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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被吵還被教訓說"不要人在福中不知福" [列印本頁]

作者: 常靜    時間: 2010-5-4 16:04
標題: 被吵還被教訓說"不要人在福中不知福"
樓上住的是 高學歷 高社會地位 高知識份子 X師級人物
但卻只顧自己不管他人
放任小孩在家跑跑跳跳 走路大步大力的腳跟重擊地板 樓下聲音震耳如雷
桌椅腳不貼黏止音墊 拖拉桌椅  物品器具放置碰撞地板  產生噪音常擾亂我的思緒與寧靜
每週半天的(請來清潔工)清潔打掃工作更是不得安寧

經幾次請求(是請求 卑微的態度請求....... 文如:樓上鄰居聲音擾人的苦惱)
僅安靜個三五天(可見稍用點心 不吵到別人是可以做得到的) 之後又依然故我

一直以息事寧人 不要破壞彼此關係而忍受著 可是當被吵時心中充滿怨憤
一再一再的忍受到忍無可忍時(99/2/21) 再次留言乞求(同一張文加寫乞求)改善

沒想到他竟然怒氣沖沖的登堂入室   在我家大廳對著我們夫妻倆大聲訓斥說:
"你們不要人在福中不知福 我是晚上半夜被吵 你們只是一般時間被吵 已經很好了 不要人在福中不知福"
"會有聲音 你要怪  去怪建設公司   去怪公司老板  X X 泉蓋這麼薄的地板"
"你怕吵你應該去住頂樓 住頂樓就不會被吵"     "怕吵去住透天房子不要住大樓公寓"
"看了你們的留言單我很生氣"       "以後你們任何的訊息都不再理會與反應"

一向不與人爭執更不會吵架的我    見他如此盛怒    馬上向他合十致歉   一直對他說"對不起"
一直感到讓他產生這麼大的怒氣是我的不應該    希望他能情緒平息下來

在耐心等他表達及宣洩完情緒後送他出門    關上家門    一時也說不上什麼話來
好像是我錯了 我被吵 也一再的試著忍受 也以客氣的態度請求改善 我這樣錯了嗎?
難到我錯了嗎?(學一下阿扁)     為何是我被大聲訓斥呢?

說我們"人在福中不知福"       天啊 !! 這是什麼思維邏輯?
他半夜被吵 就可以平時吵別人嗎?    那我是否該吵我樓下的呢?
什麼  "要怪去怪建設公司老板"      "去住頂樓   住透天"

他的反應真令我錯愕並"敬佩"    全是自我防衛及攻擊(有戰鬥力才能立足現今社會?)
沒自省 更沒有一絲歉意 全都在怪別人 都是別人的錯

        不知道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嗎?

已經過了一段時日了 吵人情形依舊 我常常心情被影響 這是我的魔考? 考驗我要繼續忍受?
真是不幸遇此惡緣

被吵時所產生的負面情緒一再累積 惟有藉書此文宣洩及心中對他詛咒外(自我防衛機轉) 似乎也別無他法了!!!

"寧動千山水 勿擾道人心"   罪過罪過!
積『氣』成怨,積『怨』成恨,積『恨』成仇;  結怨連仇,造做惡業,永無止息.     忍辱!! 忍辱!!


唉!!!! 真羨慕住我樓下的鄰居     她都以為我們不在家呢(偶爾會出遠門數天)

(此文如有違反版規敬請逕予刪除)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5-4 16:13
果真非常有戰鬥力~ 如果是我~可能跟他打起來了......
這位高學歷的住戶, 邏輯有點怪怪的....難道別人揍我一拳, 我不爽~ 也可以打他一巴掌嗎 , 然後說~ 你很幸運了~ 我被打一拳ㄝ.....

我記得很久之前 好像有看過新聞~ 樓下的住戶, 拿著錄音裝置將樓上的噪音都錄音下來, 然後當作證據...後來的結果忘記了~ 要不要試試看? 至少有證據~ 之後找到方法規勸他的時候才有立足之地....

