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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踴躍檢舉)大學路上福容飯店,遊覽車違停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funshowme    時間: 2016-4-16 09:40
標題: (請踴躍檢舉)大學路上福容飯店,遊覽車違停問題。
本文章最後由 funshowme 於 2016-4-16 10:33 編輯

選舉過後,大學路上福容飯店  遊覽車越來越嚴重,反正事無忌憚、有恃無恐,

龍恩里長不敢理,議員不敢問,財團日進斗金,就連上學時間,

車輛及遊覽車全部都停在一台街道上,也不見飯店任何對於動線上改善,

以前還有限進入時間,選舉過後,隨便停,北大警察局 敢拖吊 拍照 居民的違停 違規右轉,

就從來沒看到 他們敢在飯店面前 逕行舉發。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如果連福容飯店 遊覽車可以違停,那北大的車輛也可以違停,

應比照辦才是。



我們將成立自治檢舉小組,會專門在 遊覽車違停,專門檢舉大隊

會錄影舉發,持續不斷地發函 發函再發函、檢舉 檢舉再檢舉。

2011-08-03報導,飯店前塞停遊覽車 交通添險
2016年繼續持續當中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513582

還記憶猶新嗎?換作是大學路上的學童 是你的小孩 被遊覽車拖行一公里,你願意嗎?
如果不願意是你的小孩,那你更應該要加入我們的行為。

2015-12-22報導,國一男遭拖板車捲入 拖行1公里血肉模糊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48394


如果你認同我們,請下載APP一起踴躍檢舉,
並一起發函給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App下載網址
什麼是iPolice?
iPolice是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為了提供新北市民眾即時與便民的警政服務,並以更貼近民眾生活為訴求,所推出的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即APP),讓新北市民眾隨時隨地選用所需資訊與即時獲得警察服務。
iPolice有哪些功能?
iPolice目前提供適用於iOS與Android作業系統共2個版本。
主要有8項功能如:拖吊查詢、影像舉報、交通資訊、服務據點、警政服務、推播專區、我的最愛、快速播號(110報案定位、165反詐騙專線、113保護專線)。
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1169-6819-3.html


北大派出所  02 2668 3092
樹林區大雅路346號
https://www.facebook.com/beidapolice/?fre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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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hua1975    時間: 2016-4-16 09:47
已經對龍恩里里長沒有認何信心可言了!
永遠只當網路里長,永遠只要人家提供資料給他反應........
我為我當初選他感到失望透了!
本里的交通安全永遠不是他重視的焦點!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6 11:56
等出了事,傷了人,上了媒體........他就會管了!
作者: maggieli1977    時間: 2016-4-16 13:59
十方 發表於 2016-4-16 12:28
我坦白說,請各位要分好權力與責任。

交通問題誰可以管?要問誰有裁罰權,如果沒有裁罰權,你要說歸他管? ...

是選舉前管太多太寬,選完就不見蛋,讓選民感覺落差太大,這是台灣選舉前後的常態
作者: wang-35    時間: 2016-4-16 14:35
本文章最後由 wang-35 於 2016-4-16 16:53 編輯
十方 發表於 2016-4-16 12:28
我坦白說,請各位要分好權力與責任。

交通問題誰可以管?要問誰有裁罰權,如果沒有裁罰權,你要說歸他管? ...


此言差已,里長(里辦公處)猶如小型市政府、區公所
用來彌補市政府、區公所之不足,
市政宣導及民情反映即是里長最重要的工作,
使上情下達,下情上通,
現在民怨四起,里民求助無門,難道里長不用負責?

再來說裁罰權,交通違規罰單裁罰權是監理站不是警察!
照您這樣的說法,交通問題應要找交通部
為何要歸咎於內政部底下的警政署底下的警察局底下的交通隊
作者: wang-35    時間: 2016-4-16 14:38
本文章最後由 wang-35 於 2016-4-16 14:53 編輯
maggieli1977 發表於 2016-4-16 13:59
是選舉前管太多太寬,選完就不見蛋,讓選民感覺落差太大,這是台灣選舉前後的常態 ...


沒錯,照十方大大的說法,空汙反殯葬特區也不是里長的職權
那時的里長怎麼就那麼熱心公益呢?
還可以跨區服務到溪北里
作者: maggieli1977    時間: 2016-4-16 14:45
wang-35 發表於 2016-4-16 14:38
沒錯,照十方大大的說法,空汙反殯葬特區也不是里長的職權
那時的里長怎麼就那麼熱心公益呢? ...

