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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峽老街石板遭拆 朱立倫公開致歉 [列印本頁]

作者: Amy-amy    時間: 2016-4-12 11:09
標題: 三峽老街石板遭拆 朱立倫公開致歉
三峽老街石板遭拆 朱立倫公開致歉 4.12  https://www.facebook.com/sanchiaoyung/posts/1234289609929458
作者: 米思糖    時間: 2016-4-12 11:16
我可以拿殺人犯在法庭上跟受害者家屬道歉來比喻他們嗎?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2 11:27
這道歉是假的吧?

把失職公務人員送懲戒姜員會與法院究則,並自請處分才算吧!

補救指施有立刻進行嗎?

光出一張嘴有什麼用?......我覺得是故意的。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2 11:45
老朱有Guts一點就把全新北老街的石板路通通拆一拆鋪柏油
本來應該規劃成行人徒步區的地方卻為了便民開放給居民通行
現在雨天摔車了卻怪都是石板的錯
倒底是設計不當還是規劃不當

台灣道路到處都是人孔蓋 常常也有人行經人孔蓋打滑摔傷
怎不見相關單位出來要求把人孔蓋全拆了

鐵路平交道常常出車禍是不是也該把平交道封起來禁止通行
還是要把鐵軌通通拆掉?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2 11:55
podzol 發表於 2016-4-12 11:45
老朱有Guts一點就把全新北老街的石板路通通拆一拆鋪柏油
本來應該規劃成行人徒步區的地方卻為了便民開放給 ...

我覺得這是國民黨人特有的  '仇恨日本人病'  症頭又發作了大概!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2 13:29
總統可以撤職市長?
眼鏡先生真的是讓我大開見聞了

作者: IFA-Jansen    時間: 2016-4-12 13:33
官官相護,懲處?
作者: danny_chang    時間: 2016-4-12 13:53
我比較在意...誰出錢補救...如果是市長自己從口袋拿錢出來,我可以完全不生氣。
台灣老是一堆公程油水做了又拆,拆了又做,做了又拆,拆了又做...
家附近的兒五公園...原本和風造景的池塘與圍欄,被拆了,地也填平了,又是個隨便規畫,再來 a 工程油水的小小例子體現,真是搞不懂...到低是促進就業,還是貪污呀  ??
作者: 眼鏡SIR    時間: 2016-4-12 14:09
真是一群1+1 8 0 的公務員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2 14:24
怎麼未見那個單位引用說那拆掉那段路花費十二億元,是否正確?表示意見?
署名北大全體師生,是否正確表示意見?
當初道路為何以石板鋪設,有沒有公民參與,或是少數人決策,造成民衆摔倒,表示道歉?

從來不以事務的本質來論斷是非?
只以那邊講話比較大聲,就倒向那個地方?
假如繼續存在,讓用路人造成更大的生命財產損失,這種更大聲音出現,又該如何?
假如要鋪設石板路的時候,怎麼那些人沒考慮到要做止滑工程,發生跌倒了,才來事後諸葛?
最重要的是
道路的本質是什麼?

作者: yljimmy    時間: 2016-4-12 14:31
不輕易言錯的頭兒都出來道歉了, 有關對錯的問題應該已經結案了
現在還沒結案的應該是如何善後了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2 14:36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2 14:42 編輯

難道那些跌倒的人也要來個聯署,這種聲音才會讓人重視?
主管機關最大的錯誤,是在事先未規畫為人行道,就同意以石板鋪設道路,這才該究責。
有的成為人行道以後,也不禁止車輛行駛,就如北大人行道一樣。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2 14:41
我當然知道故意羅列不實資料的人,是永遠不會道歉的
只要達到目的就好了?
有些人平常很會引用毒果樹理論,在這裏可能又不適用了?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2 14:42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2 14:43 編輯

連這事也有人護航...還在那邊事務的本質來論斷是非
我看搞不好哪天區內的人行道或藝術大道被拆了,也不能說奇怪
社區前的路面磁磚遇雨..好滑..

人家市長都說話了是在護哪樁啦?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2 14:43
那石板路是人行道嗎?
摔倒的人不是你,所以可以講的那麼輕鬆?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2 14:55
有人的意思是我去他家前面滑個幾次,就可以拆他家前面的路了嗎?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2 15:00
是說那摔倒的人,如你說是故意摔倒的?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2 15:06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2 15:11 編輯

方便問一下住哪個社區嗎?

曾經在M01有網友提喔
社區前的路面磁磚遇雨..好滑..

若很認同直接拆掉而不是去做防滑措施,阿發可以從自己先做起
作者: keke    時間: 2016-4-12 15:08
發哥 發表於 2016-4-12 14:43
那石板路是人行道嗎?
摔倒的人不是你,所以可以講的那麼輕鬆?

那樣的路
如果沒超速沒緊急剎車
會滑倒的原因應該是胎紋不夠深
扯一堆543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2 15:30
上面所說的,假如那點不合道理,你可以指出來
至於你說人家跌倒應該是什麼因素,你有確認就好了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2 15:43
jojoyaro 發表於 2016-4-12 15:06
方便問一下住哪個社區嗎?

