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富子 發表於 2011-3-25 16:48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為何北大特區為汙染熱區?
所以環保局目前在查核釐清: 1.北大特區的社區建商沒有依法設立污水處理設備? 2.還是當初依法不需要做?? 如果是1.建商該做沒做,那麼責任回歸管委會與建商 如果是2.那麼環保局會要求水利局趕快鋪設公共下水道系統 以上是我目前得到的答案 如果有解釋不詳盡之處或是謬誤之處請大家幫忙指出 我會進ㄧ步跟議員及市府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