紙黑字真實借據,對方無心還錢,誰能證明他有向你借多少錢?
最後只怕變成你是騷擾他的人,但是這種情形受害者當不只你一人才對啊!
作者: 可可^^    時間: 2011-5-7 09:04
哎~
姿佑會長怎遇到這種衰事?!!!
真的是人太好了被人家欺負~
作者: 五    時間: 2011-5-7 09:21
回覆 快樂讀書會 的文章

多年前被倒會
求爺爺告奶奶
不還就是不還
還口出惡言
逼得訴諸法律程序才要回來

所以~~
借錢ㄧ推理由
不還錢更是ㄧ推藉口

這種情形下也只有訴諸法律程序了
加油
作者: 豬肉    時間: 2011-5-7 09:58
30000元當作繳學費!

就好比開車闖紅燈,紅單1800元,再加違規記點.
如果是一般平民老百姓開車違規,鼻子摸摸繳錢了事.
如果是周董開車違規呢?水果日報馬上大書特寫了!然後周董出面道歉了事.
(版上如有周董粉絲請別炮偶喔!舉例而已)
也就是外在身分上的不同,對於同一件事務,看法角度也就不一樣,但是...

紅單還是要繳的!

過去幾年偶也曾發生類似事件,最後,學會要懂得保護自己,有餘力之後,再去幫忙他人.
個人建議...
請放下外在身份上的包袱,就事論事,化繁為簡,保留書面記錄(證據)付款事實.
不管以後能否拿回款項,事實就是事實,真是真假是假.

實務上...
這種事情您也不要四處張揚了,反正自然會有人力廣播電台四處播送(反正NCC管不到!),
靜靜的默默的把相關資料備齊,等待出手之時,相信您到時會得到的會比30000元還來的多!

請參考





作者: fox    時間: 2011-5-7 10:37
KaoAndy 發表於 2011-5-6 11:57
個人經驗:
1.不要查封我的車子,我如果沒車子就借不到錢來還你! 你可知我每天一早起床就要多少費用,可不像 ...

wow !!!!!!!!!!
你太威了吧~~~~~~
作者: 小王子    時間: 2011-5-7 14:20
上調解委員會吧~
作者: 慧秀    時間: 2011-5-7 14:24
回覆 midui 的文章
他覺得他們夫妻人格只值30000...那就由他吧



+1
30000就把人格給賣了
真的便宜.還買1送1咧!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1-5-7 14:34
列印所有電子檔,留言,訊息,
上法院...
沒有第2條路!

我也被借了很多很多錢..切身之痛!!
作者: jeff2010    時間: 2011-5-7 16:58
夫妻是某議員助理.......她老公是現任里長........
這樣的身分.....很好要阿............上新聞媒體........里民/議員/觀眾....都會幫你要回那筆錢
作者: KaoAndy    時間: 2011-5-7 17:13
fox 發表於 2011-5-7 10:37
wow !!!!!!!!!!
你太威了吧~~~~~~

不是威,是被氣瘋了! 欠錢還講一堆 阿殺不滷 的理由,變成跟他要錢是我不對,不要便罷!既然決定要了,嘿嘿~我就讓欠債的連吃飯都會想到電鍋被我查封了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7 17:49
回覆 老熊 的文章

ㄏ.謝謝老熊.只是我覺得錢要回來可以讓我小兒子繳很久的學費.
我兒子一學期學費才1000多元.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7 17:50
回覆 小王子 的文章

嗯.調解單拿回來了.等5/25回是沒回應.就去寫調解單.謝謝.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7 17:52
回覆 johnshuetw 的文章

嗯.對.還好當初她自己有傳簡訊說她會還我錢.不然真沒證據.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7 17:58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7 18:02 編輯

