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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樸園、馥園的人行道 [列印本頁]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8-14 16:43
標題: 樸園、馥園的人行道
大部分北大的建商幾乎都會融合外圍的人行道,例如種些花草或是燈光來美化整個社區
例如遠雄的藝術大道、中悅夏宮、爵士樂等等
不過大家應該都知道樸園或馥園幾乎都是把人行道隔的好像跟他們沒關,不過這沒關係
至少把人行道的草或環境整理一下吧!
現在走過樸園,除了建商自行把住屋前面那一塊隔成是給店家用以外,人行道都髒亂不堪,而且
人行道上的草都窸窸疏疏的,也沒再整理,不知道是否樸園、馥園的建商可否幫忙整理,
畢竟北大的環境如果都能整齊一致,這樣走起來也比較舒服一點不是嗎?
作者: julia068    時間: 2009-8-14 21:54
房價也沒有比較便宜,尤其樸園人行道還一些沙子,腳踏車都容易摔倒,這種自掃門前雪的建商真要不得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09-8-18 11:35
綜觀北大的建案,幾乎門口人行道都會做起來,連靠高速公路納的中悅、上北大、爵士悅等等這些走動人口、商家較少的地方也都有,馥園、樸園這兩棟門口人口這麼頻繁,卻只顧自己店面,如果這條人行到不屬於他們的範圍,但也是在自家門口,建商打個電話給鎮公所相信應該是比小老百姓打來的有用吧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8-19 08:30
生才實業這種自私的濫建商
不管是寫信、留言都完全部回應
房子格局蓋到好有什麼用?完全是自掃門前雪
現在每走過一次樸園、馥園門口就皺一次眉頭
下雨天更慘....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們之到不要這麼自私嗎?
作者: 阿康    時間: 2009-8-19 10:12
璞園隔壁還有一空地, 目前也雜草一堆了!! 尤其是走道上..
而這邊又是最接近台北大學的路面, 以後學生開學之後..這禮路人應該會很多!!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09-8-19 10:35
樸園門口都是泥巴地,有些地還有之前下雨的積水未退,真為那邊的店家與用餐的客人們感到悲哀

新蓋好的馥園面大學路旁邊也有一塊空地,不知道是屬於馥園的還是另一個建案,剛好夾在這兩個建案中間,還真詭異
作者: cda736    時間: 2009-9-2 16:56
馥園面大學路旁邊也有一塊空地, 這塊地應該不是生才實業的....

不過生才實業敢承認她們就是新莊博士的家建商...這也很猛
雖然有跟我解釋,她們是借牌給人的,但是跟承認也是很猛的

有震驚到...當然他也少了我這一個客戶了...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4 11:45
建商對於馥園、樸園有用心維護?
要不要去看一下現在馥園圍牆外圍光禿禿的泥沙?
還真是分的很清,圍牆外就不管,圍牆內種一堆花草有什麼用?
一下雨就馬上積水,泥沙到處亂流,就不能學遠雄的藝術大道或是像其他建案一樣
幫忙維護一下,我相信整個地種一些花草花不了建商多少錢
而樸園維護的是什麼?是假借名目給商家的退縮平台吧!而平台外就一樣髒
也是到處積水,這樣的建商不是自私不然是什麼呢?
今天要不是有北大特區這樣的環境,平整的道路、整齊的花花草草及漂亮的街道
生才實業的房子會賣的好才怪!
格局再怎麼好,建商服務再怎麼好,都是對買他的房子的人,這本來就是建商該做的
但是請發揮同理心一樣對北大特區有這樣的服務,不然這樣自私自利的爛建商
房子蓋的好根本沒用,就跟當初用爛的建材讓博士的家倒了卻不管是一樣的!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4 16:23
照你這麼說,所以像爵士樂、中悅夏宮及鼎禮等等其他建案他們也幫忙整理整合人行道是侵佔公有地是違法的囉?
怎麼不見政府抓他們?
樸園整理園藝花很多錢?你是說整理那個變相給商家使用擺攤位桌子的那個地嗎?
我記得北大特區有規定要退縮幾公尺但可沒允許可以利用這鑽漏洞而給商家擺攤位吧?
麗園、上北大及其他的園系列私自把推縮的地用圍牆圍起來,這似乎也不是合法的哩!
在mobile01已經有人針對這些建案私自去圍牆的部分去檢舉了,這個地方就不再說了,詳細情形
可以去討論區看!
分不出公有私有的地?那我告訴你,馥園當初在建的時候,用鐵柵欄圍牆圍在現在馥園所謂的花園外面
弄得人行道都是塵土及在圍牆旁邊的地都光禿禿的,現在花園弄好了,鐵柵欄圍牆也撤了
當初弄得髒兮兮的行人到及光禿禿的地呢?就不管了,花園弄得在漂亮有個屁用!
這不是自私不然是什麼?樸園也一樣,當初也是把施工的圍牆圍在現在那給鑽漏洞給商家使用的地板外面,
完工後呢?也是留下外面的泥巴地給路上的行人
建商當初施工佔用公有地圍鐵柵欄,弄好怎麼不恢復公有地原來的樣子呢?是建商及你們自己才分不清何謂公有地私有地吧!
要刮別人的鬍子請先刮好自己的鬍子!
要讓北大的生活更好就請不要這麼自私自利,自掃門前雪!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09-9-6 22:29
這位可以說是生才的推手, 樸園跟馥園前面人行道這副德性你都可以大言不慚的說生才多好,

真是非常佩服,自掃門前雪的建商是上不了臺面的....

不提也罷!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7 11:43
chioumj大大你說的很對,他還真是經典的生才實業的推手哩!
不知道鐘點費多少
錯的都可以說成是對的,爛的都可以說成是好的
我也懶的跟他辯了,這裡10個裡面大概只有他一個認為樸園、馥園前面的人行道是好的
反正那一條人行道是好是壞大家知道就好了,還好最近沒下雨,沒有變成泥巴地
不過倒是塵土飛揚就是了,真可惜,北大的門面就被這種自私的建商給破壞了....唉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09-9-7 11:53
本帖最後由 chioumj 於 2009-9-7 11:54 編輯

只能說台灣的街景被這種太多上不了檯面的建商搞的難看至極,

公家機關官僚心態, 建照隨便發,只要不妨礙我升官就好, 完全不顧整個市容街道的完整性.

這些公務人員應該多修一點美學,一條好好的學勤路搞的一段一段..(還重劃區咧..)

學勤路被這些園字輩的建案搞Low了, 樸園+馥園尤甚!!

建商賺了錢就閃,還可以大言不慚說我守法耶....唉!!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09-9-7 12:56
說真的我還真找不到一條人行道比得到學勤路這條差異如此之大 . 一邊是寬廣美麗 , 一邊則有部分路段是殘破不堪 .

