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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破案了!!感謝三峽分局偵查隊所有同仁 [列印本頁]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5:33
標題: ~破案了!!感謝三峽分局偵查隊所有同仁
本文章最後由 瓶子2010 於 2011-5-10 16:26 編輯

這社會是出了什麼問題??難道黑社會當道嗎??


一位平凡的老百姓.

是因為做小本生意搬到新北市三峽區

在100年1月31日晚上

因為黃昏市場有一家賣蝦的老闆跟一個客人有口角

只是為了一隻帝王蟹在那討價還價

後來賣蝦老闆口氣比較不好還是便宜賣對方

就是因為這口氣問題事情就發生了

那位客人打電話給他親哥哥要他帶3-4個人來教訓老闆

後來客人哥哥真的帶人來跑去砸賣蝦的店

賣麵線他只是去勸說要對方不要為難賣蝦老闆

只是跟對方說大家都是做小本生意的

後來對方卻把麵線老闆打到地上還在打

但沒有一個商家來幫忙

好在他們有良心幫忙報警

賣麵線老闆被3-4個人打倒在地.氣過頭跑回店裡拿菜刀自衛

後來有傷及到對方一個人的雙手

從此噩夢就開始了

那天晚上麵線老闆知道有傷到對方還跑去醫院跟他求合

對方不肯!!還言語警告賣麵線老闆說

我不會那麼輕易放過你!!把你資料留下

後來對方還跟賣蝦老闆要1萬元說會處理這件事

後來還又跑來跟賣麵線老闆開天價要20萬才願意放過他

討價還價後對方竟要求8.8萬才肯放過他們

賣麵線老闆說我們是小本生只能拿出2萬元來

對方確說沒8.8萬就不用談


中間還言語恐嚇我不會那麼輕易放過要他們小心點

100年02月12日晚上9點多事情發生了

對方竟找了20多個人來砸麵線店

他們心裡只有無奈~~

難道以後有人出狀況我們應該要置之不理

才可以得到平安嗎??

只是做小本生意只是平凡老百姓

難道現在是黑色會在管理社會了嗎?

我不知道警方辦案最後是什麼

我只知道這社會病態了!!好恐怖的社會!!

以後是不是買東西.討價還價.東西賣買太貴就要去砸攤??

現在是怎麼了!!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1-2-14 16:15
唉.....這年頭都是比身家比背景的!要是沒背景....花錢消災了事就認了吧. 人沒事就好~
作者: wei32    時間: 2011-2-14 16:33
打給蘋果日報記者
或者發文到ppt 上面有很多記者
只要新聞一報  警察才會出動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2-1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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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110報案,地方警局不敢吃案,報警吧!!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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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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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了!!
只怕那幫人不會放過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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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嗎??
作者: 小乳豬馬麻    時間: 2011-2-14 17:19
好恐怖............保重啊~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2-14 17:19
瓶子2010 發表於 2011-2-1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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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了!!

1.報警(無效,就往下一步驟)
2.向議員陳情(無效,就往下一步驟)
3.向媒體報料(媒體設有申訴/爆料專線)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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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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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幫助別人的後果
以後誰敢
見義勇為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2-14 17:23
本文章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2-14 17:2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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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你還可以寫信去市長信箱總統信箱,保證有效啦~~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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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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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想安心好好ㄉ把店經營下去
這個社會教導我們不可以見義勇為
因為會換來一些是非!!麻煩!!
作者: 顏小顏    時間: 2011-2-14 17:27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2-14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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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總統信箱+1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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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
作者: jerry03111    時間: 2011-2-14 17:33
自掃門前雪有時不是件壞事,是心有餘力不足,能忍則忍,忍也是一種修養,吃虧雖然不見得會佔便宜,但至少能為自己避免掉一些災禍,除非,你是有錢有勢的人,可以跟這些人鬥,一山還有一山高,這些人欺負善良老百姓得到一時的抒發,但夜路走多總是會碰到鬼,惡人自有惡人治,人沒事最重要!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34
我知道有很做生意的都有碰過這些事

但希望我們是最後一個!!

每個生意都希望店裡以和為貴

但是連幫助人都有事

希望這些人能得到法律制裁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37
回覆 jerry03111 的文章

好在我們人沒事!!

現在只求能安心順利把店整理好再重新出發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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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我們也都滿低調也要求求合

但是他們不放過我們

現在來把店給砸了!