回覆 可可^^ 的文章

.ㄏ.97.5.月後.過了很久我一直沒開口跟她要錢.一直到98年底.
我才開始跟她要錢.即始上次在四季會館做梅子.有她的議員老闆.及陶博館館長在.
我也沒跟她要.但認識網友說我怎麼不當他議員老闆的面.跟她要錢.
還叫我虧她老闆是不是福利不好.
有朋友欠我更大條60萬.我沒去要.是因為我覺得他有困難.
但我覺得她的態度我無法接受~忙到忘了.~不應該.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7 18:11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7 21:19 編輯

回覆 的文章

謝謝.我覺得維持良好友誼.真得還是不要借貸.
莫名其妙變成路人.
上次鄰居來借27000.一直沒還錢.我老公說她生活不好.讓我不可以去要錢.
鄰居在和平街賣衣服.每次我要去逛街還得遶路走.以免尷尬.
後來聽朋友說.她瘋了.哀.人生無常.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7 18:13
回覆 豬肉 的文章

謝謝~~~~~~
作者: 雨果    時間: 2011-5-7 18:32
既然大家都在政治圈....納最簡單的作法就是請議員調解囉
快速又簡單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5-7 18:59
樓上網友都給很多實用的建議,大大自行評估適合自己的方式。
假如不考慮情面問題,單純從法律面建議:
先發存證信函(中斷時效證據)
再發支付命令,對方異議,就會進入訴訟(調解)程序。
因為你有證據(簡訊等),案情明確,小額訴訟,二審級完結。





作者: fox    時間: 2011-5-7 19:02
KaoAndy 發表於 2011-5-7 17:13
不是威,是被氣瘋了! 欠錢還講一堆 阿殺不滷 的理由,變成跟他要錢是我不對,不要便罷!既然決定要了, ...

XDDDD
那如果有人欠我錢不還
也可以麻煩你出馬嗎XDD""
作者: FANNY!FANNY!    時間: 2011-5-7 21:28
欠錢還錢是理所當然的呀!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7 21:32
回覆 FANNY!FANNY! 的文章

我老公說欠債還錢.其他借口就不用多說.
作者: FANNY!FANNY!    時間: 2011-5-7 21:34
對方真的是太超過了.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5-7 21:49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7 21:49 編輯

日常生活中,也許每個人都經歷過朋友之間、親屬之間或鄰里之間為應急之需向你伸出求援之手。 都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就有這樣的人,向你借了錢,過後卻隻字不提還錢的事。該怎麼辦?明討?拉不下面子。暗示?如果她想不起來呢?

現實中欠債人記憶突然短路分為兩種:一種是真的忘記了向你借過錢,一種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如果是第一種還好說,欠債人會通過你不斷地暗示和提醒突然記起,並羞愧難當地向你不斷道歉。這時,你要很大度地表示自己不急需用錢,更沒有討債的意思。當然,對於還錢心切的欠債人所許諾的還錢日期也沒必要推遲。

要是遇到第二種可就有點麻煩了,暗示對於他們就是瞎子點燈——白費蠟。重要的是他們忘記了借錢和還錢都是對彼此的一種尊重。對於這種不尊重你的人,沒辦法,直接把事情挑明是最好的選擇。

面對親戚的無期借款

中國有句老話叫“親是親,財是財,親兄弟明算賬”。無論是朋友、同事還是親屬和鄰里,一旦有借貸發生,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兩者之間就只存在著一種關係,那就是債權和債務的關係。

一般私人之間的借款都發生在親戚朋友和同事鄰里之間,越是熟悉的人之間就越有可能發生債權和債務關係。所以,很多時候都會義字當頭,錢借出去卻沒有留下任何借據。

可是,借錢容易要錢難。債務問題處理不好,不但讓你心中不爽,搞不好還傷了大家的和氣。對於有些人,你的借款不但是關鍵時刻幫助了他/她,而且還會很直接地維繫了親情增進了友情。但是對於有些人,你的借款就是得罪他/她的開始。要知道,欠債不還往往都是發生在你意料之外的人身上。

