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標題: 誇張的亂停車 [列印本頁]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1-3-8 16:42
標題: 誇張的亂停車
[youtube]K3Bl6aerGeY[/youtube]




每天出門回家一定會經過的大觀路,也是違停最嚴重的地方之一,這種現象只能說"永無止盡",消極點的想,也慢慢得去習慣他,畢竟在台灣就是這個樣子,北大特區當然也不會例外,但就在剛剛回家的時候,從搬新家進來到剛剛,看過最誇張的違停,左右兩邊都要違停的話通常也會留個兩個車身左右的距離,結果這兩位老兄,不知是誰先停後停,居然就這樣"正對面"違停,小弟開的算是中小型房車,雖然技術不敢稱太好,但也不致於太差,這樣的情況都要"一ㄅㄞˋ 一ㄅㄞˋ"的僑過去,中大型房車甚至休旅車絕對不用過了,而稍微看一下裡面似乎車主也沒有在車上。

PS:如果這樣的PO影片上來的行為有侵權的問題,請告知!
作者: change1221    時間: 2011-3-8 16:47
本文章最後由 change1221 於 2011-3-8 16:48 編輯

=.=
每天上班
都是這種情況................



似乎還越來越嚴重............

作者: yuisuzuki    時間: 2011-3-8 16:53
無解,只好習慣吧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1-3-8 17:07
新相機入手,晚上不用閃光燈,也能悄悄的擊殺...
作者: 就冷A君    時間: 2011-3-8 18:01
這兩輛真是同樣誇張ㄚ!
不只是紅線停車,還逆向.......只為了圖自己方便ㄚ,不可取!
作者: 老兔不獨居    時間: 2011-3-8 18:05
其實拍攝地點是在日本.....
作者: 月下    時間: 2011-3-8 18:09
學林路我目前最多看見四輛車同時閃故障燈, 我想附近的修車廠應該很高興北大有很多生意可作
作者: 大耳朵    時間: 2011-3-8 18:21
我猜這邊的警察應該都帶墨鏡視而不見吧????
這樣子不抓要抓誰阿
作者: Thomas0826    時間: 2011-3-8 19:19
影片寄給警察局檢舉就好啦
作者: 麗寶小姿    時間: 2011-3-8 19:25
這不是日本吧~~~我看到招牌很清楚用中文寫著""歡迎來到南極""(
作者: iTea    時間: 2011-3-8 19:42
我覺的貪一時方便,造成他人不便
真的很糟糕
第一台車停這樣就算了
第二台車還停並行
不僅沒有sense而且比第一台車還嚴重
除了檢舉應該沒有更好的辦法

順便請教各位大大一個問題
如果在二台並停的情況下
行進中不幸擦撞了某一台(例如對方板金凹陷..等)
當下沒有處理而離開,日後對方車主找上門來索賠
請問這糾紛誰對誰錯??

另外,說個題外話
這個情形讓我想起前陣子拍了一張在大觀路與學勤路口的照片
這位駕駛雖然也是違規
但是他的行為很不難讓人理解他想表達什麼
有圖有真相 (請看紅色 PEUGEOT )

作者: 小六    時間: 2011-3-8 19:59
之前也快受不了,所以就當起攝影師,不知道我是不是違規停車的拍照大戶,警局直接給我範例,二個檔案,(案例/移交表)
也不用大費周章寫一大堆,讓警察快速處理

檢舉信箱:police@tcpsung.gov.tw
檢舉人要留下姓名電話及地址

[attach]21690[/attach]
[attach]21691[/attach]

作者: boss_lee    時間: 2011-3-8 22:53
大德路(學勤路到學府路)快要追上大觀路了
作者: a500281    時間: 2011-3-8 22:58
回覆 小六 的文章

大家都來當糾察隊吧....如果檢舉有獎金那就更好了!!
作者: 法蘭克    時間: 2011-3-8 23:43
回覆 iTea 的文章

我是覺得那台紅色的還算有良心
雖然是紅線停車,至少他試著把車子停在線的外側
至少讓主幹道上的車子比較好通過
這個在大德路上看到不少台這樣子停
但是在國際一二街、國學街上面是看不到的
作者: NicolasLin    時間: 2011-3-9 09:03
回覆 法蘭克 的文章

良心....
整台車都開到人行道上了...
猜測車主打得主意是車子是停在紅線內
所以不算紅線違規停車....

