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song 發表於 2016-6-25 10:24
很多台超跑 重機 三不五時就給你震天雷 真的大家都沒聽到嗎? 學成路 學勤路 三樹路 都沒聽到嗎 ...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6 日
質詢議員:許淑華
質詢對象: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質詢題目:夜間消防、救護鳴笛擾民!
要求夜間消防車及救護車應因地制宜調整音量分貝。
說 明:
近期接獲民眾陳情反應,常被夜晚及半夜時分出勤之消防車及救護
車鳴笛聲吵得無法入眠,不但擾人清夢更影響民眾作息,有鑑於此,本
席認為北市府應針對其鳴笛分貝進行全面檢測,除了分時段調整鳴笛音
量,更應分區域、因地制宜增減音量,避免讓警示提醒美意因鳴笛分貝
過高反造成民眾困擾。
本席認為,救護、消防車之鳴笛警示音欠缺合理檢視及評估,若於
空曠地區或白天時段出勤大聲鳴笛相當合理,但若在住宅區或半夜時分
也使用相同分貝鳴笛就相當不適當,本席也經常接獲民眾反應,每次只
要救護消防車行經自家巷弄就被吵得睡不著、不勝其擾,故本席認為身
為首善之都的台北市應立即評估其音量分貝,因地制宜。
對此本席提出具體要求,請北市消防局、衛生局針對於夜間出勤之
消防車及救護車之分貝音量進行控管,若行經住宅區或商家周遭時,應
確實降低鳴笛之分貝音量,避免夜晚鳴笛分貝過高,進而造成擾民疑慮。
答覆單位: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答:一、消防及救護車輛執行緊急救援勤務趕往現場執行各類災害搶救、運送緊急
傷病患至醫療機構時,係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3 條第 2 項之規定
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其目的係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及避讓,以確保救援
車輛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俾利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二、查法令並未規範消防及救護車輛警鳴器音量,惟考量本市地狹人稠,在不
影響病患及用路人安全之前提下儘可能減少民眾困擾,本府消防局及本府
衛生局已分別訂定「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消防車及救災車警鳴器使用規定」
及「救護車警鳴器音量自主管理」,要求所屬消防及救護車輛於日間調整
警鳴器音量至 110 分貝以下,夜間(晚間 10 時至翌日 6 時)在不影響安全
前提下調整至 95 分貝以下,並於駛離分隊駐地至巷口時再開啟警鳴器。
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102 卷 第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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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府消防局及本府衛生局亦持續要求並宣導所屬人員駕駛消防及救護車輛
執行緊急勤務時務必遵守前揭規範,以期兼顧緊急救援品質與市民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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