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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新聞 北大生摔車處 將禁重車行駛 [列印本頁]

作者: aggro    時間: 2010-4-29 09:43
標題: 轉新聞 北大生摔車處 將禁重車行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9/today-so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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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9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分享:
北大生摔車處 將禁重車行駛
〔記者潘杏惠/北縣報導〕本月15日,台北大學經濟系學生江劼揚騎車返家途中,在台北縣樹林市柑園街撞上砂石車掉落的瀝青摔車身亡,經學生們連署要求嚴格取締砂石車、大貨車,昨天縣府交通局邀集相關單位進行會勘,決議柑園街一段將禁行15噸以上的大貨車,希望此舉可以保障校園周邊交通安全。

交通局交通安全科長許志誠說,禁行路段在樹林柑城橋至佳園路間的柑園街一段,長2.3公里,禁行時間是週一至週五早上6點半至8點半,下午4點至6點,例假日、寒暑假除外,將在5月19日的道安會報審議,再公告宣導一個月,預計6月20日實施,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鍰900至1800元。
作者: 阿強    時間: 2010-4-29 10:21
好的開始
作者: aggro    時間: 2010-4-29 11:09
今天蘋果日報也是一整頁在介紹北大特區。真不賴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0-4-29 14:19
每次都是要到出人命了 才願意祭出改善措施.....台灣真的是改善 > 預防阿.....
接下來的重點應該就是, 有關單位要如何持續的monitor , 確保不會有拖拉庫非法入侵 呵呵

作者: wbtlin    時間: 2010-4-29 21:15
#4F
+1
"......持續的monitor......"很重要喔~~~
作者: 一步蓮華    時間: 2011-5-20 12:43
結果過了一年人也死了還是依然故我 我行我素 到底是人命比較大還是違規工廠比較大
作者: smi45    時間: 2011-5-20 12:45
常常有重車經過
完全沒改善阿~
作者: Spock    時間: 2011-5-20 12:46
本文章最後由 Spock 於 2011-5-20 12:50 編輯

現在還有警察再站崗 ?
建議裝設高清攝影機 <柑園國小 & 柑園消防隊對準柑園路> , 如有非法車輛經過 .  逕行舉罰.
作者: 一步蓮華    時間: 2011-5-20 12:55
人命不值錢啊,北大同學北大居名被政府看雖小
作者: 一步蓮華    時間: 2011-5-20 12:55
Spock 發表於 2011-5-20 12:46
現在還有警察再站崗 ?
建議裝設高清攝影機  , 如有非法車輛經過 .  逕行舉罰. ...

不錯喔,但是沒錢 說到錢就傷感情
作者: 絕對無力    時間: 2011-5-20 13:10
每天上下班都經過佳園路到柑城橋
貨櫃車 砂石車  大卡車還不是一樣在跑
罰那一點小錢  業者才不會怕
更何況警察也不會每天去取締
作者: Spock    時間: 2011-5-20 13:31
本文章最後由 Spock 於 2011-5-20 13:32 編輯

需要錢就找朱市長八

親愛的朱市長:
               你好! 樹林區柑園路一段路窄小彎曲大.常有重型貨車呼嘯行駛.
               鑒於去年有北大學生A1交通事故.在北大學生呈情下.始有道路管制時段.
               個人常於管制時間經過柑園路. 依然發現有違規車輛行駛,但不見員警舉罰.
               在此建議裝設高清攝影機.利於有效監控,徑行錄影舉證及告發.
   
               PS:建議架設36倍攝影機.高速球攝影機*1 <柑園國小T型口>
                  柑園消防隊前架設左右兩向攝影機監控柑園路.
作者: 簡單自在    時間: 2011-5-20 14:05
回覆 Spock 的文章

支持您的作法.讚讚讚
作者: 小斌斌    時間: 2011-5-21 10:32
台灣的政府都是一樣的~~~一定要有人命才要做事~~
作者: dingding    時間: 2011-5-21 11:12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21 11:16 編輯

大學生閃掉落瀝青摔死 貨車司機判1年2月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 2011.05.20 03:53 am  
國立台北大學經濟系學生江劼揚,去年放學騎機車經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一段,因閃避前方大貨車掉落瀝青塊而出車禍重傷不治。肇事的程姓司機昨天被板橋地院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徒刑1年2月。
案發後,樹林警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並清查轄內瀝青廠,查出55歲的程姓司機案發時開滿載瀝青的貨車,疑似車斗卡榫脫落,瀝青散落地面而肇禍,程到案後供稱,他可能是誤觸駕駛座旁的車斗卡榫,才使車斗內的瀝青散落,但當時他不知道車斗內的瀝青漏出來,也不知有人因此摔車。http://video.udn.com/video/Item/ ... b344-23343-2F-21-3D
http://www.udn.com/2011/5/20/NEWS/SOCIETY/SOC6/6347926.shtml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5-21 11:31
台北大學經濟系學生江劼揚,去年放學騎機車經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一段,因閃避前方大貨車掉落瀝青塊而出車禍重傷不治。肇事的程姓司機昨天被板橋地院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徒刑1年2月