雖然我也不喜歡遠雄說的藝術大道 , 第十四條還是幾條的名街這種說法 . 但不可否認 , 遠雄的確讓學勤路看起來就是很不錯 , 在台北市我也看不到有這麼樣power的人行道 !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7 13:14
本帖最後由 Jason 於 2009-9-7 13:49 編輯

好了啦~大家就不用跟他爭了啦!
我們又不是買遠雄的房子,也可以被他說成我們是趙迷?
而別人買了遠雄的房子又如何?買了就是趙迷了?
那以後買了誰誰誰的建案不就是那個建案老闆的迷了?連這個都可以扯,無聊!
我就說假如北大有10個人的話,只有他一個人認為樸園、馥園前的人行道很好而已
那條人行道有多爛,我們自己知道就好了
這種人喔~就當作北大沒有這種鄰居就好了,跟他爭下去只是浪費我們時間而已
倒不如我們自己來想想看要怎麼改善那條人行道比較實際點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7 16:00
耶~原來我林口也有房地產....
麻煩一下幫我弄個台北市的....
我想要大安區的哩!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09-9-7 16:13
本帖最後由 chioumj 於 2009-9-7 16:25 編輯
呵呵呵

怪不到建設公司就開使怪公務人員....

你懂,妳會...怎磨不去告公務人員瀆職~~~~~看你穈貼起文來一副正義凜然的樣子!
學勤路本來就是一段段出賣發包興建的, 你們以為是一整條賣給遠雄嗎?
那遠雄幹嘛不整條從 ...
.......
整條學勤路那麼多建案,除了遠雄將公有地整理在內外哪一個個建案會去管什麼公有人行道的?
何況遠雄妳以為它那麼好心嗎?~~~哼~~~那是縣政府拿容積率,建蔽率,犧牲大家住戶品質換來的!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7 12:31


樸園、馥園的人行道濫就是濫...沒啥好說的啦.

建商錢賺飽了就閃, 圍牆外的就放給他爛, 這樣自私的建商誰看了都要反彈,管你是遠雄還是生才.

大觀路被生才進出的工程車搞的坑坑洞洞的, 馥園完工後竟然只舖自家門口段的, 自私心態再次表露無疑!

不過你最後一段剛好說明了生才跟遠雄的差異, 一樣拿容積率,建蔽率,犧牲大家住戶品質換來的, 遠雄給至少是一條像樣的路, 生才給的是啥?每個看到的人都禁不住要罵一句.

PS: 我搞不懂, 你說遠雄搞LOW了學勤路, 又說至於遠雄藝術大道,你個人則是非常喜愛, 也經常帶另一半散步其間,享受悠閑! 倒是是搞LOW了沒啊!!!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7 17:34
不要在跟這種人吵啦!
完全看不懂他在扯什麼,我們又不是在說人行道要社區維護
而是在說除了樸園、馥園以外,每個建案至少都會把自己私有的地完整的
跟人行道結合、整理,不用美觀沒關係,至少要乾淨、整齊
而不是自私的只把自己的做好、圍起來,剩下的就都不管,讓人行道
就破破爛爛的,就有人就是不知道在扯什麼,一下子什麼侵佔公有地,一下
說那是鎮公所的責任,就連公園都可以扯進來,都沒人去提到公園的事,這樣也能扯?
照他這種人說起來,目前北大每個建案除了馥園、樸園以外,其他建商都是活該自己
整合,而且還侵佔公有地哩!
所以這種人不用跟他吵了,聽不懂大家在訴求什麼,我們討論我們的,請FranceWonChina
這位仁兄不要在扯東扯西了,你人最寬大,生才實業的房子最好,你的馥園及樸園是北大所有
建案裡最好這樣可以了吧!
北大人很團結沒錯,但是沒人要跟自私的人及自私的建商團結!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7 17:56
本帖最後由 kris0902 於 2009-9-7 17:57 編輯
人行道屬於鎮公所養護,干社區屁事?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7 17:10


請問您是園系列的住戶 還是 生才建設的相關人員?
如果您是園系列的住戶,還請您冷靜看清楚諸位網友的發言
各位網友的意思是請蓋馥園社區的生才建設要有責任感,將社區前方的人行道一併做個整理
而不是把房子蓋完後就拍拍屁股走人.也從來就沒有要馥園社區住戶買單整理人行道的意思!!

如果您是生才建設的相關人員
那....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09-9-8 00:09
看完後,只有一個感想,各位辛苦了。
另外,希望站長在必要的時候,做出明智的決定,拜託,謝謝。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09-9-8 09:22
本帖最後由 chioumj 於 2009-9-8 09:23 編輯
請問您是園系列的住戶 還是 生才建設的相關人員?
如果您是園系列的住戶,還請您冷靜看清楚諸位網友的發言
各位網友的意思是請蓋馥園社區的生才建設要有責任感,將社區前方的人行道一併做個整理
而不是把房子蓋完後就 ...
kris0902 發表於 2009-9-7 17:56


每次經過樸園、馥園的人行道感覺就非常差...

只是有些人看不清楚罷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8 10:12
  沒想到生才實業「園」系列差勁的行徑還有人可以護航,今天真是開了眼界。學勤路兩側的「園」系列,不是把應該開放的人行道圍起來,變成公然違建,就是把人行道搞得殘破不堪,成了「自掃門前雪」的最佳寫照,這不是自私,是什麼?

  等這陣子忙完後,絕對督促縣政府儘速拆除違建,甚至不惜寫信請監察院或縣府政風單位督導,也希望大家幫忙,人手一信(這很重要,希望大家多花幾分鐘,拜託),讓學勤路變成真正的泱泱大道。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8 10:33
重點是大家都希望樸園、馥園的人行道能改善,
這才是造福大家的事啊~
yafen 發表於 2009-9-8 10:17


  其實也是因為生才實業毫無改善之意的自私行徑,才會讓居民大動肝火,不是嗎?