作者: 鬱金香    時間: 2011-3-9 09:10
沒影響其他車輛  就可以影響行人的權益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3-9 09:12
法蘭克 發表於 2011-3-8 23:43
回覆 iTea 的文章

我是覺得那台紅色的還算有良心

所以佔用人行道是有良心的表現?! 不太對吧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3-9 09:14
NicolasLin 發表於 2011-3-9 09:03
回覆 法蘭克 的文章

良心....

最早以前在"鬼城" 租房時, 當時大觀路達人這一側很多車也這樣停. 映像中還是照樣被拖吊啊. 因為停到人行道了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3-9 09:21
iTea 發表於 2011-3-8 19:42
我覺的貪一時方便,造成他人不便
真的很糟糕
第一台車停這樣就算了


  下次記得拍違規車輛前面跟後面的照片,然後把照片連同拍攝時間、地點、路段等資訊,寄到「市長信箱」,就可以直接舉發,既然要拍照了,就乾脆連檢舉的動作一起做了吧!

  市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作者: 廢棄    時間: 2011-3-9 09:23
這種情形若是在新店地區,不用三分鐘馬上就會有拖吊車前來拖走,誰還敢這樣停呢?
作者: avatar2005    時間: 2011-3-9 09:28
這樣停車~~有時真的氣的想刮車
作者: musky    時間: 2011-3-9 09:31
本文章最後由 musky 於 2011-3-9 09:31 編輯

回覆 avatar2005 的文章

  別氣~~不要跟他們一樣"違法"...不划算~~
作者: Hank    時間: 2011-3-9 09:45
回覆 boss_lee 的文章

沒錯! 一天比一天誇張 之前還覺得寬 現在兩邊都停著是車 尤其靠近學勤路的十字路口!!
作者: calcandy168898    時間: 2011-3-9 09:50
特區就要有特別法.......否則就沒意義.......
作者: stephen15    時間: 2011-3-9 10:11
回覆 jerry03111 的文章

您只要把影片給警察機關!
那兩位車主就準備接罰單了!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3-9 10:13
calcandy168898 發表於 2011-3-9 09:50
特區就要有特別法.......否則就沒意義.......

很多人都說這裡不是特區(特別)啊, 是特定社區. 哪來特別法啊?!
作者: iTea    時間: 2011-3-9 10:25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謝謝海哥的提醒~

希望北大特區的住戶都很有素質
看到有人在拍車主的愛駒時
不會衝出來打人罵人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3-9 10:42
calcandy168898 發表於 2011-3-9 09:50
特區就要有特別法.......否則就沒意義.......


  北大特區的特區指的是都市規劃的特定區,不是像香港那種行政獨立的特區,所以不應該有所謂的特別法吧!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3-9 10:43
iTea 發表於 2011-3-9 10:25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謝謝海哥的提醒~


  你可以順便錄影,看哪個車主惡行惡狀亂罵人,大家一起制裁他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1-3-9 10:43
白色月亮 發表於 2011-3-9 09:36
沒有侵權問題

      如果是我 當然有時間的話

小弟不會當場打電話,誰知道車主會不會剛好來牽車,但寄照片不知寄幾次了,還是沒好轉,小弟真的不奢望完全沒有違規停車,因為在台灣這已經是個習慣了,去到哪,警察不抓,就是違停,台北市也是一樣,但拜託這些車主要違停也請挑一下位子吧!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1-3-9 10:47
廢棄 發表於 2011-3-9 09:23
這種情形若是在新店地區,不用三分鐘馬上就會有拖吊車前來拖走,誰還敢這樣停呢? ...

如果全台灣都可以徹底執行法規,台灣就不叫台灣了!

順帶一提,北新路違規的狀況也是嚴重,公車專用道都可以停滿車了!
作者: 林家三寶    時間: 2011-3-9 11:17
假日的北大真的很難停車耶......
以後搬去第二台機車都還不知要停哪??
作者: calcandy168898    時間: 2011-3-9 11:22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3-9 10:42
  北大特區的特區指的是都市規劃的特定區,不是像香港那種行政獨立的特區,所以不應該有所謂的特別法 ...

地方自治法也可來個特別行政命令.........陸一特....戒嚴令......只要來個行政命令規範有可能的阿.....
作者: 寧靜海    時間: 2011-3-9 11:28
calcandy168898 發表於 2011-3-9 11:22
地方自治法也可來個特別行政命令.........陸一特....戒嚴令......只要來個行政命令規範有可能的阿..... ...


  可是政府不太可能為了一個小小的北大特區,去發布特別行政命令,因為這樣的行政命令發布,其他地區會不會一樣要求?那是否執行得來?人力可否負荷?這都是市府要考量的。

  而且這件事情的處理角度,我也不希望北大特區有其獨特性,畢竟這是共通的問題,該思考的是共通的解決之道。
作者: nelsonshi    時間: 2011-3-9 11:40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3-9 11:28
  可是政府不太可能為了一個小小的北大特區,去發布特別行政命令,因為這樣的行政命令發布,其他地區 ...