因此,往外借錢的時候一定要三思而後行。首先要考慮對方由於種種原因而不能及時還款的時候,你們的關係損失的程度是否會比金錢損失的多。所以,立下借款字據還是很有必要的,這樣既對你負責,同時也是對你們的友誼和親情負責。

討債4法

方法一:以毒攻毒法
對於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
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方法二:“易貨”置換法  
至於那些“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後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範。不過也沒關係,學會“易貨置換法”准叫他/她防不勝防。
首先注意觀察屬於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於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後,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方法三:借刀“殺雞”法  
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然後,圍繞目前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並把佔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
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駡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四:動用武器法  
對付那些“滾刀肉”般的欠債人,也許你即使是使盡渾身解數也依然無效。那就只能動用最後一招——訴諸法律。
因為法律注重證據,畢竟是空口無憑,當白紙黑字的借條存在時,如果借錢人不按借據約定支付欠款,法律就是對付上述類型欠債人的最有力的武器。

http://www.yp-888.tw/tags04/1546.htm
作者: 陳太    時間: 2011-5-7 23:36
38樓的dingding說的真好!! 其實這年頭 再要好的朋友最好都別有金錢上的往來
我們夫妻也有切身之痛 跟我認識二十多年的同學跟她先生 原本就是會多少佔我們便宜 自從跟隨我們夫婦來北大買房後 更是欺人太甚 日前借我們公司倉庫放貨大半年 也是說的很好聽 要補貼水電房租 事實上我先生早就料到他們不會付 之後更加欺人太甚 而後我們在愛北大這邊說開來 然後她們夫婦惱羞成怒 隔天把貨由我們公司搬走 當然 一毛錢也沒付!!
而半年期間 進出我們公司倉庫如他家廚房 看到公司的產品 贈品 無一不想拿 甚至別家公司借放的音響架也想 A..... 我們公司倉庫亦裝了攝影機拍攝 原本實在很想PO出讓人欣賞 只是我先生已經對此對夫妻感冒的很 再也不想跟他們有所牽扯 雖然損失了幾萬元 時間跟精神 但把兩個人認清看透 一點都不可惜!
最後 還是希望你可以把錢要回來 只是這年頭....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作者: 魟魚    時間: 2011-5-7 23:45
看起來是不想還~還硬ㄠ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1-5-8 00:20
看完後的心得就是:對方根本不打算還錢  
幸好大大有保留相關的通聯證據    我看也不用客氣,走法律程序吧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1-5-8 00:21
真的很誇張ㄟ....講那麼多幹甚麼...."不是30萬也不是300萬".....也不過才三萬
拿出來還不就得了...講一堆....擺明是不想還....不要臉...
作者: 賴瑞    時間: 2011-5-8 00:24
本文章最後由 賴瑞 於 2011-5-8 00:26 編輯

不是要潑妳冷水,只憑匯款單和簡訊是很難證明她向你借錢。妳匯給她錢,她還可以說是妳還她的錢。至於簡訊連30000元
都沒提到,那怎麼和匯款單作連結。如果下次妳要借錢,記住商業本票比借據和支票更有用。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1-5-8 01:00
回覆 賴瑞 的文章
如果下次妳要借錢,記住商業本票比借據和支票更有用。


最有用的是"保管條"~

請對方來拿走要借的現金(ex.30000)時,簽下含利息的"保管條"(ex.半年共33000...另有第三見證人簽字最好)...

如逾期(ex.半年)不歸還當初請對方"保管"的33000元,得按鈴申告以刑事侵占罪提起公訴(檢察官會代勞...不用自費請律師),再以刑事(求刑)併民事(求償)...以刑逼民,上上策!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8 09:32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5-8 09:32 編輯

回覆 賴瑞 的文章

在部落格上她說:不是30萬也不是300萬,我相信人格不會只值這樣,
作者: aa0223    時間: 2011-5-8 10:26
我感覺"快樂讀書會"

