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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買屋租屋,選對好地點,也要有好的管委會。(崔媽媽公寓... [列印本頁]

作者: Dailybread    時間: 2016-8-3 09:54
標題: 買屋租屋,選對好地點,也要有好的管委會。(崔媽媽公寓...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6-8-3 10:0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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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a! |8 R% ^5 b8 Z0 H' {7 S買屋租屋,選對好地點,也要有好的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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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ary.blog.yam.com/tmmap/article/2327651, q3 s0 I; |6 S  p% K

  u4 I6 v2 x0 n& w1 v( i文摘:
" S/ M# n$ q( {5 r管委會是管理一個公寓大廈的行政中心,舉凡管理費用的繳交與大廈內電梯、庭院、清潔、停車場、安全的管理,幾乎都是由住戶所選出來的管理委員會來監督物管公司樓物管理公司及保全公司來完成各項事務,一般只要是集合式住宅都會設置管委會,在組織上,依各項職務需求設立主委、副主委及各項目委員,這些委員是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所共同推選。在住戶的生活中,包括清潔管理、機電維護、保全消防、財務管理、行政組織、社區活動等各項業務,平日其實都是由管委會所統籌,總幹事去執行。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管委會可以將這些業務,統一委託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也可自行尋找各個專門公司,但是一分錢一分貨,找物管公司必須審慎。」% A8 X! R; ]% r' S3 d-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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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秉怡表示:「管委會簡單的說,就是住戶間的橋樑,無論是私人還是公共事務,只要是住戶之間的事,管委會都應該在其中扮演協調的角色。」這個角色涉及私人財產和公共領域範圍。呂秉怡比喻,樓管公司面對的是管委會,管委會對區分所有權人負責,以一家上市公司作比喻,區分所有權人即股東,管委會即董事會,總幹事是請來的經理人,樓務管理及保全公司(樓物管理和保全是兩套系統)工作團隊,有給職的團隊和經理人,都只有做事的權利,方向和原則還是要回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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