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學特定區的容積獎勵條例
好像沒有看過認養公園可以容積獎勵 (或許其他的法規有規範)
其實原來北大特區原始設計是低密度開發 (住宅區容積率 210%,商業區 320%)
會變成今日高樓林立的模樣2 v5 Q" I4 i ?) G
主要是當時 政府的土地 ...
小海豚 發表於 2010-5-17 17:26
那麼無容積獎勵事可以蓋多少容積率?
我不解的是,( J; t# ^( n8 k# n; }. H& x
地主希望等價格漲上來而不願開發,* x3 }* J' R( o4 B
那也得價格漲超過有無容積獎勵的比例才行啊!
假設差50%好了,價格有辦法漲50%嗎?- R( Z, }# {8 Q4 q: ~, ]
這樣的話,啟不還是使用有獎勵容積條例才好 ...; j" Y/ C. f: }% y
owen 發表於 2010-5-20 01:37
一般而言假設100坪地坪,容積率210%,建蔽率算60%好了,一般利用容積轉移與停車獎勵等優惠大概增加1.8倍所以可以蓋100*2.1*0.6*1.8=226.8坪建坪(不含公設,陽台,露台),如果蓋滿60%地坪大概226.8/60=3.78,大概不會超過4樓 ...
柏非特 發表於 2010-5-21 08:36
不對 ! 對地主而言 , 容積率沒了是你建商的事情 , 房價有沒有辦法漲那麼多也是你的事 , 我只管土地要賣多少給你 , 越久我要賣越貴 , 就是這樣 .; q) N7 G! s0 M* d) F
道明寺司 發表於 2010-5-21 02:13
合建案通常地主與建商會事先磋商分配百分比.以政府未改變遊戲規則前,地主與
建商分配比率通常是對半分,政府提高容積獎勵後大約是 58% (建商) 比 42% (地主)
以實際可售面積而言 獎勵前的可售面積最大約達 300%, 獎勵後約可達 600%
若地主有土地100坪,可分回的權狀坪如下
獎勵前=100*3*0.5=150坪
獎勵期間=100*6*0.42=252坪2 Y. F, ] k* X& N0 i2 g.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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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豚 發表於 2010-5-21 10:07
看來亨亨兄也是特區內的原住民" o' t: Y1 e6 n& Z* q# C
或許是老鄰居呢3 f$ c7 w3 ?8 c
我家就住在 國際二街與國學街交會口: D: X0 Y* T E; T
已經退休,平常都在家裡,若有到大學散步,或附近用餐 隨時歡迎撥個電話給我 0939-748-7534 w( s( J- g5 J3 I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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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拆遷後,因為希望回到原來住的 ...- k3 C( h4 c3 ^# u
小海豚 發表於 2010-5-2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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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小海豚大大之解說,
所以按大大解說,. j% j& I' H" \$ c( z" i' k" Y
就是差68%了,價格要漲68%,3 {, I& ~$ K1 l" |7 {" @
又過了獎勵容積率期限,
是不是代表地主要價格要漲68%才會處理這些空地,9 M' ?1 b8 X, W) M" r3 i1 R
那啟不還是得等等等....+ f) P6 |, j0 V& K
這裡畢竟還是北大,不是台北市,
而且我覺 ...
owen 發表於 2010-5-21 14:01
若是,裡面的小樹變大樹了! 小狗當阿公... 捷運可能都還沒來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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