  還是建議大家透過檢舉違建、督促縣府改善的「縣長陳情信鄉」管道,一人一信,改善現況吧!
  縣長信鄉網址: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8 16:56
本帖最後由 Jason 於 2009-9-8 17:04 編輯

真的搞不懂耶!是有人聽不懂我們大家在表達什麼
還是我們表達的不好,直接看圖吧!
[attach]209[/attach]
紅色圈圈處就是馥園把花圃用圍牆隔了起來後,就完全不管,下雨天就積水
沒下雨時就塵土飛揚,而這只是一小部分而已,我是借用馥園銷售人員網站的照片喔!
這是他們自己拍的,改天我在拍個更清楚的照片。
但是不要又在扯什麼圍牆外是鎮公所的,可以跟你說,紅色圈圈這一部份的樹都是馥園自己種的
如果要這樣說的話,就自打嘴巴,侵佔公有地,既然種樹了,也不順便鋪一下草皮?就認
由他爛?而你有沒有看到在花圃外的藍色鐵柵欄,那是馥園在施工時放在那的,那是不是也侵佔公有地?
好!如果不是,那可否把當初因你放鐵柵欄而使的草都長不出來的地方可以整理一下!
[attach]210[/attach]
這是萬寶隆的,北大幾乎所有的社區都是整合所謂某人說的鎮公所人行道,我不知道這犯不犯法
如果就像某人說的,這樣是侵佔公有地,那所有北大除了樸園、馥園以外,全部都違法要拆了!
那請某人趕快去告發北大所有的社區建案!
樸園的地也是跟馥園一樣,已經說過了,就是建商自私不管不弄!跟什麼侵佔公有地完全沒關係!
沒有人說你們園系列住戶自己花錢或是去跟鎮公所要求弄人行道不對,麻煩請看清楚
我們說的就是像照片這樣,如果一開始建商就弄好的話,大家也不會無聊去說馥園及樸園前面的人行道很爛,
至於你提到那是鎮公所要維護的,沒錯!人行道的確是鎮公所要維護,但前提是要先弄好,如果可以像萬寶隆
或是北大其他所有建案一樣先弄好,那如果再有損害,那當然是鎮公所要負責的,建商都幫鎮公所整合好了
鎮公所當然沒有理由不維護!
看生才不爽?大家沒事看生才不爽幹嘛!有錢賺嗎?又不是時間多,浪費時間在生才身上做什麼?
如果你是園系列的住戶,那就麻煩你去跟生才說一下,請他幫忙把前面的人行道弄好一點
如果他前面的人行道好的話,就不會只有你一個人在幫生才解釋,好或壞大家都知道
大家不是白癡,好的話大家也不會這樣一面倒的說馥園及樸園人行道弄得不好
希望你能真的好好看清楚大家要表達的是什麼!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09-9-8 18:56
Jason大, 你火氣也上來囉....

別氣別氣...網路就是這樣, 大家可以各自表述,說自己想說的...

大家都知道問題的癥結就好, 有努力的方向就儘量去反應吧..

不需要在網路上說服對方!!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8 19:38
chioumj大~沒辦法阿~
你應該知道對「豬」彈琴的感覺吧!
我們是說樸園及馥園,結果他說馥園還沒建好...那樸園呢?
樸園不是建好了嗎?樸園的人行道一樣「爛」!
然後我們是說其他園系列有圍牆的問題,又不是說人行道的問題
就有人喜歡自己在那邊亂扯一通,生氣是不會啦!
因為我不會對一個聽不懂大家在表達什麼的人生氣
就像你會對胡扯的人生氣嗎?這只會浪費我們的脾氣而已
他爽他自己去說就好了,讓他發洩一下就好了
反正就不要把他的話當話聽就好囉~
我們自己再來來想辦法看能不能改善囉!
作者: 阿康    時間: 2009-9-8 20:10
請大家好好說話喔!! 請不要說一些氣話, 這實在沒必要...大家都是為了北大好嘛!!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09-9-9 01:03
其實除了人行道的維護問題 , 我也很關心有沒有被建商佔用的問題 . 不管是哪家建商 , 如果有佔用到 , 應該都要被檢舉才是 .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09-9-9 01:21
怎麼記得當初是說重劃區內建商房子要往外拓20米,大概生才那樣已經有20米了,所以沒再往外拓,只能奢望三峽鎮公所嚕!
至於檢舉,有個整齊的人行道也沒有甚麼不好,檢舉通常是指不好的事物才去檢舉吧。

坦白說,人行道這個話題實在沒必要一直討論下去,生才如果不做好,那就等鎮公所做,就這樣子而已,我們也不可能改變建商的想法,至於佔不佔用人行道,我倒覺得建商做的人行道比政府做的好,政府的人行道品質.......
所以小弟是覺得現在大部分的人行道這樣做很好。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9 12:43
我又變成"豬"了?


以下資料供大家參考

縣府要求學勤路所有建案退縮10公尺作為人行道, 單車道與植樹綠帶之用
這一部份被視為道路用地,屬縣憲政府所有

另外要求學勤路所有建案自退縮10公尺處起再退縮18公尺作為綠帶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9 09:03


您好:

不知以上資訊是否有正式官方的公告可以查詢?
否則也無從了解以上資訊是什麼單位所提供的
作者: julia068    時間: 2009-9-10 00:36
Jason大,別生氣也別多費唇舌
就像薛香川到最後也不承認錯一樣
自私的人永遠不會承認他自己自私
拒買他們的房子就對ㄌ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0 14:53
  所以人行道的事情暫且按下吧!

  基本上生才實業已經做到建商該做的部分了(學勤路所有建案自退縮10公尺處起再退縮18公尺作為綠軸),請把焦點放在部分「園系列」建案把屬於公共空間的綠軸公然圍起,當作私人空間,這才是要關注的部分,也是學勤路兩側景觀差距頗大的真正原因(一邊完全退縮,一邊圍起來,將28公尺的退縮林蔭大道空間壓縮為10公尺的普通人行道)。

  請大家一人一信,請縣府督察這些建案是否違反土地分區使用要點,若私圍合法,也請縣府提出說明,為什麼這樣的建案會給發建照,是否涉及失職或無作為;若違法,則請縣府強制拆除,還真實28公尺林蔭大道風貌。拜託大家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0 14:57
  另外上北大的圍牆,縣府已認定為違建,但似乎都沒有強制拆除的動作,希望縣府儘快處理;也請某位園系列的住戶注意,大家並非只針對生才實業批評,而是只要涉及違法或違建,大家都會眼見不平。也希望縣府比照上北大的判決,倘若學勤路兩側圍起部分涉及違建,應予拆除。
作者: cda736    時間: 2009-9-10 23:02
哪個人去拍一下璞園給那位先生看一下吧...
他眼睛好像常常忽略看不到一些東西耶...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09-9-11 02:04
  另外上北大的圍牆,縣府已認定為違建,但似乎都沒有強制拆除的動作,希望縣府儘快處理;也請某位園系列的住戶注意,大家並非只針對生才實業批評,而是只要涉及違法或違建,大家都會眼見不平。也希望縣府比照上北 ...
silentocean 發表於 2009-9-10 14:57


大家一人一信去催縣府說不定比較快 !
作者: cda736    時間: 2009-9-11 10:29
回覆內容:

臺北縣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三峽鎮學勤路117至123號前(圍牆)、學勤路97至103號前(圍牆、警衛室)、學勤路125號前(圍牆)及大觀路168號左側(圍牆)等處涉及違章建築1案,業分別以北縣拆認字第0980006100號A類1組、0970039164號D類5組、0980006101號D類5組及0970047802號D類5組等號查報認定在案,並依據「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辦理;若有違建拆除相關事宜請來電洽詢承辦同仁李先生 聯絡電話29544213分機307


麗園..雙喜等.....政府已經認定違法了呀.....你現在怎麼說?!
作者: cda736    時間: 2009-9-11 10:33
感謝台端來函指教,本大隊將竭誠為你服務! 臺北縣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回覆內容: 親愛的縣民朋友您好: 有關台端陳情本縣「三峽鎮台北大學特定區(台北大學周圍住宅區域)招牌、綠軸、無障礙是否合乎規定1案」,辦理的情形:城鄉發展局都市設計科有關 台端所提意見回覆如下:有關廣告招牌設置,依據台北大學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12條規定,學府路與學勤路兩側街廓不得設置招牌。經查 台端所提及之社區業經都市設計審議完成,相關設計內容並無圍牆設置之情形,有關私設圍牆事涉工務局業管權責,本局將另行函知業務主管機關辦理後續相關處理事宜。有關無障礙設計部分,已聯繫各相關建商惠予考量改善。感謝您的關心,若有其他意見歡迎電洽聯絡人,以利儘速處理。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設計科 聯絡電話:29603456分機7155 正本: 副本:

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有關台端陳情本縣三峽鎮台北大學特定區(台北大學周圍住宅區域)其第二點學勤路及學府路設置圍牆佔用退縮綠軸部分,前經本局98年8月5日北工使0980649925號函,函請本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辦理在案。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666


看來璞園也跑不掉喔...廣告看板,佔用人行道當店家用地......
目前看起來僅有馥園全身而退...
確實..他的人行道不弄,我們拿他沒辦法...僅能道德勸說..
但是好的建商也要顧及社會觀感....他要不道德,我是沒辦法
但是我會勸人不要買生才建設的房子....
作者: cda736    時間: 2009-9-11 10:35
大家努力發信到縣長信箱去檢舉...最好附上照片
或是打上面電話,請他們盡速執行違建拆除.......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10:39
早在兩年前,我們社區就有人去檢舉過麗園旁邊的雙喜將前院四週用圍墻圍起!
抱歉!縣政府認為合法,因此到現在都還是用圍墻圍圍住.都三四年啦!

早期, 他們在圍墻裡邊種菜,停機車,養狗,弄得景觀一遢糊塗,害得建商的房子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09:14


  明明就認定是違建了... 應該是非法吧... cda大大的陳情信回函連文號都寫出來了,不過列為D級的違建,目前台北縣超過10萬件,若希望能儘早拆除,恐怕得靠北大眾人群策群力,一人一信了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11:23
提供大家另外一個檢舉管道:佔據人行道,特別是設置固定路障(對!我就是指某些建案的圍牆),也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向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提出檢舉,可連續開罰。就算拆不掉這些圍牆,至少也讓這些建案為國家貢獻一些稅收。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11:24
附帶一提,基本上這些建案已經認定為違建,這是事實,至於開罰,恐怕就得請大家儘量以個案方式,向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檢舉,寫陳情信件時可能要註明工務局,以免又跑到拆除隊那邊去,增加他們的工作負擔(因為他們已經做完認定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12:01
某人的語氣真的蠻挑釁的...
政府無作為,不代表違反規定的事情就可以合理化... 莫忘「恥」字。
另外麗園、樸園尚未認定有違規情事,看能不能從妨礙人行,做商用或固定路障角度,請縣府逕予開罰。
作者: 拿鐵    時間: 2009-9-11 12:27
呵呵呵!!!
突然覺得好像扁案喔!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11 12:32
silentocean大...cda736大.....我建議你們不用在回覆了
這種人就不用理他了,只要對他的生才有錯,他就會眼睛瞎了一樣
視而不見的啦!
樸園店家沒佔用人行道?假日晚上走做去還看到商家直接把
桌子椅子擺出來讓客人在他們所謂變相本來該給行人走的木地板上吃飯哩!
我都懶的回覆了,反正這裡所有的回覆裡,只有他一個人自認為沒錯,園系列最好
還炫耀房子很好,我們想買也買不到哩!(又沒人提到想買園系列的房子,不知道在炫耀什麼)
反正我們就不用理這種人,我們也不想跟這種人做北大的鄰居,我們就做我們的,讓我們想辦
法讓北大的環境更好,至於他想怎樣是他的事情,空氣?沒錯,這種人當空氣就好了
摸也摸不到,聽也聽不到,所以啦!從現在開始空氣的所做一切就是看不到
雖然自私的、臭的空氣聞起來是不好聞啦!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1 12:49
有關廣告看板,目前學勤路多的是店家掛看板,全家,統一,中信,....通通拆掉我矕贊成的!

佔用人行道當店家用地?
璞園誰佔用人行道當店家用地,請示出照片我第一個去檢舉他!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2:03


借用 Kang Sir的介紹圖片, 您可以拿起電話,或是上縣府網站了!!  
謝謝您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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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1 12:58
請各位參照一下以下圖片,我們就事論事
麗園的確沒有蓋圍牆,只是利用花圃營造出一個像是牆的感覺
請各位在講圍牆的時候,不要把麗園也一併算進去

再借用一下 Kang Sir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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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214[/attach]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13:06
我無言了...

你硬要偏執狂發作,想成大家只針對生才實業,那就算了;明知部分建案有違建,不是挑釁說:「來拆啊!」,就是強辯,不懂反省,令人對部分北大特區居民的素養感到失望。

基本上我跟拆除隊聯絡過,部分建案如雙喜、逸園、上北大、山姆叔叔美語學校及大學世家等,都被列為違建,這是既定事實;至於佔用人行道、妨礙通行等,其實也有法令依據,端看行政機關是否採取作為,不是沒被舉發就無罪,更別說是找碴了。

想幫自己的住家護航,是天性,但若不願反省,擇惡固執,那就叫做白目了。不管怎樣,反正一切依法處理,透過正常管道檢舉申訴,相信你也不該有意見,對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13:09
我問過拆除隊,麗園確實不屬違建;至於綠帶是否屬私有,還有待商榷,這點我會再詢問,但部份建案圍牆屬違建也是事實,有良心就社區自己把他拆掉吧!既然你都想教我「恥」字怎麼寫,何不以身作則,先做合法正確的事情呢?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1 13:33
真的是笑話了!
有嗎? 桌桌椅椅有擺在人行道上嗎?