吵得沸沸揚揚三峽老街拆石板路,不也是里長力主反映民情,公所二話不說立馬拆的結果,這位里長有沒有做它該做的事呢?社會自有公評
作者: 本邡    時間: 2016-4-16 15:04
我們所認知的龍恩里長可是超認真的!(比其他里的里長)
舉凡如環保綠美化維護、藝文活動、宣導……都相當用心,
交通安全維護,也是常見在關照的!
請多鼓勵,感恩!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6 16:49
最高法院58年台上字第3473號判決:「村里為地方行政區域之一,亦屬村里人民之  集合團體,既有辦公處之組織,由其村里民選舉之村里長為其代表人,依法有執行上級機關交辦及村里民大會決議事務之職權,縱非法人,亦不失為非法人團體,自有當事人能力。又依臺灣省各縣市村里辦公處辦事細則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村里長指揮村里幹事辦理村里公產之保管保護事項,是村里亦非不得為獨立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主體。」因此,本件判決認為「里」並非公法人,但為一種地方行政區域,為「非法人團體」,而具當事人能力。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6 16:54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6 17:11 編輯

里長依法職權
1.執行上級機關交辦事務之職權
2.執行村里民大會決議事務之職權
3.村里長指揮村里幹事辦理村里公產之保管保護事項
4.亦非不得為〈註:就是『得』〉獨立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主體。

亦就是說前3項職權,里長是得獨立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主體。

作者: 任飄渺    時間: 2016-4-16 16:56
這個歐. 我們做工程的  .一跑警察局  2跑里長打招呼.  遊覽車也是一樣  其實可以先停別的地方 等客人出來時再出現.一句話 當地不反應   當然人家就囂張 . 我記得我們萬華的里長 是去說一下  .2話不說  警察找著就衝過去  直接就坐一下午  後來司機事來協調互相柴讓對方停  .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6 16:57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6 17:20 編輯

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則是現行各該專業法令中賦予村里長最多的職責(村里幹事,亦同),相關法令之所以要求申請人須檢附村里長或村里幹事之證明文件,究其原因,係認為村里長或村里幹事乃最貼近基層民眾的公僕,理論上應該是最瞭解村里民生活狀況的人,所以諸多證明文件係委由村里長甚或村里幹事核發之。

http://blog.sina.com.tw/macotochen/article.php?entryid=631929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6 17:06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6 17:08 編輯

作為無給職之村里長,實際上,許多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之村里長在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外,另有「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以外的福利津貼」、「村里基層工作經費」、「村里基層建設經費」,甚至結合地方民代還有所謂的「村里小型工程款」之建議權;並有「特別預算經費的村里資源」,以及協助經辦「村里所轄鄰長為民服務作業費」等各項經費存在。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6 17:17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訂「直轄市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

里長經費係編列在區公所

103年4月28日院授主預字第1030100963號函訂定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6 17:29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6 17:32 編輯

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訂「直轄市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里長經費既然編列在區公所,里長依規定就可據所編列之預算去執行。

里長設置的理由是因其最貼近民意,又是一種地方行政區域,區長大部分都會採納里長在職權範圍內所提供的意見。因為他是民選出來的,區長也會保持一定的尊重。
作者: jushua1975    時間: 2016-4-16 18:42
十方 發表於 2016-4-16 12:28
我坦白說,請各位要分好權力與責任。

交通問題誰可以管?要問誰有裁罰權,如果沒有裁罰權,你要說歸他管? ...

似乎是未看清楚原發文者的意思!


作者: jushua1975    時間: 2016-4-16 18:52
我不知道現在當里長那麼輕鬆愉快,
只要在家接收訊息與要求里民主動回報就好了!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6 19:53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6 19:55 編輯
jushua1975 發表於 2016-4-16 18:52
我不知道現在當里長那麼輕鬆愉快,
只要在家接收訊息與要求里民主動回報就好了!
...


不要小看那三項,盡責的里長,要做的事情還很多。
除非是很混的里長,根本規定的事情他也不做。
作者: wang-35    時間: 2016-4-16 21:06
本文章最後由 wang-35 於 2016-4-16 21:08 編輯
十方 發表於 2016-4-16 15:00
您說得是指溝通聯繫之責,里長充其量猶如報馬仔,上報民情,聯繫權責單位,對里內事務作迅速傳達。
但您 ...


