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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4月6日三峽老街事件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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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y-amy
時間:
2016-4-8 17:58
標題:
【4月6日三峽老街事件懶人包】
【4月6日三峽老街事件懶人包】
感謝 國立臺北大學 三峽文化志工團 同學
自發整理相關資訊 讓大家一目了然
希望讓更多人得知這個消息~~
https://www.facebook.com/ntpusan ... 6340858?pnref=story
作者:
發哥
時間:
2016-4-10 21:58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0 22:18 編輯
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文化志工團「406三峽老街地面拆除事件」對外聲明
署名
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文化志工團
全體師生社員
105年4月8日
內容〈包括索引聯結〉摘錄如次:
對李畫伯的承諾 守護老街行動
由李梅樹紀念館主辦
李梅樹紀念館 於當年無償提供李畫伯畫作版權
就是為了留下三峽的文化與記憶
永世流傳於三峽人的心中
也是對李畫伯的承諾 傳承其真善美的藝術精神
希望透過網路聯署 來激起浪花
讓更多三峽人甚至外地人 意識到故鄉故土的文化
正在一點一滴的被政治操作、經濟發展等現象
蠶食鯨吞 後世將無以曉得有這樣一段風光的歷史
問題內涵:
一、「406三峽老街地面拆除事件」對外聲明署名包含北大全體師生社員?
二、拆除石版區域屬道路還是人行道?
三、假如是道路,用路人有否權利要求政府機關提供安全平坦的道路以供其行駛,尤其是那些騎在上面跌倒之人,政府機關可以拒絕這依法合理的要求,而怠不作為?
四、假如這聲明事件如署名者所言,要求政府機關「論及後續究責與處理時也應納入各方聲音」是正確的,那當初將這文物鋪在道路上供車輛行駛所做決策,有否納入各方聲音?假如只是政府機關和李梅樹紀念館兩方合致的意思表示就此決定?那這用路人跌倒受傷將向誰求償?
五、假如這是人行道?這次拆人行道鋪設則實屬不當,政府部門含里長理該負責,豈可敷衍了事?
六、歷史文物誠屬重要,沒有人說不要重視。
但是要認清道路的本質是什麼?
假如要將老街範圍擴及到邊沿?以形成有規模具有開創性的文物老街景觀,首要的就是把那拆除的地方納入人行道管理吧!不讓車輛行駛,但也要納入各方聲音,尤其要尊重當地人的聲音,因為納入人行道管理,生活受影響最大的是他們〈不是我們〉。
七、又這次聲明事件,假如有包含國立臺北大學全體師生如此關注文物之情,實則令人感佩,但也須責己〈部分北大學生〉毋騎機車於北大周邊人行道上,畢竟居民行的安全也需觀照,也是三峽人文物應有的內涵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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