加油~~~ 不要輕言放棄!!!!!!
作者: felixcat    時間: 2010-5-4 16:14
相較之下,我覺得我們樓上的年輕夫妻真的是大好人~~
要裝潢前先送個蛋糕來打聲招乎,過了好陣子,才又再電梯遇到他們
哪時住進來的都不曉得,我們樓下一點響聲都沒有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0-5-4 16:30
1# 常靜


高學歷又能代表一切嘛 這樣汙辱人的話也可以說的如此大聲,
直接反應給管委會 或者直接錄音存放著,
面對這種教育失敗者根本不必害怕委屈自己, 是你們被吵ㄝ 為什麼得道歉?
學歷高如果教育失敗根本不值得被認同.......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10-5-4 17:48
對許多台灣人來說 , 拳頭才是硬道理 , 其他都是虛 .
作者: 艾倫    時間: 2010-5-4 18:27
我原本在三峽舊市區也是遇到這樣的人 ,從耐心告誡到後來必須武力處理,其實對雙方都很不好.
因為你也有會不在家的時候,家裡妻小獨自待在家裡,總是會讓人擔心的.
最後我決定離開那環境,"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能遇到好鄰居真的很重要.
作者: 小江    時間: 2010-5-4 19:04
我相信我們都是喜歡安靜或不喜歡被干擾才會搬到北大來, 如果碰到這種事對於雙方都不是好事, 或許他動怒的原因也認為樓上有吵到他, 試著請第三者出面一併協調或許效果比較好, 否則大家見了面相仇人一樣也不好, 希望你能很快找回安靜的環境, 祝你順心!
作者: 愛冷涼    時間: 2010-5-4 22:31
住大樓就是這樣,住透天也別以為不會吵,兩旁隔壁的下樓跑跳聲、家具拖拉聲照樣清清楚楚的傳過來
想要安安靜靜,獨棟透天是唯一的辦法
教你一招,改天提一籃水果,帶幾個桌椅防滑墊送他,B&Q有賣,大概45元左右裏頭有好幾個
親自登門拜訪,通常會收到不錯的效果
鄰居嘛! 能不交惡就不要交惡...
作者: David    時間: 2010-5-4 22:40
如果是這樣阿...就買根長竹竿.等如雷貫耳的聲音出現時.往屋頂撞一撞阿.他就會感受到你的感受了!!等他來找你的時候.你再把他說過的話講一遍給他聽!!然後說聲謝謝~~關上門.他會檢討的~~喝喝
作者: michelle416    時間: 2010-5-4 23:31
要住這種集合式的住宅,真的要有包容的心,有時候樓上也許真的也不是故意的,因為怎樣才不會吵到樓下,真的很難拿捏!被樓下講多了,自己變得緊張兮兮,住個房子還要處處小心謹慎!也是很痛苦~~
我這樣講是因為有些人真的一點聲音也不行,動不動就上樓吵,有些人忍耐度就高.......是真的很難!因為現在不僅走路,連吸地板,打開自來水的水聲,走路聲.....都有.....你辛苦,他也很辛苦!! 誰都不想和鄰居處得不愉快吧!
所以真的規勸不是把自己的天花板加厚,就是買頂樓! 或許可以讓你住得開心,鄰居也開心!
作者: Ludy    時間: 2010-5-4 23:41
他被吵是他自己不跟吵她的人反應
幹麻把氣出在別人身上
真沒品

作者: hans    時間: 2010-5-5 00:44
聲音是個人感覺,有時聲音是來自樓下或隔壁,但因傳導原理,總聽成事樓上在吵,善莫大於包容,善哉善哉,這是我住20年集合住宅經驗,有被冤枉也有冤旺過別人,莫傷和氣阿
作者: Fanny媽    時間: 2010-5-5 01:37
鄰居真的是很重要的!!
我老公每天一到晚上就會要小孩子小聲一點
過年會送個小禮盒給樓下的鄰居,一方面拜年
一方面謝謝他們對我家小孩的包容
雖然我家小朋友已經不太會跑跳了(因為會被爸比打)
之前住新店時,真的深刻的感受到「遠親不如近鄰」這句話的意義
所以我一直覺得好鄰居是很重要的
當然~~如果自己的權益受損
還是要反應爭取的
再怎麼說~~買間房子不容易啊~~
但和鄰居交惡也很不好
看能不能請社區管委出面協調
我想~~北大居民都是理性可以協商的
加油!!!
有其它的發展可以來告訴大家
大家也能幫你想想辦法喔!
作者: chioumj    時間: 2010-5-5 09:26
如果是這樣阿...就買根長竹竿.等如雷貫耳的聲音出現時.往屋頂撞一撞阿.他就會感受到你的感受了!!等他來找你的時候.你再把他說過的話講一遍給他聽!!然後說聲謝謝~~關上門.他會檢討的~~喝喝 ...
David 發表於 2010-5-4 22:40