氣的不是因為"三萬元",而是借錢人的態度

支持妳跟她要回來
作者: 可可^^    時間: 2011-5-8 10:52
回覆 快樂讀書會 的文章

認識網友說我怎麼不當他議員老闆的面.跟她要錢.
================

同感.......
作者: 小方    時間: 2011-5-8 11:24
人心隔肚皮;外表光鮮內心卻是如此的污穢;希望您能早日走出這令人不快樂的回憶
作者: 紅綠燈    時間: 2011-5-8 11:50
本文章最後由 紅綠燈 於 2011-5-8 11:51 編輯

我方便借錢給你   不代表你可以隨便對我

真是....
下次再有人借錢   直接回一句
不方便!!!!
作者: 萱    時間: 2011-5-8 12:42
支付命令是很好的方式
我用過
加油
作者: 賴瑞    時間: 2011-5-8 12:57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一般債權人於對債務人請求清償債務時,必須經過法院審判程序,取得法院勝訴判決後,才能以該勝訴判決為執行名義,對債務人之財產進行查封、拍賣等強制執行程序,如此往往耗費時日,使得債權人在金錢、時間及精神上遭受莫大損失。
為加強本票之流通性,票據法特別保護執票人,當執票人在對本票之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只要向法院聲請裁定,就可以對發票人之財產為強制執行,不須進行訴訟程序。
當執票人以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許可強制執行時,法院僅就本票形式上的要件加以審查,而不審查執票人與發票人間之實際法律關係或該張本票是否出於偽造、變造。
只要執票人所執本票上具備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法院就應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縱使發票人主張該本票係出於偽造、變造,或主張早已清償票款,法院仍應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作者: 蘿蔔特    時間: 2011-5-8 15:27
回覆 賴瑞 的文章

強制執行...如遇...債務人名下無動產或不動產時又如何?!

刑事訴訟非因犯罪嫌疑人的脫產與否而停止...判決確立而科以刑罰(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鍰)的執行,除非被告死亡(潛逃出境)才會終止~

刑事訴訟併民事,省律師費、以刑逼民(就算易科罰金也是有前科),也是個不錯的選項!
作者: 豬寶嘟窩    時間: 2011-5-8 15:34
借錢給親朋好友的人
就要量力而為
然後就要有萬一他(or她)沒辦法還的結果?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8 16:10
回覆 aa0223 的文章

說對了.她讓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是笨蛋.
作者: 王琳琳    時間: 2011-5-8 21:17
這ㄇ久ㄌ,應該不會還ㄌ。還好有這ㄇ多愛北大好友幫忙拿主意,和法律資訊。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8 22:57
回覆 王琳琳 的文章

謝謝~~~~~~~~~~~~~~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8 22:59
回覆 小方 的文章

謝謝~~~~~~~~~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8 23:00
回覆 豬寶嘟窩 的文章

嗯.對.~~~~~~
作者: 米米    時間: 2011-5-9 11:13
要借錢給人,真的要有把這條錢當丟了的想法
否則,寧可不借....

因為除非你有心思及心力去應付那些後緒問題
否則,欠錢的人刻意不還錢
你也只能自認倒楣
不然就是花時間花精神去用人情或是法律的力量
才能拿回自己的錢

這也是我之前痛苦的經驗
~~
作者: water226    時間: 2011-5-9 11:49
所以我都不借人錢..要借去跟銀行借..
作者: 劍橋    時間: 2011-5-9 11:50
我的前老闆也欠了我們員工薪資.每個人都欠了10W-100W. 總計應有 2千多萬.     
老板雖然嘴說一定會還.但是因為公司都是人頭掛名負責人,老闆根本紙頭紙尾無名. 也沒不動產,所有東西都是人頭.大家都知道他一定有藏$.
大家想走法律途徑 OR 找大哥去要,可都因為沒本$可付OR程序繁雜而無動作. 而找勞保局的話,依前車之鑑,只是協調.罰款,老板絕對一毛都不會付 ,實在是不甘願.看他買新車,公司存在繼續騙$.嘔Y!
有沒有大哥要出面幫個忙Y!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5-10 11:53
老熊 發表於 2011-5-7 08:07
禱告....很有效~
上次有人被倒會,
禱告完了以後,