我們也報警



作者: sandy~    時間: 2011-2-14 17:41
太可惡了!!王八蛋!!!做賊的喊抓賊
有夠過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1-2-1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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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MSN看不到你都會擔心耶
還好你有上這裡
(害我這幾天一直上這裡 orz)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50
本文章最後由 瓶子2010 於 2011-2-14 17:56 編輯

回覆 sandy~ 的文章

老實說過年到現在我們都沒睡好過

一直被他們擾亂

老實說他們前天來砸店我整個心都放鬆了!!

終於可以報警了!!

但報警過後心裡又在害怕

怕萬一警察抓不到人對方會不會來報仇

我們店可不可以營業下去

今天去整理店面

一邊整理一邊掉眼淚

心裡好酸好酸!!

這間店為了那些人真的要關起來了嗎

我們是用心來營業!!但因為見義勇為卻惹來一些麻煩

真的好不甘心!!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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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作者: pennychien65    時間: 2011-2-14 17:55
將打壞人,都 上網~~ 讓公眾開罵
警查就會出面了~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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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2-1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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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錢不要命的很多


那些傢伙就是吃定對方要命.. 但事實上 你確定他們真的勇到不要命?

我看過 前一天不可一世拿槍押人 隔天卻嚇到挫賽磕頭求饒到頭皮磕到破滿臉都是血的..

.....能不惹事當然最好 但被欺負到這般田地還不敢尋求正常公權力保護... 只怕被尋仇?

三峽的警察記錄不好眾所皆知 但就是因為這樣 他們已經成為上級單位關愛的焦點 不敢不振作
報警絕對有效 但要如同有位大大說的 報110 而且要高調一點把事情搞大  盡可能找媒體一起參與

....已經被認定是可以予取予求的待宰羔羊 還打算私了脫困 若不被榨到乾的話.. 怎麼可能?

作者: sandy~    時間: 2011-2-1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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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看就知道是他們很過分!
但是畢竟也只是平凡老百姓在處理上真的要小心為妙
如果叫你把事情鬧大好像也不對!
畢竟要面對可惡的他們是你們家的人!是有點風險
那如果又私自把委屈吞下好像又很不合理~
也難保他以後又會不會一直來找麻煩~
小老百姓的無奈....
也希望你們家的人可以平安度過這次的危機囉..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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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加油˙!!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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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ndy~    時間: 2011-2-14 18:04
真的很討厭那種流氓耶.........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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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這篇文章讓大家知道

目前社會事發生什麼事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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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不要生氣!!

大家給的意見我都會考慮!!

不要因為我的事情又害你們吵起來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8:19
警方剛剛有打一通電話

要我們晚上7點30分去派出所重新做筆錄!!

或許這篇文章有讓大家重視了!!

事後我會在撲上來警方是怎麼幫忙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2-1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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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啊.. 就相信這還是個有王法的社會吧  雖是爛法一堆 但還是可以想辦法好好去玩它的

...流氓更怕有照流氓 繳稅養公務員是假的喔..
碰到事 一報案 三峽的鴿子真敢不理? 若有疑慮很簡單 就只報110 絕對不會不收單

一般人最合理簡單最沒有後顧之憂的處理 就是上檯面用公的法的方式解決
一想私了.. 不管是被勒索或是另找一批人馬來撐腰或幹什麼 就只會讓自己陷入更多的麻煩..

作者: 三仔    時間: 2011-2-1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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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是在地三峽人嗎??

其實在三峽這地方發生這種問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找認識的人過去談!
(這樣子就比較不會有後顧之憂)
若您有辦法知道對方叫什麼~~~或許小弟能幫上點小忙!(但並不一定我認識的唷))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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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過了!!也請很多人做協調
對方硬要8.8萬
我們是小本生意哪來那麼多錢
他就算拿錢他也不肯放過我們
因為他說我們不是在地三峽人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2-1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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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每一個黑手黨家族除了殺手外 養了多少頂尖律師嗎?

幾年前中和響叮噹的放款超級大哥萬老大 養了多少法律顧問?

黑之至極為白..   層次問題~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2-14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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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護的對像真是平等公正和大眾嗎


答案是一萬個否定!!!

