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學特定區的容積獎勵條例& z$ I& P" Y' ?& R1 ?/ w
好像沒有看過認養公園可以容積獎勵 (或許其他的法規有規範)
其實原來北大特區原始設計是低密度開發 (住宅區容積率 210%,商業區 320%)
會變成今日高樓林立的模樣
主要是當時 政府的土地 ...
小海豚 發表於 2010-5-17 17:26
那麼無容積獎勵事可以蓋多少容積率?
我不解的是,
地主希望等價格漲上來而不願開發,* Q- G5 R0 G$ a
那也得價格漲超過有無容積獎勵的比例才行啊!
假設差50%好了,價格有辦法漲50%嗎?
這樣的話,啟不還是使用有獎勵容積條例才好 ...4 I2 B: `" E! m" L) O3 N( v
owen 發表於 2010-5-20 01:37
一般而言假設100坪地坪,容積率210%,建蔽率算60%好了,一般利用容積轉移與停車獎勵等優惠大概增加1.8倍所以可以蓋100*2.1*0.6*1.8=226.8坪建坪(不含公設,陽台,露台),如果蓋滿60%地坪大概226.8/60=3.78,大概不會超過4樓 ...# i+ a4 ^# K; J! ^7 H& W! U
柏非特 發表於 2010-5-21 08:36
不對 ! 對地主而言 , 容積率沒了是你建商的事情 , 房價有沒有辦法漲那麼多也是你的事 , 我只管土地要賣多少給你 , 越久我要賣越貴 , 就是這樣 . K4 w! m# H, ~) [2 g0 a# j1 R# }
道明寺司 發表於 2010-5-21 02:13
合建案通常地主與建商會事先磋商分配百分比.以政府未改變遊戲規則前,地主與
建商分配比率通常是對半分,政府提高容積獎勵後大約是 58% (建商) 比 42% (地主)
以實際可售面積而言 獎勵前的可售面積最大約達 300%, 獎勵後約可達 600%
若地主有土地100坪,可分回的權狀坪如下/ U9 |3 `: m+ ~" U5 r
獎勵前=100*3*0.5=150坪- N2 [/ t [, Y$ D' ]
獎勵期間=100*6*0.42=252坪, n, D+ j; |2 Z# z) E. u) l
+ y1 f6 C- ]/ f9 c
小海豚 發表於 2010-5-21 10:07
看來亨亨兄也是特區內的原住民
或許是老鄰居呢- n% i3 Z; T" ~% y$ O- U
我家就住在 國際二街與國學街交會口
已經退休,平常都在家裡,若有到大學散步,或附近用餐 隨時歡迎撥個電話給我 0939-748-753
6 d8 R) x, N: H7 F, L* n
當年拆遷後,因為希望回到原來住的 .../ w0 C: Q2 p3 P f* Z
小海豚 發表於 2010-5-21 10:30
感謝小海豚大大之解說,3 H- \3 K# ^9 r# q3 I3 U, e
所以按大大解說," o2 k2 V: b9 D* O" o4 d2 K
就是差68%了,價格要漲68%,
又過了獎勵容積率期限,7 Q. r: D; d& h- h$ M4 ]
是不是代表地主要價格要漲68%才會處理這些空地,
那啟不還是得等等等....
這裡畢竟還是北大,不是台北市,6 S+ ^" G( C& X% w% K* r
而且我覺 ...% K2 y: e1 O' v9 `
owen 發表於 2010-5-21 14:01
若是,裡面的小樹變大樹了! 小狗當阿公... 捷運可能都還沒來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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