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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沒立超速照相告示牌的地方, 大家可以儘量飆了?.... [列印本頁]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9-5-27 14:12
標題: 沒立超速照相告示牌的地方, 大家可以儘量飆了?....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9-5-27 15:45 編輯

看到這新聞真是傻眼....     

不是交通法規都有規定, 哪些路段的速限嗎?      
不依速限行駛道路, 超速被拍照取締, 竟還有理...只因為警察沒站在測速照相取締警告牌附近?     

https://tw.news.yahoo.com/%E8%B6%85%E9%80%9F16%E5%85%AC%E9%87%8C-%E4%BB%96%E5%91%8A%E8%B4%8F%E6%92%A4%E5%96%AE%E5%85%8D%E7%BD%B01600-%E5%8E%9F%E4%BE%86%E6%98%AF%E8%AD%A6%E5%AF%9F%E7%AB%99%E9%8C%AF-014445267.html

台灣的法律再這樣被立委們亂立法, 真的要變成犯罪天堂了...   




作者: keke    時間: 2019-5-28 09:20
條例會這樣定 是有理由的(提案九)


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4q6h9pz

原始連結

https://www.judicial.gov.tw/publish/paperd/10512/pdf/10512-(29)附錄 一、司法座談會法律問題研討意見(共二則).pdf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9-5-28 10:06
keke 發表於 2019-5-28 09:20
條例會這樣定 是有理由的(提案九)


沒法看到, 可以copy整個內容分享給大家嗎?     




作者: bruce阿布    時間: 2019-5-28 11:25
立法之目的在於體現"維護交通安全,非以處罰為目的"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9-5-28 13:12
bruce阿布 發表於 2019-5-28 11:25
立法之目的在於體現"維護交通安全,非以處罰為目的"


呵...這是我們法律寬鬆, 處處幫人設想,     
但造就有人臉皮厚的被告就去提抗告,   
然後就可以四處飆車....     

果真這樣, 除非以後警察都立即追車去當場開罰,     
或全省各道路設滿警告超速照相立牌,   
否則大家就可以到處飆車了....     

那道路的速限規範都是假的?     



作者: keke    時間: 2019-5-29 09:55
bruce阿布 發表於 2019-5-28 11:25
立法之目的在於體現"維護交通安全,非以處罰為目的"

兄弟
有規則就會有漏洞
立法不只是人民要遵守 執法者也要遵守

原po貼的新聞是駕駛人鑽規則漏洞
但 若沒有這距離的限制 就會出現 鑽規則漏洞 以處罰為目的 而非維護交通安全 的取締者

大家都愛鑽漏洞 就會立出這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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