法律只是超級實用的生活工具..  和公理與正義沒有直接等號

作者: 不稱職奶爸    時間: 2011-2-14 19:08
抱歉, 我不會安慰人,也不懂如何給建議, 可以跟我說妳的店在哪嗎? 找時間過去您店裡 "交關" 一下.
加油!
作者: 竹瀅    時間: 2011-2-14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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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要找你們麻煩 要坑你們 什麼理由都用的到
我覺的亨亨在13樓的建議不錯,畢竟你生意還要做下去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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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愛國路(黃昏市場入口正對面)
還在整理店面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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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感謝大家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2-14 19:20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2-14 19:2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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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我們不是在地三峽人


吃在地三峽人時就說: 算你雖.. 就因為你是三峽人..
話都是為講而講的 沒有任何意義 目的就是要錢

搜證及緊咬著警察不放 才能得到最大的保護..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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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能祝福我們!!
作者: ibetacsi    時間: 2011-2-14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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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的建議:

先別太依賴警察或是公權力, 在台灣住這麼久的時間, 想必各種情況都多少碰過. 首先先求自保; 自身的性命安全為首要考量. (必要時只能搬家走人)

幾年前, 在社區內有一位謝姓住戶, 也有類似行為, 多次恐嚇住戶, 甚至動手打人, 如果被害人提告, 他則趕忙登門道歉. 有如前面版友所敘述的行為則是十足十的"俗仔" 普遍住戶的想法就是"鄰居以和為貴或是息事寧人" 反效果的是反倒助長這類人的氣燄.

有一回這位謝姓住戶又被鄰居告上法院(恐嚇), 和解後, 這位謝某回頭反告這位住戶"誣告" 所以這類人到處都存在, 不值得原諒.  (這位仁兄還每年出現在社區區權會上)


作者: 愛蜜莉    時間: 2011-2-14 20:20
好恐怖,報警吧!!並向媒體報料
作者: 草莓軟糖    時間: 2011-2-14 20:34
畢竟小本生意禁不起別人翻桌砸攤...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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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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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多重視這件事

或許還有很多人跟我們一樣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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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這樣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21:02
那群20多個人大辣辣拿棒棍走在路上

根本沒把法治看在眼理!

這就是我們現在的社會嗎??


作者: Swang    時間: 2011-2-14 21:12
令人鼻酸與憤怒的一篇無奈貼文。
建議裝個錄影機吧(或買個行車記錄器沒多少錢)調整好拍攝範圍。
事情再次發生,就發到 Youtube
其他什麼是都不用做,第三方勢力一定會介入協助你。
就先幫幫自己做最基礎的防護。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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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等我把店整理好就會去買
作者: 小龍    時間: 2011-2-14 21:15
這根本是無法無天.純心敲詐.如果報警都沒辦法處理.那就投書給市長看看吧..
作者: 道明寺司    時間: 2011-2-14 21:19
為什麼現在的人會變冷淡 無情 ?

原因很多 ! 有人看到人被撞 , 熱血打電話報警 , 後來卻被家屬誤以為肇事者 , 還回你不然你幹嘛那麼好心 ? 這時候 , 你只能想 好心被雷親 ~

為什麼政府明明就知到個黑道的堂主 幫主是誰 , 卻依然沒去抓 ? 原因我只能想 , 勾結 黑金 利害關係 怕事 民代 等方向 . 所以說黑社會當道嗎 ? 表面上不是 , 但私底下在很多場合是 . 警察會去管嗎 ? 除非上頭有壓力下來 , 不然只會想抓違規超速的 , 把自己的性命顧好能賺業績就好了 ........

樓主可以考慮找民意代表了 , 出來開個記者會 , 會比靠警察實際多了 , 我想 .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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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有打電話給我們要我再去做一次筆錄

很多重要監視器也壞了

100年02月12日晚上8點30~9點30

如有人在中華路(靠停車場及全聯福利中心)與愛國路(靠黃昏市場)有看到或拍到對方車輛

請聯絡一下我們好嗎?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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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投書了不知道有沒有效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21:22


100年02月12日晚上8點30~9點30

如有人在中華路(靠停車場及全聯福利中心)與愛國路(靠黃昏市場)有看到或拍到對方車輛

請聯絡一下我們好嗎?