其實也沒有到指責這麼嚴重,
主要是如同6樓maggieli1977大大所說,
選前選後差很大,有些失望罷了,

遙想當年,頭戴抗議白布,左手拿大聲公,右手舉大字報
率眾出征,從中央的三鶯捷運、樹林便道,到地方的殯葬特區、違建夜市,
沒有一樣是龍恩里的,卻每一樣都管,
如今塵埃落定,
面對自家(里內)小小一個遊覽車違規,倒成了無權無責的逍遙掌櫃,
落差太大,有些感慨而已。

倘若上述四案也是像這般不痛不癢的向市府反映民意,
樹林便道仍是死路,殯葬特區怕是已經擴建到北大來了吧。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7 00:12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5&fromuid=16677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9&fromuid=16677
maggieli1977大大似乎能解決類似問題,我覺得也可以協助黃里長,降低居民的困擾
基本上,個人覺得黃里長還蠻認真的
周里長專區也是不少反映熊旅的遊覽車問題...
有人可以幫忙,是再好不過了

作者: mimi0809    時間: 2016-4-17 16:57
之前住維也納,隔壁福容飯店一堆車,真令人不愉快,有時一堆遊客又擋在路邊,福容人也沒導好,我推娃娃車要閃一堆遊客(特別是不懂讓路的陸客)、也要閃大型車跟排放臭煙~~真的蠻不爽..換個社區住,心情好多了XD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8 09:39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8 09:58 編輯

沒關係的, 里長,網友,警方,路人 .......

大家就都繼續放縱這些巴士違停繼續存在,繼續發生

紅線禁停的公權力威信何在?

警方取締違停的公權力威信何在?

政府依法行政的公權力威信何在?

說什麼再談,再談,再協調,再協調,再溝通,再溝通....blablabla....的

全都是放屁!

我是不知道這裡面是否有什麼利益掛鉤

或者

這裡面是否又有什麼樣的官商勾結

紅線違停就一律取締,開單處罰,連續處罰,嚴格執行....

這樣很難嗎?這不都是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權責嗎?

我相信任何人都經不起政府依法執行法律的懲罰

可是

今天好像業者違停是一副振振有詞,站在理字上,違停是應該的一樣

政府倒像個和事老般的勸這勸那, 溝通這溝通那, 就是不肯大刀闊斧依法行政,嚴格取締

這種政府令人失望.......我是說里長,交通大隊啦!

里長跟業者溝通什麼?里長跟業者協調什麼?

里長溝通的對象根本就只有交通大隊就可以了好嗎?

里長跟交通大隊溝通一下,請他們安排個針對違停嚴重地區開單處罰的計畫嚴格執行

蛤?  人手不夠?不會架個攝影系統, 24小時監視並照相開單嗎?

我想這種事根本就很簡單就能處理,也能弄到今天這樣天怒人怨的地步?

官喔, 就兩張嘴, 光說不練!


作者: funshowme    時間: 2016-4-18 09:43
檢舉交通違規 地點明確是關鍵

http://udn.com/news/story/7266/1 ... F%E9%97%9C%E9%8D%B5

新北市警局去年接獲網路或以手機App檢舉交通違規達23萬多件,違規停車就占10萬件,但整體僅16萬7000件舉發成功,警方統計,約3成檢舉失敗的原因,多為超過7天舉發期限、違規時間和地點無法查證、車牌號碼模糊和違規事實不明確等。

警方說,部分民眾檢舉後抱怨警方不處理,其實是因為警方必須避免爭議,只要照片、影片中構成違規要件不夠充分或明確,就不予舉發。

「成功舉發交通違規有撇步。」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楊信毅說,拍攝不同違規車輛,有不同的要訣,例如拍攝違規停車要有相關禁停標誌標線,且前、後方各拍1張照片,讓警方確認是違停或臨時停車;拍汽機車闖紅燈要注意應拍攝燈號及闖越號誌前後2張以上的照片,凸顯面對紅燈仍闖越行駛通過路口的事實。

違規地點是重要基本條件,違規詳細地點是檢舉成功關鍵。楊信毅說,檢舉時最好敘明詳細地址、道路公里數或拍攝全景,讓警方藉明顯地標辨認違規地點。

桃園市1名交通違規「檢舉達人」說,通常違規停車屬於靜態現場,可以從容拍照,最容易檢舉,也幾乎都能成功。

楊信毅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規行為終了後超過7日的檢舉,不予製單舉發,7日的計算是以「日曆天」而非「24小時制」。民眾有時忘記校正手機、相機、行車記錄器的拍攝日期、時間,也將讓警方無法查證違規時間。檢舉網址:https://tvrs.ntpd.gov.tw/
作者: funshowme    時間: 2016-4-18 09:44
今日我們已 持續努力不斷檢舉,直到改善為止。

也歡迎大家一同來檢舉 遊覽車違規停車。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8 09:51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8 10:01 編輯
funshowme 發表於 2016-4-18 09:44
今日我們已 持續努力不斷檢舉,直到改善為止。

也歡迎大家一同來檢舉 遊覽車違規停車。 ...


什麼都要人民來自力救濟幫忙檢舉

我們花那麼多錢養政府一堆米蟲是幹什麼吃的?

我們還真閒, 領22K的還要幫領5,6十K的幹活!