照片中所示桌椅示擺在璞園社區私有綠帶上,而且根據社區住戶規約,那几個平台是授權店家使用管理與維護的!

住戶規約則是全體住戶根據當初買賣和約中分管協議同意那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3:04


請問您是璞園的住戶嗎? 還是樸園的住戶有提供社區規約給您看過?
如果以上兩者都不是....
您所說的"根據社區住戶規約........"又是從哪聽說來的?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1 13:40
我住在麗園,你的意思是要我拆麗園的圍墻?
我們麗園既不違法,我們不是已經正在以身作則,先做合法正確的事情嗎 ?
生才固然有些建案違法,但不是全部生才建案都違法,一個 "生才園字輩" 將所有生才建案通通包進去不是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3:32


寧靜海不是已經說了,麗園沒有違法
您以上這段發文,不顯得太過於挑釁嗎?

我特地貼了兩張圖片,替麗園澄清
請大家不要牽扯無關的社區,雖然這是幾個小時前的事情
但是畢竟我已經發文,請網友們多配合,您為何就不能了解我們想解決問題的用心
您又硬要在我發文後批判他人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這樣有意義嗎?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09-9-11 14:07
有問題的就該通通拆掉 , 管你生才還是誰 =.=

沒人要針對生才 , 不要老是把大家的意思曲解了 .

還是希望大家一人一信讓違建都消失吧 ~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14:18
本帖最後由 silentocean 於 2009-9-11 15:56 編輯
我對我的口氣不好向你道歉!
但是我不容忍有人信口開河,肆意無證據的污衊本人所居住的社區!
本人居住的社區極為重視鄰里觀系,也為北大社區的美觀與整潔付出不少心力與金錢
遭此莫名指控,本人深深為本社區管理委員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3:48


  那大家就事論事,不要流於口水之爭吧!回歸正題:

  第一、逸園、雙喜、山姆叔叔、上北大及大學世家等建案圍牆確屬違建,先正名,以免傷及無辜,損害清譽。
  第二、大家並非針對生才實業攻擊,而是希望北大特區環境更整齊美觀,請針對違法的社區提出質疑,莫對人不對事。
  第三、退縮綠軸的歸屬管理問題有待商榷,是否有相關罰則,有待大家了解或專家解答。
  第四、樸園將綠軸空間設置座椅,有作為營業用途之嫌,是否違反規定,可能也得透過檢舉或陳情釐清。
  第五、麗園經核非屬違建,也無圍牆設置,在此再度澄清,希望大家流彈勿再傷他,我也在此為我的激憤口吻道歉,以後會更加理性討論相關議題。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15:57
據了解
經網友質疑之下
璞園管理委員會已函縣政府查核有關露天平台的使用權問題!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5:49


  這是好事,另外請France若得知縣府答覆,能否透過關係公諸大眾,將法規與事實作一釐清?感謝。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11 16:32
剛剛我已經直接打電話去給鎮公所
請他們修復馥園、樸園前面的人行道,不過鎮公所電話中給我的回覆是
應該是建商要維護,我有跟鎮公所說他們建商有依規定退縮
鎮公所說他們會馬上派員去了解,看責任區分給誰,這部分我會繼續
去追鎮公所,如果是鎮公所負責的話,鎮公所就應該要修復好
如果是建商的話,建商也應該修復好,我這星期會找時間去拍照,
把照片附給鎮公所,繼續追蹤直到結果出來,希望人行道可以趕快修復好
還給北大一個整齊美觀的環境.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16:43
本帖最後由 silentocean 於 2009-9-11 16:45 編輯

  我想問題是那個平台是屬於依規定退縮綠軸的部分(不是公設喔!就算綠軸位於建案基地內,也不能算是社區公設),按道理說,應該是屬於行人的公共綠化空間,是否能夠由社區管委會依「住戶生活管理規約」逕行管理或裁決,還有疑義,針對這一點,我今天也寫信問縣府了,希望能早有答案。另外商家要「開宮」報復,這是什麼意思?
  
  其實不管最後結果如何,樸園平台上營業用的桌椅收回店裡面,基本上就毫無爭議了。再者,公共行人空間設置桌椅,係屬活動障礙,為警察單位權責所管,他們來關切也是職責所在。若店家們想避風頭,先把桌椅收起來就沒事了吧!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11 16:52
開宮應該是指.....開一個廟?
是這個意思嗎?
如果真的這樣的話,我想樸園會被罵到爆吧!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09-9-11 17:00
大家都蠻熱心追查和檢舉的 , 不錯不錯 .
作者: 阿康    時間: 2009-9-11 17:21
大家理性討論是很nice的...我今天也特地去拍了幾張照片,晚點傳上來..
責任歸屬還是要劃分清楚,是鎮公所負責咱們就努力反應,讓鎮公所被我們煩死.....XD
如果是建商要負責,可以檢舉的就檢舉,可以道德勸說就道德勸說....
作者: 阿康    時間: 2009-9-11 19:27
照片來囉!這是今天在現場拍的!目前有疑問的應該就是一堆泥土髒亂的地方(璞園跟馥園)!
另外我也拍了正在施工中的翡冷翠!
PS: 點圖可以放大!

這是璞園


這是馥園


這是施工中的翡冷翠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11 20:09
借用Kang大的照片一用
我剛已經把照片寄去給鎮長信箱了,希望鎮公所能快點回應
星期一我會在打電話過去問一下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1 21:56
逸園,敦園的圍墻領有營建署發的建照!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8:32


明眼人都知道"圍牆"並不符合規定
真不知是怎麼樣拿到圍牆的建照的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22:00
據查璞園的18公尺綠帶是全體住戶共有持分的土地
逸園,敦園的圍墻領有營建署發的建照!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8:32


  退縮18公尺的綠軸是否由社區管理,這一點我會再詢問建管單位查明。

  不過逸園的圍牆已經被列為違建了,也有文號佐證,今天上午我也跟拆除隊討論過,也確認這個事實。違建有建照,那可是大事,要追究的是公務人員的失職,若屬實,絕對向建管單位追究到底,不然就是請監察院調查囉!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1 22:02
本帖最後由 kris0902 於 2009-9-11 22:05 編輯
商家要 "開宮" 還是開"葬儀社",這都跟璞園無關
和約已簽給商家,只要他們不違法,社區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們也很緊張,正透過關係勸阻中!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8:36


璞園正對面就是麗園耶! 開宮還得了~~
請璞園召開個社區所有權人臨時大會,在他"變更營業項目"前修改一下社區規約,禁止設立宮廟,葬儀社就好啦!!
如果使用權是社區規約所記載的,禁制權也比照社區規約很合理啊!!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22:03
商家要 "開宮" 還是開"葬儀社",這都跟璞園無關
和約已簽給商家,只要他們不違法,社區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們也很緊張,正透過關係勸阻中!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8:36