+1
挑半夜2:00~3:00, 4:00~5:00,
拿著竹竿挑他床頭位置, 往你的天花板撞個15分鐘, 他就知道了.....
作者: 謝藥師    時間: 2010-5-5 10:39
對許多台灣人來說 , 拳頭才是硬道理 , 其他都是虛 .
道明寺司 發表於 2010-5-4 17:48

雖然100%同意這種說法
但是鄰居還是以和為貴
人生中很多事
退一步海闊天空
您處理的方式算是很知性
我想對方只是一時氣不過
回去之後
他該也會檢討自己的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5-5 11:28
由幾篇文章來看. 這個鄰居不是律師嗎? 跟他辯需要很大的戰鬥力. 不如請管委出面吧. 另外就是蒐證. 對方是律師嘛~ 當然要用法律來解決

題外話~ 我有點不解的是, 一般裝潢天花板不是因為灑水系統而距離樓上隔層一段距離. 雖然聲音還是會靠空氣傳遞, 應當也減弱許多. (除非真的很大聲吧)
另外, 有人說是水錘效應&other. 請參閱以下網頁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 ... cid=251&fno=440
作者: 快樂讀書會    時間: 2010-5-6 00:03
買頂樓.不好吧.我家在北大還沒蓋時.買了三峽號稱頂級的市區頂樓.
除漏水外.~外面下大雨時.雨就會從窗縫中下流進來.不能裝雨遮.
也不能改式樣.頂樓漏水也不給修.花了很多錢裝潢.木地板都壞了.
真是欲哭無淚.當時買那個房子很貴呢?
現在那個房子在養蚊子.只有要繳管理費.水電費時才去一下.
幾年來住不到幾天.所以買房子要多打聽建商的蓋屋品質如何.
樓上鄰居好不好很重要.曾經有朋友.你吵我.我就給你交響曲.
結果對方回他哀樂.真的沒完沒了.
作者: wink22    時間: 2010-5-6 00:27
由幾篇文章來看. 這個鄰居不是律師嗎? 跟他辯需要很大的戰鬥力. 不如請管委出面吧. 另外就是蒐證. 對方是律師嘛~ 當然要用法律來解決

題外話~ 我有點不解的是, 一般裝潢天花板不是因為灑水系統而 ...
andy826 發表於 2010-5-5 11:28


10樓以上才規定要灑水系統
其他的樓層應該是沒有的
版主的意思我大概了解 因為我也有類似的狀況
版主的狀況應該是間隔的噪音 打給管理中心是沒用的 因為打過去時噪音可能就沒了 但可能等等又發生
而且我問過住管了 其他他們也沒辦法解決
像我們社區是規定10點後 之前的噪音他們也沒辦法  
10點後如果真的很吵 住管才會幫你去勸導
版上有很多人因為自己身上沒發生過 不了解那痛苦跟困擾
這狀況其實很難解決 除非它是連續性的噪音
我只能說如果沒很離譜 就忍忍吧 這就是住大樓的缺點
大樓居民的品質是很重要的
老實講 我覺得北大居民的素質目前上是有點落差
希望愛北大上的北大居民 大家多多發揮影響力影響周遭的人
讓北大整體的水準提升
像大家如果都不亂停車 後來的人就不會亂停
習慣成自然 大家一起加油啦
作者: 鬱金香    時間: 2010-5-6 08:42
鄰居是租客 也很重要
作者: kwl    時間: 2010-5-6 08:52
以和為貴