曾經在M01有網友提喔

應該是上閤築才對
不過我住那麼久倒是沒打滑過
從夏卡爾走到凱旋門有一段路
原PO也太辛苦了
作者: 洪阿民    時間: 2016-4-12 15:49
人行道的話....目前大概是學勤佳園路口那個新北大外面最滑,我穿新鞋還滑了好幾次 (離題)
作者: 眼鏡SIR    時間: 2016-4-12 16:45
podzol 發表於 2016-4-12 13:29
總統可以撤職市長?
眼鏡先生真的是讓我大開見聞了

谁說不行?
蔣經國時期就曾把桃園縣長許信良撤職查辦..
最後在美國壓力下才讓許流亡美國..

作者: 可可的爹    時間: 2016-4-12 17:01
其實也沒啥好爭啦    石板很容易讓人或機車滑倒是事實,區公所未事先仔細評估就拆除具有藝術與紀念價值的石板也是事實,原本可以採用防滑措施的處理方式,卻搞得天下大亂。
我認為後續新北市政府的處理方式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最後決定回覆原狀,是否要把老街的街道區劃設大一些?   說實在的,如果不是這件事的發生,有多少人注意到腳底下踩踏的是啥?  假日去老街,那裡幾乎都被攤販佔據了,人車爭道,要緊牽著小孩防止意外,又要注意避免踩到地面的垃圾,根本沒心情注意腳底所經過的是啥文物?   只有在行人徒步區才能稍微放鬆一下啊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2 17:41
眼鏡SIR 發表於 2016-4-12 16:45
谁說不行?
蔣經國時期就曾把桃園縣長許信良撤職查辦..
最後在美國壓力下才讓許流亡美國..

眼鏡大
許信良當年是政治迫害被監察院彈劾後停職半年
於法總統還是無權撤換市長
就別再ㄠ了吧
作者: 阿布杜拉    時間: 2016-4-12 18:13
眼鏡SIR 發表於 2016-4-12 16:45
谁說不行?
蔣經國時期就曾把桃園縣長許信良撤職查辦..
最後在美國壓力下才讓許流亡美國..

明明就是國民黨搞選舉舞弊被抓包後,再找個理由找許的麻煩。

要多讀書!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2 18:41
podzol 發表於 2016-4-12 13:29
總統可以撤職市長?
眼鏡先生真的是讓我大開見聞了

眼鏡蛇的眼鏡早就碎滿地啦!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2 18:47
眼鏡SIR 發表於 2016-4-12 16:45
谁說不行?
蔣經國時期就曾把桃園縣長許信良撤職查辦..
最後在美國壓力下才讓許流亡美國..

呵呵呵

看樣子你挺喜歡專制獨裁的國家體制

偷偷告訴你,對岸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你喜愛的專制獨裁體制國家

現在過去,不用任何條件,對岸都會直接接納你成為它的國民

早去早佔位。

不用客氣,你就別謝我了!
作者: Dora貓    時間: 2016-4-12 19:13
麗寶國際世紀之前地磚會打滑

他們方式是打磨光滑面,增加摩擦力。



至於整個打掉鋪柏油,不意外啊!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6-4-12 19:25
這段石板路我走了好幾年,每次騎機車或單車經過時都覺得有點危險,尤其是下雨天。
我實在有點擔心,假如有孕婦經過鑄鐵板因而滑倒摔車,導致胎死腹中(甚至一屍兩命),不知道誰要負責?

我們先把安全性擺一邊不談,單純回歸到文史與藝術作品討論。

想請問文史工作者,一位藝術家的作品就代表該藝術家的生命。為何要把象徵李老前輩的作品擺在地上任人踩踏?
該處過往遊客那麼多,檳榔渣、奶茶、冰淇淋、食物殘渣、炸過食物的油、以及垃圾等等等都滴黏在李老前輩的作品上,髒汙不堪,到底算不算是羞辱他老人家的作品?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2 20:33
phantom 發表於 2016-4-12 19:25
這段石板路我走了好幾年,每次騎機車或單車經過時都覺得有點危險,尤其是下雨天。
我實在有點擔心,假如有 ...

文藝方面,個人覺得是藝術融入生活中,也就像北大多數社區的規劃一般
並無不妥..

個人沒在老街滑過,倒是之前在Dora貓提到的麗寶踩到黑色石材滑過那麼一下...
作者: 眼鏡SIR    時間: 2016-4-12 20:42
hahaha 發表於 2016-4-12 18:47
呵呵呵

看樣子你挺喜歡專制獨裁的國家體制

去匪區?俺又不是土匪!!
作者: 眼鏡SIR    時間: 2016-4-12 20:46
hahaha 發表於 2016-4-12 18:41
眼鏡蛇的眼鏡早就碎滿地啦!

原來是眼鏡碎滿地,才會和一群目光如豆,用顏色論是非的人抬槓,唉,明天來去寶島花錢先,感謝提醒,感恩。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6-4-12 21:32
本文章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6-4-12 21:35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4-12 20:33
文藝方面,個人覺得是藝術融入生活中,也就像北大多數社區的規劃一般
並無不妥..


的確,許多藝術作品融入到我們的生活中。就像男生公共廁所為了方便瞄準用的蒼蠅圖案設計,應該也可以稱為藝術創作。國外有許多戶外雕塑作品,被鴿子拉了厚厚的一層鴿糞,並不妨礙其成為公共藝術作品。
或許我提的這個問題該問問李老前輩本人,問他同不同意他的作品擺在老街地上沾上檳榔渣?
但是李老前輩已不在人間,三峽在地的文史工作者,不知道有沒有權力替他老人家做決定?

