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偶買50元車輪餅好不好
走便道...走便道...
真的是好奇怪捏!
明明進便道前,就有禁止進入的標誌,
駕駛人違規也就罷了!
現在居然還出動警察來指揮交通!
這社會真的是積非成是了嗎?!
是違法的喔?白高興一場
個人覺得,既然是這樣的話,就乾脆將禁止標誌取消才對!
否則就是公務人員怠忽職守,甚至有瀆職之嫌!
但是,在新交流到開通之前,要嘛就取消禁止進入便道的標誌.
給用路人一個合法的使用空間;
要嘛就不要由交警或是義交來指揮該路段的交通.
甚至應該嚴格取締"違規"進入便道的車輛.
海大鼓勵大家努力向市長信箱反應的建議是沒錯的!
但是,如果以多術用路人行駛便道,造成交通單位的壓力
來儘速開通樹林交流道的做法,個人倒是不敢茍同!
就好像明明大觀路,大德路上的違規停車是違法的,
如果以愈來愈多的違規停車,讓有關單位覺得有沉重的壓力,
而不取締該二路段違規停車行為的話,
那豈不是要 "積非成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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