作者: 老熊    時間: 2011-2-14 21:42
本文章最後由 老熊 於 2011-2-14 21:45 編輯

1 耶和華啊,你是伸冤的 神;伸冤的 神啊,求你發出光來!
2 審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立,使驕傲人受應得的報應!
3 耶和華啊,惡人誇勝要到幾時呢?要到幾時呢?
4 他們絮絮叨叨說傲慢的話;一切作孽的人都自己誇張。
5 耶和華啊,他們強壓你的百姓,苦害你的產業。
6 他們殺死寡婦和寄居的,又殺害孤兒。
7 他們說:耶和華必不看見;雅各的 神必不思念。
8 你們民間的畜類人當思想;你們愚頑人到幾時才有智慧呢?
9 造耳朵的,難道自己不聽見嗎?造眼睛的,難道自己不看見嗎?
10 管教列邦的,就是叫人得知識的,難道自己不懲治人嗎?
11 耶和華知道人的意念是虛妄的。
12 耶和華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
13 你使他在遭難的日子得享平安;惟有惡人陷在所挖的坑中。
14 因為耶和華必不丟棄他的百姓,也不離棄他的產業。
15 審判要轉向公義;心裏正直的,必都隨從。
16 誰肯為我起來攻擊作惡的?誰肯為我站起抵擋作孽的?
17 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我就住在寂靜之中了。
18 我正說我失了腳,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
19 我心裏多憂多疑,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
20 那藉著律例架弄殘害、在位上行奸惡的,豈能與你相交嗎?
21 他們大家聚集攻擊義人,將無辜的人定為死罪。
22 但耶和華向來作了我的高臺;我的 神作了我投靠的磐石。
23 他叫他們的罪孽歸到他們身上。他們正在行惡之中,他要剪除他們;耶和華─我們的 神要把他們剪除。 (詩篇94篇)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4 22:04
回覆 老熊 的文章

感謝~感恩大家!

作者: meikuo2002    時間: 2011-2-14 22:31
瓶子2010 發表於 2011-2-14 22:04
回覆 老熊 的文章

感謝~感恩大家!

建議你們在店裡加裝監視器或者買個行車紀錄器(有聲音),在不明顯的地方....
以防他們下次再來鬧事....就算有來也可以拍下紀錄...
可以給警方,也可以PO上網找聲援.....
作者: sunblau    時間: 2011-2-15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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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砸店的人是本地的三峽人, 我想警察(由其是刑警)"可能"知道對方是誰, 不是嗎?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2-15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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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頭不是當假的
作者: chiacheng    時間: 2011-2-15 01:24
社會上不講理的人有很多,建議您還是避他吧.........

之前在淡水還有那種見人就砍的,沒事砸車的人
(我自己就遇過,被飆車族打到骨折,還一路追到警察局,最後警察有捉到人,但卻叫我們私下和解)
(也遇過在漁人碼頭甩尾撞上我的車的,警察連理都不理我,說的好像我是飆車族一樣,那時也一堆人看到, 也沒人出來為我講話)
警察真的是不能依靠的(我姐夫就是警察, 我姐都會跟他吵,因為警察也是有家人的,不希望他為了正義萬一受傷或有其他的傷害)
就好比律師是給犯罪的人及有錢人用的,一般人是用不上,也用不起的....
只能說忍一時風平浪靜.........這種人早晚會被另一個更大尾的收伏的, 您何必為了他而生氣咧.........
往另一個方向.....換個地方難到就不能做生意了嗎?
我覺得危機就是轉機.........不捨.......就不會有得..........
或許正為您開創了另一條路..........

作者: tsengntpunsl    時間: 2011-2-15 01:41
我們可以參考PTT的管理辦法
他們流量可大了
作者: NEWMAZDA6    時間: 2011-2-15 02:29
黑幫人士本來就不是可以接近的 即使是勸架
真的報警察不見得真正有用 如果警察沒辦法有完整結果 乾脆找立法委員說明吧
作者: 小熊米    時間: 2011-2-15 07:52
直接寫信給新北市副市長吧!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1-2-15 10:00
Cedric 發表於 2011-2-15 08:24
以前檢肅流氓威權時期,至少還讓我覺得流氓黑道還比較有約束跟道義感,現在的黑道流氓
就像爛芋充數一樣 ...

.............

還好"大哥"都不上愛北大~ 不然.........真替您擔憂阿.

作者: 睿依依    時間: 2011-2-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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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恐怖喔!!!

那,要不要先處理當下的問題,

大家出資湊8.8萬讓麵線老闆好過一點?

還是,公佈這些獠牙的照片,大家路上看到就閃遠一點?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5 11:32
白色月亮 發表於 2011-2-14 23:34
你出現了  害我好擔心你  知道嗎?