也許我該用另一個角度來問三峽在地的文史工作者,為什麼有些藝術家的作品存放在溫濕度空調的博物館,而象徵李老前輩的藝術創作的作品卻被放在地上任人踩踏?這兩種藝術家到底有何差別?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2 22:09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2 22:26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6-4-12 21:32
的確,許多藝術作品融入到我們的生活中。就像男生公共廁所為了方便瞄準用的蒼蠅圖案設計,應該也可以稱為 ...


問題出在為何會有檳榔渣...
藝術本來就有各種形式的存在方式
就算是柏油路,我們也可以看見如德日一般的工藝藝術
所以處處可見值得駐足欣賞的美
其實長久以來,個人覺得只把藝術當作博物館裡的收藏品
是沒有辦法提昇大眾的美感的,自然處處是便宜行事的結果.

你問的很好,但其實從祖師廟,也許就可以窺探李老先生的心意
不過這也只是個人的解釋,我們也不會把藝術大道圍起來吧?


作者: maggieli1977    時間: 2016-4-12 22:12
jojoyaro 發表於 2016-4-12 22:09
問題出在為何會有檳榔渣...
藝術本來就有各種形式的存在方式
就算是柏油路,我們也可以看見如德日一般的工 ...

你會問逼榔渣問題~這一定是陸客吃剩下的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2 22:59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D%E8%80%81%E8%A1%97
三峽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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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老街騎樓
三峽老街位於台灣新北市三峽區,主要在民權街一帶。老街始創於18世紀中葉,曾於1895年遭日軍焚毀,隨後由住民自行復建。大正5年(1916年)開始,在日本殖民政府的強力主導下,由住民自費將傳統街屋形貌改造為仿歐風立面,以古希臘柱式、古羅馬拱門以及巴洛克裝飾,建構當時廣為流行的歐風街道風貌,融合了洋樓風格元素、日式家紋及漢人文化圖像。目前老街風貌大致上保留日治時期原貌。2007年在西班牙巴塞隆納舉辦的全球建築金獎(FIABCI Prix d`Excellence Award 2007),「三峽老街改造」獲得公共部門暨特殊建築類全球傑出建築金獎亞軍,成績斐然。三峽老街被列為三級古蹟,但因缺乏維修,於民國82年解除古蹟指定,因此老街的保存岌岌可危。
發展年表[編輯]
•        清朝時代
o        1685年 相傳 泉州人 陳瑜到海山莊開墾
o        1755年 福建安溪人董日旭至三峽開墾 三峽興隆宮創建
o        1769年 祖師廟落成
o        1785年 福安宮土地公廟創建
•        日治時代
o        1895年 乙未戰爭,反抗軍於隆恩埔、分水崙襲擊日軍,造成慘重傷亡。日軍因此而焚街報復。
o        1916,三角湧支廳長達協良太郎倡「市區改正」,以都市公共衛生及道路交通改善著手,1920現存建築完工。
•        民國時代
o        2004年 台北縣政府堅持撥3億補助款保留舊紅磚拱廊,精美雕琢的巴洛克式風格,委託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規劃。
o        2007年 二月整建工程完工-重現歷史老街風華意象。
o        2009年 台北縣政府規劃執行老街周邊巷弄空間再造工程,徹底將三峽老街由線形擴展成面狀老街。
廣場地磚拆除爭議[編輯]

2016年4月9日,三峽老街街口地磚敲除工程。

三峽老街已拆除地磚之一,內容為三峽老街舊景

三峽老街已拆除地磚,內容為隆恩埔戰役。
2016年4月6日上午9點[1],三峽區公所無預警拆除三峽老街前方廣場之景觀地磚與鑄鐵板,並改鋪以柏油路面,引發在地團體包含甘樂文創、三峽民權老街商圈發展協會、三峽老街街區管理委員會及鄰近國立台北大學之學生反彈。該路段為2006年由臺北縣(現為新北市)政府委任華梵大學建築系專任教授徐裕健建築師進行傳統建築風貌保存、原樣復舊及景觀道路改善之工程中之一段。當時由建築團隊與地方人士、文史工作者討論多年後設計監造而成[2]。此次拆除長度約30公尺,石板路以青斗石及花崗石為鋪設而成,另有30片公共藝術文化鑄鐵雕板被刨除,其中5片刻有李梅樹畫作(含《清溪浣衣》、《三峽後街》等),其他雕版亦呈現老街與鄰近鳶山的歷史。其內容如地方特色名產金牛角、三峽傳統產業藍染、煤礦、樟腦及茶業之發展歷程等[3]。
4月7日,三峽區長陳健民坦言工務課有疏失,並希望將鐵磚改立於長福橋兩側,成為公共藝術,讓遊客易於拍攝、認識地方文化。區公所於4月8日下午召開協調會,但部分文史工作者認為為時已晚,以拒絕出席表示抗議。而現場參與人員與里長起口角,會議最終不歡而散。地方人士於4月10日成立「三峽文資守護聯盟」,並發表聯盟成立宣言[4]。李梅樹紀念館也發表聲明表示,將拒絕出席未來公部門所舉辦之老街百年活動,並不排除向區公所提出告訴[5]。另外,針對區公所考慮將鐵磚改置於「長福橋」展示一事,李梅樹紀念館亦聲明反對,且將收回鑄鐵板之圖像授權,不排除行使法律追訴權。聲明亦指出,長福橋正是30多年前另一件公部門不顧民意錯誤建設,當年李梅樹就曾反對該址興建此橋[6]。在當地民眾及文史工作者的強烈反彈下,新北市長朱立倫於4月12日市政會議中承認此次拆除工程是一個「不幸的錯誤」,並指示後續將交由文化局、民政局及三峽區公所等協同處理[7]。
官員的說法[編輯]
•        三峽區區公所工務課長湯雁鈞表示,此次拆除工程已和當地秀川里里長、三峽派出所等單位多方討論後才決議。
•        當地秀川里里長李楷瑞表示,拆除地段為三峽老街街口,而非行人徒步區。街口為老街旁三峽派出所等單位車輛重要出入口,多次由員警及民眾反映下雨天石板濕滑導致騎車摔傷,故決定拆除[3]。
文史保存方說法[編輯]
•        程序黑箱:區公所事前未有任何公開討論機會,僅憑現場公告便逕行動工。作為鑄鐵雕板之圖像提供者,李梅樹紀念館在聲明中表示,事前也未受知會。
•        其他替代方案:針對下雨石板路面濕滑,可有其他配套措施,不必將該路段石板地磚全數敲毀拆除。
•        浪費公帑:當年文化部斥資12億經費打造,而今卻輕易拆除[2]。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2 23:07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2 23:09 編輯