  當初社區跟商家簽合約,沒有註明營業類別或限定營業種類,這真是失策。不過商家要開宮或葬儀社,說真的,跟公共空間的使用與管理不該混為一談,前者是合約問題,後者是法規問題。

  不過你可以透露一點線索,告訴我們是哪個商家嗎?該不會是我常去的牛寶或帝一吧?如果他們背後真的做報復的舉動,我對他們的印象分數大概會大打折扣,甚至就再也不去吃飯了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22:13
璞園當初並未以"開放空間"向縣府換取增加25%的容積率
因此璞園的18公尺綠帶是全體住戶共有持分的私有土地,只是按政府法規建物退縮18公尺空出來的綠帶
原來也可以向逸園,敦園一般申請圍墻的加蓋( 摟空型的就不違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8:55


  學勤路兩側退縮18公尺設置綠軸,這是列於土地分區使用要點的規定,即便是綠軸土地所有權屬社區,但也不代表可以擺放桌椅做營業用途,甚至設圍牆包圍供私用。

  另外逸園的圍牆已列為違建,敦園我不確定,蓋圍牆可以用申請的嗎?若能申請,圍牆大概會四處林立,而毀了整個北大特區的環境吧!又或者縣府開放申請,那是否有違反規定之虞,也須詳查。

  其實法規上不斷鬥爭,不如放寬心胸,將眼光放長遠。

  我的建議是若「園」系列的建商或住戶們願意拆除圍牆,除了對整體環境有加分作用,對自己的房價也是大有助益。台灣人總是短視近利,以至於沒有傑出的公共環境與高雅建築,北大特區已經是很難得的地方了,若大家能齊心,為整體環境整齊一致貢獻心力,成為台灣最棒的居住環境,也非遙不可及的夢想。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22:18
Q:何謂開放空間設計?  
  指依「未實施容積率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而設計。此辦法在為鼓勵基地之整體合併建築使用及設置公益性設施。依此辦法留設越多上述所謂「開放空間」,則建造者可獲得比原有法定所允許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1 19:05


剛查了一下,此法「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似乎已於民國85年6月26日廢止了...

另外,北大特定區應該是屬於「有實施容積率管制」的地區吧!這種重劃區怎麼可能沒有容積率管制呢?也因此,我目前仍然認為所謂的退縮18公尺綠軸,應該是依據土地分區使用要點的規定而設置,非與爭取容積獎勵有關;而且重點是即便退縮綠軸所有權人屬於社區,但退縮綠軸的目的本身就是為了營造舒適的人行與公共空間,即屬人行區域,又屬公共空間,怎可私圍,或設置桌椅供營業使用呢?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1 22:24
明眼人都知道"圍牆"並不符合規定
真不知是怎麼樣拿到圍牆的建照的
kris0902 發表於 2009-9-11 21:56


  所以現在可以分為兩個問題:

  1.圍牆確有建照,但經拆除隊認定為違建,該追究的是建管單位失職,亦或拆除隊認定有誤,有待商確。
  2.圍牆實無建照,那認定違建有理,即便拆除隊不及排拆,若社區居民有良心,也應該自行拆除。又或者綠軸設置地點有他法可管,那主管機關可以逕予開罰,這也有待釐清,到底綠軸歸屬哪個單位,是社區還是工務局?

  也希望大家一起觀察這個問題,或許這些問題不會影響你的生活,但違建就像是寄生蟲,是會蔓延並破壞整體環境的,台北縣有超過10萬件違建,就是政府與民眾的放任,所製造出的龐大怪獸。去過國外就知道,台灣的建築環境只能用「醜」來形容,北大特區已經是台灣建築景觀難得的一塊淨土了,希望大家珍惜他,一起來關心這個問題,把想法透過陳情或電話方式反映給主管單位之道。
作者: Jackie    時間: 2009-9-11 23:52
我覺得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為什麼璞園前的人行道上停放那麼多機車...? 這樣子相對的影響行人行走的安全吧...!!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09-9-12 00:52
以目前的台灣來說 , 要找到像北大這樣的居住環境應該不多 ...... 或許根本沒有 !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09-9-14 10:08
洗版又礙眼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09-9-14 10:46
本帖最後由 chioumj 於 2009-9-14 10:48 編輯
按 107 樓 Kang 大 貼的照片(相信是近照) 並無任何車輛停放於人行道上! 請查照!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09:28


晚上吃飯的時候去看就可以看到一整排了...希望店家要做生意,也要規劃一下.

經過的人如果看不過去就報警拖吊好了,省事又不麻煩.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09-9-14 10:53
上周有一天,經人舉報璞園社區商家佔用前面平台,私擺桌椅營業,警方前來取締

商家告知

1. 商家擺放桌椅提供路人休憩方便,並無禁止任何人不得使用,因此非為營業行為
2. 商家告知警方所有桌椅均為活動式,並非如遠雄建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0:20


1. 店家把賣的東西端到外面給客人, 不就是營業行為.
2. 固定跟移動跟違不違法沒關聯,流動攤販不違法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4 12:24
理想每個人都有,但是可不可以尊重不同人對不同事務的處理方法( 在合於法律規範下)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09:19


  當然是要合乎法律規範。看了這麼多討論,你還不懂大家的訴求嗎?有誰提出違法的要求了?倒是部分建案違建已明顯違法,我建議拆除,這個要求到底哪一點不尊重或不守法了?難道真的要坐視違建不管,才叫尊重?合法?

  雖然違建暫時不關麗園的事,但對此視而不見,實在難以服人。我覺得要護航可以,但還是希望北大的住戶能多站在公利的角度去思考,倘若人人為己,北大不天誅地滅,環境淪陷才怪。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4 12:29
本人認為奇怪的是
遠雄將一條綠帶上裝置了這麼多的固定式石桌,將綠地大量鋪上水泥,好像大家覺得這樣很漂亮?
璞園前店家放幾張活動式桌椅, 大家期期不以為然.
另外遠雄在雙喜旁邊的那一棟,整個綠化等於 0,一顆樹也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2:15


  遠雄的整體規劃及綠化,至少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反之,學勤路另一側的建案卻是圍牆四立,相比高下立判,你要檢舉遠雄,自無不可,但同樣的標準,可不可以請你也用在生才實業的建案上?