........
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鍰900至1800元


用現行法律來秤重.. 人命一條值多少?
大家自己多保重吧~
作者: 大北愛    時間: 2011-5-21 11:43
罰個900~1800有用嗎?
一條人命換來一張1800罰單?????????
真以為1800罰單有嚇阻作用?
是不是要吊牌或扣牌比較有嚇阻勒????
作者: 大北愛    時間: 2011-5-21 11:47
小斌斌 發表於 2011-5-21 10:32
台灣的政府都是一樣的~~~一定要有人命才要做事~~

出了人命才檢討
這是台灣政府''官員''特色

反正不是自己家人
別人的死都不痛不養
要是政府官員自己親屬受害
我想隔天就立即修法吧~~

台灣政府不管是誰執政
官員就是抱著鐵飯碗心態

傲慢~~~散漫~~


作者: evalee    時間: 2011-5-21 12:09
通常過失犯可以緩刑,如果不適合開車的,最好吊銷執照
作者: genie    時間: 2011-5-21 13:01
禁行時間是週一至週五早上6點半至8點半,下午4點至6點,例假日、寒暑假除外,那麼其他時間不就.......自己看著辦.....
作者: jushua1975    時間: 2011-5-21 13:22
aggro 發表於 2010-4-29 09:43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9/today-so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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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罰則未免太輕了吧!!

作者: felixcat    時間: 2011-5-21 22:03
genie 發表於 2011-5-21 13:01
禁行時間是週一至週五早上6點半至8點半,下午4點至6點,例假日、寒暑假除外,那麼其他時間不就.......自己 ...

剛好都是小弟的上下班時間.....時常遇到聯結車出沒
作者: aweihsu    時間: 2011-5-21 23:51
dingding 發表於 2011-5-21 11:12
大學生閃掉落瀝青摔死 貨車司機判1年2月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 2011.05.20 03:53 am  
國 ...

我的天啊,一條人命,才判1 年2個月。
難道大貨車在路上橫行,沒在怕的。

真的要嚴刑峻罰才會有效啦,就像新加坡...
自由民主的美國,也是罰很重,結果...在這裡,人命不值錢..
作者: 蘇菲媽    時間: 2011-5-22 09:51
aweihsu 發表於 2011-5-21 23:51
我的天啊,一條人命,才判1 年2個月。
難道大貨車在路上橫行,沒在怕的。


我也覺得罰太輕了
況且到最後
都嘛用罰缓了事
誰怕啊

可是在美國
真的有酒駕撞死倫被關了十年耶
老美認為那叫蓄意殺人
還什麼過失致死咧

作者: Spock    時間: 2011-5-27 09:16
本文章最後由 Spock 於 2011-5-27 17:54 編輯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100年5月20日致新北市政府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卓處,查處情形說明如下:有關您反映於樹林區柑園街一段架設攝影機以利取締交通違規一節,經查本分局路口監錄系統設置原則非以取締交通違規為目的,係以重要道路路口及治安要點週邊往來人車行經動線為主要規劃目標,俾利攝取清晰明確之犯嫌特徵或跡證,提供偵查犯罪之用,並無做為交通違規取締之依據。次查樹林區柑園街一段自柑城橋至柑園街二段口共建置監視錄影鏡頭34具(含本分局建置18具、樹林區公所建置16具),對於發生交通事故等案件,拍攝範圍人車行經動線應足以提供員警偵防犯罪使用。另查柑園街一段柑城橋進入樹林區柑園街一段管制砂石車禁止行駛時間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16時至18時,本分局100年5月份取締砂石車於柰止行駛時間內違規行駛管制區共2件,本分局已請柑園派出所、交通分隊加強取締,以維護民眾交通安全。感謝您對樹林轄區交通安全之關心,敬祝  健康、快樂。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民防組 聯絡電話:02-26873744分機2592 承辦人:彭心明 正本: 副本: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新北市政府 敬上
作者: 蜜蜂熊    時間: 2011-5-27 16:14
Spock 發表於 2011-5-27 09:16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100年5月20日致新北市政府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 ...

早就對市府沒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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