三峽老街已拆除地磚,內容為隆恩埔戰役。
1895年 乙未戰爭,反抗軍於隆恩埔、分水崙襲擊日軍,造成慘重傷亡。日軍因此而焚街報復。

這是日本人對三峽的貢獻?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2 23:15
發哥 發表於 2016-4-12 23:07
三峽老街已拆除地磚,內容為隆恩埔戰役。
1895年 乙未戰爭,反抗軍於隆恩埔、分水崙襲擊日軍,造成慘重傷亡 ...

不知發哥是否知道此塊鐵磚是什麼圖案?

作者: maggieli1977    時間: 2016-4-12 23:16
發哥 發表於 2016-4-12 23:07
三峽老街已拆除地磚,內容為隆恩埔戰役。
1895年 乙未戰爭,反抗軍於隆恩埔、分水崙襲擊日軍,造成慘重傷亡 ...

前政府不是也一次拆了全台一堆有些歷史年代的銅像,那些都不是古蹟,在他們眼中只是破銅爛鐵

作者: 阿布杜拉    時間: 2016-4-13 00:02
podzol 發表於 2016-4-12 23:15
不知發哥是否知道此塊鐵磚是什麼圖案?

台灣民主國旗?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3 00:21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3 00:36 編輯

一、挖掉的那段道路是否造成騎車人士常常摔倒,或只是單一案例,查詢附近商家便知?
二、那段路當初造價十二億?中央或台北縣政府對三峽人也太厚愛了,可能當時政府也太有錢了?
三、為什麼會允許那麼有紀念價值的文物鋪在道路上,而忘了道路建造的根本目的?
四、今天那些人為了處理騎士摔倒,回復道路真正的功用,卻被逼要受懲處?
五、真正該受責難的是,當初有開公民會議有邀請那些騎士參加後,決定鋪設石板的嗎?

作者: phantom    時間: 2016-4-13 05:55
發哥 發表於 2016-4-12 22:59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89%E5%B3%BD%E8%80%81%E8%A1%97
三峽老街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浪費公帑:當年文化部斥資12億經費打造,而今卻輕易拆除[2]。

發哥,這段引言是常見的說法,動不動就說是浪費公帑。
另一個常見的說法是,死刑犯,直接槍決就好,不要浪費老百姓的納稅金來養他們。

其實這都不算浪費,國家在內需市場上所花的每一分錢,都有人因而獲得收入,也幫助增加工作機會。
死刑犯吃的都需要有人來提供,這些人因而獲的收入,這筆錢有浪費到哪裡去了嗎?
或許你要問,這些錢用來幫助更需要的人不是更好嗎?
也許是,但不能因此就說養一個死刑犯是浪費。
(貪污除外,但貪汙並非大家所指的浪費)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3 07:14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3 07:22 編輯
maggieli1977 發表於 2016-4-12 23:16
前政府不是也一次拆了全台一堆有些歷史年代的銅像,那些都不是古蹟,在他們眼中只是破銅爛鐵
...


不把種族屠殺的殺人犯立銅像紀念, 是已進化人類的普世價值!

有看過德國人立銅像紀念希特勒嗎?....... ( 希特勒殺的還不是自己德國人勒!)

有看過美國人,日本人立銅像紀念史達林, 毛澤東嗎?

台灣人立銅像紀念世界第三名的中國殺人魔蔣介石, 這還真的是世所罕見的無腦舉止!

看看那精美,27年歷史的一級古蹟蔣介石紀念堂, 某些人的腦袋瓜子其實跟北朝鮮人差不多.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3 07:28
照有些人的說法,只要在台灣屠殺過台灣人的政權都要抹去它們的歷史標記的話.



那目前看起來台灣只有 DPP 留下來的歷史標記可以保留



其餘如,荷蘭,西班牙,清國,日本, 中國國民黨.....都有在台灣以軍事武力屠殺台灣人的紀錄.

作者: lichia1221    時間: 2016-4-13 08:58
hahaha 發表於 2016-4-12 11:27
這道歉是假的吧?

把失職公務人員送懲戒姜員會與法院究則,並自請處分才算吧!