海大這分析的極為正確!

要遏止違規亂停車的歪風,就得要靠大家不斷的拍照舉發.

讓那些亂停車的駕駛被罰到會怕才有效果的啦!
作者: FANNY!FANNY!    時間: 2011-3-9 11:59
每次經過這條路都是這樣
作者: masayasu    時間: 2011-3-9 12:49
哪需要什麼特別法、行政命令
其他地方的警察都是拿抓交通違規當業績賺
要不然就是民間拖吊業大街小巷到處巡
拖吊車像掃街車一樣,巡到哪裡拖到哪裡
三峽不知道為什麼警察好像沒有時間管交通
也沒有人願意做拖吊業似的
只要多幾輛像吸塵器一樣的拖吊車
就沒有人敢亂停車了



作者: wei32    時間: 2011-3-9 12:57
希望拖吊車可以多來北大這邊尋尋  很好賺喔~~~
作者: DF頂豐車業    時間: 2011-3-9 13:00
說真的這樣停車是真的很不好
但是人就是會常常為了方便
哪怕是那一分鐘十秒鐘
我想只要是人10各裡面只有1各會認命
完全按照規定
不做任何違規的事
我想這樣說應該很多人認同吧!
作者: CIWS921    時間: 2011-3-9 14:35
wei32 發表於 2011-3-9 12:57
希望拖吊車可以多來北大這邊尋尋  很好賺喔~~~

+1而且又離拖吊場很近相信他們會很樂意
作者: 許小b    時間: 2011-3-9 14:41
我就住在大觀路上....違規亂停的狀況真的很嚴重!!
而且還影響到我們住戶出入停車庫以及會車!!!
另外達人菁英那邊的房客(尤其是寒暑放假跟收假前後)
更是亂停一堆汽車跟摩托車影響通行!!
作者: Ylsjane    時間: 2011-3-9 15:26
唉~~!又是一個沒公德心的!

若臨停也該錯開一下嘛!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1-3-10 13:39
本文章最後由 小高 於 2011-3-10 13:41 編輯

多練練拍照技術
現在就算夜間,不用閃燈,也可殺人於無形...不不不..是檢舉違規於無形
等到車主突然收到罰單..嘿嘿...

這是停在學成路公車站牌的違規停車,車上還有人,被我拍了也不會驚動到他


你以為等警察來再開走,玩躲貓貓有用嗎?
作者: 竹瀅    時間: 2011-3-10 14:04
小高 發表於 2011-3-10 13:39
多練練拍照技術
現在就算夜間,不用閃燈,也可殺人於無形...不不不..是檢舉違規於無形
等到車主突然收到罰單. ...

違規事實之認定:
1、如檢舉動態違規車輛之行為,除應攝取清楚之車輛牌號、顏色外,對於違規事實之構成,宜需檢附攝取連續採證照片為憑,俾免爭議。
2、另係違規停車者,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態)
四、拍攝角度應將違規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如係紅線停車、黃線停車、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車等),一併涵括擷取入鏡,俾足以證明其違規行為。
作者: juniormark    時間: 2011-3-10 14:06
現在假日三峽段真的很不好停車~所以我們盡量騎車(機車,腳踏車)及走路了~
作者: A君的爸爸    時間: 2011-3-10 16:36
nelsonshi 發表於 2011-3-9 11:40
海大這分析的極為正確!

要遏止違規亂停車的歪風,就得要靠大家不斷的拍照舉發.

開放私人持有槍枝應該也可以收點效果.....還會使人跟人之間變的有禮貌!
作者: 獺妃    時間: 2011-3-10 16:59
那天車停在白鹿洞前的停車位.回來後居然發現有車停在外側.沒人在車上.按了2分鐘的喇叭.才有一個女的匆匆的從四海遊龍跑出來.出來時也沒道歉.如果是我.我一定會一直道歉.看來北大厚臉皮的人還是有的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1-3-10 17:02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3-10 16:36
開放私人持有槍枝應該也可以收點效果.....還會使人跟人之間變的有禮貌!

台灣警察已經夠沒力了,再來個這個.......ㄍㄧㄥ酸
作者: nelsonshi    時間: 2011-3-10 17:24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3-10 16:36
開放私人持有槍枝應該也可以收點效果.....還會使人跟人之間變的有禮貌!

A爸這建議可能會引起槍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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