  另外,上北大也被檢舉舉報違建,請不要忽略這一點。大家對事不對人,希望你也如此。

  附帶一提,昨天在學勤路上走著,想說既然麗園是採開放式設計,應該可以進去參觀吧!結果還是發現「奇妙」的鐵柵欄阻擋住出入口,跟網路上麗園的住戶說歡迎大家參觀的言論,似乎相互牴觸,這是否合乎規定,我想到時候也會提請縣府做個解釋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4 12:31
逸園與敦園的圍墻是建商於蓋房子前就向政府取得合法建照,並經政府於建案完成後查驗合格的!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09:39


  不要再重複了,現在爭執點已經來到一方稱圍牆有建照,另一方卻也獲得縣府告知文號,稱圍牆為違建,重點在於圍牆是否真的合法,又縣府是否有失職。

  又跳回原點,那就不要討論了,大家各說各話便罷,就讓縣府或監察院來調查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4 12:36
我現在只想問,某人到底是北大特定區的人,還是生才實業的員工啊?
到底愛的是北大的環境,還是生才實業的招牌啊?
一切依法處理吧!反正縣府沒解釋清楚之前,我想相關的檢舉不會停止的。

另外,建照的核發應該是縣政府工務單位核發的,你看文號上有「峽建字第」、「樹建字第」的文號,應該很容易明白發照的單位不會是營建署。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4 12:38
本人認為奇怪的是
遠雄將一條綠帶上裝置了這麼多的固定式石桌,將綠地大量鋪上水泥,好像大家覺得這樣很漂亮?
璞園前店家放幾張活動式桌椅, 大家期期不以為然.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2:15


針對這個部分,我想我可以幫您釋疑
一.從耶魯~紫京城這一段路,遠雄規畫了從建築物起開始向道路延伸約兩公尺的小綠帶
之後是大約十多公尺的"平坦"開放空間(車道部分除外),並設置藝術品及石椅供人觀賞,休息
接下來又有一塊屬於政府的綠帶也加以施做,除綠帶外還增加了噴泉造景

二.從耶魯~紫京城這一段路,都不會有商店的門口開在面學勤路這一面

和璞園有什麼不一樣,您可以再仔細觀察看看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4 12:42
  遠雄的整體規劃及綠化,至少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反之,學勤路另一側的建案卻是圍牆四立,相比高下立判,你要檢舉遠雄,自無不可,但同樣的標準,可不可以請你也用在生才實業的建案上?
  另外,上北大也被檢 ...
silentocean 發表於 2009-9-14 12:29


寧靜海兄,您住在哪個社區我想這已經不是秘密了
您不介意我再說一次,您住在 明軒萬寶龍,而不是 遠雄社區 吧!
作者: Jason    時間: 2009-9-14 12:44
本人認為奇怪的是

遠雄將一條綠帶上裝置了這麼多的固定式石桌,將綠地大量鋪上水泥,好像大家覺得這樣很漂亮?

璞園前店家放幾張活動式桌椅, 大家期期不以為然.

另外遠雄在雙喜旁邊的那一棟,整個綠化等於 0,一顆樹也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2:15


可以跟你說,整齊就是漂亮,大家要的是整齊,不一定要全部都種滿樹,你有看過台北市敦化南路嗎?
他也是路面鋪上水泥,但是中間會綠化種一些樹,每一個間格都種一些樹,這樣大家也可以在樹中散步
而石桌則是可以大家走累時可以休息,但是樸園馥園綠化的也不錯,但是那都是在為社區綠化,用類似圍牆
的方式中些花花草草,把鎮公所的人行道跟建商自己的綠帶人行道隔開,所以行人並無法走在其中,而遠雄
或是其他建案則是整合鎮公所的人行道,也在每個間格都種一些樹綠化,這樣看起來大方整齊當然是大家所想要的
樸園的商家桌椅不能擺,如果依照公約可以擺,但是商家自己跟警察說那是給行人休息用的,但我想這是很難的
昨天晚上我走過去,商家都把食物拿出來讓客人做外面了,你覺得沒消費的行人可以坐嗎?就算有空位出來
敢坐嗎?應該馬上會被商家趕走吧!而遠雄或是其他建案(如爵士樂)的一些椅子或石桌,並沒有所謂的商家
拿食物出來賣,大家不是只針對馥園或是樸園或是其他生才實業的案子挑剔,而是在大環境下,每個建商都這麼做
,而偏偏這樣看起來比較整齊、美觀,碩大就是美聽過吧!大家都是像你說的一樣都是水泥路,只種一些樹,但是當你
遠遠一條筆直的路走過來,突然路縮的很小,然後旁邊都是店家的桌椅上面做滿人,地上都是垃圾(昨天我晚上經過樸園
看到的),你會怎麼想?
樸園馥園的綠化做的真的很不錯,種了很多花花草草,但是偏偏給人的感覺就是這些綠化是綠化給自己社區的人看的
大家希望的是綠化給北大特區的人看,一起分享,一起使用,這樣不是很好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4 12:45
本帖最後由 silentocean 於 2009-9-14 12:46 編輯
寧靜海兄,您住在哪個社區我想這已經不是秘密了
您不介意我再說一次,您住在 明軒萬寶龍,而不是 遠雄社區 吧!
kris0902 發表於 2009-9-14 12:42


  這... 我住在哪個社區跟我發表的言論有什麼牴觸嗎?
  還是我不能以我的觀點發表對遠雄或生才實業任何的評論與想法?

  我不懂你這番提醒的用意何在?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4 12:47
按 107 樓 Kang 大 貼的照片(相信是近照) 並無任何車輛停放於人行道上! 請查照!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09:28


奇怪...您看的照片和我看的一樣嗎?
我明明看到很多車輛,還有一台應該還在行進中咧~~
[attach]227[/attach]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4 12:49
  這... 我住在哪個社區跟我發表的言論有什麼牴觸嗎?
  還是我不能以我的觀點發表對遠雄或生才實業任何的評論與想法?
  我不懂你這番提醒的用意何在? ...
silentocean 發表於 2009-9-14 12:45


只是點出您不是自己人幫自己人說話!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4 13:00
能不能告訴大家所謂 "圍牆" 不符合規定是不符合哪條規定?
您是崇尚空間開放,視野開闊的人仕,故而您主觀認為"圍牆"並不符合規定,我們佩服您的心胸
但是也有些人認為社區圍墻提供安靜與安全的保障,人人都有選擇的自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09:39


我想請問您,您說的圍牆提供社區安靜與安全的保障
1. 所謂提供安靜的保障,是把他人用圍牆隔在外面,確保安靜對吧?
2. 所為提供安全的保障,是把他人用圍牆隔在外面,確保安全對吧?

如果以上兩個答案均為是,那您當初在51樓說的
"另外要求學勤路所有建案自退縮10公尺處起再退縮18公尺作為綠帶與空間營造,不得起造房子
只得以綠帶規劃,因此學勤路才會有林蔭大道的規模"
其實就只是營造私有綠帶空間,不是嗎?