送懲絕對是替死鬼!真正決者仍在高位!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3 09:14
lichia1221 發表於 2016-4-13 08:58
送懲絕對是替死鬼!真正決者仍在高位!

明知違法也要配合, 之後當了替死鬼........活該!

要不然就咬出來誰指使的,

公務系統有公務系統自己的指揮命令系統

只憑上級私下口頭交辦, 不走公務系統交辦事項管道, 就配合幹下這種違法的事,

亦或仰承上意, 刻意諂媚, 只好自己吞囉!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3 09:32
hahaha 發表於 2016-4-13 07:14
不把種族屠殺的殺人犯立銅像紀念, 是已進化人類的普世價值!

有看過德國人立銅像紀念希特勒嗎?.......  ...

其實根本不用為蔣立銅像
相傳蔣是玄天上帝收服腳下之龜精, 毛則是蛇精
要朝拜蔣就到全台各地玄天上帝廟中去朝聖即可
一個丟了中國大陸江山的魯蛇可以被神化成世界救星民族偉人
大概也只有國民黨搞的出來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3 09:39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3 09:58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4-13 00:21
一、挖掉的那段道路是否造成騎車人士常常摔倒,或只是單一案例,查詢附近商家便知?
二、那段路當初造價十 ...


查詢商家~?
我看北大特區的街廓跟藝術大道還有公園
會先被拆除,好做生意跟擺攤吧~
很多破損跟雨天路滑造成跌倒的反映常看到,還是直接來拆嗎?

要不要查詢全三峽人的意見,看看結果會是如何呢?
作者: 肥頭    時間: 2016-4-13 10:24
實在是很厭煩有些藍蛆,綠蛆. 說著說著就歪樓了. 蔣介石真的很愛跑龍套. 每天總要出現好幾次!!
作者: lichia1221    時間: 2016-4-13 11:59
hahaha 發表於 2016-4-13 09:14
明知違法也要配合, 之後當了替死鬼........活該!

要不然就咬出來誰指使的,

看來你是活在理想國度的人......或是沒見過世面的小屁孩
人生沒那麼簡單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3 12:38
lichia1221 發表於 2016-4-13 11:59
看來你是活在理想國度的人......或是沒見過世面的小屁孩
人生沒那麼簡單  ...

有多複雜, 可以講來增長一下見聞嗎?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3 12:52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3 12:59 編輯

事件的認知在於合理性、相互適用性
一、        當署名為全體師生社員的時候,會讓人覺得台北大學所有師生都同意署名,毫無例外的在做一個很有意義維護文物的從事者,然而很弔詭的會發生一個問題,就如其中有一個人否認了,就會讓你的對外聲明產生瑕疵,假如是有經校務會議討論,也須註明是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的,這樣才是對支持你的人有所交待;另外,可能沒有注意到的是,以全體師生社員之名,雖然有萬眾一心的效果,但是當有人發現該校學生有部分人騎機車在自家校園周邊人行道上之行為,又如何與愛惜文物相連結,這部分須注意的,我寧願相信部分北大學生是努力在維護歷史文物。
二、        拆除的地方是否花費十二億元?理應明確,否則會誤導民眾如此昂貴的石磚卻於一夕間拆除,加深民眾對政府的厭惡,料想應非發起人的本意,但仍須審慎。
三、        現在社會公共事務強調公眾參予甚好,因此這件事的起因與結果,均要相等視之,並應探討事務的本質是什麼?假如李梅樹紀念館當初與政府機關相議後,同意授權5片刻有李梅樹畫作(含《清溪浣衣》、《三峽後街》等)就鋪在車道上時,理應有公民參予〈如現在要求政府機關一樣,不要只在挖的時候才來要求〉,若無也該做止滑效果,以維護道路使用者的基本安全,若無明確要求鋪在道路,授權可由主管機關老街整體營塑,事後發生這個事件理應由主管機關承擔,無庸置疑。
四、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本應知所先後,還給民眾車輛行駛安全,何罪之有?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3 13:21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3 14:14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4-13 12:52
事件的認知在於合理性、相互適用性
一、        當署名為全體師生社員的時候,會讓人覺得台北大學所有師生都同意署 ...


現在你是在吐槽朱市長,還只是跳針?
你可以告訴大家你住哪裡,一塊地磚都不要有破損,不然我也希望你家的周邊道路還給民眾用路安全~

之前版友在版上通報反映的很多,區內不管人行道破損或道路坑洞的,都來拆一拆如何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3 14:54
jojoyaro 發表於 2016-4-13 13:21
現在你是在吐槽朱市長,還只是跳針?
你可以告訴大家你住哪裡,一塊地磚都不要有破損,不然我也希望你家的周 ...

Jojo大大
又有什麼問題了
我假如胡言亂語
會讓人恥笑我的
你就不要替我擔心了
祝你心情愉快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3 15:30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3 15:39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4-13 14:54
Jojo大大
又有什麼問題了
我假如胡言亂語

被笑久了就習慣了啦.