我最近是因為去進修
過年前回來就碰到這些事
有請地方老大去喬過
也吃過飯但對方不肯放
我交給警察處理ㄌ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5 11:32
回覆 睿依依 的文章


我交給警察處理ㄌ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2-15 11:59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2-15 11:59 編輯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還好"大哥"都不上愛北大~ 不然.........真替您擔憂阿


......
一.  也是有很多大哥上網的...  

二. 大哥都是標準的生意人 只是喜歡用些另類的方式做生意..
      又不是直接指名道姓惹到他  幹嘛看些網路文章就隨便露面動傢伙?
      將本求利..那是重要生財工具怎可濫用?
      張錫銘在路上開車都沒超速過 轉彎也都一定打方向燈..
      重罪入監卻從來沒吃過一張交通罰單 那麼小心謹慎..  

呵 呵  大哥可不全都是草莽....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1-2-15 12:02
mssltsai 發表於 2011-2-15 11:59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我說的大哥指的是那位叫人來打架的親哥哥拉~

要是被他看到這個討論串~不知道又會發生什麼事情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2-1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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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地痞流氓小混混說這些.....
誰會聽信你ㄚ?就想你說的人家層次又還不到....
你要去哪找一個層次夠的呢?



‘層次’.. 是建議給你的..     

照說.. 你應該有到可以養訟師的層次了吧???
作者: 耐心    時間: 2011-2-15 12:07
阿彬 發表於 2011-2-15 12:02
我說的大哥指的是那位叫人來打架的親哥哥拉~

要是被他看到這個討論串~不知道又會發生什麼事情 {:4_154 ...

哦... 那他應該會上來跟我們一起討論 為自己辯白
作者: 麗寶小姿    時間: 2011-2-15 12:43
年前發生車禍肇事者逃逸警察也是說監視器沒拍到所以~~~~~~~~~~~~~心裡始終不平
作者: 新同學    時間: 2011-2-1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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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一直都是這樣子的,以前是你運氣好沒遇到而已........
我認同亨亨的做法,這樣才能"處理"事情
找能處理的議員,會同員警見証,寫和解書,
給錢,關店並且承諾不在三峽開店
是我可能連家也搬了
你在明,他在暗,再來會發生什麼事,誰又料得到
錢能解決的事,我一向就交給錢解決
命只有一條吧!!除非你也不想活了
不要上法院
明快解決這件事情,你才能快點恢復原本的生活
作者: 麗寶小姿    時間: 2011-2-15 13:15
出門在外凡事小心三思所謂江湖險人心更險要注意~~~~~大事化小..小是化無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5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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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現在社會亂象

我不會離開這

也不想為這些人離開這!

一切交給警察處理

如果用離開搬家做處理

以後別人碰到也是用離開搬家處理嗎??

那可能以後這裡都是空城了吧
作者: 阿肯    時間: 2011-2-15 14:27
樓主
你們家的麵線店在哪啊
我很愛吃麵線耶
有空可以去吃ㄧ下

作者: polly188    時間: 2011-2-15 16:24
樓主  保重.加油啊!!
對現今社會亂象--無言.......

作者: 阿尼仔    時間: 2011-2-15 16:25

作者: 竹瀅    時間: 2011-2-15 16:30
瓶子2010 發表於 2011-2-15 13:28
回覆 新同學 的文章

這就是現在社會亂象

像賣麵線老闆 這種見義勇為的人真的不多了
不過下次還是第一時間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
免的公親變事主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5 17:34
我覺得很誇裝的事去調監視器
里長說都洗掉了隔一天ㄉ都洗掉了!!

我覺ㄉ很誇張
不是壞掉就洗掉
那麼多隻監視器都是壞的
那擺在上面是好看的嗎??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1-2-15 17:38
瓶子2010 發表於 2011-2-15 17:34
我覺得很誇裝的事去調監視器
里長說都洗掉了隔一天ㄉ都洗掉了!!

里長 VS 黑社會....哪個會趨於劣勢? 這樣講就知道了拉


作者: 小乳豬馬麻    時間: 2011-2-15 17:39
回覆 瓶子2010 的文章

聽說這是"官方說法"...

但是...只是聽說~~~~~

(監視器是用來防君子的啊)


作者: 瓶子2010    時間: 2011-2-15 17:40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這件事可以看出黑心的一面

是否有正義著我不清楚

但一件事可以看出一些人的人格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1-2-15 17:43
瓶子2010 發表於 2011-2-15 17:40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這件事可以看出黑心的一面

我覺得你花錢消災比較快....不然擺平了~哪天又被捅一個洞....你在明, 他們在暗....總是比較危險.