如果以上兩個答案均為否,那為何還需要圍牆呢?
沒有再另外加一個圍牆就不安靜?
沒有再另外加一個圍牆就不安全?(社區不是只有一個大門,並且門內還有保全嗎?)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4 13:02
(1)原來檢舉就叫做「違法的要求」,我今天真是開了眼界。
(2)圍牆有建照,但卻被列為違建,這是一件明顯矛盾的事情,你只談建照,無妨,我也相信北大特區所有建案都有建照,但圍牆若真屬於建照內合法範圍,又怎會被拆除隊列為違建?既然是違建,那是否違法?再者,都列為違建了,你還是認為「不成立」嗎?不是蒙上眼睛,就真等於看不見...
(3)我有哪個討論不是站在「法」的角度去談了?違建是真有文號列管,而且我也電話跟縣府承辦人確認過,這不是法?還是你指拆除隊違法?至於公私利的觀點,我是建立在既然部分建案的圍牆違法,能否站在公利的角度去拆除它呢?學勤路變得更寬闊,對整體的房價與公共利益是大大加分。另外,說句實在話,剛剛kris有提到我是住在大義路上的(跟kris說聲抱歉,我想我是誤會你的語氣了),學勤路怎麼樣其實跟我無關,算是我多事吧!
(4)遠雄是否違法?我無從置喙,還是需要透過縣府主管單位鑑定才行。但就我所知,綠軸並未規定不能舖水泥,只強調它是退縮作為「公共」、「行人」空間,所以遠雄有沒有違法我不知道,但學勤路部分建案把圍牆蓋起來,確實明顯違反綠軸開放作為「公共」、「行人」空間的基本訴求,我是針對此點舉發,自認並無不妥,亦無不公。
(5)我覺得我的回應都很清楚了,再答覆,也只是重複的話「對N彈琴」,剩下的,就讓主管單位傷腦筋吧!不過我相信只要現況沒改善,檢舉的動作仍不會停,希望某些人能看清楚真正問題所在。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4 13:09
本帖最後由 silentocean 於 2009-9-14 13:11 編輯
好,按照你說的,建照是縣府發的
難道幾年前獲得縣府同意蓋的圍墻,今天你看得不爽,說要拆掉就非拆不可嗎?
我是不知到今天法律上是如何改變導致圍墻被拆除隊列入違規名單中的
這當中難道不應先解決縣府內部法令相抵觸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2:59


  就我的理解,拆除隊去做鑑定時,是會核對圖面的。

  像是麗園目前的造景配置,跟當初建照圖面並無不同,所以未被列違建(但那個鐵柵欄可能有爭議,值得請拆除隊再去釐清),反之,逸園、敦園、雙喜、上北大及山姆叔叔美語學校等,當初建照圖面並不包含圍牆,但現在圍牆四立,顯然涉及二度施工,自屬違建。從此觀點,拆除隊的鑑定與建管單位之間並無法規牴觸,反而該追究的是建商二度施工罪責,又後續住戶(管委會)對違建的態度?

  所以基本上你所謂縣府同意蓋圍牆,這句話是不成立的。此外,你似乎連建照核發的單位都沒搞清楚,你口中這些相關資訊究竟從何而來?聽誰說的?可靠信多少?是否先該給個交代呢?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4 13:16
是嘛!
你又很自然的認為遠雄這樣是合法的沒問題的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3:08

如果您認為不合法,歡迎您去檢舉
如果有關單位也裁定不合法,那就依法改正吧!~~我才不會死不要臉的硬坳!

10公尺退縮的人行道與三排植樹綠帶到哪裡去了?( 這是鎮公所特別要求學勤路綠化的重點)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3:08

三排綠樹帶,似乎還在那,您可以去算算看!

18公尺退縮的綠軸又到哪裡去了?
整個18公尺退縮的綠軸鋪滿了水泥路面與石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3:08

18公尺的綠軸及開放空間就在那啊! 我不是說了有平坦的開放空間和綠帶嗎!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09-9-14 13:19
這個主題還在吵 ............

建議版主可以關帖了 ! 該檢舉的請大家一人一信檢舉 ~ 在這裡吵也沒意義 !
作者: kris0902    時間: 2009-9-14 13:23
你看到的車輛停放處是社區18 公尺退縮地帶,現在違不違尚待釐清中!
至於~~~~~~~還有一台應該還在行進中咧~~
你要璞園店家派員站崗不讓機車穿行人行道嗎?
你覺得璞園能夠行使這種公權力嗎? ...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3:15


據我所知,有些建案的管委會為了維護行人的安全
都有請物管人員對於行駛於人行道以及停放於人行道的機車進行積極的勸導及驅離
至少那些社區的人沒有說,難道要我們家的物管去站岡嗎? 我們哪管的動啊!
這種推拖的話

話說回來,9/12日 約13:15分
麗園門口的人行道上除了停放一整排機車外(應該是號稱私有18公尺綠軸上)
還有一台銀色的休旅車橫跨在人行道以及綠軸上面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09-9-14 13:38
逸園, 敦園的圍墻是領有建照的
你硬要說它違法,我也沒辦法!
等著瞧,看看縣府會不會自打嘴巴把它拆掉!
你也甭整天違法違法的!
FranceWonChina 發表於 2009-9-14 13:22


  不是我硬說它違法,而是縣政府說它違法,另外,我比較相信縣政府,至少他們可以說出個審核程序,並出具違建文號,而你只有空口白話的耳語傳言。

  縣府要不要拆也不是我能控制的,目前我僅知有1案列為A級違建,將於1個月內拆除。縣政府願意拆除違建,那不叫自打嘴巴,叫做依法行政吧!而且,對於拆除行為,我想多數北大住戶應該會大聲叫好吧!

  至於你,給你一個良心的建議,既然你「硬稱(撐)」逸園及敦園的圍牆合法,希望你提出非違建的證據,像是建照圖面等資料;但我想你自稱是麗園住戶,說來奇怪,你怎麼對逸園、敦園、樸園及馥園都這麼熟?它們合法與否,怎麼你比他們還清楚?像我住在大義路,對面或旁邊的建案有沒有違法,說真的我也不懂。

  你真的沒有在生才實業打工嗎?
作者: 阿康    時間: 2009-9-14 13:42
本主題鎖定,如果有違法請直接拿起電話或是拍照檢舉囉!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0-2-7 08:45
4# Jason


我姐負責捷運品質管理 常出入環境保護局 及工務局
對於這樣沒有水準的生才實業 我們一定聯合社區居民會提報
特區住宅人行道是絕對禁止商用
作者: 文漢    時間: 2010-6-28 21:48
由她們的管委會直接向建商反應會不會比較有用阿,不然就請台北縣政府去想辦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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