基本流程就是

人民發現問題---->反映給政府知道---->政府處理---->問題解決---->人民Happy

現在搞成

人民發現問題---->反映給政府知道---->政府不處理---->人民自力救濟---->問題不能解決---->又回到人民發現問題


問題就這樣循環不已,   問題就在政府不處理啦....笨蛋!



天理何在啊!


作者: funshowme    時間: 2016-4-18 10:00
hahaha 發表於 2016-4-18 09:51
什麼都要人民來自力救濟幫忙檢舉

我們花那麼多錢養政府一堆米蟲是幹什麼吃的?

政府好像得了癌症一樣,犯罪已經成了 政治手段,

台灣的新三寶  酒駕 、 毒品 、 詐騙  ,也不執行死刑,

連無期徒刑也不算關到底,監獄人口多,也方便您假釋出獄,

一切都以無罪推論處,人權至上。


所以,自己做也許會比較快。


也許台灣需要蝙蝠俠 或是 超人之類的...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8 10:03
funshowme 發表於 2016-4-18 10:00
政府好像得了癌症一樣,犯罪已經成了 政治手段,

台灣的新三寶  酒駕 、 毒品 、 詐騙  ,也不執行死刑 ...

原來我是住在高譚市喔...................真悲哀!


作者: 柏青哥    時間: 2016-4-18 10:22
的確,最近福容飯店的遊覽車又開始在門口上下客了,常常一停就是一整排,七八台遊覽車,真的不誇張。造成維也納花園住戶車子出來,看不到左方的車子,非常危險。

對面是小學,上放學時間也會有車子併排停車,又有七線公車經過,路幅不寬,險象環生。

這路段真的不適合遊覽車臨時停車。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8 10:25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8 10:49 編輯

我建議啦!

政府應當請相關單位開發一種 APP 供所有人下載,使用

幹嘛呢?

這個 APP 可以把行動裝置拍下的照片直接上傳到政府的資料庫伺服器中

這個 APP 上傳資料時一併把 行動裝置 拍攝照片時的 GPS 定位資料也上傳

然後政府可以利用影像辨識系統結合地圖資訊搜尋系統

直接辨識照片中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與犯案地點

接著就把這些辨識出的資料送進監理處電腦進行開單處罰流程

做法就跟遠傳 ETC 現行的做法一模一樣

案件處理過程,結果均可以依上傳者 IP 通知報案人,以昭公信,甚至連發檢舉獎金也一併納入自動管理!

不管一次違規被 APP 照多少張照片上傳, 一張照片罰一次

什麼? 萬一被照一千張豈不要傾家蕩產?這樣處罰太浮濫,有損人民權益.......

活該!誰叫你要違規,受罰就自己吞吧....不要違停不會喔!

要不然可以設定一案懲罰金額上限5萬台幣.....這樣就沒話說了吧!

這個蠢政府,什麼時代了,還在用三流思維來因應這個時代的事物

用人開單,用人照相,用人辨識,什麼都要人來,當然要鬼叫人手不夠

啊啊啊啊啊......我覺得,我覺得...我繳的稅金.......給這些蠢蛋用.......我很不爽!


.........XD........!



再者

這個 APP 拿到的資料還可以做下列事情

... 失竊車輛找尋,定位
... AB 牌車輛找尋,定位
... 牌照過期車輛追尋
... 欠稅車輛找尋
... 罰單不繳車輛找尋,定位
... 警示肇事被報案車輛
(這個 APP 給警方使用起來,真的是如虎添翼,有懷疑,只要拍照一下,什麼狗屁倒灶的資料都會立刻顯示在警方行動裝置上)

... 機車違規也一樣管



... 以下開放腦筋動一動,大家集思廣益,找出更好的方法與用途






作者: bruce阿布    時間: 2016-4-19 11:14
昨天下班回家經過龍埔國小看到身穿警衛衣服拿相機在照一堆紅線違停的車輛

我想這些都是接送小孩等待的車輛

到了福容倒是沒有見到違停

不知是否反效果

沒檢舉到違停的遊覽車反而牽連到接送小孩的車輛





作者: funshowme    時間: 2016-4-19 11:34
本文章最後由 funshowme 於 2016-4-19 11:43 編輯

台灣真的很棒,專找中產勞工階級,

真是財團 財大 氣大 ,日進斗金,無人敢問,

真不得很不知道,該教小孩子什麼東西~

連我都很想離開台灣了..
作者: wyn    時間: 2016-4-19 13:09
bruce阿布 發表於 2016-4-19 11:14
昨天下班回家經過龍埔國小看到身穿警衛衣服拿相機在照一堆紅線違停的車輛

我想這些都是接送小孩等待的車輛 ...

紅線違停就一律取締,開單處罰,連續處罰,嚴格執行.

那能分什麼接送小孩的車輛或是遊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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