想幫你檢查一下居家周遭道路是否符合用路人安全
再來個何罪之有的處理方式
想必令廣大用路人,都能十分愉悅這樣嗎?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3 15:40
假如你那麼有心的話,應去選市長,下屆市長,可能就是你,就可達成願望。
祝福你呦!
你在這論壇
要找的人太多了
要打麻將嗎?
啊!我
又離題了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3 15:44
發哥又來說笑了
12億是文化部用來塑造三峽老街的經費
其中包含被刨除的這一段石板路及鐵磚
並不是這一段石板就花了12億
這一段路口有些媒體報導約造價百萬
跟12億可是天差地遠
不知道發哥一直緊咬12億所指用意為何?
若這段路口真的花了12億應該早就被踢爆了
何必等發哥今日來揭密


作者: maggieli1977    時間: 2016-4-13 15:50
新聞就是這樣報12億石板地磚[attach]438093[/attach]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3 16:10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3 22:08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4-13 15:40
假如你那麼有心的話,應去選市長,下屆市長,可能就是你,就可達成願望。
祝福你呦!
你在這論壇


不用啊,你前面不是說詢問商家就行了
哪還需要幹到市長,公開致歉了還被你糊里糊塗的吐槽?
看不懂吐槽點我跟你說,你這麼一說的意思是..只有市長可以做這事..
那老街這件事,你是指控市長下令的囉...?

看吧,又被我笑一次

這次我沒約你,反正你也都顧左右而言他
要看你對自己住的社區周遭道路是不是同標準
沒有的話那都多說的.還怕人家笑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3 16:27
maggieli1977 發表於 2016-4-13 15:50
新聞就是這樣報12億石板地磚

如果新聞標題不聳動些 怎麼會有人看?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10000377-260107
李梅樹紀念館執行長李景文指出,文化部斥資12億元型塑古樸老街,卻毀於一旦,「政府辦事效率低,拆除花不到半天完成」,拆除前未通知文史工作者、館方,事後通知協調會為時已晚,拒絕出席協調以象徵「無聲的抗議」。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657499
在地方里長反映老街石板及鐵磚易打滑、安全堪慮之下,區公所昨天拆除老街口約30公尺長、造價百萬的路面,改鋪成一般瀝青柏油,引發在地居民及文史團體撻伐,臉書上更出現「對李畫伯的承諾 守護三峽老街行動」活動頁面,吸引上百位網友關注。
作者: wyn    時間: 2016-4-13 17:32
本文章最後由 wyn 於 2016-4-13 18:44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4-13 16:27
如果新聞標題不聳動些 怎麼會有人看?


奇怪文化部明明補助3億,怎麼現在變成12億,現在人講話真的不可信,

文化部網址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3 17:40
wyn 發表於 2016-4-13 17:32
奇怪文化部明明補助3億,怎麼現在變成12億,台灣人講話真的不可信,

文化部網址 ...

另一則報導也是3億修繕跟百萬石板路
看來似乎是李先生記錯了文化部補助金額

udn.com/news/story/7314/1625539
作者: formosa1027    時間: 2016-4-13 20:03
道歉又不能解決問題
還好朱沒當上總統
不然台灣一些文物都被下面的人拆光光
不要一直在金額打轉模糊焦點好不好
選舉都輸那麼慘了還不知反省

作者: wyn    時間: 2016-4-13 21:11
podzol 發表於 2016-4-13 17:40
另一則報導也是3億修繕跟百萬石板路
看來似乎是李先生記錯了文化部補助金額

3億是整修所有老街,包含路面和房子,

光是石板路那可能用到3億。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3 22:10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4 10:15 編輯

不要忽略了完整性..
不是單純分割來論斤論兩的

作者: lichia1221    時間: 2016-4-14 09:05
hahaha 發表於 2016-4-13 12:38
有多複雜, 可以講來增長一下見聞嗎?

無法~~用你的人生去體驗吧!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6-4-14 11:48
"但三峽區公所多次接獲里長與居民陳情,「騎車經過石板路常摔車受傷」,要求公所改鋪柏油路;區公所編列預算後6日進行刨除工程,未料引發在地居民、文史團體不滿。"     

這種芝麻小事, 區公所就可以決定了, 是朱市長收到陳情, 概括承受, 出來道歉並馬上做修補,   
這樣還有人要揶揄他?....唉....     

那海洋公園被一些攤販搞得很髒, 也要朱市長負責?     


作者: juzujan    時間: 2016-4-14 13:00
如果印上名畫的石版也叫做"珍貴文化", 那只放在三峽太可惜, 應該大印特印,貼滿板橋文化路,那板橋人騎車會不會跌倒, 應該不重要吧.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4 14:09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4-14 11:48
"但三峽區公所多次接獲里長與居民陳情,「騎車經過石板路常摔車受傷」,要求公所改鋪柏油路;區公所編列預 ...

三峽區公所屬新北市長管轄機關, 轄內機關錯誤決策導致民怨, 市長代為道歉也只是剛好而已.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1557

市長朱立倫今天在市政會議怒批「粗暴」作為,坦言行政機關錯誤,並向社會大眾致歉,將深切檢討、進行補救。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6-4-14 14:15
podzol 發表於 2016-4-14 14:09
三峽區公所屬新北市長管轄機關, 轄內機關錯誤決策導致民怨, 市長代為道歉也只是剛好而已.

Yes! 朱市長道歉、要相關單位補救是應該的....     

我只是說....不必這樣的是還揶揄他"沒當上總統"....     


作者: hahaha    時間: 2016-4-14 15:22
podzol 發表於 2016-4-14 14:09
三峽區公所屬新北市長管轄機關, 轄內機關錯誤決策導致民怨, 市長代為道歉也只是剛好而已.