那會中樂透頭彩嗎?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1-5-14 12:59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我中過樂透5個字才13.8萬.但前前後後買的不只13.8萬.
作者: 北大健言社    時間: 2011-7-8 17:01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7-8 17:47 編輯

謝謝你收到了,還不錯嗎?大家都為你打抱不平,而且從頭至尾我也沒說不還,
總之感謝你四處幫我打廣告,到調解會去很像是你的作風,總算我所認識的
無敵女強人林姿佑要有這股狠勁才對,但也感恩你手下留情囉,畢竟要在社會
上生存打拼沒快很準是不行的, 這還是要多請教姿佑老師喔,帳號我收到了,
從3月份起會入帳,也感謝你幫我解決了朋友欠我的這件事, 人太厚道反而害了
自己,我記取經驗並謝謝你.也歡迎你來家裡泡茶,政治路不好走或許適合你吧,加油,
未來也請你多對小妹指教,好棒的經驗,我也會與人分享的,祝平安喜樂

以上是借錢的人的回應.
但是~因為她把我~列入黑名單.所以我無法問她何時還錢.
只好去申請調解~結果她在收到第一次調解書6/21.打電話來給我.
她說~她已經還錢了.還要求看我存摺.
結果過了1個小時後~有一個女生打電話來給我.
她說~她現在手頭緊.要6月底才能還錢.但要我先撤銷調解.
我沒答應~是因為從很久就說要還錢~都沒有.
我說當天去再喬.
6/21里長夫人沒去.我跟調解委員會小姐說~等6月底沒還再第2次調解.
今天7/8調解.昨晚我打電話給里長夫人.我說錢還是沒還.
結果她說讓我跟她朋友要.
不知道是她~太天真無邪.還是~我太笨.
我說~小姐~是妳跟我借錢.你朋友是誰我都不知道.
而且為什麼是我要去跟她~要錢.
今天打電話給里長夫人.打了好幾通~都不接.

作者: fannyplance    時間: 2011-7-11 10:06
本帖最後由 fannyplance 於 2011-7-11 10:06 編輯

以後還是少借錢吧!!
別人跟你借錢是看你臉色
要別人還錢是你看他臉色
還不如不要借 這樣也少紛爭
我很多朋友都是為了錢反目的
朋友想要長久最好不要有金錢或利益的往來
人性是很黑暗的
作者: 倩怡    時間: 2011-7-11 13:10
她應該是不會還的~一皮天下無難事
作者: 桂格    時間: 2011-7-11 13:27
本帖最後由 桂格 於 2011-7-14 11:21 編輯

小的以前稍有接觸命理以及氣功.
可以感覺你的心腸很好, 個人的磁場正向, 氣場能量可能也有不錯的強度...
這種情況下, 身邊容易吸引許多磁場偏向負面或有需要幫助的人, 不自覺的靠近你, 依附你強大的磁場, 但有時卻會有意或無意佔了你的便宜而你不自知, 這種狀況會加速消耗你自身的氣(甚至財)....
如果我們目前的格局是一台腳踏車, 卻硬是要載了三四個人, 就形成重拖了.....

所以如果生命格局是這樣, 一定要認清楚這一點, 慢慢抓出自己行事的原則, 才能保護自己.
喜歡幫助別人是你的天性, 這是好事, 但若能量力而為且用對方向, 又能控制好力道與界線, 就更棒了.  
當做參考囉!


作者: angel99    時間: 2011-7-14 10:54
本帖最後由 angel99 於 2011-7-14 10:56 編輯

人一生當中, 識人的智慧, 和自知之明, 很重要. 才能左右進退, 自如無礙. 否則, 會有無盡和無義的麻煩. 然而, 要能有識人之智, 和自知之明, 非易. 需要時時, 自我訓練.
作者: angel99    時間: 2011-7-1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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