做生意的~和氣生財拉!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2-15 17:51
阿彬 發表於 2011-2-15 17:43
我覺得你花錢消災比較快....不然擺平了~哪天又被捅一個洞....你在明, 他們在暗....總是比較危險.

做生 ...

彬大:
錢也花了(雖然不到8.8萬),飯也吃了,找地方角頭幫忙求合,問題是,大哥說,就算給錢,因為不是三峽在地人,不給繼續做生意阿~~
按照許多大大建議保命原則,是不是瓶子只有一個選項,就是躲起來搬家?!

作者: andy826    時間: 2011-2-15 17:55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2-15 17:51
彬大:
錢也花了(雖然不到8.8萬),飯也吃了,找地方角頭幫忙求合,問題是,大哥說,就算給錢,因為不是三 ...

這好扯喔~ 吃人夠夠
作者: 一步蓮華    時間: 2011-2-15 18:00

建議自己自備隱藏式監視器,山不轉路轉自己保護自己,然後上mobil01閒聊討論區讓他上報紙
各大電視很願意幫你放送,沒人敢吃案,一下子就掃掉了,既然已經橋了也橋不動只好讓他上電視瞜
01這種新聞很多,中指蕭不也是這樣子,他的背景比流氓硬多了,黑道怕白道白到怕記者記者怕老闆
新聞哪裡來,網路來的,最近很缺新聞各大媒體很樂意幫你放送,在會吃案在會包庇,一上電視通通沒則

作者: 雨果    時間: 2011-2-15 18:07
裝監視器吧~要有證據
持有證據後找立委或是代表出來開記者會
給警方壓力
這樣不但不會吃案
還會努力辦案
加油~談不攏就堅持告到底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1-2-15 18:11
本文章最後由 阿彬 於 2011-2-15 18:16 編輯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2-15 17:51
彬大:
錢也花了(雖然不到8.8萬),飯也吃了,找地方角頭幫忙求合,問題是,大哥說,就算給錢,因為不是三 ...


其實想了一下...這些大哥們應該也是為了要保障三峽本地人的工作機會吧...搞不好三峽本地人都有按時奉上束脩以求這些地方勢力保障她們的工作機會, 不讓外來者侵入.

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遊戲規則~愛北大也是有... 要嗎~就遵照遊戲規則~不然就只能自己摸摸鼻子離開. 我相信離開對你來說是個比較安全的選項..無論你用什麼方法擺平這件事情~店或許可以繼續開下去. 可是萬一他們每天派幾個凶神惡煞駐點在你店門口. 你沒生意~到頭來還是得遷離.

加上生命安全無保障...有必要冒風險嗎?請三思阿~

上述幾位智者所提供的意見或許可以一時風平浪靜...但是否可以從此海闊天空.. ? 媒體是善忘的....可是記仇的人會不會那麼善忘...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問題是你不是惹到君子...請在三思.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2-15 18:17
本文章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2-15 18:18 編輯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問題是,瓶子想繼續做生意阿,不想屈服在惡勢力下。
一樣理論,警察照三餐去抄"黃賭毒槍",他們有必要為了"小蝦米",犯的著跟自己的錢跟地盤過不去嗎?!
瓶子就是不想屈服,對他而言也是兩難的抉擇。
大家幫幫他吧~~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1-2-15 18:21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2-15 18:17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問題是,瓶子想繼續做生意阿,不想屈服在惡勢力下。

你想到怎麼幫忙了沒?
作者: 小柚子    時間: 2011-2-15 18:23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有阿,請見第一二頁發言

作者: 阿彬    時間: 2011-2-15 18:31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2-15 18:23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有阿,請見第一二頁發言

喔~那你做了嗎?效果如何?

之前有認識一個蘋果日報的~還有中天新聞的記者... 需要的話我可以給你聯繫方式. 不過小心越鬧越大~到時後難善了.
作者: jenny    時間: 2011-2-15 18:34
本文章最後由 jenny 於 2011-2-15 18:35 編輯

瓶子~~記得在自己的店裡裝上攝影機~~這很重要~~還有身上也要戴錄音筆~~這是救自己之一的方式~~加油~~ㄜ!~好想吃麵線~
作者: 一步蓮華    時間: 2011-2-15 19:56
只要你同意,我幫你貼,不過我認為自己先把證據收集齊全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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