你就低头认错去送礼给你的邻居~多送几次~他就会不好意思了

很多人都 吃软不吃硬

当然也许你不肯低头,因为你觉得你没错

那你就要忍耐喽~或者私下 偷袭他 ...
宅男 發表於 2010-5-6 08:36


這是個好方法
作者: lieutchen    時間: 2010-5-6 09:24
有時候遇到事情,為了怕正面溝通尷尬
有些人會用字條的方式,但是不論字條怎麼寫,如何婉轉
基本上看到這類"意圖糾正"字條的人都會有一種莫名的不愉快,感覺不受到尊重
過度一點的,就會有比較激烈的反應

建議有事要溝通,當面講會比較好,也比較能當場互相掌握彼此的態度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0-5-6 11:58
24# wink22

原來是這樣啊~ 所以璞園應該沒灑水系統, 就離樓板更近了
作者: 黛西    時間: 2010-5-6 18:24
以前我們家樓上很吵,我爸直接帶一把鎌刀上樓……
(錯誤示範)
作者: alan9868    時間: 2010-5-6 20:22
這跟學歷沒關係.台大畢業也會被關.人出現問題往往怪東怪西.可以就搬離那環境
建議再買房子前多看看
作者: 苿麗兒    時間: 2010-5-8 12:06
唉, 買房子, 最難控制的是鄰居的quality
就算x師級的, 處世待人的態度也不見得是x師級的啊~對吧~
其實真的是透天厝比較不會被干擾; 我們就選住那種兩層式的樓中樓,
如果我們樓上小孩太吵 (我們一直試著理解樓上有兩個小四小五大的孩子, 一定精力旺盛), 偶然跟我老公商量, 搬到下面那一樓(我們原規劃成書房)住, 這樣就不會被吵了呀~
總之, 我同情妳, 但Sorry, 真得沒有好的idea可以給妳建議
作者: 饅頭    時間: 2010-5-8 12:18
還是請管委會張貼公告欄在電梯裡等醒目的地方吧!
沒用也還要要請警衛或總幹事出面!
千萬不要在自己去了!畢竟是鄰居嘛!
我遇過幾次這樣的情況!這真的滿有用的!!參考看看~打個對講機給管理中心吧
作者: maggie3088    時間: 2010-5-9 10:06
加油.你們的心如此柔軟,一定會有人幫忙你們的,找找看社區的委員幫你們忙.真的 好鄰居不多!在高級的住宅還是有低級的人 不管學識高低這種人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心寒...也許幫不上你們的忙 但愛北大的人會支持你的 請繼續努力!
作者: 小江    時間: 2010-5-9 21:25
我想phantom和常靜, 你們2個同住一個社區, 該不會是同一個加害人吧? 你2人可以私下傳短消息想出更好的解決方法!也希望能持續且儘快的聽到你們的好消息!免得大家替你們擔心。
作者: nanbooman    時間: 2010-5-11 00:51
人善被狗欺
馬善被人騎
作者: Kevin王    時間: 2017-8-14 17:39
息怒息怒!
作者: 276279    時間: 2017-8-16 19:13
還是透天厝好
作者: joyce942020    時間: 2017-9-17 14:42
本文章最後由 joyce942020 於 2017-9-17 22:03 編輯

原來惡人先告狀的怪邏輯神人不少,我家裝潢期間(合法登記),也遇到同樣號稱高學歷、高知識、「師」字輩的鄰居三番兩次跑進家裡,罵工班弄髒她家堆放在樓梯間、消防設備前的鞋櫃雜物;之後我家門前物品常遭移動破壞,迫不得已只好裝監視器照自家大門口蒐證(經管委會同意),拍到多次對方在我家門前徘徊觀望,她還跟管委會反應看到監視器心理很不舒服要求拆除(到底誰違法?)。


重點是~只要未經屋主同意,不論任何理由,擅自進入他人住家或住家範圍,當心已經觸法

http://www.rclaw.com.tw/post-270-5559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8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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