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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單車騎人行道、騎樓 北市今起開罰 [列印本頁]

作者: twzq    時間: 2017-7-17 09:52
標題: 單車騎人行道、騎樓 北市今起開罰
單車騎人行道、騎樓 北市今起開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2587203

2017-07-16 22:59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台北報導

從今天起,台北市將擴大取締自行車違規行駛人行道、騎樓亂象,已建置人車共道的路段將列為開罰重點區域,包括仁愛、信義、新生南、羅斯福及忠孝東路等,人車共道未禮讓行人也會取締,最高可處600元罰鍰。

北市交通局表示,台北市自行車路網漸趨完備,為建立自行車禮儀,今天開始取締自行車亂入人行道、騎樓,提醒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尊重行人及友善的駕駛觀念。

北市府原訂7月1日起嚴格取締,但台北市長柯文哲擔心還有民眾不清楚被罰,決議暫緩至今天實施,並要求交通局加強宣導。

交通局統計,近3年北市發生至少30多件自行車與行人碰撞事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自行車應靠右側路邊行駛;未畫設自行車道或人車共道的路段,需行駛於慢車道與路邊,不得駛入人行道或騎樓。

從今天起,台北市將擴大取締違規行駛在人行道、騎樓的自行車,違者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也表示,民眾騎乘oBike後應找尋自行車停放區,避免違規停車,未來將持續針對違停自行車加強拖吊。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7-7-17 12:40
如果新北跟進,北大特區也有在抓的話

一想到沒有自行車車道,所有腳踏車要騎到馬路上

那真的是頭皮發麻~~~~~
作者: 尼克    時間: 2017-7-17 12:50
深感台灣很多地方並不那麼適合騎乘單車,人小地稠市區擁擠...經常目睹險象環生的交通亂象,再怎麼守交通規則還是有人會來撞你,遵守速限的人卻被按喇叭惡意逼車超車...真的很無言!!!

人的生命安全本就該被放在第一位吧!! 要做環保過綠色生活本意很好,但是不能拿人命開玩笑,就像蘇花改,到底要死多少人才夠...

很多公共場所為了省水,美其名是環保本意,但是水實在小到很難好好清潔雙手;人的生命安全衛生應該凌駕在一切任何理由之上才對吧!!!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7-7-17 12:59
依我國慣例

這樣的規定, 通常就是一開始繃緊些, 給政府一個嚴格辦理的機會
幾個月過後, 政府自然就會啟動它的自稱的「不擾民」對策了
作者: raybinlee    時間: 2017-7-17 16:03
單車騎人行道、騎樓要開罰,但怎麼從沒聽政府說機車騎上人行道、騎樓要開罰?這是什麼標準和邏輯?後者的情況不是更嚴重更危險更致命?
作者: ckwan    時間: 2017-7-17 16:32
如果新北跟進.....想到一堆"駕駛在車上"的併排停車,我還是會要求小朋友騎人行道!!!! 錢~在賺就有了,命~只有一條!!
作者: 肥頭    時間: 2017-7-17 17:08
"北市交通局表示,台北市自行車路網漸趨完備"
我的老天鵝啊!真是睜眼說瞎話.
命只有一條+1
作者: hui_ching    時間: 2017-7-18 09:18
真的,看到馬路上亂竄的摩托車我自己騎腳踏車都害怕,甚至好幾次在公車站等車都有摩托車騎上來我還得讓路,北大的人行道很寬敞,像遠雄社區前規劃單車專用道是否可行?北大很大的特色是孩子多,常有孩子和父母騎腳踏車至北大校園,騎到車道上太危險了。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7-7-18 15:38
raybinlee 發表於 2017-7-17 16:03
單車騎人行道、騎樓要開罰,但怎麼從沒聽政府說機車騎上人行道、騎樓要開罰?這是什麼標準和邏輯?後者的情 ...




作者: workbb    時間: 2017-7-18 18:23
我騎車.騎人行道不對我知道.可是騎馬路我覺得好像在玩命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7-7-18 18:46
個人認為,根據台灣台北新北路況,若不全面在各人行道上劃出自行車專用道,若遵守此規定者,一定要加保意外險,脚踏車車禍比率增加,交通打結增加.不久之後,ubike使用率下降,都市通勤自行車騎士減少.

作者: 金玉    時間: 2017-7-19 10:55
johnshuetw 發表於 2017-7-18 18:46
個人認為,根據台灣台北新北路況,若不全面在各人行道上劃出自行車專用道,若遵守此規定者,一定要加保意外險, ...

人行道本就應還給行人,應路權在行人,否則想輕鬆走個路都很難。

自行車若上人行道應禮讓行人,若無此共識,就應回車道。
作者: johnshuetw    時間: 2017-7-19 19:04
金玉 發表於 2017-7-19 10:55
人行道本就應還給行人,應路權在行人,否則想輕鬆走個路都很難。

自行車若上人行道應禮讓行人,若無此共 ...

這樣倒也可行實際,如同北大校園內及外圍的人行道都有規劃自行車道,路人還不是散步走在自行車道上?
作者: ckwan    時間: 2017-7-20 13:49
金玉 發表於 2017-7-19 10:55
人行道本就應還給行人,應路權在行人,否則想輕鬆走個路都很難。

自行車若上人行道應禮讓行人,若無此共 ...

誠如所言,行人亦不應於非設置人行道之區域行走,我們的交通法規設計過於偏袒行人,若能落實"人車分道"與"路權責任",此類紛爭肯定降低.....
不說別的,光夜間北大校園運動民眾便可窺見,校園外圍設計人行道、自行車道與車輛道路,一堆民眾仍三五並排行走於車輛道路,若發生意外責任該如何歸屬......
路權、路權、路權...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作者: C.M.W    時間: 2017-7-21 09:14
除了自行車,還有一些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小米平衡車,違法在路上、人行道上行駛的也應該要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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