屬下努力有成果,結果是市長出來上電視,剪綵,接受大眾的感激。

屬下惡搞出事,當然市長也應該承擔責任。

幹下這件事的區長是朱市長派任的,朱市長當然有責任。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4 19:47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4 20:45 編輯
juzujan 發表於 2016-4-14 13:00
如果印上名畫的石版也叫做"珍貴文化", 那只放在三峽太可惜, 應該大印特印,貼滿板橋文化路,那板橋人騎車會不 ...


我看不懂跟板橋有什麼直接關係?
李梅樹大師住林家花園嗎..XD
三峽就有文化路啊~

走在板橋的文化路上,自我會有什麼特別不一樣的感覺嗎?

作者: juzujan    時間: 2016-4-15 08:27
jojoyaro 發表於 2016-4-14 19:47
我看不懂跟板橋有什麼直接關係?
李梅樹大師住林家花園嗎..XD
三峽就有文化路啊~

是不是需要來上演一次  師大公館夜市居民和攤商攤牌 的戲碼,
本人百分百尊敬藝術家, 但要說那個藝術家可以偉大到忽略老百姓的真實生活,
令人難以接受,
如果那位藝術家還活著, 他會同意做這樣的事嗎???
又或者終究是現代人的  商業手腕~~~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5 09:19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5 09:27 編輯
juzujan 發表於 2016-4-15 08:27
是不是需要來上演一次  師大公館夜市居民和攤商攤牌 的戲碼,
本人百分百尊敬藝術家, 但要說那個藝術家可 ...


說是商業那也是....
試想沒有這樣的在地文化資產
老百姓的真實生活是要離開能依附的商業價值
到外地奔波求生活...
就像目前住北大但要往外地上班一樣
這點不清楚依存關係的人真的不少

前面也說了,會不會同意你看看祖師廟就能夠理解了
拿師大公館夜市來比較,那真是走在文化路上就認為有文化一般了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5 12:0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52f3b10102vec0.html

人们经常只见到表面的东西,却看不到本质。事实和真实不一定都是相同的。 但是知道"真实"以后,我们的思维方式就会改变。最可怕的不是被"别人"欺骗,而是被自己的"无知"骗了。外在世界是我们心的镜子,谦卑而行。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5 13:45
事件依雙方所陳述所謂的真相
一、        經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97#cite_note-sia-3
1.4月7日,三峽區長陳健民坦言工務課有疏失,並希望將鐵磚改立於長福橋兩側,成為公共藝術,讓遊客易於拍攝、認識地方文化。
2.區公所於4月8日下午召開協調會,但部分文史工作者認為為時已晚,以拒絕出席表示抗議。而現場參與人員與里長起口角,會議最終不歡而散。
3.地方人士於4月10日成立「三峽文資守護聯盟」,並發表聯盟成立宣言[5]。李梅樹紀念館也發表聲明表示,將拒絕出席未來公部門所舉辦之老街百年活動,並不排除向區公所提出告訴[6]。另外,針對區公所考慮將鐵磚改置於「長福橋」展示一事,李梅樹紀念館亦聲明反對,且將收回鑄鐵板之圖像授權,不排除行使法律追訴權。聲明亦指出,長福橋正是30多年前另一件公部門不顧民意錯誤建設,當年李梅樹就曾反對該址興建此橋[7]。在當地民眾及文史工作者的強烈反彈下,
4.新北市長朱立倫於4月12日市政會議中承認此次拆除工程是一個「不幸的錯誤」,並指示後續將交由文化局、民政局及三峽區公所等協同處理[8]。
二、雙方爭議點
〈一〉官員的說法[編輯]
•        三峽區區公所工務課長湯雁鈞表示,此次拆除工程已和當地秀川里里長、三峽派出所等單位多方討論後才決議。
•        當地秀川里里長李楷瑞表示,拆除地段為三峽老街街口,而非行人徒步區。街口為老街旁三峽派出所等單位車輛重要出入口,多次由員警及民眾反映下雨天石板濕滑導致騎車摔傷,故決定拆除[4]。
〈二〉文史保存方說法[編輯]
•        程序黑箱:區公所事前未有任何公開討論機會,僅憑現場公告便逕行動工。作為鑄鐵雕板之圖像提供者,李梅樹紀念館在聲明中表示,事前也未受知會。區公所事前未有任何公開討論機會,僅憑現場公告便逕行動工。作為鑄鐵雕板之圖像提供者,李梅樹紀念館在聲明中表示,事前也未受知會。
•        其他替代方案:針對下雨石板路面濕滑,可有其他配套措施,不必將該路段石板地磚全數敲毀拆除。
•        浪費公帑:當年文化部斥資12億經費打造,而今卻輕易拆除[3]。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5 13:45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5 14:06 編輯

事件剖析
一、拆除有否經過會議討論爭議:
〈一〉雙方說法:
三峽區區公所工務課長湯雁鈞表示,此次拆除工程已和當地秀川里里長、三峽派出所等單位多方討論後才決議。文史保存方說,區公所事前未有任何公開討論機會,僅憑現場公告便逕行動工。作為鑄鐵雕板之圖像提供者,李梅樹紀念館在聲明中表示,事前也未受知會。
〈二〉剖析
1.拆除會議有當地秀川里里長、三峽派出所等單位多方討論後才決議,但欠缺邀請文史保存方。但三峽區區公所有公告。
2.里長的職責事什麼?公告的意涵及法令效果是什麼?
〈1〉最高法院58年台上字第3473號判決:「村里為地方行政區域之一,亦屬村里人民之  集合團體,既有辦公處之組織,由其村里民選舉之村里長為其代表人,依法有執行上級機關交辦及村里民大會決議事務之職權,縱非法人,亦不失為非法人團體,自有當事人能力。又依臺灣省各縣市村里辦公處辦事細則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村里長指揮村里幹事辦理村里公產之保管保護事項,是村里亦非不得為獨立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主體。」因此,本件判決認為「里」並非公法人,但為一種地方行政區域,為「非法人團體」,而具當事人能力。
〈2〉依據訂定具法規命令性質之公告格式及體例,述明公告訂定之目的及訂定之過程及述明公告之主要內容。
二、        雙方爭議應保護的利益〈對象〉
〈一〉雙方說法
1、官方機構─保護道路行的安全考量。
2、文史保存方─保護歷史文物。
〈二〉剖析
      社會上所存在的價值本就沒有絕對值,只有相對值,里長以安全及回復道路的本質考量為重點,未見其考量點必低於保護歷史文物的價值。
三、綜論:
〈一〉程序黑箱已成為諺語,假如以前述里長的職權,其依法有執行上級機關交辦及村里民大會決議事務之職權,又指揮村里幹事辦理村里公產之保管保護事項,在權衡保護對象的輕重,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回復道路本質有何不當?又當初明確授權政府機關鋪在道路上沒考慮到要做止滑工程,也未見有公民參與〈用路人〉,瑕疵在先未予責難,卻苛責在後,以從事文物工作者惜物心態,更應有容人雅量。
二、至於拆掉那段路花費十二億元、署名北大全體師生社員及李梅樹紀念館執行長李景文提到,公所預計將鑄鐵磚移放在清水祖師廟前方的長福橋上,但「李梅樹生前最討厭長福橋」,嚴重破壞祖師廟前景觀,這不是要活活氣死李家後代嗎?長福橋建橋爭議是否也要有公民參與,並考量當地居民生計,就不在此討論。

作者: podzol    時間: 2016-4-15 15:59
朱立倫都坦承錯誤了
發哥還是不改初衷 為區公所辨護
假始今天不是三峽老街而是大溪老街
主政者不是朱立倫而是鄭文燦
發哥是否還是秉持初衷認定道路安全勝如歷史文物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5 16:34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5 16:37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4-15 13:45
事件剖析
一、拆除有否經過會議討論爭議:
〈一〉雙方說法:


你前面都說那麼有心要拆,要做到市長才能說拆就拆了

真是打朱大將XD,間接指控市長....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5 17:02
podzol 發表於 2016-4-15 15:59
朱立倫都坦承錯誤了
發哥還是不改初衷 為區公所辨護
假始今天不是三峽老街而是大溪老街

對於事務的看法,只能針對事務本質去看待,假如你對我的看法有意見,是要針對我提出的各點指出那個地方不對,而不是偏到那個政治人物去做論述,你一直都沒有放下黨派觀念,才會如此問。
黨尚黑,古今中外皆然,政治人務也是如此。
批評事務更要針對事理,並適用同一標準。

作者: yjrong413    時間: 2016-4-15 19:15
hahaha 發表於 2016-4-14 15:22
屬下努力有成果,結果是市長出來上電視,剪綵,接受大眾的感激。

屬下惡搞出事,當然市長也應該承擔責任 ...

是的! 朱市長道歉、要相關單位補救是應該的....他確實也這麼了啊     

我只是說....不必這樣的是還揶揄他"沒當上總統"....      

這種事需要上簽到朱市長嗎?     
如果沒有, 他如何能掌控呢....     
就如大有路的機車停車彎, 挖了又補, 也浪費了錢,      
公家單位都是這樣, 沒啥好揶揄....      


作者: jojoyaro    時間: 2016-4-16 01:01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6 01:03 編輯

公共安全?現在那柏油路上停了不少車跟觀光巴士
人跟騎士安全...算了吧~

反正之前支持在地店家的帖子也很熱鬧
我看我們區內店家那麼難生存
什麼藝術大道根本不如老街的文化資產來得吸金
也不是國際知名藝術,外人看來多是建商的把戲
是不是乾脆整個包含街廓刨除掉,人行道全部縮減
畫滿停車格,方便停車,促進商家的生意~?

作者: lieutenant1st    時間: 2016-4-16 11:25
danny_chang 發表於 2016-4-12 13:53
我比較在意...誰出錢補救...如果是市長自己從口袋拿錢出來,我可以完全不生氣。
台灣老是一堆公程油水做了 ...

對呀!不知道為什麼要把兒五公園的池塘填平呢?原本都還好好的。
作者: Amy-amy    時間: 2016-4-20 17:39
lieutenant1st 發表於 2016-4-16 11:25
對呀!不知道為什麼要把兒五公園的池塘填平呢?原本都還好好的。

池塘---填平---再挖別的---填平......
三峽河常年以來不斷地挖---整理---挖.......這就是「永續工程」的概念!
作者: wendyliang    時間: 2016-4-20 20:43
Amy-amy 發表於 2016-4-20 17:39
池塘---填平---再挖別的---填平......
三峽河常年以來不斷地挖---整理---挖.......這就是「永續工程」的 ...


是里長受人請託(競選政見)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age=83#pid163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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